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權縣集中清收處置農商行風險資產專項行動方案
左權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左權縣集中清 收處置農商行風險資產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 左政辦發〔2020〕18號 2020年9月8日 發布機關:左權縣人民政府 |
詳細內容 |
各鄉鎮人民政府,城區社會事務服務中心,縣直有關單位:
現將《左權縣集中清收處置農商行風險資產專項行動方案》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左權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9月8日
為進一步優化我縣社會信用環境,維護金融穩定,提升金融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的能力和水平,按照省委金融改革工作會議精神,決定在全縣範圍內開展集中處置農商行風險資產專項行動,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金融改革發展的重要論述重要指示精神,以化解左權農商行不良貸款占比高、餘額大、金融風險隱患突出問題為關鍵,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通過在全縣範圍內開展處置農商行風險資產專項行動,充分發揮政府職能部門作用,有效調動各類社會資源,切實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規範金融秩序,優化營商環境,為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積極貢獻。
二、清收範圍
截至2020年8月15日前,在農商行網點貸款逾期未還的所有不良貸款(含表內、表外),重點清收4個方面不良貸款:
(一)財政供養人員、國企職工拖欠貸款;
(二)農村黨員幹部、兩代表一委員等群體拖欠貸款;
(三)惡意逃廢農商銀行債務的貸款;
(四)農商銀行涉訴類不良貸款。
三、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集中處置農商行風險資產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確保集中清收工作取得實效,成立左權縣集中處置農商行風險資產工作領導組(以下簡稱「處置工作領導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馮玉全 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副組長:楊曉宇 縣委政法委副書記
武美英 縣紀委常委
王鎖明 縣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
王志強 縣公安局副局長
王建華 縣人民法院副院長
陳少英 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郭宏波 縣農商行黨委副書記
成 員:劉林忠 縣發改局黨組書記
王宏宇 縣市場監管局局長
馬海軍 縣稅務局局長
王新權 晉中市生態環境局左權分局局長
劉德榮 縣民營經濟促進中心主任
馮春瑞 縣融媒體中心主任
李維光 縣人社局副局長
李樹青 縣民政局副局長
禹俊新 縣農業農村局副局長
王 妤 縣金融事務服務中心主任
萬建平 人行左權縣支行行長
宮存棠 晉中銀保監分局左權監管組主任
各鄉鎮鄉(鎮)長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農商行,辦公室主任由縣農商行黨委副書記郭宏波兼任。辦公室具體負責集中處置工作的組織、協調、檢查、考核工作,確保聯動處置風險資產工作取得實效。
四、工作職責
為確保處置工作有序進行、取得實效,明確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如下:
縣金融事務服務中心:負責協調各有關部門,形成政策合力,推動處置工作有序展開。
縣農商行:負責處置活動的基礎工作,摸清貸款底數,建立貸款台賬;開展宣傳造勢,通過戶外電子屏、宣傳廣告、專門車輛流動宣傳等形式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及時向欠款對象所在單位提供欠款人員相關情況;向領導組及相關成員單位及時提出需依法依規開展處置工作措施及建議。
縣委組織部:經宣傳發動、單位督促,仍不主動履行還款義務的,機關公職人員不得評優評模、晉級提拔,農村社區幹部不得作為黨組織班子換屆候選人。
縣法院:負責及時受理農商行處置不良貸款的訴訟案件,建立綠色通道、指定專人負責。對進入程序的案件快審、快結、快執,及時處置被執行人的財產。對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及時錄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並向社會公布。對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的,及時移交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縣檢察院:負責依法從嚴從快辦理對提請審查批准逮捕、移送審查起訴的欠貸主體涉嫌犯罪案件。
縣公安局:負責依法從嚴從快查處拒不履行法院判決裁定、騙取貸款、貸款詐騙等涉嫌違法犯罪行為,及時向檢察機關移送審查。
縣發改局:負責將金融主管部門推送的欠款對象名單、所在部門和單位在「信用晉中」網站公示。
縣民政局:對不主動履行還款義務的村委(社區)幹部,不得列為換屆候選人人選。
縣市場監管局:負責依照相關規定和程序,配合相關部門對欠貸不還的民營企業進行股權凍結,並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
