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路網規劃(2013年-2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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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高速公路網規劃
國家幹線公路網(試行方案)
國家公路網規劃(2013年-2030年)
制定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
2013年5月24日
國家公路網規劃
2013年5月24日印發,6月20日新聞發布會發布。載於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網站[1]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一章、第六條)明確,公路按其在公路路網中的地位分為國道、省道、縣道和鄉道。國家公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規定的國道,是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包括普通國道和國家高速公路,由具有全國性和區域性政治、經濟等意義的幹線公路組成。其中,普通國道網提供普遍的、非收費的交通基本公共服務,國家高速公路網提供高效、快捷的運輸服務。為加快建設綜合交通運輸體系、促進現代物流業發展,構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覆蓋廣泛、安全可靠的國家公路網絡,特編制《國家公路網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期限為2013年至2030年。《規劃》是公路交通基礎設施的中長期布局規劃,體現了國家發展綜合交通運輸的戰略方針,是指導國家公路長遠發展的綱領性文件。

一、規劃基礎[編輯]

(一)發展形勢[編輯]

1981年,原國家計劃委員會、國家經濟委員會和交通部印發的《國家幹線公路網(試行方案)》明確,國道由「12射、28縱、30橫」共70條路線組成,總規模約11萬公里;2004年,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印發的《國家高速公路網規劃》明確,國家高速公路網由「7射、9縱、18橫」等路線組成,總規模約8.5萬公里。截至2011年底,全國公路總里程達到410.6萬公里,其中普通國 道10.6萬公里,國家高速公路6.4萬公里。公路交通的快速發展,有效緩解了我國交通運輸緊張狀況,顯著提升了國家的綜合國力和競爭力。但隨着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現有的國家公路網規劃與建設仍面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一是覆蓋範圍不全面。全國還有900多個縣沒有國道連接,有18個新增的城鎮人口在20萬以上的城市和29個地級行政中心未實現與國家高速公路相連接;二是運輸能力不足。部分國家高速公路通道運能緊張、擁堵嚴重,不能適應交通量快速增長的需要;三是網絡效率不高。普通國道路線不連續、不完整,國家公路與其他運輸方式之間、普通國道和國家高速公路之間的銜接協調不夠,網絡效益和效率難以發揮。

(二)發展要求[編輯]

1、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

未來我國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加快發展,人均國民收入穩步增加,經濟結構加快轉型,交通運輸總量將保持較快增長態勢,各項事業發展要求提高國家公路網的服務能力和水平。預計到2030年,全社會公路客運量、旅客周轉量、貨運量和貨物周轉量將分別是當前的2.7倍、3.2倍、2.2倍和2.4倍,主要公路通道平均交通量將超過10萬輛/日,達到目前的4倍以上,京滬、京港澳等繁忙通道交通量將達到20萬輛/日以上。

2、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的要求。

未來國家將加快實施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和主體功能區戰略,加快推進城鎮化和城鄉一體化發展,繼續加大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的扶持力度,要求發揮國家公路引導區域空間布局的作用,優化東部地區公路網絡結構,加強中部地區東引西聯通道建設,擴大西部地區路網覆蓋,統籌城鄉協調發展,提升公路交通公共服務水平。

3、提高應急保障能力的要求。

有效應對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要求從國家層面統籌考慮重要通道及其輔助路線、迂迴路線的布設,提高公路網的安全性、可靠性和應急保障能力。

4、構建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要求。

加快轉變交通運輸發展方式,優化運輸組織結構,合理配置和優化利用交通資源,發揮各種運輸方式的比較優勢和綜合運輸的組合效率,促進綜合運輸協調發展,要求發揮普通公路的基礎作用和高速公路的骨幹作用,加強與各種運輸方式的銜接。

5、實現公路可持續發展的要求。

發揮公路網絡的整體效率和效益,進而實現可持續發展,要求做好路網頂層設計,明確各層次路網的功能定位,促進國家公路與其他層次路網的協調發展,並為科學制定公路行業發展政策,更好地開展公路建設、管理和養護奠定規劃基礎。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規劃目標[編輯]

