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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襲代封逃判〈丁長,當襲代封。逃。主司以有兄不錄其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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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襲代封逃判〈丁長,當襲代封。逃。主司以有兄不錄其弟。〉
作者:杜信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956

夏分五等,周開九命,國庸人爵,貽厥孫謀。青土白茅,將傳欒、郤之室;裘裳鍾鼎,必襲金、張之家。丁既慶積山河,用光家國,不聞必復之業旋有逋逃之讓。榮命不顧,同顏闔之鑿壞;遁跡方來,共丁鴻之蹈海。一去鄉縣,幾變星霜,冀疇庸之有主,在昆弟而可錄。不謂政也無二,法不容私。終使長襲代封,沮元成之宏義;幼而時棄,允張純之格言。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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