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西2015年優質高產高糖糖料蔗基地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桂政辦發〔2014〕8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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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西2015年優質高產高糖糖料蔗基地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桂政辦發〔2014〕89號)
作者: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10月9日

各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農墾局,自治區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各直屬機構:

  《廣西2015年優質高產高糖糖料蔗基地建設實施方案》已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9月19日

  

廣西2015年優質高產高糖糖料蔗基地建設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促進我區糖業可持續發展的意見》(桂政發〔2013〕36號)精神,加快推進500萬畝優質高產高糖糖料蔗基地(以下簡稱「雙高」基地)建設,自治區人民政府決定在2014年開展試點的基礎上,2015年進一步加強「雙高」基地建設。為確保工作順利推進,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思路

  充分吸收2014年「雙高」基地建設試點經驗,鼓勵更多的企業參與基地建設,強化科技支撐作用,通過加大財政支持、政策鼓勵等措施,充分調動實施主體的積極性,逐步實現糖料蔗基地經營規模化、種植良種化、生產機械化、水利現代化,降低糖料蔗生產成本,不斷提高單產、糖分和生產效益,進一步提高我區糖業國際競爭力,促進廣西糖業可持續發展。

  二、工作目標

  2015年,建設80萬畝經營規模化、種植良種化、生產機械化、水利現代化的「雙高」基地,力爭平均畝產達到8噸、蔗糖分達到14%以上。

  三、建設範圍

  在40個糖料蔗生產基地縣(市、區)片區範圍內,選擇水源充足、地勢平緩、集中連片、基礎設施較好、群眾積極性較高的區域,開展「雙高」基地建設工作。任務分配為:崇左市31萬畝、來賓市11萬畝、南寧市9萬畝、柳州市7萬畝、百色市3萬畝、河池市3萬畝、防城港市1.5萬畝、欽州市2萬畝、北海市1.5萬畝、貴港市2.5萬畝,自治區農墾局6萬畝、自治區監獄局2.5萬畝。

  四、建設任務及建設標準

  按照「缺什麼,補什麼」的要求開展「雙高」基地建設,建設任務及建設標準如下:

  (一)土地流轉。按照「依法、自願、有償」的要求,積極穩妥地推進土地流轉或整合,流轉或整合土地單塊長200米以上、寬25米以上(7.5畝以上),單片面積200畝以上,為基地建設提供用地保障。

  (二)土地整治。開展「小塊並大塊」土地整治和耕地平整配套建設,實現基地單幅地塊坡度在13度以下,適合大中型機械作業,機耕道路建設滿足農機作業地頭迴轉及糖料蔗運輸車通行要求,單片地塊可配套排水渠,提高土地利用率、投入產出率。

  (三)水利建設。對水源到田間灌溉系統及其配套設施等進行全面科學規劃,合理確定水源工程、灌溉渠系(管道)工程、配套建築物工程和田間灌溉工程,保障基地灌溉水源。滴灌、噴灌等田間灌溉工程和水肥一體化須與基地建設實施主體管護能力相適應。落實和完善灌溉工程運行和管理機制,確保蔗區水利基礎設施持久、高效地發揮作用。

  (四)全程機械化。積極引進國內外先進裝備,重點推進大中型切段式糖料蔗聯合收割機應用,推廣一批適應性強、可靠性好、性能優良的糖料蔗耕作機械。大力推進普及深耕深松、機械一體化種植、中耕培土、收穫等機械化技術,實現糖料蔗生產全程機械化。鼓勵和引導成立農機專業服務組織,通過市場運作方式發展機械化社會服務。

  (五)良種良法。大力推廣現有高產、高糖、抗逆性強、宿根性好並經自治區審定的糖料蔗新品種及脫毒健康種苗。推廣深耕深松、地膜覆蓋等先進、適用種植技術。推廣滿足生產全程機械化要求的標準化種植,採取1.2米以上的等行距種植或寬行1.2米以上、窄行0.4-0.5米的寬窄行種植。結合「雙高」基地建設,根據全區糖料蔗良種繁育推廣體系建設規劃布局,建設一批區域性糖料蔗良種繁育基地。

