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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祭祀判(宋元君叩鄫生鼻血祭祀,人告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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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祭祀判(宋元君叩鄫生鼻血祭祀,人告妖。)
作者:王元貞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902

諸侯力爭,乃立塚土。動眾興事,受脤攸行。同盟之君,先尊霸主,附庸之國,亦屬大邦。用鄫子於次睢,皆嗤宋主;將蹶由而釁鼓,不利楚家。此乃魯史明文,殷鑒不遠。靜思今者,元君鄫生,事有符於曩辰,何不仁之太甚!生鼻取血,誰其忍之?畜不將人,獨將何若?眷言其事,實類傷殘。告以為妖,仍將未得。況明君有道,弓矢載櫜。坐九重而納隍,恐萬姓之失所。有此殘酷,其如律何?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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