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南寔錄/大南正編列傳二集/卷44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文檔未完成,一部分的原作內容還未錄入。請盡量協助改善這個頁面
 卷四十三 大南正編列傳二集
卷之四十四 烈女
卷四十五 

黃氏竹[編輯]

黃氏竹,諒山人,年十九,有姿色,土司統欲汙之,氏不肯,為統所殺。明命十四年,旌。

阮氏娘[編輯]

阮氏娘,河僊縣缺李文福室也,年二十三,撘從夫屬陳文沖船。江間,沖彊姦,氏力拒,為沖扼斃。紹治三年,旌。

阮氏料[編輯]

阮氏料,永隆人,年少獨行,為彊暴所逼,力拒遇害。紹治五年,旌。

裴氏心[編輯]

裴氏心,平定綏福人,家貧,父母早沒,自理家事,撫育幼弟。年十八,未字,有彊暴男欲汙之,不得,嚇以死。氏厲色曰:「寧死無玷!」暴男刺之,死。明命十六年,敕賜金匾,建坊旌表。

楊氏越[編輯]

楊氏越,山西夏和人,年十四,歸夫家。有里中暴男悅其色,欲汙之。氏堅守不肯,為其所害。明命十七年,褒賜節婦金匾及銀紗,命有司建坊旌之。

武氏榴[編輯]

武氏榴,海陽嘉祿人,適社人范輝泰,得數弱息。年十九,失儷,持服三年,每飯祝告,視之如生。有富家子悅其色,欲求婚,氏不肯,舅姑憐其少寡,彊逼之,遂投江自盡,以救獲免。舅姑知其志不可奪,善全之。撫育二女長成,各有定配,里閈賢之。明命十七年,旌賜優項節婦金匾銀紗建坊如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