  五、實施主體、責任主體和建設模式

  (一)實施主體。基地建設實施主體為製糖企業、糖料蔗種植公司、統一經營管理的專業合作社、種植大戶以及自治區農墾集團公司、華盛集團公司等。實施主體負責或參與項目的具體建設和管理。製糖企業還應積極深化與糖料蔗生產者的利益聯結,建立更為緊密的利益聯結機制;加大對蔗區道路建設和維護的投入,並在技術、生產資料和砍運服務等方面扶助糖料蔗生產者;有試點任務的製糖企業還應積極配合開展蔗區面積增減與「雙高」基地建設掛鉤試點、糖蔗一體化經營試點或壓榨槽技術改造試點。

  (二)責任主體。各有關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自治區農墾局、監獄管理局為基地建設的責任主體,負責統籌協調推進基地項目建設各項工作。

  (三)項目建設參考模式。

  1.製糖企業直接經營。製糖企業租賃農民土地後自主種植糖料蔗,實現製糖與糖料蔗種植一體化發展。

  2.製糖企業與農戶合作經營。製糖企業與蔗農協商合作,由製糖企業在蔗種、機耕、土地整治、道路建設、水利設施建設、灌溉管理、機械砍收等方面統一管理,蔗農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等方式參與基地建設,利益共同分享。

  3.專業種植公司投資經營。按照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農民以出租、轉包、入股、互換等形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交由有資金、懂技術、會管理的專業種植公司集中種植糖料蔗。

  4.糖料蔗種植專業合作社經營。農民以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建立糖料蔗生產專業合作社,實行「民辦、民營、民管」的經營方式,統一經營、按股分紅。

  5.種植大戶(家庭農場)經營。農民將土地流轉給種蔗能手、經營能人,發展規模化經營。

  各地可參照上述模式,因地制宜,紮實推進糖料蔗基地建設。

  六、資金籌措及財政補助

  通過爭取中央支持,自治區、市、縣三級財政投入,以及實施主體投入等渠道,籌措基地建設資金,自治區重點通過整合部門現有資金渠道籌措建設資金。主要構成如下:

  (一)土地整治。通過兩種方式進行補助。一是通過以獎代補方式。按照財政廳、國土資源廳《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產高糖糖料蔗基地土地整治以獎代補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自治區財政按標準給予補助。對已實施土地整治但不符合「雙高」基地要求、需開展改造提升實施「小塊並大塊」的,給予300-400元/畝的獎補;對新實施土地整治的,給予1300-1500元/畝的獎補。同時,自治區按70元/畝的標準安排技術經費,主要用於項目測繪、工程竣工圖繪製、工程覆核和耕地質量等級評定等工作。二是通過項目方式。按土地整治項目程序申報,由國土資源廳和財政廳按規定批准立項、按項目初步設計和預算批覆(每畝投入財政資金約2000元,具體數額根據項目確定),通過招投標實施。

  (二)水利化建設。各級財政資金主要用於從水源到田間的水利設施建設,實施主體分擔資金主要用於滴灌、噴灌等田間灌溉工程和水肥一體化設施建設。各級財政通過兩種渠道進行補助:一是通過中央項目補助。主要通過中央財政小型農田水利(含從土地出讓收益中計提的水利建設資金)、中央財政現代農業生產發展等項目,對基地水利化建設給予支持,由符合條件的項目縣(市、區)按規定程序申報。二是自治區補助。項目按2200元/畝計算,各級財政和實施主體分擔比例為7∶3,財政資金由自治區財政和市縣財政(自治區農墾局、監獄管理局參照執行,下同)按7∶3的比例分擔,自治區財政資金通過以獎代補的方式進行補助。

  (三)生產機械化。生產機械化投資以受益主體為主、政府補助為輔,政府補助部分按照中央和自治區農機具購置補貼政策執行,自治區在安排農機具購置補貼資金時向糖料蔗基地項目區域傾斜。支持開展切段式大型糖料蔗聯合收穫機配套服務,基地建設責任主體和實施主體可考慮對切段式大型糖料蔗聯合收穫機收穫的糖料蔗運輸給予一定的補助。

  (四)良種推廣。對達到土地整治要求翻兜後新種植自治區品種審定委員會審定的良種、符合種植技術要求的,給予不低於500元/畝的一次性補助,其中自治區財政補助300元/畝、市縣財政補助不低於200元/畝。國家如果安排良種補貼資金支持,按其資金管理要求統籌使用。同時,推進良種繁育基地建設,具體按《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西甘蔗良種繁育推廣體系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桂政辦函〔2013〕70號)執行。

  七、組織領導

  根據工作需要,自治區優質高產高糖糖料蔗基地建設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調整為自治區優質高產高糖糖料蔗基地建設工作領導小組。

