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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為吏私田不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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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為吏私田不善判
作者:康元懷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953

〈景為吏,公田善私田不善。或以議課不齊。辭云:「非吏之罪。」〉

阜俗敦本,長財飭力,三時展務,九扈分官。自公田而及私田,俾我疆而豐我理。千箱起詠,佇美於詩人;四體既勤,孰慚於夫子?當勤而有典,奚議課以不齊。景也伊何?職茲為吏。任農均力,未恤於人言;徇公害私,旋招於物議。事頗彰於妨奪,法難逭於科繩。考魯宣之舊章,有同大桀;徵穀梁之前誌,須示小懲。宜詳刑於士師,盍歸罪於田畯?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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