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使監院場官及專知納給並吏人等,有負犯合結罪者,比依推問聞奏,隻罪本犯所由,其監臨主守,都無科處。伏請從今舉名例律,每有官吏犯贓,監臨主守同罪,及不能覺察者,並請準條科處。所冀刑章具舉,貪吏革心。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