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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御覽/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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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穀部三 太平御覽
卷八百四十.百穀部四
百穀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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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詩·駉頌·閟宮》曰:有稷有黍,有稻有秬。

《禮記·曲禮下》曰:凡祭宗廟,稷曰明粢。

又《內則》曰:豕宜稷。

《國語》曰:稷為稷,不能蕃殖。

《爾雅》曰:粢,稷也。郭璞注曰:今江東呼粟為粢也。孫炎曰:稷,粟也。

《說文》曰:稷,五穀之長也。

《山海經》曰:廣都之野,爰有膏稷。

《廣志》曰:破減稷、逼麥稷,此二者以四月熟。

《本草》曰:稷米,甘而無毒,益志氣,補不足。

《鄭氏婚禮謁文贊》曰:稷為天官。

盧毓《冀州論》曰:真定好稷,地產不為無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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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藏》曰:《剝》,良人得其玉,小人得其粟。

《河圖說微》曰:蒼帝起,天雨粟也。

《說文》曰:粟,嘉穀實也。粟之為言續也。

《爾雅》曰:虋,赤苗;芑,白苗。虋,赤粱粟也。芑,白粱粟也。虋,音門。芑,音起。

《尚書·仲虺之誥》曰:肇我邦於有夏,若苗之有莠,若粟之有粃。孔安國注曰:始我商家國於夏世,欲見剪除,若莠生苗,粃在粟,恐被鋤治傷之也。

《毛詩》曰:握粟出卜,自何能穀?

又《小宛》曰:交交桑扈,率場啄粟。

《周禮·地官下》曰:倉人,掌粟入之藏。鄭玄注曰:九穀盡藏,以粟為主。

《禮記·曲禮上》曰:獻粟者執右契。契,券要。右,尊也。

《禮記·祭義》曰:父母既歿,必求仁者之粟以祀之,謂禮終。

《左傳·僖上》曰:冬,晉薦飢,乞糴於秦。秦輸粟於晉,自雍及絳相繼,命之曰泛舟之役。

又《襄元》曰:季文子卒,大夫入斂,無衣帛之妾,無食粟之馬。

又《襄六》曰:鄭子皮即位,於是鄭飢,而未及麥,民病。子皮以子展之命,餼國人粟戶一鍾。

又《昭六》曰:夏,會於黃父,謀王室也。王室有子朝亂,謀定之也。趙簡子令諸侯之大夫輸王粟。

《春秋佐助期》曰:粟神名許給,姓慶天。

又《說題辭》曰:高而平者為原。平者和,故宜粟。

又曰:粟助陽扶性,粟之為言續也。粟五變:一變而以陽生為苗;二變而秀,為禾;三變而粲然,謂之粟;四變入臼,米出甲;五變而蒸飯可食。宋均注曰:粟受五行氣而五變,故乃成可食。陽以一立為法,故粟積大一分,穗長一尺。文以七烈,精以五立,故其字「西米」為「粟」。「西」者,金所立;「米」者,陽精。故「西」字合「米」而為「粟」。宋均注曰:續為續陽生長也。受五行氣,故有變。

