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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院統字第543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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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院統字第542號解釋 中國《大理院
統字第543號解釋》
大理院統字第544號解釋

1927年,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將大理院改為最高法院。因為作品司法性質及年代久遠,所以中國大理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刑律第二二五條之解釋應分兩截上截指無故侵入者言下截指入非無故受阻止而不退出者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