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辦公室關於發布油茶、仁用杏、榛子產業發展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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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辦公室關於發布油茶、仁用杏、榛子產業發展指南的通知
便函改〔2020〕496號
2020年10月13日
發布機關: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辦公室
林草局網站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辦公室關於發布油茶、仁用杏、榛子產業發展指南的通知

便函改〔2020〕49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內蒙古森工集團,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大興安嶺林業集團:

為科學引導油茶、仁用杏、榛子產業發展,我局組織編寫了《油茶產業發展指南》、《仁用杏產業發展指南》、《榛子產業發展指南》(以下簡稱《指南》),現予以發布。

一、《指南》旨在為各地政府和相關企業發展相關林草生態產業提供輔助決策支持,科學引導、積極推動木本糧油經濟林提質增效和高質量發展。

二、各地在發展《指南》涉及相關產業過程中,應深入調研、科學論證、科學決策。在產業基地建設過程中,必須充分尊重自然規律、經濟規律、社會規律,必須充分注重良種良法相結合,科學規劃、科學建造、科學經營、科學避險,實現預期成效。

三、針對今後全國林草生態建設和產業發展的實際,我局已將木本糧油經濟林為主的林草產業發展指南編寫作為常規工作。各地可按照技術儲備充足、市場前景良好、適宜規模發展等原則,向我局林業和草原改革發展司推薦相關樹種。我局將在認真論證篩選的基礎上組織編寫,並陸續向社會發布。

四、此次發布的《指南》文本,可到我局門戶網站(網址:http://www.forestry.gov.cn/)“政策公告-林草政策”栏目下载。

特此通知。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辦公室

2020年10月13日

附件:

油茶產業發展指南

仁用杏產業發展指南

榛子產業發展指南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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