《春秋潛潭巴》曰:天雨粟,無德者興,有德者不祿。小人進,大臣辱。

《公羊傳·僖上》曰:秋,齊侯、宋公、江人、黃人會於陽穀。桓公曰:「無障穀,無貯粟。」何休注曰:有無相通。

《穀梁傳·莊公》曰:諸侯無粟,諸侯相歸。粟,正也。

《論語·雍也》曰:子華使於齊,冉有為其母請粟。子曰:「與之釜。」請益,曰:「與之庾。」原思為之宰,與之粟九百,辭。子曰:「無以與爾鄰里鄉黨乎?」

《周書》曰:神農之時天雨粟,神農耕而種之,作陶冶斤斧,破木為耜鋤耨,以墾草莽。然後五穀興,以助菓蓏之實。

史記》曰:武王平殷亂,天下宗周。伯夷、叔齊恥之,義不食周粟。

又曰:宣曲任氏之先為督道倉吏。秦之敗,豪傑皆爭金玉,而任氏獨窖倉粟。楚、漢相拒滎陽,民不得耕種,米石至萬金,而豪傑金玉盡歸任氏,任氏以此起富。

又曰:漢興七十餘年之間,國家無事,非遇水旱之災,太倉之粟新陳相因,充溢露積於外,至腐敗不可食也。

又曰:文帝徙淮南王,道死。民歌曰:「一斗粟,尚可舂;一尺帛,尚可縫;兄弟兩人,不能相容!」

又《汲黯傳》曰:河內失火,上使黯往視之。還報曰:「河內人或父子相食。臣謹發河南倉粟以賑貧乏。」上賢而釋之。

史記》曰:大將軍青遂至寘顏山趙信城,得匈奴積粟食軍,軍留一月而還,悉燒其城餘粟以歸。

漢書》曰:酈食其說齊王曰:「漢英豪賢才,皆樂為之用,諸侯之兵四面而至,蜀漢之粟方船而下。」

又曰:公孫弘起家徒步為丞相,故人高賀從之,食以脫粟米飯,覆以布被。賀怨曰:「何用故人富貴為?脫粟布被,我自有之!」乃退。

又曰:主父偃諫伐匈奴,曰:「秦皇使天下飛芻免粟,起於東陲琅琊負海之郡,轉致北河,率三十鍾而致一石。」

又曰:秦將王離涉河圍巨鹿,章邯軍其南,築通道而輸之粟。

又曰:神農之教曰:「有石城十仞,湯池百步,帶甲百萬,而亡粟,弗能守。」《氾勝之書》又載。

又《東方朔傳》曰:侏儒長三尺,俸一囊粟,錢二百四十;臣長九尺餘,亦俸一囊粟,錢二百四十。侏儒飽欲死,臣朔飢欲死。

又曰:賈捐之上書曰:「武帝元狩六年,太倉之粟紅腐不可食。」

謝承《後漢書》曰:丹陽方儲,字聖明,曉風角占候,為章句。長民田還,置餘粟二石及刀鋤於田陌。明日求之,亡去。疑其鄰家,儲曰:「此人非偷。」自呼縣功曹,語曰:「君何取粟置家後積茭中?」功曹款服。

《後漢書》王符《潛夫論》曰:富貴則背親捐舊,喪其本心,朽貫千萬,而不忍賜人一錢,積粟腐倉,不忍貸人一升。

《後魏書》曰:任城王云為冀州刺史。雲留心政事,甚得下情。於是合城長吏請輸絹五尺、粟五升以報雲恩,高祖嘉之。

又曰:世祖引高允與論刑政,言甚稱旨。因問允曰:「萬機之務,何者為先?」是時多禁封良田,又京師游食者眾,允因言曰:「地方一里則為田三頃,若勤之則畝益三升,不勤則畝損三升。方百里損益數率為粟二百二十二萬斛,況以天下之廣乎?若公私有儲,雖遇飢年,復何憂哉?」世祖善之,遂除田禁。

又曰:韋{目出},字尊顯,少有志業,年十八,辟州主簿。時屬歲儉,{目出}以家粟造粥以飼飢人,所活甚眾。

《後周書》曰:王羆為華州刺史。時關中大飢,徵稅民間穀食以供軍費,或隱匿者令遞相告,多被篣捶,以是人有逃散。惟羆信著於人,莫有隱者,得粟不少。

《唐書》曰:始平人宗士,負粟一石,委於大倉而去,云:「願少益軍國。」高祖嘉之,齎物百段。

《晉史》曰:高祖明而難犯,事多親決。嘗有店婦與軍士墾訴,無以自明。帝為鞠吏曰:「雖屬官,吾可市而代之。兩訟未分,何以為斷?可殺馬刳腸而視,其粟有則軍士誅,無則婦人死。」遂殺馬,馬腸無粟,因戮其婦。境內肅然,莫敢以欺。

《漢實錄》曰:王周性寬恕,不忤物情。初,刺信都,州城西橋敗,覆民租車。周曰:「橋梁不飾,予之過也。」乃還其所沉粟,出私財以修之。

《孔叢子》曰:子思居貧,其友饋之粟者,受二車焉。或獻樽酒束脩,子思曰:「為費而無當也。」或曰:「子取人粟而辭酒,是辭少而受多也!於義則無名,於分則不全,行之何也?」子思曰:「然伋不幸而貧於財,及至困乏,將絕先人之祀。夫所以受粟,為周乏也。酒酺則所以飲讌也,方乏於食而乃飲燕,非義也。吾豈以為介哉?度義而行之。」