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將對欠貸不還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按規定列入不誠信合作社名單,相關部門要停止對其發放專項補貼資金。
縣人社局:負責會同有關部門督促欠款對象所在單位依規落實扣薪還貸和考核評優限制等處置措施。
人行左權縣支行:負責落實信用體系建設要求,對逾期貸款信息及時納入徵信系統管理;負責審核確認村(社區)「兩委」幹部及候選人中的失信人員,並將結果報送領導組辦公室。
晉中銀保監分局左權監管組:負責協調相關銀行保險機構積極配合縣農商行清收工作,將不良貸款清收情況與縣農商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審查相結合,着力推動不良貸款清收工作。
縣融媒體中心:負責宣傳造勢,傳遞正能量,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對各類欠款對象進行公開曝光。
五、實施步驟
集中處置的時間為:2020年8月至12月,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準備階段(2020年8月27日—9月20日)
1.制定方案,召開動員會議,成立左權縣集中處置農商行風險資產工作領導組,明確成員單位職責,確保處置工作順利開展。
2.縣農商行對拖欠逾期貸款情況進行全面排查摸底,製作匯總明細表,報送處置工作領導組。同時,縣農商行以書面形式通知各逾期未還主體,落實催告責任,並建立動態管理台賬,形成信息動態管理機制,隨時更新還款記錄。
3.各成員單位、縣融媒體中心要利用各種媒體宣傳發動,營造氛圍。
(二)主動還款階段(2020年9月21日—9月30日)
縣農商行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協調欠款對象所在單位、村(社區)「兩委」訪談欠貸主體及負責人,做好欠貸人員的思想教育工作,促使其主動歸還所欠貸款,本人貸款由本人負責償還,為他人擔保貸款,由擔保人負責催還並承擔連帶責任,逾期不還的,由擔保人負責償還。
(三)集中處置階段(2020年10月1日—12月25日)
對9月底仍未歸還貸款的企事業單位及個人,將採取黨紀、行政、司法等手段,進行強制清收,具體措施如下:
1.對惡意欠貸不還的國家公職人員問題線索,由縣紀委監委牽頭,按幹部管理權限,依紀依法進行處置。
2.對欠貸不還的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鄉鎮企業,要在新聞媒體公開曝光;公開曝光後仍不償還貸款的,將進一步採取組織措施、法律措施等方式予以強制清收。
3.對欠貸不還的村委和村辦企業,各鄉鎮要將還貸情況納入村兩委幹部考核,並作為綜合評定的重要依據,促使村兩委和村辦企業歸還貸款;對暫時無力償還的要簽訂還款協議;對債務事實清楚,拒不簽訂還款協議的,要對其依法進行打擊。
4.對欠貸不還的其他自然人,各鄉鎮要認真做好說服教育工作,縣農商行要充分利用法律手段,依法起訴;司法部門要加快辦案、結案速度,提高執行效率,打擊欠貸釘子戶、難纏戶,引導欠貸觀望戶,推進清理進度。
5.對惡意逃廢農商行債務有錢不還的借款人,除對借款人列入人民銀行徵信「黑名單」實施信貸制裁外,要採取司法手段,對借款人銀行賬戶進行依法凍結和扣劃,同時對其財產予以拍賣處置,償還農商行貸款。
6.對暫時無力歸還貸款的單位和個人,要以保全訴訟時效為前提,簽訂催收通知書,並制定還款計劃。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處置工作領導組負責農商行風險資產清收工作的組織、協調、督導。縣農商行要主動對接鄉鎮和部門,做好服務、查詢和回復工作,及時準確提供相關數據信息。各鄉鎮和縣直相關單位的主要領導為本鄉鎮、本單位處置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將處置工作提上重要議事日程,對照縣農商行提供的不良貸款清單,逐戶逐筆分解任務,責任到人,強力推進,確保按期完成處置任務。
(二)加大宣傳力度。各鄉鎮、各單位要加大對農商行處置風險資產工作的宣傳力度,深入宣傳有關政策,營造濃厚工作氛圍,教育、勸導借款人增強誠信意識,自覺歸還貸款。縣融媒體中心要充分發揮輿論導向作用,對拖欠、逃廢債務的行為進行公開曝光、公開催收,充分藉助社會輿論力量督促借款人歸還貸款。
(三)強化協作配合。處置農商行風險資產,依法打擊逃廢債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工作難度大。各鄉鎮、各有關單位要根據各自職責,密切配合,形成強大工作合力。在處置過程中,欠貸個人或企業有土地、房產等可以以物抵債的,牽頭部門要積極協調相關部門儘快辦理以物抵債手續。處置工作領導組將定期不定期組織相關成員單位召開聯席會議,及時研究處置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具體解決辦法和措施,確保處置見實效。
(四)抓好督促檢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實行「周報告、月通報」制度,對措施不力、行動遲緩、效果不明顯的進行通報批評;對處置風險資產成效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予以通報表揚和獎勵,促進專項行動紮實有效開展。處置工作領導組將對專項活動工作開展督促檢查。
(五)推進誠信建設。人行左權縣支行要以此次集中處置農商行風險資產為契機,加快誠信體系建設,建立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和失信懲罰機制,加強政府部門、社會組織和企業單位的內部信用監察力度。各鄉鎮、各單位在工作中,要將誠信建設作為依法行政的重要考量,形成政府引導、企業樹信、全民誠信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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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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