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南寔錄/大南正編列傳二集/卷44
外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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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氏竹
[編輯]黃氏竹,諒山人,年十九,有姿色,土司統欲汙之,氏不肯,為統所殺。明命十四年,旌。
阮氏娘
[編輯]阮氏娘,河僊〈縣缺〉李文福室也,年二十三,撘從夫屬陳文沖船。江間,沖彊姦,氏力拒,為沖扼斃。紹治三年,旌。
阮氏料
[編輯]阮氏料,永隆人,年少獨行,為彊暴所逼,力拒遇害。紹治五年,旌。
裴氏心
[編輯]裴氏心,平定綏福人,家貧,父母早沒,自理家事,撫育幼弟。年十八,未字,有彊暴男欲汙之,不得,嚇以死。氏厲色曰:「寧死無玷!」暴男刺之,死。明命十六年,敕賜金匾,建坊旌表。
楊氏越
[編輯]楊氏越,山西夏和人,年十四,歸夫家。有里中暴男悅其色,欲汙之。氏堅守不肯,為其所害。明命十七年,褒賜節婦金匾及銀紗,命有司建坊旌之。
武氏榴
[編輯]武氏榴,海陽嘉祿人,適社人范輝泰,得數弱息。年十九,失儷,持服三年,每飯祝告,視之如生。有富家子悅其色,欲求婚,氏不肯,舅姑憐其少寡,彊逼之,遂投江自盡,以救獲免。舅姑知其志不可奪,善全之。撫育二女長成,各有定配,里閈賢之。明命十七年,旌賜優項節婦金匾銀紗建坊如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