(一)指導思想[編輯]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轉變交通運輸發展方式、加快構建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要求,擴大覆蓋範圍、增強通道能力、加強方式銜接、提高運輸效率,合理布局國家公路網,加快普通國道建設,構建以非收費公路為主體、收費公路為補充的公路網絡,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提升國家競爭力。

(二)基本原則[編輯]

1、布局合理。

按照區域發展總體戰略、主體功能區戰略和生態功能區劃要求,與城鎮化格局、城鎮體系布局、資源分布和產業布局相適應,統籌經濟欠發達地區發展和國防建設需要,合理布局國家公路網。

2、結構優化。

加強公路網結構頂層設計,注重發揮普通國道的幹線作用和國家高速公路的主幹線作用,構建層次清晰、功能完備的國家公路網。

3、銜接順暢。

注重與其他運輸方式的銜接,加強與城市交通的融合,發揮綜合運輸整體效率。提高與周邊國家路網的連通性,形成國際運輸通道,拓展國際合作與發展空間。

4、規模適當。

構建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科學把握未來公路交通運輸需求,合理確定國家公路網總體規模,實現路網供給能力與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相適應。

5、綠色發展。

統籌規劃通道資源,充分利用既有路線,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加強生態環境保護,貫徹低碳發展理念,避讓環境敏感區和生態脆弱區,走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發展道路。

(三)規劃目標[編輯]

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覆蓋廣泛、安全可靠的國家幹線公路網絡,實現首都輻射省會、省際多路連通,地市高速通達、縣縣國道覆蓋。1000公里以內的省會間可當日到達,東中部地區省會到地市可當日往返、西部地區省會到地市可當日到達;區域中心城市、重要經濟區、城市群內外交通聯繫緊密,形成多中心放射的路網格局;有效連接國家陸路門戶城市和重要邊境口岸,形成重要國際運輸通道,與東北亞、中亞、南亞、東南亞的聯繫更加便捷。其中,

——普通國道全面連接縣級及以上行政區、交通樞紐、邊境口岸和國防設施。

——國家高速公路全面連接地級行政中心,城鎮人口超過20萬的中等及以上城市,重要交通樞紐和重要邊境口岸。

三、規劃方案[編輯]

國家公路網規劃總規模40.1萬公里,由普通國道和國家高速公路兩個路網層次構成。

(一)普通國道網[編輯]

由12條首都放射線、47條北南縱線、60條東西橫線和81條聯絡線組成,總規模約26.5萬公里。按照「主體保留、局部優化,擴大覆蓋、完善網絡」的思路,調整拓展普通國道網:保留原國道網的主體,優化路線走向,恢復被高速公路占用的普通國道路段;補充連接地級行政中心和縣級節點、重要的交通樞紐、物流節點城市和邊境口岸;增加可有效提高路網運行效率和應急保障能力的部分路線;增設沿邊沿海路線,維持普通國道網相對獨立。

1、首都放射線(12條)

北京-瀋陽、北京-撫遠、北京-濱海新區、北京-平潭、北京-澳門、北京-廣州、北京-香港、北京-昆明、北京-拉薩、北京-青銅峽、北京-漠河、北京環線。

2、北南縱線(47條)

鶴崗-大連、黑河-大連、綏化-瀋陽、煙臺-上海、秦皇島-深圳、威海-汕頭、烏蘭浩特-海安、二連浩特-淅川、蘇尼特左旗-北海、滿都拉-防城港、銀川-榕江、蘭州-龍邦、策克-磨憨、西寧-瀾滄、馬鬃山-寧洱、紅山嘴-吉隆、阿勒泰-塔什庫爾干、霍爾果斯-若羌、喀納斯-東興、東營-深圳、同江-哈爾濱、嘉蔭-臨江、海口-三亞(東)、海口-三亞(中)、海口-三亞(西)、張掖-孟連、丹東-東興、饒河-蓋州、通化-武漢、嫩江-雙遼、牙克石-四平、克什克騰-黃山、興隆-陽江、新沂-海豐、蕪湖-汕尾、濟寧-寧德、南昌-惠來、正藍旗-陽泉、保定-台山、呼和浩特-北海、甘其毛都-欽州、開縣-憑祥、烏海-江津、巴中-金平、遂寧-麻栗坡、景泰-昭通、蘭州-馬關。

