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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平倉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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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平倉議
作者:趙讚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526

伏以舊制置倉儲粟,名曰常平。軍興以來,此事闕廢,因循未舉,垂三十年。其間或因凶荒流散,餓死相食者,不可勝紀。古者平準之法,使萬室之邑,必有萬鍾之藏;千室之邑,必有千鍾之藏。春以奉耕,夏以奉耘。雖有大賈富家,不得豪奪吾人者,蓋謂能行輕重之法也。自陛下登極以來,許京城兩市置常平,官糴鹽米,雖經頻年少雨,米價不複騰貴,此乃即日明驗,實要推而廣之。當軍興之時,與承平或異,事須兼儲布帛,以備時須。臣今商量,請於兩郡,並江陵、成都、揚、汴、蘇、洪等州府,各置常平輕重本錢,上至百萬貫,下至數十萬貫,隨其所宜,量定多少,惟置斛鬥疋段絲麻等。候物貴則下價出賣,物賤則加價收糴,權其輕重,以利疲人。並請諸道津要都會之所,皆置吏閱商人財貨,計錢每貫稅二十文。天下所出竹木茶漆,皆十一稅之,以充常平本。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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