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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藥監局綜合司關於開展2019年「全國安全用藥月」活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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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藥監局綜合司關於開展2019年「全國安全用藥月」活動的通知
藥監綜〔2019〕86號
2019年9月29日
發布機關:藥監局綜合司
藥監局網站

國家藥監局綜合司關於開展

2019年「全國安全用藥月」活動的通知

藥監綜〔2019〕8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藥品監督管理局,各有關單位:

為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安全用藥科普需求,組織開展好藥品安全科普宣傳活動,提高公眾藥品科學素養,增進對藥品監管工作的理解,推進健康中國建設,根據《「十三五」國家藥品安全規劃》的有關要求,今年將繼續舉辦「全國安全用藥月」(以下簡稱「安全月」)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2019年「安全月」活動時間原則上為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各地應圍繞活動主題,結合當地實際,組織開展「安全月」活動。

二、活動主題

2019年「安全月」的主題為「安全用藥 良法善治」。

三、宣傳重點

(一)宣傳貫徹新修訂《藥品管理法》和《疫苗管理法》及相關配套文件,使廣大公眾了解藥品監督管理的有關政策法規和安全、合理用藥的科技知識,增強用法律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

(二)結合安全用藥主題,積極宣傳建國70周年以來藥品醫療器械安全領域取得的豐碩成果,以及藥品審評審批制度改革成效,增強人民群眾在藥品安全領域的獲得感。

(三)發揮藥師、藥學專家及相關專業團體的作用,宣傳安全用藥理念和使用知識,對國家機關公務人員、藥學科技工作者、城鄉居民、兒童老人等特殊群體在內的全社會開展安全用藥科普和解讀,形成有效的科普干預,切實發揮藥師的藥學服務作用。

四、活動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參照《2019年「安全月」重點活動方案及分工安排》(見附件),結合本地區實際,精心策劃開展「安全月」活動。加強人員和經費保障,確保各項活動順利進行並形成規模聲勢。發揮各地方藥學會等學術團體力量,鼓勵和引導社會團體、科研院校、大型企業、新聞媒體、科普組織積極參與,共同開展主題宣傳活動。

(二)增強活動實效。使用統一的「安全月」標誌。加強廣電報刊等傳統媒體和「兩微一端」等新媒體的融合推廣,切實形成全媒體全覆蓋格局。緊扣傳播規律和公眾關切,不斷豐富和完善宣傳內容形式。動員本地區廣大公眾積極參與「藥品安全網絡知識競賽」。加強「安全月」期間相關輿情監測,及時研判,穩妥發布,確保輿論環境平穩有序。

(三)嚴格紀律要求。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之以恆反「四風」,活動中要厲行勤儉節約、輕車簡從,嚴禁鋪張浪費、大講排場和形式主義。

(四)總結經驗做法。注意總結「安全月」活動的成效經驗,及時匯總活動情況,於2019年11月30日前將活動總結電子版報送至中國藥學會。

五、聯繫方式

國家藥監局綜合和規劃財務司

聯繫人:邸 娟

電 話:010-88330787

活動管理辦公室:中國藥學會科技開發中心

聯繫人:張 蕾

電 話:010-65281653

郵 箱:kpb@cpa.org.cn

附件:2019年「全國安全用藥月」重點活動方案及分工安排

國家藥監局綜合司

2019年9月29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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