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反古修火利判〈乙學修火利,合土為之用,人言其反古。辭云:皆從其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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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反古修火利判〈乙學修火利,合土為之用,人言其反古。辭云:皆從其朔。〉
作者:長孫憲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436

博考終古,厥惟敦龐。大智未萌,尚質巢窟。後聖有作,乃教炮燔。爾來欽哉,孰謂為利?乙或工者,舉而修之。以火化物,豈特熔金之利;若泥在鈞,斯從合土之法。既埏埴以為用,非陶甄而謂何?苟學非乖方,篤在守業;得高曾之規矩,無窳濫之悔尤。則彼有虞,以協還淳之化;紹於上古,寧雲反古之道。從朔者稱其有典,薄言者則謂無稽。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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