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覽/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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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史大夫
[編輯]《六典》曰︰御史大夫之職,掌邦國刑憲、典章,以肅正朝列;中丞爲之貳。凡天下之人有稱冤而無告者,與三司詰之。〈三司即御史大夫、中書、門下也。〉凡中外百寮之事應彈劾者,御史言於大夫,大事則方幅奏彈之,小事但署名而已。
《漢書·公卿表》曰︰御史大夫,秦官也。應劭曰︰「侍御之率,故稱大夫。」
《史記》曰︰趙堯者,少爲符璽御史。趙人方興公謂御史大夫周昌曰︰「君之史趙堯,年雖少,奇士也,君必異之,且代君位。」昌笑曰︰「堯,刀筆吏,何能至是乎?」居頃之,堯侍,高祖獨不樂,悲歌,群臣不知所以然。堯進問︰「陛下所悲者,非爲趙王年少而戚夫人與呂後有隙,萬歲之後而趙王不能自全乎?」高祖曰︰「然。吾私憂之,不知所出。」堯曰︰「陛下獨宜爲趙王置強相,及呂後、太子、群臣所素敬憚者乃可。」高祖曰︰「然。誰可?」堯曰︰「御史大夫周昌,其人堅忍質直,且呂後,太子及大臣皆敬憚之。獨昌可。」高祖乃召問昌,謂之曰︰「吾欲固煩公,公強爲我相趙。」昌泣曰︰「臣初起從陛下,獨奈何中道而棄之於諸侯?」高祖曰︰「吾極知其左遷,然吾私憂趙,念非公毋可者。」於是徙昌爲趙王相。既行,高祖持御史大夫印弄之,曰︰「誰可爲御史大夫者?」熟視趙堯,曰︰「毋以易堯。」遂拜堯爲御史大夫。
《漢書》曰︰元帝時,琅琊貢禹爲御史大夫,而華陰守承嘉上封事言︰「治道在於得賢。御史之官,宰相之副,九卿之右,不可不選。平陵朱雲兼資文武,中正有智略,可使以六百石秩,試守御史大夫,盡其能。」
又曰︰朱博爲御史大夫,府吏舍百餘區,井泉俱竭;又其府中列柏樹常有野烏數千棲其上,晨去暮來,號曰朝夕烏。後去不來者數月,長老異之,果廢焉。
又曰︰汲黯謂上曰︰「公孫弘位在三公,奉祿甚多,然爲布被,此詐也。」上問弘,弘謝曰︰「有之。夫三公爲布被,誠飾詐以釣名,今臣弘位爲御史大夫,九卿以下無差,誠如黯言。」
又曰︰公孫弘爲御史大夫時,又東置滄海,北置朔方之郡。弘諫以爲罷弊中國以奉無用之地,願罷滄海,專奉朔方,上許之。
又曰︰張湯爲御史大夫,舞文巧詆以輔法。
又曰︰張歐爲御史大夫,上具獄事可卻之,不可者不得已而爲之,涕泣對之。其愛人若此。年老請免,天子亦寵以上大夫祿歸老於家。
又曰︰杜周爲御史大夫,後周子延年又爲御史大夫,以居父官府,不敢當舊位,坐臥皆易其處。
又曰︰倪寬爲御史大夫,以稱意任職,故久無所匡諫,官屬易之。
又曰︰張湯爲御史大夫,每朝奏事,語國用,日旰、天子忘食。丞相充位而已。
又曰︰晁錯遷御史大夫,請諸侯之罪過則削其地,奏上,上令公卿列侯宗室集議,莫敢難錯,獨竇嬰爭之,由此與嬰有隙。
又曰︰哀帝建平二年,朱博奏請罷大司空,以御史大夫爲百僚師,帝從之。
又曰︰梁相褚大通五經,爲博士,倪寬爲弟子。及御史大夫缺,征褚大,大自以爲得御史大夫。至洛陽,聞寬爲大夫,褚大笑。及至與寬議封禪於上前,大不能及,退而服曰︰「誠知人。」
《漢書·百官志》曰︰御史大夫,秦官,位上卿,銀印青綬,掌副丞相事。
《漢雜記事》曰︰故事,上書爲二封,其一曰副,領尚書者先發之,有不善,屏去不奏。魏相爲御史大夫,奏去副封以防擁蔽。
《漢舊儀》曰︰御史大夫寺,在司馬門內,門無塾,門署用梓板,不起雘色,題曰︰「御史大夫寺。」
