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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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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中華民國法規相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可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本文是中華民國法規相關日本法,可參見w:ja:土壌汚染対策法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沿革
中華民國法律

中華民國 89 年 1 月 13 日 制定51條
中華民國 89 年 2 月 2 日公布總統(89)華總一義字第 8900023580 號令制定公布全文 51 條;並自公布日起施行
中華民國 91 年 12 月 17 日 修正第10, 34, 42條
中華民國 92 年 1 月 8 日公布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100255710號令修正公布第 10、34、42 條條文
中華民國 99 年 1 月 8 日 修正全文57條
中華民國 99 年 2 月 3 日公布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900024211號令修正公布全文 57 條;除第 11 條自公布一年後施行外,其餘自公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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