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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於進一步提升企業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貫標認證質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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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於進一步提升企業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貫標認證質量的通知
國知辦函運字〔2020〕953號
2020年10月30日
發布機關: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知識產權局網站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於進一步提升企業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貫標認證質量的通知

國知辦函運字〔2020〕95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知識產權局,四川省知識產權服務促進中心:

提升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國家標準貫徹質量,做好標準實施有效性檢驗工作,是推動企業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建設提質增效的有效手段,對於建立健全現代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具有重要意義。為進一步推動知識產權貫標認證高質量發展,提高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能力和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切實提高企業自主開展高質量貫標認證的認識。要突出質量導向,優化完善知識產權貫標認證扶持政策,重點引導創新能力強、知識產權優勢明顯的創新型企業通過標準實施提高市場競爭能力,既「重擴面」又「促提質」。要突出企業自主,加強知識產權貫標認證政策解讀和業務宣講,提高企業標準實施的自覺性和自主性,推動知識產權管理體系有效運行和持續優化,逐步實現從「政府推」走向「市場要」。要突出貫標有效性,將有效性檢驗作為企業內審和認證機構外審的重要內容,對貫標前後知識產權質量變化和效益提升情況進行監測評價,實現從「重形式」到「重效果」。

二、持續優化高標準貫標認證服務供給。要指導認證機構升級認證服務,將貫標有效性檢驗作為提升認證服務質量的核心內容。鼓勵支持認證機構以服務承諾的方式,在全國知識產權貫標認證學習平台(以下簡稱「學習平台」)發布高標準認證服務內容,吸引企業自主擇優選擇,接收企業監督反饋,促進服務質量持續提升。

三、積極營造高質量貫標認證政策環境。要在落實《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於規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貫標認證工作的通知》(國知辦發運字〔2019〕34號)基礎上,進一步突出高質量導向,充分調動企業通過實施標準實現創新發展的內生動力,不得將通過知識產權貫標認證作為申報其他知識產權項目的重要條件,變相強制要求企業開展貫標認證。支持認證機構通過升級高標準服務贏得市場,不得將認證機構成立時間早、市場規模大等作為硬性條件設置政策門檻形成壟斷,影響公平競爭。

四、努力打造高水平貫標認證綜合服務載體。要更好發揮學習平台在全國知識產權貫標認證學習交流活動中的主陣地作用,持續完善學習平台功能和內容,加強宣傳推廣和多方聯動,進一步為各類服務對象提供權威、公益、便利、開放的線上服務。要做好學習平台後台數據統計分析,持續跟蹤掌握企業學習情況和內在需求,精準提供綜合服務,支持升級認證服務,支撐企業創新發展。

特此通知。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2020年10月30日

(聯繫人及電話:知識產權運用促進司  郎宏鵬  谷雲飛  010—62083189  62086032)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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