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覽/0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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蔥
[編輯]《禮》曰:凡進食之禮,蔥葉處末。又:膾春用蔥。又:脂用蔥。又:為君子擇蔥薤,必絕其本。
《爾雅》曰:茖〈古百切〉,山蔥。〈茖,蔥,細莖大葉。〉
《漢書》曰:龔遂為渤海太守,令人一口種五十本蔥。
又曰:邵信臣為少府。先是,官園種冬蔥韭,覆以屋,晝夜難〈音然〉火,待溫氣乃生。奏罷之。
《東觀漢記》曰:孔奮,字君魚,為姑臧長。時天下亂,河西獨安。前長居官數月,輙致貲產。奮在姑臧四歲,財物不增,唯老母極膳,妻子但食蔥菜。或嘲奮曰:「置脂膏中,不能自潤。」
《義熙起居注》曰:十年,有司奏太常謝澹遣四人還家種蔥菜,免官。
《晉書》曰:居洛陽城十里內,有園菜,欲以當課,聽引其長流,灌紫蔥。
《晉書》曰:石勒時,石聰將叛,佛圖澄戒勒曰:「今年蔥中有蟲害人,百姓無食蔥。」俄而石聰走。
《後秦書》曰:姚興種蔥,皆化為韭,其後兵戈日盛。
《後周書》曰:宣帝大象年,左衛園中蔥變作韭。
《梁書》曰:呂僧珍拜南兗州刺史,從父兄子先以販蔥為業,僧珍至,乃棄業求州官。僧珍曰:「吾荷國恩重,無以報效。汝等自有常分,豈可妄求叨越?當速反蔥肆耳!」
《金樓子》曰:名山之下生蔥。蔥薤者,是古人食石種也。故語曰:「寧得一把五茄,不用金王一車;寧得一片地榆,不用明月寶珠。」五茄一名金鹽。地榆一名玉鼓。惟此二物可煑石。
又曰:用紫芝煑石,石美如脂,食之,可更調五味,下橘皮蔥豉。
《漢武內傳》曰:西王母曰:「仙上藥有玄都綺蔥。」
《列仙傳》曰:阮公者,鳴山上道士也。衣裘,髮覆耳。耳長六七寸,口中無齒。日行四百里。於山上種蔥薤,百餘年人不知也。
《春秋元命苞》曰:天門山上有蔥,所種畦壠悉成行。人拔取者悉絕,若請神而求,即不拔自出,奇異辛香。
繆襲《祭儀》曰:秋祀,和羹芼以蔥。
《西河舊事》曰:蔥嶺在燉煌西八十里,其山高大,故曰蔥嶺也。河源潛發其嶺,分為二水,一水西經休循國,國在蔥嶺也。
郭儀恭《廣志》曰:休循國居蔥嶺,其山多大蔥。
《華陽國志》曰:曹公既與先主語,失匕。會天震雷,先主曰:「賢人言:『迅雷風烈必變!』良有以也!」曹公亦悔失言,使人覘之,見其拔蔥,公曰:「大耳。」公未覺也。其夜先主急去。
《廣志》曰:有胡蔥、木蔥。
《巴南山川記》曰:有石蒜、石蔥。
《續搜神記》曰:新野趙真家,園中所種蔥,未經抽拔,忽一日盡縮入地。後經歲餘,真之兄弟相次分散。
楊雄《蜀都賦》曰:萬條熒熒,翠𦾈青黃,若摛錦布繡,望之無疆。
潘岳《閑居賦》曰:菜則有蔥韭蒜芋,青荀紫薑,荲薺甘旨,蓼蘇芬芳。
薤
[編輯]《爾雅》曰:葝〈巨盈切〉,山薤。〈今山中多有此菜,皆如人家所種。〉
又曰:薤,鴻薈也。〈即薤菜也。〉
《漢書》曰:龔遂為渤海太守,令民一口種百本薤。
《後漢書》曰:龐參為南陽太守,郡人任棠者有奇節,隱居教授。參到,先候之,棠不與言,但以薤一本、水一盂置戶屏前,自抱孫兒伏戶下。主簿白,以為倨。參思其微意,良久曰:「棠是欲曉太守也。水者,欲吾清也;拔大本薤,欲吾擊強宗也;抱兒當戶,欲吾開門卹孤也。」於是嘆息而還。參在職,果能抑強助弱,以惠政侍人。
《魏略》曰:李孚,字子憲,為諸生,常種薤,欲以成計。有求索,不與一莖,亦不自食。時人謂之能行意。
《世說》曰:桓公座有參軍猗〈音羈,箸取物也。〉,蒸薤不時解,其食者又不助,而猗終不放,舉坐皆笑。
又曰:蘇峻亂,庾公南奔,見陶侃,雅相重。及食,庾啖薤,因留白。陶問:「用此何為?」庾云:「故可種。」於是尤嘆。
《列仙傳》曰:務光服蒲薤根。
《荊州圖副》曰:筑陽縣有薤山,山多野薤,因以為名。
古詞曰:薤上朝露何易稀!