3、東西橫線(60條)

綏芬河-滿洲里、琿春-阿爾山、集安-阿巴嘎旗、丹東-霍林郭勒、莊河-西烏珠穆沁旗、綏中-珠恩嘎達布其、黃驊-山丹、文登-石家莊、青島-蘭州、連雲港-共和、連雲港-欒川、上海-霍爾果斯、烏魯木齊-紅其拉甫、西寧-吐爾尕特、長樂-同仁、成都-噶爾、上海-聶拉木、高雄-成都、上海-瑞麗、廣州-成都、瑞安-友誼關、瑞金-清水河、福州-昆明、廣州-南寧、秀山-河口、連雲港-固原、啟東-老河口、舟山-魯山、洞頭-合肥、丹東-阿勒泰、蘿北-額布都格、三合-莫力達瓦旗、龍井-東烏珠穆沁旗、承德-塔城、天津-神木、黃驊-榆林、海興-天峻、濱州港-榆林、東營港-子長、膠南-海晏、日照-鳳縣、大豐-盧氏、東台-靈武、啟東-那曲、上海-安康、南京-德令哈、武漢-大理、察雅-薩嘎、利川-爐霍、台州-小金、張家界-巧家、寧德-福貢、南昌-興義、福州-巴馬、湄洲-西昌、東山-瀘水、石獅-水口、佛山-富寧、文昌-臨高、陵水-昌江。

此外包括81條聯絡線。

(二)國家高速公路網[編輯]

由7條首都放射線、11條北南縱線、18條東西橫線,以及地區環線、並行線、聯絡線等組成,約11.8萬公里,另規劃遠期展望線約1.8萬公里。按照「實現有效連接、提升通道能力、強化區際聯繫、優化路網銜接」的思路,補充完善國家高速公路網:保持原國家高速公路網規劃總體框架基本不變,補充連接新增20萬以上城鎮人口城市、地級行政中心、重要港口和重要國際運輸通道;在運輸繁忙的通道上布設平行路線;增設區際、省際通道和重要城際通道;適當增加有效提高路網運輸效率的聯絡線。

1、首都放射線(7條)

北京-哈爾濱、北京-上海、北京-台北、北京-港澳、北京-昆明、北京-拉薩、北京-烏魯木齊。

2、北南縱線(11條)

鶴崗-大連、瀋陽-海口、長春-深圳、濟南-廣州、大慶-廣州、二連浩特-廣州、呼和浩特-北海、包頭-茂名、銀川-百色、蘭州-海口、銀川-昆明。

3、東西橫線(18條)

綏芬河-滿洲里、琿春-烏蘭浩特、丹東-錫林浩特、榮成-烏海、青島-銀川、青島-蘭州、連雲港-霍爾果斯、南京-洛陽、上海-西安、上海-成都、上海-重慶、杭州-瑞麗、上海-昆明、福州-銀川、泉州-南寧、廈門-成都、汕頭-昆明、廣州-昆明。

此外包括6條地區性環線以及若干條並行線、聯絡線等。

四、規劃實施[編輯]

(一)實施方案[編輯]

1、建設需求

普通國道:規劃總計26.5萬公里,其中利用原國道10.4萬公里、原省道12.4萬公里、原縣鄉道2.9萬公里,合計占規劃里程的97%,其餘3%約0.8萬公里需要新建;目前達到二級及以上技術標準的普通國道路線約占60%,按照未來基本達到二級及以上標準測算,共約10萬公里需要升級改造;國家高速公路:規劃總計11.8萬公里,目前已建成7.1萬公里,在建約2.2萬公里,待建約2.5萬公里,分別占60%、19%和21%。

2、實施安排

「十二五」期間,加快推進普通國道改造,實現通車里程約26萬公里,其中二級及以上公路比重達到70%以上;有序推進對加強省際、區域和城際聯繫具有重要作用的國家高速公路建設,提高主要公路通道的通行能力,國家高速公路通車里程達9.5萬公里。基本建成普通國道網和國家高速公路網,大約需要20年。

