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煙草專賣局關於專賣執法中查獲新型捲菸適用法律問題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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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煙草專賣局關於專賣執法中查獲新型捲菸適用法律問題的批覆 國煙法〔2018〕123號 2018年6月11日 發布機關:煙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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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煙草專賣局關於專賣執法中
查獲新型捲菸適用法律問題的批覆
山東省煙草專賣局:
《山東省煙草專賣局關於專賣執法中查獲新型捲菸適用法律問題的請示》(魯煙法〔2018〕31號)收悉。經研究,批覆如下:
具備下列特徵的產品,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及其實施條例中所稱的捲菸:
一、全部或部分以煙絲為原料;
二、以包裹煙絲的形式製成。
國家煙草專賣局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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