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關於做好有序復工復產期間電力供應保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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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能源局關於做好有序復工復產期間電力供應保障的通知
國能綜通電力[2020]16號
2020年2月28日
發布機關: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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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能源局關於做好有序復工復產期間電力供應保障的通知

國能綜通電力[2020]16號

各省(區、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能源局,有關省(直轄市)發展改革委,各派出機構,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中國華能集團公司、中國大唐集團公司、中國華電集團公司、國家能源投資集團公司、國家電力投資集團公司: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2月23日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部署會議的要求,現就當前做好電力保障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地能源主管部門要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加大協調統籌力度,要切實組織加強電力企業疫情防控工作,關心關愛一線工作人員,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要及時協調解決復工復產中的困難和問題,制定電力保供應對預案,滿足疫情防控、人民群眾生活和企業復工復產的用電需求,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充足的電力保障。

二、各電網企業要優化安排電力系統運行方式,強化輸變電設施維護管理,確保全方式全接線運行,統籌考慮輸送電力、餘缺互濟、事故支援等聯網效益,充分發揮電網資源優化配置的平台作用,提升跨省跨區輸電通道利用效率,持續加大配電網建設和改造力度,有效緩解電網「卡脖子」問題。

三、各電網企業要積極利用電力大數據等現代技術手段,強化對重點地區和重點企業用電量的動態監測分析,加強與電力用戶的溝通銜接,準確掌握復工復產真實情況,提升電力負荷預測精準度,加大服務保障力度,在切實滿足企業如期有序復工復產用電需要的同時,主動服務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

四、各發電企業要高度重視相關外部因素,積極應對疫情引發的相關交通物流管控措施,主動加強與煤炭、運輸企業溝通協商,拓寬電煤採購範圍和渠道,抓緊補簽2020年度電煤供應中長期合同,切實提高合同履約水平,多措並舉提升燃料保障能力,滿足疫情期間的電煤庫存要求,加強重要支撐電源設備運維,確保機組穩發穩供,嚴格服從電力調度,提高電力保障能力。

五、各電力企業要優先保障重點地區電網的安全穩定運行,落實重點醫院、疾控中心、疫苗研發、防控指揮部、疫情防治用品生產企業等重點場所保供電措施,確保萬無一失。對新建擴建的醫院、疫情防控設施和相關企業生產線,要按照特事特辦原則,簡化手續,加快施工,及時完成電力配套設施的新建和改造任務,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

六、各電力企業要加大對民生領域用電保障的投入力度,確保人民群眾生活和涉及公眾利益、國家安全的重點用戶用電安全可靠,維護社會穩定,要抓緊組織做好春耕備耕的用電保障。在電力供需緊平衡的地區,要制定有序用電的工作方案,確保電力可靠供應。

七、各電力企業要高度重視電力建設工程復工復產安全管理工作,要按照中央統一部署,落實分區分級精準復工復產要求,根據各地確定的縣域疫情防控風險等級,差異化制定復工復產方案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切實做到疫情防控和電力建設「兩手抓、兩不誤」。加強施工人員健康管控和現場區域防疫工作,把安全生產擺在重要位置,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深入開展工程現場隱患排查,確保全面提升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水平。

八、各派出機構要加強與省級能源主管部門、相關電力企業的協調溝通,及時掌握本地區的電力運行和重要行業企業用戶用電變化動態,科學研判復工復產進度趨勢,研究提出政策措施建議。加大跨省跨區電力資源優化配置協調力度,實現餘缺調劑互補。強化電力行業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監管,促進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進一步加強供電服務監管,提升電力企業供電服務水平。重大情況及時報告國家能源局。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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