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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範/卷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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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家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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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裏含飯,救活外甥

秦康公之母,晉獻公之女。文公遭驪姬之難,未反而秦姬卒。穆公納文公。康公時為太子,贈送文公於渭之陽,念母之不見也,曰:「我見舅氏,如母存焉!」故作渭陽之詩。

漢魏郡霍諝,有人誣諝舅宋光於大將軍梁商者,以為妄刊文章,坐系洛陽詔獄,掠考困極。諝時年十五,奏記於商,為光訟冤,辭理明切。商高諝才誌,即為奏,原先罪,由是顯名。

晉司空郤鑒,頰邊貯飯以活外甥周翼。鑒夢,翼為剡令,解職而歸,席苫心喪三年。此皆舅甥之有恩者也。

晏子稱:「姑慈而從,婦聽而婉,禮之善物也。」

《禮》:「子婦有勤勞之事,雖甚愛之,姑縱之而寧數休之。子婦未孝未敬,勿庸疾怨,姑教之。若不可教,而後怒之;不可怒,子放婦出而不表禮焉。」

季康子問於公父文伯之母曰:「主亦有以語肥也?」對曰:「吾聞之先姑曰:『君子能勞,後世有繼。』子夏聞之,曰:『善哉!』商聞之曰:『古之嫁者,不及舅姑,謂之不幸。』夫婦,學於舅姑者,禮也。」

唐禮部尚書王珪子敬直,尚南平公主。禮有婦見舅姑之儀,自近代,公主出降,此禮皆廢。珪曰:「今主上欽明,動循法制,吾受公主謁見,豈為身榮,所以成國家之美耳!」遂與其妻就席而坐,令公主親執笲,行盥饋之道,禮成而退。是後,公主下降,有舅姑者,皆備婦禮,自珪始也。

《內則》:婦事舅姑,與子事父母略同。

舅沒則姑老,冢婦所祭祀賓客,每事必請於姑,介婦請於冢婦。舅姑使冢婦,毋怠、不友、無禮於介婦。舅姑若使介婦,無敢敵耦於冢婦,不敢並行,不敢並命,不敢並坐。

凡婦不命運私室,不敢退。婦將有事,大小必請於舅姑。子婦無私貨,無私蓄,無私器,不敢私假,不敢私與。婦或賜之飲食、衣服、布帛、佩帨、芷蘭,則受而獻諸舅姑。舅姑受之則喜,如新受賜。若反賜之,則辭。不得命,如更受賜,藏以待乏。婦若有私親兄弟,將與之,則必復請其故,賜而後與之。

曹大家《女戒》曰:舅姑之意豈可失哉?固莫尚於曲從矣!姑雲不爾而是,固宜從命;姑雲爾而非,猶宜順命。勿得違戾是非,爭分曲直,此則所謂曲從矣。故《女憲》曰:「婦如影響,焉不可賞?」

漢廣漢姜詩妻,同郡龐盛之女也。詩事母至孝,妻奉順尤篤,母好飲江水,去舍六七裏,妻常沂流而汲。後值風,不時得還,母渴,詩責而遣之。妻乃寄止鄰舍,晝夜紡績,市珍羞,使鄰母以意自遺其姑。如是者久之。姑怪問鄰母,鄰母具對。姑感慚呼還,恩養愈謹。其子後因遠汲溺死,妻恐姑哀傷,不敢言,而托以行學不在。

河南樂羊子,從學七年不反,妻常躬勤養姑。嘗有它舍雞謬入園中,姑盜殺而食之。妻對雞不餐而泣。姑怪,問其故。妻曰:「自傷居貧,使食它肉。」姑竟棄之。然則舅姑有過,婦亦可幾諫也。

後魏樂部郎胡長命妻張氏,事姑王氏甚謹。太安中,京師禁酒,張以姑老且患,私為醞之,為有司所糾。王氏詣曹,自首由己私釀。張氏曰:「姑老抱患,張主家事,姑不知釀。」主司不知所處。平原王陸麗以狀奏,文成義而赦之。

唐鄭義宗妻廬氏,略涉書史,事舅姑甚得婦道。嘗夜有強盜數十人,持杖鼓譟,逾垣而入。家人悉奔竄,唯有姑獨在堂。廬冒白刃,往至姑側,為賊捶擊,幾至於死。賊去後,家人問,何獨不懼?廬氏曰:「人所以異禽獸者,以其有仁義也。鄰裏有急,尚相赴救,況在於姑而可委棄?若萬一危禍,豈宜獨生!」其姑每雲:「古人稱,歲寒然後知松柏之後雕也,吾今乃知廬新婦之心矣!」若廬氏者,可謂能知義矣。

《詩》:「何彼穠矣,美王姬也。雖則王姬,亦下嫁於諸侯,車服不系其夫,下王後一等,猶執婦道,以成肅雍之德。」

舜妻,堯之二女。行婦道於虞氏。

唐岐陽公主,憲宗之嫡女,穆宗之母妹,母懿安郭皇後,尚父子儀之孫也。適工部尚書杜悰,逮事舅姑。杜氏大族,其他宜為婦禮者,不翅數千人。主卑委怡煩,奉上撫下,終日惕惕,屏息拜起,一同家人禮度。二十餘年,人未嘗以絲發間指為貴驕。承奉大族,時歲獻饋,吉兇賻助,必經親手。姑涼國太夫人寢疾,比喪及葬,主奉養,蚤夜不解帶,親自嘗藥,粥飯不經心手,一不以進。既而哭泣哀號,感動它人。彼天子之女,猶不敢失婦道,奈何臣民之女,乃敢恃其貴富以驕其舅姑?為婦若此,為夫者宜棄之,為有司者治其罪可也。

《內則》:「雖婢妾,衣服飲食必後長者。」

妾事女君,猶臣事君也。尊卑殊絕,禮節宜明。是以「綠衣黃裳」,詩人所刺;慎夫人與竇後同席,袁盎引而卻之;董宏請尊丁傅,師丹劾奏其罪。皆所以防微杜漸,抑禍亂之原也。或者主母屈己以下之,猶當貶抑退避,謹守其分,況敢挾其主父與子之勢,陵慢其女君乎?

