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祭闕頒誥判所司有禮事,不頒誥所由斷,徒訴不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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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祭闕頒誥判所司有禮事,不頒誥所由斷,徒訴不伏。
作者:郭廷誨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844

於糾禮官,無辱祀典。欽若天地,肅恭神人。如何有司,失其頒誥。將季氏之待暗,失由也之質明。致使槱燎不供,難為魯祭。爟火無設,便乖漢典。宗伯或差於三望,太常乍闕於六宗。職此之由,而褻其守。天秩有禮,罔不克集。寘以徒坐,複何疑焉。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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