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民委關於命名固原市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創建示範市」的決定
國家民委關於命名固原市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創建示範市」的決定 民委發〔2018〕145號 2018年12月29日 發布機關:國家民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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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民委關於命名固原市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創建示範市」的決定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宗)委(廳、局),委機關各部門、直屬各單位,中共固原市委員會、市人民政府:
固原市全面啟動示範市創建以來,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民族工作的重要論述和視察寧夏時的重要講話精神,秉持「走好新的長征路」的信念,堅定守護民族團結生命線,堅持黨建引領創建,各族群眾打贏脫貧攻堅戰的信心和決心得到提振;堅持增進民生福祉,創建工作與脫貧攻堅、鄉村振興、生態文明深度融合,各族群眾獲得感不斷增強;堅持弘揚長征精神,深入開展「擁護核心感黨恩、同心攜手奔小康」教育,各族群眾人心歸聚、精神相依;堅持創新載體形式,夯實基層基礎,打造「六盤兒女一家親」創建品牌,探索出一條符合固原實際的創建之路。
固原市的生動實踐,為寧夏回族自治區和全國欠發達地區開展創建工作創造了寶貴經驗。經考核驗收,決定命名固原市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創建示範市」。
新時代蘊含新氣象,新征程應有新作為。希望固原市在自治區黨委和人民政府的領導下,以此次命名為新的起點,走好新的長征路,發揚「不到長城非好漢」的精神,為寧夏民族團結進步示範區建設再立新功。要始終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民族工作的重要論述精神,不斷鞏固提升示範市創建成果,率先實現建成小康和現代化同步、公共服務同質、法治保障同權、精神家園同建、社會和諧同創。要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根本方向,深化民族團結進步教育,在各族群眾中牢固樹立「三個離不開」思想、不斷增強「五個認同」。要加強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尊重差異、包容多樣、增進一體,營造珍視團結、維護團結的良好社會氛圍。要把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發展擺到更加突出的戰略位置,增進民生福祉,共享改革發展成果,不斷增強各族群眾獲得感。要充分發揮示範引領作用,廣泛弘揚民族團結進步價值理念,堅定不移用法律保障和鞏固民族團結,推進民族事務治理法治化,為實現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國家民委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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