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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被害人就業服務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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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被害人就業服務辦法
沿革
制定機關:中華民國勞動部

  1. 中華民國104年12月31日勞動部勞動發特字第104051649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4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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