  (一)領導小組。

  組 長:唐仁健 自治區黨委常委、自治區副主席

  副 組 長:陳 剛 自治區副主席 

  成 員:蔣家柏 自治區人民政府副秘書長

   農生文 自治區績效辦主任

   劉 剛 自治區農墾局局長

   黃方方 自治區發展改革委主任

   束 華 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委主任

   謝迺堂 科技廳廳長

   趙 波 司法廳廳長

   黃偉京 財政廳廳長

   肖建剛 國土資源廳廳長

   潘 巍 交通運輸廳廳長

   楊 焱 水利廳廳長

   謝澤宇 農業廳廳長

   何小聰 審計廳廳長

   白先進 廣西農科院院長

   邱 東 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委副主任、糖業發展局局長

   黃銘福 自治區農機局局長

   蔣海東 自治區監獄管理局局長

  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推進全區「雙高」基地建設工作,包括組織審定實施方案及各項管理辦法、標準、方案,組織籌措財政扶持資金併合理分配,組織開展督促檢查和考核驗收等。

  (二)領導小組辦公室。

  主 任:蔣家柏(兼)

  常務副主任:韋祖漢 農業廳副廳長

  副 主 任:劉全躍 自治區糖業發展局副局長

   何 彬 農業廳副巡視員

   黃小奇 自治區績效辦副主任

   楊偉林 自治區農墾局副局長

   高 旭 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副主任、能源局局長

   曹國生 科技廳副廳長

   曾紀芬 財政廳副廳長

   謝瑾瑜 國土資源廳副廳長

   李小林 交通運輸廳副廳長

   顧 躍 水利廳副廳長

   陳勇新 審計廳副廳長

   何 紅 廣西農科院副院長

   江垣德 自治區農機局副局長

   鍾水新 自治區監獄管理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組織制訂相關方案、綜合協調、檢查督辦、考評驗收等,下設綜合組、資金籌措組、項目實施組、考核組。綜合組負責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項目實施組負責指導項目實施、日常督查、驗收抽查等;資金籌措組負責籌措自治區本級扶持資金、整合中央項目資金等;考核組負責對有關市,自治區農墾局、監獄管理局及有關部門進行績效考評等。辦公室工作人員從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抽調熟悉業務的骨幹組成,其中從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自治區農墾局、國土資源廳、水利廳、農業廳、農機局、糖業發展局、監獄管理局及廣西農科院等單位抽調若干人,集中辦公;其他人員根據工作需要,相對集中辦公。

  (三)「雙高」基地建設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和自治區有關單位職責分工。

  在自治區優質高產高糖糖料蔗基地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各有關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和自治區有關單位要各司其職,分別負責做好「雙高」基地建設相關工作。職責分工如下:

  1.有關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參照自治區調整相應的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推進「雙高」基地建設。

  市人民政府負責將任務分解落實到轄區的每個糖料蔗生產基地縣(市、區),以基地面積、坡度為重點審核把關「雙高」基地建設選點,並按照自治區要求督促、指導縣(市、區)推進基地建設;負責指導基地項目管理、資金管理;負責項目驗收。此外,崇左市人民政府負責開展製糖企業蔗區面積增減與「雙高」基地建設掛鉤試點,以市為單位進行並由市人民政府統籌安排,試點範圍原則上不跨縣,確需跨縣的不能跨市;來賓市人民政府負責開展製糖企業糖蔗一體化經營試點。

  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統籌推進轄區內「雙高」基地建設。負責組織按程序申報項目、「雙高」基地選點、土地確權流轉等工作;組織協調實施主體開展土地整治、機耕道路建設、水利化建設、全程機械化、良種良法推廣等工作;積極引導農戶發展土地股份合作社,探索以企業代農戶承擔水利現代化的投資抵消部分土地租金、引導企業提前參與基地建設規劃設計等,從體制機制上掃清企業投身基地建設的障礙;做好項目區群眾思想工作;負責基地項目管理、資金管理及項目驗收的初驗;督促項目實施主體做好項目運營後的管理等。

  2.自治區農墾局、監獄管理局。參照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組織本系統申報項目,落實「雙高」基地建設任務和建設資金,根據自治區的部署統籌推進本系統「雙高」基地建設各項工作,做好基地土地整治項目初驗和其他項目驗收。

