國務院批轉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城市市場管理的意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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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批轉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
關於城市市場管理的意見的通知

1957年2月28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1986年7月25日國務院關於廢止部分財貿法規的通知宣布自行失效

  國務院同意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當前城市市場管理工作的意見。對市場須要管理但又不要管死,請各地根據新的情況審查和修訂市場管理辦法,並加強這一方面工作的領導。現將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報告附發給你們參照辦理。

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城市市場管理工作的意見

  我局在1956年12月下旬召開了北京、天津、上海、廣州、武漢、西安、濟南、青島、哈爾濱、河北、四川等十幾個省市的工商局長座談會,除了布置1957年的工作外,着重對當前城市市場管理工作進行了討論。

  會議認為:目前市場上供求緊張的基本原因是由於物資供應和貨幣購買力之間存在着相當的距離,解決的辦法必須從增加生產、節約消費和改進調運等方面着手,但行政管理仍是一個重要的輔助力量。同時,目前農村市場已陸續開放,這對刺激生產、活躍交流和促使社會主義商業改進經營管理等方面起了很大的作用,但同時也出現了一些新的問題,共中有許多問題是需要在市場管理工作方面來注意的。

  當前城市市場管理方面主要出現了這樣一些問題:

  一、攤販、行商、手工業戶有顯著的發展,中間人和投機交易活躍起來。據天津、上海、廣州、濟南、成都、西安、哈爾濱等七個市的不完全統計,社會主義改造高潮後新發展的手工業有1.8萬多戶,2萬餘人。其中有小部分已發展為資本主義企業,如天津建華工業社1955年11月間只有2人,1956年9月增為189人,到12月已達960人,業務由油漆粉刷發展到蓋大樓了。但這種情況是個別的。上海一個區統計這些戶中發展為資本主義企業的約占20%。攤販的發展更快更普遍,其中也有發展為資本主義經營的傾向,如天津一個木器攤販經常僱傭35個臨時工,自己不再勞動。行商也逐漸活躍,許多歇業多年的又重操舊業,他們活動的範圍也擴大了。

  這些手工業戶和攤販、行商大都是適應市場需要而發展起來的,對補充社會主義經濟之不足、滿足人民要求有積極的作用。但各地還只是把他們看成「地下戶」「黑戶」,缺乏必要的輔導和組織管理。他們常常採取摻雜使假、粗製濫造、抬價等方法欺騙顧客,牟取暴利。並有些人經常用不正當方法搶購、套購原料和其它商品,特別是在鋼鐵、廢五金、木材以及某些副食品市場,情況相當嚴重。同時在許多商品供不應求的情況下,掮客、黃牛等中間人發展起來,許多茶樓、旅舍又變成了交易市場。有些已回鄉的中間人又回到城市,有些已改造的中間人白天是國營公司職工,晚上當掮客。上海有一批掮客竟控制了土紗市場,壓價收購高價出賣,每人每月收入達二千元左右。

  二、市場上公公之間、地區之間存在着不少爭執和矛盾,特別是各地國營、合作社、公私合營企業和機關單位派員在市場上爭奪貨源的情況十分突出。例如上海市9月份統計各地來的採購人員達17萬人次之多,山西陽泉市僅鐵器生產社派到天津採購原料的就有50人,荊州專區商業部門派出去的採購員竟達130人。有不少採購人員為了急於完成任務不論質量、不計較價格、見貨就抓,甚至有些人通過掮客、小販、兒童在零售市場上套購。由於盲目採購,就出現了同一商品在兩地之間往返流韓的現象.並有許多次品和不能使用的工具、零件被濫竽充數。

  三、隨着農村自由市場的開放,城市的農民貿易活躍起來,副食品和小土產的供應情況改善,居民基本上是滿意的。但由於對農民貿易組織和輔導不夠,原有的一些為他們服務的貨棧、大車店、代理行和交易市場又大多在社會主義改造中轉業或被淘汰了,農民進城有時找不到適當的交易場所,要購買農村產品的人也不易進行購選,並不利於商品的保管、檢驗和價格的掌握。到夜晚和風雨天,許多農民無安身之處,流浪在街頭巷尾。某些城市雖然已有一些農民招待所和自發形成的農民貿易市場,但設備過於簡陋或根本沒有什麼服務設備。交易場所不完備也使得不少城市出現投機商販敲詐農民的現象。另一方面,也有許多農業社和農民超出自產自銷範圍,長期駐在城市經商或者把應該由國家統購的物資也大量運入城市高價出售。例如在北京和天津即有河北雄縣(半災區)永明農業社組織的420人的「副業生產大隊」長駐在城中,據說該社主任曾說過「只要不偷不摸幹什麼都行」。不少地區曾發生農民在完成統購任務前大量出售統購物資的情況,特別是花生、芝麻等油料作物。國營和委託供銷社統一收購的豬肉、煙、麻等物資,農民不履行合同、自行高價出售的情況也為數不少。

