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批轉公安部關於建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初級指揮學校和專業學校的請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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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批轉公安部關於建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初級指揮學校和專業學校的請示的通知
國發〔1983〕149號
1983年9月21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國務院批轉公安部關於

建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初級指揮學校

和專業學校的請示的通知

國發〔1983〕149號

各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務院同意公安部《關於建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初級指揮學校和專業學校的請示》,現發給你們。

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是擔負國家安全保衛任務的武裝力量,需要有特殊裝備和嚴格的軍、政、業務訓練。為了培養一支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的幹部隊伍,加強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現代化、正規化建設,辦好學校是一項重要的措施,望加強領導,切實把這件事情辦好。人民武裝警察部隊要加強對學校的科學管理,貫徹勤儉辦校的方針,加強政治思想工作,嚴格訓練,嚴格要求,為人民武警部隊建設培養出大批合格人才。

國務院                  

一九八三年九月二十一日          

(本文有刪減)

關於建立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

初級指揮學校和專業學校的請示

國務院:

解放軍擔負內衛執勤任務的部隊移交給公安部門以後,連同實行兵役制的武裝、邊防、消防民警統一組建成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內衛部隊移交前,基層幹部主要靠解放軍所屬院校培訓。移交後,武警部隊沒有初級學校,靠教導隊辦短期培訓班培訓。由於培訓班的訓練時間短,課程設置簡單,內容、要求均不統一,訓練質量難以保證。與中共中央、國務院提出的幹部訓練必須經常化、正規化、制度化的要求很不適應。

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擔負着國家的內衛、邊防、消防安全保衛、維護社會治安、保衛四化建設的任務。執勤點多、面廣,專業性、政策性很強。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也是一種特種部隊,負有特殊任務,需要有特殊的裝備,進行特殊的訓練。因此,要求幹部必須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不僅必須具有高度的政治覺悟、頑強的戰鬥意志和良好的紀律作風,而且需要掌握比較全面的科學文化知識和比較系統的專業知識,掌握現代科學技術手段,有一定的軍事素養,具有較熟練的應付各種複雜情況的能力。這些要求,僅靠短期輪訓是做不到的,只有經過正規化的培訓才能解決。因此,必須有計劃、有步驟地積極創造條件,在近幾年內將各省、市、自治區人民武裝警察總隊教導大隊逐步改建成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初級指揮學校;將執行特種任務和培養專業幹部的教導大隊改為專業學校,以適應執行公安保衛任務和部隊建設的需要。現將有關問題報告如下:

一、學校的名稱和任務

學校統一定名為省、市、自治區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學校(副師級單位),列入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序列,由總隊領導。學校下設訓練、政治、校務三個處(團級單位),內衛、邊防、消防學員隊(副團級單位)。沒有邊防的省、區設內衛、消防學員隊。邊防任務繁重的廣東省可以單獨建立邊防學校。消防任務艱巨的北京、天津、上海三市可將現有的消防教導隊改為消防學校。根據教學任務的需要設內衛、邊防、消防、軍事、政治、文化、公安業務和法律教研室或組(副團級單位)。

國務院批准總部直屬的海訓大隊改為水面船艇學校,特種警察部隊改為特種警察學校,西安武警技術學院後勤系擴大為後勤學校。均為師級單位,由總部領導。

學校的任務是:招收具有高中畢業文化程度及同等學力的優秀戰士、班長,參加解放軍統考,擇優錄取;根據實際需要亦可以從地方中專招生中招收應屆高中畢業生,培訓為排職幹部。同時附設輪訓隊,負責集訓在職的連排基層幹部或補習文化。

二、學校規模、編制

工教人員與學員比例為一比四,教員與學員比例為一比八。按照這個標準計算,學校規模為招收學員四百至六百人,個別的收學員八百至一千人,工教人員為一百至一百五十人,個別的為二百至二百五十人。教勤、警通分隊由總部和總隊指定部隊擔任。學校所需編制由總部和總隊從總編制中調劑解決。

三、專業與課程設置

學校設內衛、邊防、消防三個專業。課程按基礎課(包括專業技術基礎課)和專業課設置。基礎課,根據教育部制定的中等專業學校的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要求,結合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實際情況加以安排,專業課,按內衛、邊防、消防等專業的實際需要分別安排。船艇、後勤學校參照解放軍相同學校教學大綱辦理。特種警察學校專門安排教學計劃。

四、學制、待遇和學員分配

各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學校的學制為二年。從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中招收的學員仍按現役軍人待遇;從地方招收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學員入學即為入伍,請當地人民武裝部門辦理入伍手續,按現役軍人待遇。學員畢業考試合格後,授予中專文憑,定為中專學歷。消防專業學員應達到技術員水平。學員在校和畢業後的待遇和供給標準參照解放軍同等院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各學校採取就地招生,就地分配的辦法。招生,請各省、市列入招生來源計劃,學員畢業由各總隊在本省、市內分配。需跨省市招生時,各總隊需向總部報年度招生計劃,由總部匯總經公安部報教育部,列入全國招生來源計劃。總部每年從各學校抽調部分畢業生統一分配。

五、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學校所需專業課教員由各總隊從部隊中選拔優秀幹部充任,從武警部隊院校畢業生中選配;所需政治、數學、物理、化學、中文、外語等基礎課教員,由各總隊報請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從地方院校中調配,請教育、人事部門幫助解決。

六、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學校要貫徹勤儉辦校的方針,厲行節約,避免浪費。必須的經費、開辦費、教育訓練費列入年度預算開支。學校所需房屋儘可能利用原有內衛、邊防、消防教導隊的營房,節省基建投資。必須新建的,按中專標準,精打細算,提出規劃,做出總概算,制定計劃任務書,列入基建投資計劃,經總部批准分年實施。

七、學校的供給標準、經費標準、所需軍需商品票證、軍糧供應、軍運、車輛等有關問題,均按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有關規定執行。

以上報告,已徵得教育部、國家計委、財政部、勞動人事部、總參軍訓部的同意,如無不妥,請批轉有關部門和各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

公安部                  

一九八三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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