衛宗二順者,衛宗室靈王之夫人及其傅妾也。秦滅衛君,乃封靈王世家,使奉其祀。靈王死,夫人無子而守寡,傅妾有子代後。傅妾事夫人,八年不衰,供養愈謹。夫人謂傅妾曰:「孺子養我甚謹,子奉祀而妾事我,我不願也。且吾聞,主君之母不妾事人,今我無子,於禮斥絀之人也,而得留以盡節,是我幸也。今又煩孺子不改故節,我甚內慚!

吾願出居外,以時相見,我甚便之。」傅妾泣而對曰:「夫人慾使靈氏受三不祥耶?公不幸早終,是一不祥也;夫人無子而婢妾有子,是二不祥也;夫人慾居外,使婢妾居內,是三不祥也。妾聞忠臣事君,無時懈倦;孝子養親,患無日也。妾豈敢以少貴之故,變妾之節哉?供養,固妾之職也,夫人又何勤乎?」夫人曰:「無子之人,而辱主君之母,雖子歇爾,眾人謂我不知禮也。吾終願居外而已。」傅妾退而謂其子曰:「吾聞君子處順,奉上下之儀,修先古之禮,此順道也。今夫人難我,將欲居外,使我處內,逆也。處逆而生,豈若守順而死哉?」遂欲自殺。其子泣而守之,不聽。夫人聞之,懼,遂許傅妾留,終年供養不衰。

後唐莊宗不知禮,尊其所生為太後,而以嫡母為太妃。太妃不以慍,太後不敢自尊,二人相好,終始不衰,是亦近世所難。

《內則》:「異為孺子室於宮中,擇於諸母與可者,必求其寬裕、慈惠、溫良、恭敬、慎而寡言者,使為子師,其次為慈母,其次為保母。皆居於室,他人無事不往。」

魯孝公義保臧氏。初,孝公父武公與其二子——長子括、中子戲——朝周宣王。宣王立戲為魯太子。武公薨,戲立,是為懿公。孝公時號公子稱,最少。義保與其子俱入宮養公子稱。括之子曰伯禦,與魯人作亂,攻殺懿公而自立,求公子稱於宮中,入殺之。義保聞伯禦將殺稱,衣其子以稱之衣,臥於稱之處,伯禦殺之。義保遂抱稱以出,遇稱之舅魯大夫於外。舅問:「稱死乎?」義保曰:「不死,在此。」舅曰:「何以得免?」義保曰:「以吾子代之。」義保遂抱以逃。十一年,魯大夫皆知稱之在保,於是請周天子殺伯禦,立稱,為孝公。

秦攻魏,破之,殺魏王,誅諸公子,而一公子不得。令魏國曰:「得公子者,賜金千鎰;匿之者,罪至夷。」公子乳母與公子俱逃。魏之故臣見乳母,識之,曰:「乳母固無恙乎?」乳母曰:「嗟乎!吾奈公子何。」故臣曰:「今公子安在?吾聞秦令曰,有能得公子者,賜金千鎰;匿之者,罪至夷!乳母儻知其處乎?而言之,則可以得千金;知而不言,則昆弟無類矣!」乳母曰:「籲!我不知公子之處。」故臣曰:「我聞公子與乳母俱逃。」曰:「吾雖知之,亦終不可以言。」故臣曰:「今魏國已破亡,族已滅矣!子匿之,尚誰為乎?」母曰:「籲!夫見利而反上者逆,畏死而棄義者,亂也。今持逆亂而以求利,吾不為也。且夫凡為人養子者,務生之,非為殺之也,豈可以利賞畏誅之故,廢正義而行逆節哉?妾不能生而令公子禽矣!」乳母遂抱公子逃於深澤之中。故臣以告秦軍,追見,爭射之。乳母以身為公子蔽矢,矢著身者數十,與公子俱死。秦君聞之,貴其能守忠死義,乃以卿禮葬之,祠以太牢,寵其兄為五大夫,賜金百鎰。

唐初,王世充之臣獨孤武都謀叛歸唐,事覺誅死。子師仁始三歲,世充憐其幼,不殺,命禁掌之。其乳母王蘭英求自髡鉗,入保養師仁,世充許之。蘭英鞠育備至。時喪亂兇饑,人多餓死,蘭英乞丐捃拾,每有所得,輒歸哺師仁,自惟啖土飲水而已。久之,詐為捃拾,竊抱師仁奔長安。高祖嘉其義,下詔曰:「師仁乳母王氏,慈惠有聞,撫育無倦,提攜遺幼,背逆歸朝,宜有褒隆,以錫其號,可封壽永郡君。」

五代漢鳳翔節度使侯益入朝,右衛大將軍王景崇叛於鳳翔,有怨於益,盡殺其家屬七十餘人。益孫延廣尚繈褓,乳母劉氏以己子易之,拖延廣而逃,乞食於路,以達大梁,歸於益家。嗚呼!人無貴賤,顧其為善何如耳!觀此乳保,忘身殉義,字人之孤,名流後世,雖古烈士,何以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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