又曰:季桓子以粟十鍾餼夫子,夫子受而班門人之無者。子貢曰:「季孫以夫子貧,故致粟。今而施人,無乃乖彼意乎?」子曰:「吾受而不辭,為季孫之惠;受不為富惠於一人,豈若數百人哉?」

《管子》曰:桓公觀於野,曰:「何物可比君子之德?」隰朋曰:「粟可比君子之德。」管仲曰:「苗始出生也,{日旬}{日旬}乎以孺子,安之則安,不得則危,故命之曰禾,此可比君子。」桓公曰:「善」。

《晏子春秋》曰:北郭騷見晏子曰:「願托所以養母。」晏子分倉粟府金以遺之,辭金受粟。晏子見疑出奔。北郭子遂造公庭曰:「晏子,天下賢人。去齊,敵必來侵,臣見國之侵,不若死,請以頭白晏子!」因自殺。景公聞大駭,自追晏子。

又曰:寸之管無當,天下不能足粟。今齊國丈夫耕,女子織,夜以接日,不足以奉上;而君側雕文刻鏤之觀,此無當之管也!

《曾子》曰:曾子,魯君饋之粟,辭不受。使者曰:「子無求於人,人自致之。曰:」與人者驕人,受人者畏人。縱子不以是驕我,我能無畏乎?與富而畏人,不若貧而無屈。

《墨子》曰:世俗之君子,視義士不若視負粟者。今有人於此負粟,息於路側,欲起而不能,君子見之,無長少貴賤必起之何重故也。今為義之君子,奉承先王之道以語之,縱不說而行,又從而非毀之。則是世俗之君子,視義士不若視負粟者。

《莊子》曰:周家貧,貸粟於監河侯。侯曰:「待我得邑金,將貸子。」周作色曰:「周昨來,有呼周者。視轍中,有一鮒魚,曰:『我,東海之波臣也。君豈有斗升水活我哉?』周曰:『諾。我且南遊吳越,激西江之水迎子,可乎?』鮒魚曰:『不如早索我於枯魚之肆!』」

《呂氏春秋》曰:伍子胥諫吳王曰:「非吳喪越,越必喪吳。今將輸之粟,是長吾讎而豢吾仇也。」

又曰:飯之美者,玄山之禾、不周之粟、不周山,在昆侖山北。陽山之穄、南海之秬。昆侖之南,故曰陽山。穄,關西為之糜。秬,黑黍也。

《商君書》曰:金一兩生於境內,粟十二石於死境外;粟十二石生於境內,金一兩死於境外。國好生金於境內,則金、粟兩死,倉、府兩虛,國弱;好生粟於境內,金、粟兩生,倉、府兩實,國強。

《荀卿子》曰:仁、義、禮、智之於人也,譬之若貨、財、粟米之於家也,多有之者富,少有之者貧,至無有者窮。

《淮南子》曰:鬻棺者欲民之疾疫;畜粟者,欲歲之飢荒也。

又曰:黃帝治天下,力牧、太山稽輔之,狗彘吐菽粟於道路,而無分爭之心。

又曰:昔者蒼頡作書而天雨粟。高誘注曰:蒼頡始視鳥跡之文而造書者也。有書契則詐偽萌生,去本走未,棄耕作之業也,務錐刀之利,天知其將餓,故雨粟也。

又曰:量粟而舂,數米而飲,可以治家,而不可以治國。

又曰:馬不食脂、桑扈不啄粟,非廉也。

又曰:未嘗稼穡粟滿倉,未嘗桑蠶絲滿囊。得之不以道,用之橫。橫,放也。

又曰:粟得水而熟,甑得火而液。水中有火,火中有水。疾雷破石,陰陽相薄。自然之熱。

又曰:闔<廣盧>伐楚,五戰入郢,燒高府之粟。

《六韜》曰:武王入殷,發巨橋之粟以與殷民。

《說苑》曰:十粟為一分,十分為一寸。

又曰:墨子語禽滑氂曰:「今凶年,與子隋侯珠,又與子一鍾粟,子將何擇?」氂曰:「粟可耳。」亦具珠部。

又曰:高平王遣使者從魏文侯貸粟,文侯曰:「須吾租收邑粟至,乃得也。」使者曰:「臣初來時,見瀆中有魚,張口謂臣曰:『吾窮水魚,命在呼吸,可得灌乎?』臣謂之曰:『待吾南見河堤之君,決江河之水灌汝口。』魚曰:『謂命在須臾,乃須決淮之水?比至君還,必求吾於枯魚肆!』今高平貧窮,故遣從君貸速。乃須租收,大王必求臣於死人之墓。」