潘岳《閑居賦》曰:白薤負霜。
䔉
[編輯]《爾雅》曰:藶〈力的切〉,山䔉。〈今山中多有此菜,皆如人家所種。〉
《說文》曰:䔉,菜之美者,雲夢之葷菜。
《東觀漢記》曰:李恂為兗州刺史,前刺史所種園小麥、胡䔉,悉付從事,無所留。
謝承《後漢書》曰:江夏費遂,字子奇。為楊州刺史,悉出前刺史所種小麥、胡䔉付從事。
又曰:太原閔仲叔者,代稱節士。雖同黨之潔清,自以弗及也。同黨見其含菽飲水,遺以生䔉,受而不食。
王隱《晉書》曰:郄詵母病苦車,及亡,不欲車載,乃養雞種䔉,得馬八匹,輿棺至冢。
《齊書》曰:豫章王大會賓僚,張融食炙,始畢,人便去。融欲求塩䔉,口終不言,方搖食指,半日乃息。
《梁書》曰:邵陵王使賊煞何智通。既擒賊,智通子敞之割炙食之。即載出新亭,四面火炙之,焦熟。敞車載錢,設塩䔉。雇百姓食之,撤一臠,賞載錢一千,徒黨並母肉遂盡。
《抱朴子》曰:謂夏必長而䔉麥枯,謂冬必凋而竹栢茂。
《正部》曰:張騫使還,始得大䔉、苜蓿。
《三輔決錄》曰:平陵范氏,南陽舊語曰:「前隊大夫有范仲公,塩豉䔉果共一筩。」言其廉儉也。
《袁子正書》曰:袁子曰:吾甞與陳子息於鄴東門之外,見一老父,方坐而食。其子授之䔉,食必有餘,欲棄則惜,欲持去則暑,遂盡食,於是大辛,螫其腸胃,兩目盡赤。陳子笑之,吾謂曰:「子之家中,牛羊數千而不敢食,天暑有喝〈音謁〉死者而後食之,病子之軀,亦由是也!」
《晉四王起事》曰:成都王穎,奉惠帝還洛陽道中,於客舍作食。宮人持斗餘粳米飯以供至尊,大䔉塩豉。到獲嘉市麄米飯,瓦盂盛之。天子噉兩盂,燥䔉數株,塩豉而已。
《顏氏家訓》曰:《三輔決錄》云:「前隊大夫范仲公,塩豉䔉顆共一筩。」顆,當音魏顆之顆,北土通呼物一段為一顆蒜,是俗間常語耳。故陳王《雀鷂賦》曰:「頭如䔉顆,目似擘椒。」
崔豹《古今注》曰:䔉,茆䔉也,俗語謂之小䔉。胡國有䔉,十子共為一株,二籜裹之,名為胡䔉,尤辛於小蒜,俗人謂之大䔉。
《冤報記》曰:梁廬陵王蕭績在荊州時,常遣從事量括民田。南陽樂孟卿亦充一使,公府舍人韋破虜發遣試勑,失王本意。及孟卿以數誤得罪,破虜惶懼,不敢引愆,但誑孟卿:「公自為,當為公分雪,無勞訴也。」數日之間,遂斬於市,孟卿號叫,無由自陳,唯語人,以紙筆隨殮。死後少日,破虜在糟上看牛,忽見孟卿挈頭而入,持一椀蒜齏與之。破虜驚呼奔走,不獲,已而服之。因爾病,未幾乃卒。
《廣五行記》曰:唐咸亨四年,洛州司戶唐望之冬集計至五品,進止未出。間有僧來覓,初不相識,延之共坐。少頃,問曰:「貧道出家人,得飲食亦少,以公名,故闇相記,能設一頓鱠否?」司戶欣然,即處分買魚。此僧云:「看有䔉否?」司戶家人云:「䔉盡。」僧云:「䔉盡,去也!」即起,留之云:「䔉盡,遣得買。」僧云:「䔉既盡,不可更住!」苦留不止。司戶果無疾暴亡。
延薦《與李文德書》曰:五折張騫大宛之䔉。
潘尼《釣賦》曰:西戎之䔉,南夷之薑。
茄
[編輯]《梁書》曰:蔡樽為吳興太守,不飲郡井水。齋前自種白莧、紫茄,以為常餌。詔褒其清,加信武將軍。
杜寶《大業拾遺錄》曰:四年,改胡牀為交牀,改胡瓜為白露黃苽。改茄子為崑崙紫苽。
《嶺南異物志》曰:南土無霜雪,生物不復凋枯。種茄子,十年不死,生子,人皆攀緣摘之,樹高至二丈。
