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文物事業管理局關於認真保護出土文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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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文物事業管理局關於認真保護出土文物的通知
〔75〕文物字第209號
1975年8月2日
發布機關:國家文物事業管理局

各省、市、自治區文化局、博物館、文管會、文物工作隊:

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以來,文物工作在毛主席革命路線指引下,貫徹「古為今用」的方針,發展較快。各地發掘出土了一批具有重要歷史、科學和藝術價值的文物,在為三大革命運動服務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績,形勢很好。但是,也還存在着一些問題,有的地區和單位對文物保護的宣傳和管理工作重視不夠,以致私自挖掘古墓,盜竊、販賣出土文物的現象時有發生。

今年六月三十日,江蘇省金壇縣矛麓公社向陽大隊第一生產隊幹部,未經請示上級,即組織社員私自挖開該隊田間的一座南宋淳祐(1241-1252)年間的古墓。墓內有檀香木棺材兩口,一口空無一物,一口棺內有水,十分清徹,一男屍仰面浮於水上。屍體膚色純白,毛髮依然,肌肉完好,具有彈性,四肢能伸曲,無一處潰爛。棺內有絹書一幅,文字清晰,墨跡鮮潤;絲綢衣服四十餘件,質地堅韌,完好無損;此外,還有天文星象圖和錫冥器等文物。由於江蘇省有關部門在接到報告後,對屍體和文物如何處理沒有表態,致使古墓挖開後拖了一個多星期沒有妥善處理。不少幹部和社員缺乏保護文物的知識,以為屍體不爛,身上必有珍珠寶物,竟把屍體所穿的九層絲綢衣服盡行撕碎,將口、眼、耳、鼻、肛門掏挖一遍,有人還用腳在屍體上踩,使這具本來保存完好的屍體遭到嚴重損壞。同時又將棺內清水倒掉,使具有重要研究價值的防腐材料全部流失。

類似上述這樣的事件,在其他地區也有發生,這說明我們有些地區和單位的文物幹部,對於黨和國家的文物保護政策理解不深,宣傳不夠,執行不力,以致使一些較為重要的新出土文物遭到破壞,造成不應有的損失。對此,我們必須記取教訓,引起注意。

為了更好地做好文物保護工作,希望各地文化行政部門和文博單位,進一步加強宣傳教育工作,經常地利用多種方式,向廣大群眾深入宣傳黨和國家的文物保護政策,提高對文物保護工作重要意義的認識,發動群眾共同做好文物保護工作。在工農業生產和基本建設中,如有發現重要文物和完好古屍等,文物工作部門應積極配合,及時派人去現場進行認真清理和妥善保護。對於違反國家文物政策法令、私自挖掘古墓、盜賣出土文物等現象,要堅持原則,嚴肅處理,及時向上級報告。

國家文物事業管理局
一九七五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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