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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发布油茶、仁用杏、榛子产业发展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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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发布油茶、仁用杏、榛子产业发展指南的通知
便函改〔2020〕496号
2020年10月13日
发布机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林草局网站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发布油茶、仁用杏、榛子产业发展指南的通知

便函改〔2020〕4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内蒙古森工集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大兴安岭林业集团:

为科学引导油茶、仁用杏、榛子产业发展,我局组织编写了《油茶产业发展指南》、《仁用杏产业发展指南》、《榛子产业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予以发布。

一、《指南》旨在为各地政府和相关企业发展相关林草生态产业提供辅助决策支持,科学引导、积极推动木本粮油经济林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

二、各地在发展《指南》涉及相关产业过程中,应深入调研、科学论证、科学决策。在产业基地建设过程中,必须充分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社会规律,必须充分注重良种良法相结合,科学规划、科学建造、科学经营、科学避险,实现预期成效。

三、针对今后全国林草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的实际,我局已将木本粮油经济林为主的林草产业发展指南编写作为常规工作。各地可按照技术储备充足、市场前景良好、适宜规模发展等原则,向我局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司推荐相关树种。我局将在认真论证筛选的基础上组织编写,并陆续向社会发布。

四、此次发布的《指南》文本,可到我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forestry.gov.cn/)“政策公告-林草政策”栏目下载。

特此通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0年10月13日

附件:

油茶产业发展指南

仁用杏产业发展指南

榛子产业发展指南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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