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印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和防控等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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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衛明電〔2020〕5號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印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和防控等方案的通知
國衛明電〔2020〕6號
2020年1月15日於北京市
發布機關: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廳
1月18日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印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二版)和全國各省(區、市)首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確認程序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20〕36號)
國衛明電〔2020〕7號
(信息公開形式:不予公開;「現印發給你們,供內部工作使用。不得在互聯網傳播。」 (本通知及其附件共63頁)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
印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
和防控等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為指導各地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我委組織制定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和防控等方案。現印發給你們,供內部工作使用。不得在互聯網傳播。各地在執行過程中遇到有關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反饋我委。


  附件:1.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試行)

     2.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試行)

     3. 加強預檢分診和發熱門診等工作要求

     4. 全國其他省份首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確認程序

     5. 院感防控和醫務人員個人防護要求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2020年1月15日


     (信息公開形式:不予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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