北齊楊楞伽《鄴都故事》雲︰御史台在宮闕西南,其門北開,取冬殺之義也。
《唐書》曰︰韋挺。太宗嘗謂挺曰︰「卿之任御史大夫,獨朕意耳!左右大臣無爲卿地者,卿勉之哉!」
又曰︰薛謙光拜御史大夫時,僧惠范恃太平公主權勢,逼奪百姓店肆,州縣不能理。謙光將加彈奏,或請寢之。謙光曰︰「憲台理冤滯何所迴避?朝彈暮黜亦可矣。」遂與殿中慕容珣奏彈之。
又曰︰韋思謙除右肅政大夫,遂坐受拜,或以爲言。謙曰︰「國家班列自有等差,奈何以姑息爲事。」
又曰︰崔隱甫爲大夫,一切督責之事,無大小,悉令諮決,稍有忤意,列上其罪。前後貶黜者過半,群僚側目。上常謂曰︰「卿爲大夫,深副朕所委。」
又曰︰肅宗幸靈武,李峴應召至行在,拜扶風郡太守兼御史大夫。既收京師,拜禮部尚書、守京兆尹,復兼御史大夫。時峴兄�亘爲戶部尚書,兼成都尹。乾元初,玄宗還京,�亘自蜀至,又兼御史大夫,兄弟俱判台事。自國初以來,兄弟幷拜大夫,未有其比。時長安士庶,皆賦美之。
又曰︰崔縱勸李懷光西至奉天,加右庶子充使,無幾,拜京兆尹兼御史大夫。數奏懷光剛愎反覆,宜陰備之。及幸梁州,左右或短之,曰︰「縱素善懷光,必不來矣。」上曰︰「他人不知,縱吾可保。」不數日,縱至,拜御史大夫。
又曰︰李元素征拜御史大夫。大夫自貞元中位缺,久難其人。至是,元素以名望召拜,中外聳聽。及居位,——無修舉,但規求作相。久之,寢不得志。見客必曰︰「無以某官散相疏也。」見屬官必先拜,脂韋在列,大失人情。
又曰︰李景讓轉御史大夫。景讓慷慨有大志,事母以孝聞,正色立朝,言無避忌。時宣宗皇舅鄭光卒,詔贈司徒。罷朝三日,景讓曰︰「國舅雖親,朝典有素,無容過越。」乃上言曰︰「鄭光是陛下親舅,外族之愛,誠軫聖心;況皇太后哀切之時,理合加等,而賜之粟帛,降之吊問。自家刑國,允謂合宜,今以輟朝之數,比於親王公主,即前例所無,縱有亦不可施用。何者?先王制禮,所貴防微。大凡人情,於外族則深,於宗屬則薄。所以先王制禮,割愛厚親,士庶猶然,況當萬乘。親王公主,宗屬也;舅氏,外族也。今朝廷公卿以至庶人,據《開元禮》,外祖父母及親舅喪,止服小功五月;若親伯叔、親兄弟,即服齊周年,所以疏其外而密於內也。有天下者,尤不可使外戚強盛。故西漢有呂氏之侈,幾滅劉氏;國朝有則天之篡,殆革唐命。蓋非一朝一夕,其所由來漸也。今鄭光輟朝日數,與親王公主同,設使陛下速改詔命,輟朝一日或兩日,示其升降有差,恩禮無僭,使四方見陛下欽明之德,青史傳陛下制度之文,垂之百王,永播芳烈。臣愚不肖,謬竊恩私,實願陛下處於堯、舜之上,羲、軒之列,所以甘心鼎鑊,伏進危言。」優詔報之,乃罷朝兩日。
又曰︰田令孜軍敗,沙陀逼京師,帝移幸鳳翔,帥朱玫引兵來迎駕。令孜挾帝幸山南。時中夜出幸,百官不及扈從,而隨駕者黃門衛士數百人而已。帝駐寶鶏候館,詔授孔緯御史大夫,遣中使傳詔,令緯率百僚赴行在。時京師急變,從駕官屬至,幷爲亂兵所剽,資裝殆盡。緯承令見宰相論事,蕭遘以田令孜在帝左右,意不欲行,辭疾不見。緯遣台吏促百官上路,皆以袍笏不具爲詞。緯無如之何,乃召三院御史,謂之曰︰「吾輩世荷國恩,身居憲秩,雖六騑奔道,而咫尺天顔,累詔追征,皆無承稟,非臣子之義也。凡布衣交舊,緩急猶相救恤,況在君親?策名委質,安可背耶!」言竟泣下。三院曰︰「夫豈不懷,但剽剝之餘,乞食不給,今若首途聊營一日之費,俟信宿繼行可也。」緯拂衣而起曰︰「吾妻危疾,旦不得夕,丈夫豈以妻子之故,怠君父之急耶?公輩善自爲謀,吾行決矣。」即日見李昌符告曰︰「主上再有詔命,令促百寮前進。觀群臣之意,未有發期,僕忝憲闈,不宜居後。道途多梗,明公幸假五十騎,送至陳倉。」昌符嘉之,謂緯曰︰「路無頓遞,裹糧辦耶?」乃送錢五十緡,令騎士援緯達散關。緯知朱玫必蓄異志,奏曰︰「關城小邑,不足以駐六師,請速幸梁州。」翌日,車駕離陳倉,才入關,而、岐之兵圍寶鶏,攻散關。微緯之言,幾危矣。
