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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御覽/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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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產部五 太平御覽
卷八百二十六.資產部六
資產部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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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文》曰:織,作帛總名也。經,織從絲也。緯,織橫絲也。、綜,機縷也。繢,織餘也。

《禮記·內則》曰:女子十年不出,執麻,治絲繭,織組糹川,學女事。

《左傳·文公上》曰:仲尼曰:「臧文仲,妾織蒲,三不仁。」

《毛詩·國風·大東》曰:跂彼織女,終日七襄。

史記》曰:公儀休相魯,去織婦,拔園葵。

《戰國策》曰:甘茂謂秦武王曰:「曾子處屈。人有與曾子同名姓者而殺人,人告曾子之母。母曰:『吾子不殺人也。』織自若。有頃,人又曰:『曾參殺人。』曾子母懼,投杼逾牆而走。」

《魏略》曰:太祖始丁夫人,又劉夫人,生子循,及清河長公主。劉早終,丁養子循。子循亡於穰,丁常言:「將我兒殺之,都不復念!」遂哭泣無節。太祖忿之,遣歸家,欲其意折。後太祖就見之,夫人方織。外人傳公至,夫人踞機如故。公到,撫其背曰:「顧我共載歸乎?」夫人不顧,又不應。太祖卻行,立於戶外,復云:「得無尚可耶?」遂不應,太祖曰:「真決矣。」遂與絕。

《魏志》曰:中山恭王袞徙封濮陽。太和二年就國,尚儉約,敕妃妾紡績織,習為家人之事。

《吳志》曰:陸凱上疏云:「自昔先帝時,後宮列女及諸織絡數不滿百,米有畜積,貨財有餘。先帝崩後,幼景在位,便改奢侈,不蹈先跡。伏聞織絡及諸徒坐,乃有千數。」

又曰:華上疏云:「今吏士之家,少無子女,多者三四,少者一二。通令戶有一女,十萬家則十萬人,人人織績,一歲一束,則十萬束矣。使四疆之內,同心<力>力,數年之間,布帛必積,恣民五色,惟所服用,但禁綺繡無益之飾。此救乏之上務,富國之本業也。」

《南史》曰:齊宣孝陳皇后,家貧,少勤織作。家人矜其勞,或止之,後終不改。

《唐書》曰:盧坦為壽安令。時河南尹徵賦限窮,而縣人訴以機織未就。坦請延十日,府不許。令人就織而輸,勿顧限也,違之不過罰令俸耳。既成而輸,坦亦坐罰,由是知名。

《墨子·非樂》曰:使婦人為之廢紡績織之事。

《莊子》曰:民有常性,織而衣,耕而食,是謂同德。

又曰:叔文相莒,三年歸。其母自織,請其母曰:「文相莒三年,有馬千駟,今猶自績,文之所得事,皆將棄之?」母曰:「婦人不好紡,績織,必有淫佚之心。」

《韓子》曰:吳起示其妻以組,曰:「為我織組,令如是組。」已就而效之,其組異善,起曰:「非詔也。」使衣而歸,其父請往之,起曰:「家無虛言。」

又曰:魯人身善織屨,妻善織縞,而欲徙於越。或謂之曰:「子必窮矣!」魯人曰:「何也?」曰:「屨為履之也,而越人舟行;縞為冠之也,而越人被髮。以子之所長也,游於不用之國,欲使無窮,其可得乎?」

《國語》曰:勾踐非其身之所種則不食,非夫人之所織則不衣,十年不收於國。

焦贛《易林·蒙之無妄》曰:織帛未成,緯盡無名。長子逐免,鹿起失路。

《列女傳》曰:孟子之少也,既學而歸。孟母方織,問曰:「學何所至矣?」子曰:「自若也。」言未能博。母以刀斷其織,子懼而問其故,母曰:「子之廢學,若吾斷斯織也。夫君子,學以立名,問則廣知,是以居則安寧,動則遠害。今而廢之,則是不免於廝役,而無以離於患禍,何以異於織績而中道廢而不為?豈能衣其夫子而長不乏糧食哉?」孟子懼,旦夕勤學不息。