《風俗通》曰:燕太子丹仰嘆,天為雨粟。

《賈誼書》曰:鄒穆公有令:「食鳧雁者必以秕,無敢以粟!」於是倉無秕,而求易於民,二石粟得一石秕。民請曰:「秕食鳧雁,為無費也。今求秕於二石粟而易一石秕,食鳧雁則費甚矣!請以粟食之。」穆公曰:「去!非爾所知也!夫百姓朐牛而耕,暴背而芸,勤而不敢隋者,豈謂鳥獸哉?粟米,人之食也,奈何以其食養鳥?且汝知小計,而不知大害!」

《晁錯書》曰:利民欲者,莫如用爵致粟。能以粟拜爵者,皆民之有餘者也。

《氾勝之書》曰:欲知歲宜,以布囊盛粟等量埋於陰地。冬至後,取量最多者多種之。

《桓階別傳》曰:階為趙郡太守。路有遺粟一囊,耕者得之,舉以系樹。數日,其主聞,還取之。

《桂陽先賢畫贊》曰:成子,郴中人,能達鳥鳴。為郡主簿,與眾人俱坐,聞雀鳴而笑曰:「東市輦粟車覆,雀相呼往食之。」眾人遣視,信然。《益部蓍舊》又載。

王子年《拾遺記》曰:東極之東,有龍枝之粟。言其枝屈曲若游龍,食之善走。又有鳳冠粟,似鳳之冠,食者令人多力。有雲渠粟,叢生,葉似扶蕖,食之益顏色。粟莖赤黃,皆長二丈,千株叢生。

《博物志》曰:雁食粟,則翼垂不能飛。

《鄒子》曰:董仲舒三年不窺園,嘗乘馬,不覺牝牡。朱買臣貧賤之時孳孳修藝,不知雨之流粟,志在經傳也。

京房《易ビ占》曰:天雨粟,不肖者食祿,與三公易位。天雨稻黍者亡。天雨稻,大臣當誅。

《古今注》曰:武帝建元四年,天雨粟。宣帝地節三年,長安雨黑粟。元帝竟寧元年,南陽山郡縣雨粟,色青黑,味苦,大者如豆,小者如麻子,赤黃,味如麥。建初二年,九江壽春雨粟。光武建武二十年,清河廣川雨粟,大如莧實,色黑。

《吳氏本草》曰:陳粟,神農、黃帝苦,無毒,治痺熱渴,粟養腎氣。

杜寶《大業拾遺錄》曰:吏部侍郎楊恭仁欲改葬學士舒綽,曰:「此所擬之處,掘深五尺之外,亦有五穀。若得一穀,即是福德之地,公侯世世不絕。」恭仁即將綽向京,令人掘深七尺,得一穴,如五石甕大,有粟七八斗。此地經為粟田,蟻運粟下於此穴。當時朝野之士以綽為聖。

任昉《述異記》曰:光武興,洛陽斗粟萬錢,人死者相枕。漢末大飢,江淮間童謠曰:「大兵如市,人死如林。持金易粟,粟貴於金。」洛中謠云:「雖有千黃金,無如我斗粟。斗粟自可飽,千金何所直!」袁紹在冀州時,滿市黃金而無斗粟,餓者相食,人為之語:「虎豹之口,不如飢人。」劉備在荊州,粟與金同價。永嘉之亂,洛中飢荒,懷帝遣人觀市,珠玉金銀填委市門而我粟麥。袁宏上表云:「田畝由是丘墟,都市化為珠玉。」

又曰:晉末,荊州久雨,粟化為蟲,蟲害民。《春秋》雲「穀之飛為蟲」是也。中郎王義興表曰:「臣聞堯生神禾,而晉有蟲粟,陛下自以聖德何如也?」帝有慚色。

又曰:宋高祖之初,當晉末飢饉之後,既即位,而江表二千餘里野粟生焉。

又曰:淮南諸山石穀生,石上生穀也。袁安公云:」石穀,藥名,穗之尤小者是也!

《應翊像贊序》曰:赤眉賊攻其所居城,翊盡以私穀數十萬賑城中,於時粟斗數萬,不稱其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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