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屯田佃百姓荒地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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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屯田佃百姓荒地判
作者:李暄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902

(諸畿縣置屯田,佃百姓荒地。主令複業,請自耕種,屯司不與。縣司執申:若不還他,人即卻逃。)

敬承畿縣,素匪萊田,是中邦之廬伍,為上農之井賦。日者旄頭失象,狂寇亂華,王師未赫,國人猶恐,是以苟安便地,多出近關。惜三逕之就荒,歎五溝之不樹,人迷可複,土利宜敦。等充國之大開,時欣歲足;類信臣之廣辟,每詠年豐。今乃黎庶重遷,歸還樂土,服先疇之疆畝,守故裏之鬆榆,將持襏襫,願事藨蓘。誠宜饁彼南畝,勞乎東郊。國本必於務農,人安固在循業。永言縣執,何謝屯司!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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