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外國專家局關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期間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暫行「不見面審批」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積極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關要求,疫情期間,我市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暫行「不見面審批」,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服務時間
我市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業務將於2020年2月3日啟動後台審批。市本級受理窗口(市行政服務中心二樓E2046號)於2月9日正式對外服務。
疫情防控期間,建議用人單位提交「不見面審批」申請避免至窗口遞交材料。2月3日—9日,對確有急事辦理需求的用人單位,可通過電話87187756預約,並至行政服務中心一樓自助扶梯周邊的臨時收件窗口辦理。
二、設立急件通道
受春節假期延長影響的申請,用人單位可自2月3日起在工作日撥打專線諮詢電話87187756(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申請加急處理。
三、「不見面審批」流程
疫情期間,我市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暫行「不見面審批」流程,具體規定如下:
(一)單位申請。單位辦理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相關業務時,可在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管理服務系統中「其它附件」欄上傳《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不見面審批」承諾書》(簡稱「《承諾書》」,模板見附件);網上預審已通過,處於「待受理」狀態的申請,可在工作日撥打專線諮詢電話87187756,申請退回修改,上傳《承諾書》後重新提交。
(二)網上審批。後台工作人員對材料進行網上審核,符合條件,材料齊全的,規定時限內審核通過。
(三)領取結果。申請「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通知」業務的,申請單位可自行通過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管理服務系統打印《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通知》;申請「外國人工作許可證」業務的,可選擇郵寄送達許可證。
(四)事後補交。申請單位應嚴格按照《承諾書》中的承諾,確保提交的相關材料真實有效,並積極做好疫情防控結束後受理材料的補交工作。補交時間我局將另行通知。對提供虛假材料或不能補交的,相關情況將錄入外國人來華工作管理服務系統異常名錄,用人單位列為失信單位;情節嚴重的,將按程序註銷外國人工作許可證,並通報相關部門。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待疫情結束後,另行通知終止執行時間。
附件:《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不見面審批」承諾書》模板.docx
寧波市外國專家局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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