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撤銷通海縣、河西縣和設置𣏌麓縣的決定
外觀
國務院關於撤銷通海縣、河西縣和 設置𣏌麓縣的決定 1956年11月16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
國務院批准雲南省人民委員會關於通海、河西2縣合幷的請示報告,幷決定:
撤銷通海、河西2個縣。設置𣏌麓縣。以原通海、河西2縣的行政區域為𣏌麓縣的行改區域。縣人民委員會駐原通海縣城。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