3、實施要求

統籌安排,集中力量,加快推進普通國道建設,以既有路線升級改造為主,着力提升技術等級、服務能力和水平。科學論證、量力而行,有序推進國家高速公路建設,把握好建設節奏,合理確定建設時機,因地制宜確定建設標準。慎重決策國家高速公路遠期展望線,原則上到2030年左右,視區域經濟社會和交通發展需求適時開展建設,靈活掌握建設標準。在滿足安全和運輸需求的前提下,努力降低公路建設和運營成本。

(二)實施效果[編輯]

1、擴大基本公共服務。

普通國道規模由10.6萬公里調增至26.5萬公里,新增連接縣(市)900多個,實現全國所有縣級及以上行政區都有普通國道連接,提升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務能力,改善人民群眾出行條件。

2、有效促進城鎮化發展。

強化城市群內外交通聯繫,提升路網對中小城鎮的覆蓋水平,形成多中心放射的路網格局,為城鎮化發展提供有效支撐。

3、兼顧公平與效率。

實現普通國道和高速公路的協調發展,明確普通國道側重體現基本公共服務,高速公路側重體現高效服務,加強兩個網絡在功能和布局上的銜接協調。

4、實現資源環境協調發展。

新增普通國道建設以既有公路升級改造為主,高速公路合理把握建設規模和節奏,有效降低土地占用和環境影響,促進公路建設與資源環境和諧發展。

5、完善綜合交通運輸體系。

加強與其他運輸方式的協調銜接,統籌主要通道運輸能力配置,促進綜合交通運輸體系構建和現代物流業發展。

(三)保障措施[編輯]

1、修訂公路法律法規

推動修訂《公路法》、《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在法律上明確國家公路網的地位、性質及其組成結構。

2、完善投資融資政策

進一步完善國家投資、地方籌資、社會融資相結合的多渠道、多層次、多元化投融資模式。繼續實施收費公路政策,鼓勵包括民間資本在內的社會資本參與國家高速公路建設。加大各級政府財政性資金投入,提高中央代發地方債券用於普通公路建設的比重,大幅增加中央資金對普通國道建設的補助力度,逐步建立高速公路與普通公路統籌發展機制,促進普通公路持續健康發展。實施差異化的區域投融資政策,加大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的扶持力度。加強資金監管,嚴格防範債務風險。

3、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

集約節約利用土地等資源,降低對環境的影響。跨江(河、湖、海)的路線儘可能與鐵路、城市軌道交通等共用橋位;儘可能利用既有設施擴能改造,必須新建的儘可能利用既有交通走廊,多方案比選、合理布線,少占土地、占補平衡;儘可能避免對具有重要生態功能的生態系統的分割,從嚴控制穿越禁止開發區域和城市建成區,嚴禁新建公路穿越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減少對生態脆弱區、環境敏感區的影響,加強生態保護,逐步實現從事後治理向事前規劃和保護的轉變。

4、科技引領提升服務

積極推進國家公路網的信息化、智能化建設,提高與鐵路、水運、航空等多種運輸方式的中轉和銜接能力,推進運輸方式之間的聯程聯運,逐步實現交通運輸一體化,提高運輸服務水平,促進現代物流業發展;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支持公路發展關鍵技術的研發應用;強化公路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加強技能型、管理型人才培養,完善教育培訓制度,提高從業人員素質。

5、促進公路協調發展

深化管理體制改革,落實各級政府在公路建設、運營、養護、管理中的事權和職責,提高公路養護質量和運營管理水平,增強公路的可持續發展能力。統籌安排國家公路網路線編號、線位規劃、建設規劃和前期工作,穩妥有序推進規劃實施。研究建立國家公路網規劃動態調整機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變化,適時修訂和完善規劃。加強省級公路和鄉村公路規劃建設,合理確定規劃目標和建設規模,注重與國家公路網的銜接,統籌各層次路網協調發展,提升路網整體服務能力和水平。

附圖[編輯]

1、普通國道網布局方案圖

2、國家高速公路網布局方案圖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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