又曰:文伯相魯,敬姜謂之曰:「吾語汝治國之要,盡在經耳。經者,總絲縷以成文釆,有經國治民之象。夫幅者,所以正枉也,不可不強,故幅可以為將。枉,曲也。幅強乃能正曲,將強乃能除亂,以幅喻將也。晝者,所以均不服也,故晝可以為正。晝,傍也。正,官長也。緦縷得晝,以喻徒庶得長而後齊。物者,所以治蕪與莫莫也,故物可以為都大夫。物謂一文墨也。不知丈尺多少,使意世與蕪而莫莫也。都大夫,主治民理眾也。持交而不失,出入不絕者,悃也,以為大行人。悃,使縷交錯出入不失理也。似大行人,交好邦國不離也。大行人,主使命者。推而往,引而來者,綜也,綜可以為關內之師。綜,惟縷令往,引之令來,似開內師收合人眾,使令有節。關內師,主境內之師眾。主多少之數者,均也,均可為內史。均謂一齒,受一縷多少有數,猶內史之治民也。服重任,行遠道,正直而固者,軸也,可以為相。相當大任,堅固不倦,死而後已,有若軸。舒而無窮者,摘。摘者,可以為三公。」摘謂勝也,舒而不窮。喻三公道德潔備,無匱竭也。」文伯載拜受教。

《孝子傳》曰:董永性至孝,而家貧。父死,賣身以備棺斂。既葬,即詣主人,將償其直。路逢一女子,雲能織,願為永妻。永不得已與同詣主人。問其故,永具以對。主人曰:「必爾者,但令爾婦為我織縑百匹。」於是妻為主人織,十日,百匹具焉。主人大驚,即遣永夫妻。妻出門,謂永曰:「我,天之織女也,卿篤孝,賣身葬父,故天使我為卿償債耳!」言終,忽然不見。

《仇池記》曰:仇池縣庫下,悉安織婢綾羅絹布數十張機。

崔元始《正論》曰:仆前為五原太守,土地不知緝績,冬至,積草伏臥其中。若見吏,以草纏身,令人酸鼻。吾乃賣儲峙,得二十餘萬,詣雁門廣武迎織師,使巧手作機及紡,以教民織。具以上聞。

《古艷歌》曰:孔雀東飛,苦寒無衣。為君作妻,中心惻悲。夜夜織作,不得下機,三日載匹,尚言吾遲。

古歌辭曰:大婦織綺羅,中婦織流黃。小婦無所為,挾琴上高堂。大人且徐徐,調弦遽未央。 古詩曰:迢迢牽牛星,皎皎河漢女。縴縴擢素手,扎扎弄機杼。

《被徒元書》曰:宜修田農,作園圃,織紡績,為坐作之本利。常令供養之物有兼副。

紡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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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傳·昭公十九》曰:初,莒有婦人。莒子殺其夫,以為嫠婦。寡婦為嫠。及老,托於紀鄣,紡焉以度而去之。因紡糹盧連所紡,以度城而藏之,以待外攻者,欲以報仇。及師至,則投諸外。投繩城外,隨之而出。