《嶺表錄異》曰:南中草菜,經冬不衰。故蔬薗之中,栽種茄子,宿根有二三年者,漸長,枝幹乃為大樹。每夏秋熟,則梯樹摘之。三年後,樹漸老子稀,即伐去,別栽嫩者。
薑
[編輯]《春秋運斗樞》曰:琁星散為薑。失德逆時,即薑有翼,辛而不臭也。
《援神契》曰:薑,禦溫菜也。
《禮記·檀弓上》曰:喪有疾,食肉飲酒,必有草木之滋焉,以為薑桂之謂也。
《論語·鄉黨》曰:不撤薑食。〈撤,去。齊禁薰物,薑辛而不臭,故不去也。〉
《韓詩外傳》曰:宋玉因其友見楚王,楚王待之無以異。讓其友,其友曰:「夫薑桂因地而生,不因地而辛。女因媒而嫁,不因媒而親。子之於王,未也,何怨於我也!」
《史記》曰:萬家之城千畦薑,與千戶侯等。
《魏志》曰:倭國有薑,不知其滋味。
《齊書》曰:孔琇之為臨川太守,在任清約。罷郡還,獻乾薑二斤。武帝嫌其少,知琇之清,乃嘆息。
《梁書》曰:周拾,占對辯捷。甞居直盧,語及嗜好,裴子野言:「從來不甞食薑。」拾應聲曰:「孔稱不撤,裴乃不甞。」一坐皆悅。
《呂氏春秋》曰:和之美者,楊璞之薑,招搖之桂,〈楊璞,地名,在蜀郡。招搖,山名,在桂陽。〉越駱之箘。
《神仙傳》曰:吳孫權曰:「權使介象作變化,種瓜菜百菓,皆立生可食。」先主論膾魚,何者最美,象曰:「鯔魚為上。」先主曰:「論近道魚耳,此出海中,安可得乎?」象曰:「可得耳!」乃令人於殿庭中作方坑,汲水滿之,並求鈎。像餌之,垂綸於坑中,不過頃,得鯔魚。先主驚喜,問象曰:「可食否?」象曰:「故為陛下取,安敢取不可食之物?」乃使廚下切之。先主曰:「聞蜀薑作齏至佳,此間薑永不及也,恨爾時無此薑耳!」象曰:「蜀薑豈不易得?願差所使行者,並付以直。」象自書一符,以青竹杖,使行人閉目騎杖,杖止,便買薑。買薑畢,復閉目。此人承其言,騎杖,須臾止,已到成都。不知是何處,問人,人言是蜀市,乃買薑。於時吳使張溫於市見之,問。曰:「與帝買薑。」於是甚驚,作書寄家。此人買薑畢,捉書騎竹杖,閉目,復須臾,已還。到吳廚下,切膾亦適了也。
《李先生傳》曰:郎中喬飜,於牛渚遇神人,意欲啖薑,而市無之。神人以絹數匹,並書一牒,付信,入市門南下,任意所如。須臾,得薑數斗還。以問神人,神人曰:「問李先生,當知我。」
《慱物志》曰:伏波將軍唐資傳蜀人煞薑法:先拪掃,別麄細為三輩,盛着籠中,作沸湯沒籠,着湯中。須臾,取一片橫截,斷視如熟否。裏既熱訖,便內著甖中,細擣米末以覆上,令薑不見。訖,以向湯令復沸,使相淹,消息視甖中,當自沸,沸便陰乾之。
又曰:妊娠者,不可啖生薑,令兒盈指。
《嶺表錄異》曰:山薑,花、莖、葉即薑也,根不堪食。而於葉間吐花穗,如麥粒,嫩紅色。南人選未拆開者〈謂之含胎。〉,以塩淹藏,入甜糟中,終冬如琥珀,香辛,可重用,為膾無加也。
又曰:以塩藏曝乾,煎湯之,極能治冷氣。
蘇
[編輯]《爾雅》曰:蘇,桂荏也。〈蘇,荏類,故明桂荏。〉
《方言》曰:周鄭之間,謂之公蕡。湘沅之間,謂之𦵯。〈湘、沅,在武陵。〉
《沙洲記》曰:乞佛虜不識五穀,唯食蘇子。
《本草經》曰:芥蒩,一名水蘇。〈吳氏曰:假蘇,一名鼠實,一名薑芥也。〉
太平御覽卷第九百七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