  以上情況,使若干地區的市場產生了一些不正常的現象。某些副食品、小土產和建築材料、工業原料等價格猛漲,並使國家掌握的某些物資出現黑市。上海生鈇去年年初每噸180元,11月份已升為570元,北京苧麻市價超過國家收購價一倍半到兩倍。同時市場上投機風氣又開始滋長。在投機利潤刺激下許多手工業者和小商販不願接受改造,並有的要求退社退組。影響所及,有些居民,乃至個別機關幹部也進行投機買賣,甚至發現有的地方國營和公私合營工廠偷賣國家配給的原料,牟取厚利。

  現在這些現象雖然有的已經停止,有的正在停止,但並未完全停止,如果不在市場管理方面加以注意,不但會人為地助長市場供不應求的緊張情況,還可能使社會購買力衝擊到國家掌握的重要物資,影響生產建設。因此,大家認為明確市場管理的方針任務、管理的範圍和方法,是十分必要的。

  大家認為,當前市場管理的方針,總的說來應當是須要管理,但又不要管死,一切措施和辦法都要有利於生產,有利於流通。要善於組織和動員市場上廣泛積極力量來暢通物資交流,促進生產;同時又必須貫徹國家統購統銷政策和價格政策,取締投機違法活動,協助國營經濟穩定市場。因此在具體執行中必須改變過去的管理辦法,根據新的情況,採取新的工作方法,既要反對管理過嚴過死,又要反對放任自流。對於農民貿易、小商小販和手工業者的購銷,要採取輔導與管理相結合的方法;對於外地來的採購人員,一方面要協助他們解決在採購中的困難,另一方面要對他們進行必要的管理和教育,防止搶購套購;對於市場中的投機違法行為,應該區別情況,分別對待,一股應着重採取說服教育的方法來解決,對個別情節嚴重的投機違法分子,則給予行政處罰或者轉送司法機關處理。

  對於城市市場管理工作的範圍,提出如下的建議:

  (1)根據須要管理、但又不管死的精神和當前市場新的情況,市場管理部門應該審查、修訂或擬訂新的市場管理辦法,報省、自治區、市人民委員會批准實行;加強對市場管理政策、法令、辦法的宣傳教育工作;處理市場上的投機違法事件。

  (2)會同有關部門領導和管理交易所和交易市場,並負責對交易員和其它市場行政工作人員的教育和管理;恢復和建立一些貿易貨棧、交易所和農民貿易市場,提供必要的便利和服務設備(如保管、運輸、食宿、度量衡器、檢驗、衛生等)。

  (3)管理個體手工業戶和其它自產自銷工業戶的市場購銷活動;加強對攤販、行商、中間人的教育、輔導和管理工作;協助有關業務部門組織和安排他們的業務。

  (4)會同各業務部門對外地採購人員進行登記、輔導和教育管理。

  (5)協助各業務部門貫徹執行國家的物價政策;指導市場上對需要議價的商品的議價工作。

  (6)綜合、研究市場的變化情況和問題,提出意見。

  目前對各類商業採取的按行業歸口管理的原則,還應該繼續貫徹。但在市場行政管理上,根據若干城市的經驗,仍以由一個部門統一管理為好。這是鑑於各業務部門都有本身業務的分工,而且任務繁重,難免顧此失彼,同時較大城市往往有幾個商業管理機構和十幾個乃至幾十個專業公司,需要彼此協調步調。目前天津、武漢、廣州、濟南、青島、哈爾濱等市的黨政領導已經指定由各該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市場的行政管理工作,大家認為工商局負擔這一工作從過去的經驗來看是比較適宜的。由於工商局是個綜合性的行政機構,本身沒有具體購銷任務,也容易協調各方面的意見。至於沒有工商局的城市應當由人民委員會指定一個商業部門,統一負責市場的行政管理。鑑於市場管理涉及的面很廣,各地人民委員會必須加強領導,以保證國家對市場管理政策的正確執行。

  以上意見如認為可行,請批轉各省、自治區、市人民委員會參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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