《五代史·後唐史》曰︰天成元年夏六月,以李琪爲御史大夫,自後不復除。
《通典》曰︰漢御史大夫,副丞相事,若今之同平章及參知機務之類。所以《漢書》雲︰「薛、貢、直匡迭爲宰相。」薛宣、韋賢、匡衡則是丞相,而貢禹但爲御史大夫。
又曰︰武后時,改御史台爲肅政台,凡置左、右肅政二台,別置大夫、中丞各一人,侍御史、殿中、監察各二十人。
《漢武帝集》曰︰武帝作柏梁台,詔群臣二千石,有能爲七言詩者乃得上坐,御史大夫曰︰「刀筆之吏臣執之。」
《唐中宗授楊再思檢校左台大夫制》曰︰避車要秩,非德靡升;專席雄班,惟賢是屬。侍中楊再思,衣冠舊齒,廊廟宏材,寒暑不易其心,始終弗虧其度。在明時而有立,居暗室以無欺。投水陳謨,邁漢朝之三傑;沾沙作相,掩虞日之五臣。森乎抱松柏之心,凜若負冰霜之氣。佇因獻替,兼肅權豪。宜分務於鸞扃,俾效能於烏署。
又《蘇�冏授右台大夫制》曰︰烏台峻秩,望總鐵冠,蒼珮崇班,威高石室。誠副相之榮級,實次卿之通任。前岐州蘇�冏,詞吞楚澤,量湛黃陂。既光大廈之材,堪入巨川之用。西京展驥,道掩題輿;右輔憑熊,風超露冕。朱幡霧撤,初停州縣之勞;白簡霜凝,宜屏權豪之氣。
御史中丞上
[編輯]韋昭《辨釋名》曰︰御史中丞,居中丞相者也。辨雲︰此中丞自御史大夫下丞有二,其一別居殿中,舉不法,故曰中丞。
《周禮》曰︰天官,小宰之職,掌建邦之宮刑,以理王宮政令,凡宮之糾禁。〈注曰︰若漢之御史中丞。〉
《史記》曰︰臧宣爲御史及中丞者幾三十年,以微文深詆、殺者甚衆,稱爲敢決。
《漢書》曰︰陳咸字子康,沛郡人。爲中丞總領州郡奏事,課第諸刺史,執法殿中。公卿已下,皆敬憚之。
又曰︰鮑宣字貢君,爲中丞,執法殿中,外總部刺史、郡國二千石所貶退稱進,白黑分明,由是知名。
又曰︰中丞有石室,以藏秘書圖讖之屬,以其居殿中,故曰中丞。
又曰︰張湯爲御史大夫,丞上旨,請造白金與五銖錢,籠天下鹽鐵,排富商大賈。
《東觀漢記》曰︰樊准字幼陵,爲御史中丞,舉正非法,百僚震悚。
又曰︰宣秉,建武元年拜御史中丞,上特詔御史中丞與司隸校尉尚書令會同幷專席而坐,故京師號曰三獨坐。
《後魏書》曰︰高恭之字道穆,爲御史中丞。帝姊壽陽公主行犯清路,執赤棒卒呵之不止,道穆令卒棒破其車,公主深以爲恨,泣以訴帝。帝謂公主曰︰「高中尉清直之人,彼所行者公事,豈可以私恨責之耶!」道穆後見帝,帝曰︰「一日家姊行路相犯,極以爲愧!」道穆免冠謝曰︰「臣蒙陛下恩,奉陛下法,不敢獨於公主虧朝廷典章。」
謝承《後漢書》曰︰陳謙字伯讓,拜御史中丞,執憲奉法,多所糾正,爲百僚所敬。尚書選舉,序位旌賢,常諮問謙。自陳蕃雖尊爲宰相,論議褒貶,每往質疑,皆服其清識高亮。
《續漢書》曰︰馬嚴字威卿,拜御史中丞,賜冠、幘、衣服、車馬。嚴舉劾案章,申明舊典,奉法按舉,無所迴避,百寮憚之。
《漢官儀》曰︰御史中丞二人,本御史大夫之丞。其一別在殿中兼典蘭台秘書,外督部刺史,內領侍御史,受公卿章奏,糾察百僚。
《漢舊儀》曰︰御史中丞,督司隸,司隸督司直,司直督刺史,刺史督二千石以下。
《漢官解詁注》曰︰建武以來,省御史大夫官屬入侍蘭台。蘭台有十五人,特置中丞一人以總之。此官得舉非法,其權次尚書。
《魏志》曰︰鮑勛字叔業。黃初四年,尚書令陳群、僕射司馬宣王幷舉勛爲官正,官正即御史中丞也。帝不得已而用之,百寮嚴憚,罔不肅然。
《魏氏春秋》曰︰故事,御史中丞與洛陽令相遇,則分路而行,以土主多逐捕,不欲稽留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