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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產菸酒類稅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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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產菸酒類稅條例 (前國產菸酒類稅暫行條例)
沿革
中華民國廢止法律
廢止,菸酒稅法

中華民國 30 年 6 月 20 日 制定11條
中華民國 30 年 7 月 8 日公布國民政府制定公布全文 11 條
中華民國 33 年 6 月 28 日 修正前[國產菸酒類稅暫行條例]為本法
並修正全文15條
中華民國 33 年 7 月 22 日公布國民政府修正公布全文 15 條
中華民國 34 年 9 月 29 日 修正全文16條
中華民國 34 年 10 月 19 日公布國民政府修正公布全文 16 條
中華民國 35 年 7 月 30 日 修正全文15條
中華民國 35 年 8 月 16 日公布國民政府修正公布全文 15 條
中華民國 36 年 7 月 3 日 修正全文17條
中華民國 36 年 7 月 22 日公布國民政府修正公布全文 17 條
中華民國 37 年 3 月 17 日 修正全文17條
中華民國 37 年 4 月 2 日公布國民政府修正公布全文 17 條
中華民國 37 年 5 月 1 日 修正第15條
中華民國 37 年 5 月 15 日公布國民政府修正公布全文 17 條
中華民國 37 年 7 月 20 日 修正第4條
中華民國 37 年 7 月 30 日公布總統修正公布第 4 條條文
中華民國 39 年 5 月 31 日 修正全文27條
中華民國 39 年 6 月 12 日公布總統修正公布全文 27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 81 年 4 月 10 日 廢止27條
中華民國 81 年 4 月 27 日公布總統(81)華總(一)義字第 2153 號令公布廢止

本作品來自中華民國法律,依據《著作權法》第九條,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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