《毛詩·國風·東門之》曰:不績其麻,市也婆娑。《箋》云:績麻絲,婦人之事也,今也不為。

又曰:八月載績,載玄載黃,我朱孔陽,為公子裳。載績絲事畢而麻事起矣。

漢書》曰:張安世尊為公侯,食邑萬戶。身衣弋綈,夫人自紡績。

又曰:冬,民既入,婦人同巷相從夜織。婦女一月得四十五日。必相從者,所以省費燎火,同巧拙,而合習俗也。

《晉書》曰:鄭袤妻曹氏,事舅姑甚孝,躬紡績之勤,以充奉養。

《南史》曰:宋袁粲幼孤,飢寒不足。母琅邪王氏,太尉長史延之女也,躬事績紡,以供朝夕。

又曰:齊劉楷為交州,與垣曇深同行,曇深未至交州而卒。曇深妻鄭字獻英,滎陽人,時年二十;子文凝,始生。仍隨楷到鎮,晝夜紡織。居一年,私裝了,乃告楷求還。

又曰:梁武丁貴嬪少時,與鄰女月下紡績,諸女並患蚊蚋,而貴嬪弗之覺也。鄉人魏益將聘之,及成,而武帝鎮樊城,嘗登樓以望,見漢濱五釆如龍,下有女子擘糹光,則貴嬪也。又,丁氏因人以聞之於帝,帝贈以金環,納之,時年十四。

又曰:諸暨東ㄜ里屠氏女,父失明痼疾,親戚相棄,鄉里不容。女移父母,遠住紵舍,晝釆樵,夜紡績,以供養父母。

《陳書》曰:陳靈洗為公侯,數妾無游手,並督之紡績。至於散用貲財,亦不儉吝。

《隋書》曰:孝婦覃氏者,上郡鍾氏婦也。與其夫相見,朱幾而夫死。時年十八,事後姑以孝聞。數年之間,姑及伯叔皆相繼而死。覃氏躬自節儉,晝夜紡績,畜財十年而葬八喪,為州里所敬。上聞,而賜米百石,表其門閭。

又曰:鄭善果母,清河崔氏,既寡之後,恆自紡績,每夜分寐。善果曰:「兒封侯開國,位居三品,秩俸幸足,母何自勤如是耶?」答曰:「嗚呼!汝年已長成,吾謂汝知天下之理,今聞此言,故猶未也。至於公事,何由濟乎!今此秩俸,乃是天子報爾先人之用命也,當須散贍六姻,為先君之惠,妻子奈何獨擅其利,以為富貴哉?又絲紡績,婦人之務,上自王后,下至大夫士妻,各有所制。若墮業者,是為驕逸。吾雖不知禮,其可自敗名乎?」

《唐書》曰:永泰二年夏,賜安南節婦金氏兩丁侍養。金氏本賊帥陶齊亮之母,以忠義訓齊亮,齊亮不受,遂與齊亮絕。自績而衣,自田而食,州里稱之。仍詔本道使每季給銀二兩,充衣服以終其身。

《國語》曰:魯公父文伯退朝朝其母,母方績,文伯曰:「以歜之家,而主猶績,言家有寵,不當績也。懼忄乾季孫之怒也。季孫康子位尊,又為大宗。其以歜為不能事主乎?」其母嘆曰:「魯其亡乎!使僮子備官,而未之聞耶?」蒙不達也。言已居官而未聞道。

《春秋後語》曰:甘茂奔齊,路逢蘇代,將為齊使於秦。甘茂曰:「臣得罪於秦,逃遁至此,遁,潛也。無所容跡。容跡,猶容足也。吾聞貧人女與富人會績,貧人女曰:『我無錢以買燭,而子燭幸有光,子可以分我餘光,無損子明,而得一斯便焉。』斯,在也。言貧女子此一便也。今臣困,而子方使秦而當路矣。茂之妻子在秦,願君以餘光振之。」振,整也。又贍給之義。蘇代許諾。

《列女傳》曰:齊女徐吾者,東海上貧婦人也。鄰婦李吾之屬合燭相從夜績,徐吾曰:「我無以買燭,而子之火光有餘,分我餘光,無損子明,而我為斯便,不亦可乎?」

《異苑》曰:昔有老姥雨夜紡績,斷,失釒奏所在,姥獨罵云:「何物鬼擔去?」戶外即有應,言「暫寄避雨,實不偷釒奏。宜自執覓。」姥驚懼,窺外,無所見,釒奏亦尋獲。

《王子年拾遺記》曰:魏文帝所愛美人薛靈芸,常山人,父業經為鄭鄉亭長,母陳氏隨業舍於亭傍。芸年十七,生居貧賤,至夜每聚鄰婦夜績,以麻蒿自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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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文》曰:漂,水中擊絮也。

史記》曰:韓信從下鄉城下釣,有漂母,見信飢,飯信,竟漂數十日。

《越絕書》曰:伍子胥至溧陽,見一女子擊絮於瀨水中,子胥曰:「豈可得餐乎?」女曰:「諾。」即發其簞飯,清其壺漿而與之。子胥謂女子:「毋令之露。」子胥行五步,還顧,女子自投瀨水之中。《吳越春秋》同。

《莊子》曰:宋人有善為不龜手之藥者,世世以糹光為事。郭象注曰:其藥能令手不拘折,故常漂絮於水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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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禮器》曰:晏平仲祀其先人豚肩不掩豆,浣衣濯冠以朝,君子以為隘矣。隘猶狹陋也。祀不以火牢,與無田者同,不盈禮也。大夫、士有田則祀,無田則薦。浣衣濯冠,儉不務新。

又《內則》曰:父母舅姑冠帶垢,和灰請漱;衣裳垢,和灰請浣。手曰漱,足曰浣。和,漬也。

又曰:是日也,妻以子見於父,貴人則為衣服。由命士以下,皆漱浣。貴人,大夫以上也。由,自也。

又曰:妾子生,三月之未,漱浣夙齊,見於內寢。

《毛詩·葛覃》曰:薄我私,薄浣我衣。,煩也。私,燕服也。婦人有副禕盛飾,以朝事舅姑,接見於宗廟,進見於君子,其餘則私也。浣謂濯之耳。

又《柏舟》曰:心之憂矣,如匪浣衣。如衣之不浣矣。《箋》云:衣之不浣,則憒辱無照察。

漢書》曰:石奮以上大夫祿歸老於家,長子建為郎中,令少子慶為內史。建老白首,萬石君尚無恙。每五日,洗沐歸謁,親入子舍,竊問侍者,取親中裙廁プ身自浣灑,師古曰:親謂父也。中裙,若今言中衣也。廁プ者,近身之小衫,若今小衫也。復與侍者,不敢令萬石君知之,以為常。

《晉書》曰:王師敗績於湯陰,百官侍衛莫不潰散。惟嵇紹以身捍衛,遂被害於帝側,血濺御服,天子深哀嘆之。及事定,左右欲浣衣,帝曰:「此嵇侍中血,勿去。」

又曰:鄭袤妻曹氏食無重味,服浣濯之衣。

《宋書》曰:左僕射謝景仁性嚴整潔,居宇淨麗。每坐,輒唾左右人衣,事畢,即聽一日浣濯。每欲唾,左右爭來受之。

又曰:江湛為吏部尚書,家甚貧,不營財利,餉饋盈門,無一所受,無兼衣餘食。嘗為上所召,遇浣衣,稱疾,經日衣成,然後起。

《梁書》曰:武帝雖衣浣衣,而左右衣必須潔。嘗有侍臣,衣帶卷摺,帝怒曰:「卿衣帶如繩,欲何所縛?」

又曰:昭明太子統欲以己率物,服御樸素,身衣浣衣,膳不兼肉。

《南史》曰:陳王逡之衣裳不浣,几案塵黑。

《唐書》曰:肅宗性儉約,衣服無綺繡。嘗出衣袖示韓擇木曰:「朕已三浣矣。」

《淮南子》曰:楚莊王誅里史,孫叔敖制冠浣衣。

仲長子《昌言》曰:攻玉以石,浣布以灰。

《龍魚河圖》曰:婦人無以夫衣合集浣之,使之不利。

《韓詩外傳》曰:孔子南遊適楚,至阿谷隧,有處子佩璜而浣者。孔子抽觴以受子貢,曰:「以觀其辭。」子貢曰:「將南之楚,逢天之暑,欲乞一飲。」婦人曰:「阿谷之隧,隱曲之,其水載清,流而趣海。欲飲則飲,何問婢子?」

《風俗通》曰:東海王景興議曰:「晏平仲以齊君奢,故浣其朝冠,振其鹿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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