  3.自治區有關單位。根據本單位職能分別負責「雙高」基地建設有關工作。

  農業廳負責牽頭指導實施經營規模化、種植良種化,負責提出糖料蔗良種名單目錄,指導糖料蔗良種的繁育推廣、高產高糖栽培技術的推廣應用,及其項目管理和資金管理;協助指導各地利用中央財政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建設基地水利化項目,監督項目管理和資金管理;負責指導基地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及流轉工作;配合做好基地建設的績效考評;配合做好項目資金整合等。

  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委、糖業發展局負責指導製糖企業申報項目,協調製糖企業籌集資金,集中投入項目建設;牽頭制定機械化收穫原料蔗入廠扣雜標準;在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指導製糖企業蔗區面積增減與「雙高」基地建設掛鉤試點、製糖企業糖蔗一體化經營試點;協調和支持製糖企業加快設備及技術改造,使切段式收穫與原料蔗進廠相銜接;指導製糖企業參與糖料蔗良種繁育基地建設;配合做好基地建設的績效考評;配合做好項目資金整合等。

  財政廳負責籌措由自治區本級承擔部分的基地建設資金,制定有關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負責項目資金的下達、監督使用等工作;牽頭負責指導各地利用中央財政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建設基地水利化項目,監督項目管理和資金管理;研究制定以貼息方式撬動銀行和社會資本投入「雙高」基地建設的具體辦法。

  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負責牽頭確定項目布局、爭取國家專項扶持,配合開展項目資金整合等。

  國土資源廳負責推進項目區土地整治工作,完善「雙高」基地建設土地整治要求,指導項目建設工作;負責監督指導土地整治項目管理和資金管理;負責指導基地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工作;配合實施經營規模化、生產機械化、水利現代化;配合做好項目資金整合等。

  水利廳負責牽頭指導實施水利現代化,推進節水灌溉工程建設,制定工程建設標準,指導工程運行管理制度制定和項目建設;負責指導各地利用中央財政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補助資金建設基地水利化項目,監督項目管理和資金管理;協助做好中央財政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用於基地水利化建設的項目管理;負責制定自治區補助資金項目申報辦法,並監督項目管理;配合做好項目資金整合等。

  自治區農機局負責牽頭指導實施生產機械化,制定適合全程機械化生產的糖料蔗種植農藝標準;組織研發適合我區特別是丘陵地區的糖料蔗耕地、種植、培土、管理、收穫等農機具,配合做好切段式收穫與原料蔗進廠的銜接;指導建立農機服務組織及市場化運作模式,指導項目建設工作;落實農機具購置補貼政策和農機具購置資金管理;配合做好項目資金整合等。

  科技廳負責優先安排科研經費和項目,支持基地全程機械化農機具研發、糖料蔗新品種選育與示範工作。

  廣西農科院負責配合實施種植良種化,負責糖料蔗優良品種的研發工作等。

  審計廳負責做好相關項目和資金審計等工作。

  司法廳負責督促、指導監獄系統做好基地建設工作。

  自治區績效辦負責配合做好基地建設的績效考評工作。

  交通運輸廳負責指導做好項目區公路建設和維護。

  八、工作步驟

  (一)實施準備階段(2014年9月底前)。一是印發全區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財政補助標準、責任分工、工作要求等。二是層層分解任務,自治區將任務分解下達到有關市及自治區農墾局、監獄管理局,有關市將任務分解到縣(市、區)、自治區農墾局將任務分解到農場、自治區監獄管理局將任務分解到監獄,縣(市、區)、農場、監獄將任務落實到地塊。三是召開全區動員會議,進行總體部署。四是開展土地流轉、實施主體確定、資金籌措等前期工作。

  (二)組織實施階段(2014年10月-2016年5月底前)。按照基地建設要求,完成糖料蔗種植,全面推進土地整治、水利建設、良種良法推廣、全程機械化。

  (三)考評驗收階段(2016年5月前)。逐級、分項開展驗收,完成一項、驗收一項,合格一項、兌現一項。同時,開展績效考評,總結基地建設工作。

  九、保障措施

  (一)實行績效考評。層層分解任務,將責任層層落實到基層、到單位、到個人。將基地建設納入對有關市、縣(市、區)和自治區農墾局、司法廳、監獄管理局績效考評範圍,將自治區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單位參與基地建設情況納入對部門的績效考評。對完成任務較好的,給予通報表揚,並在下一年度項目資金安排時給予傾斜;對沒有完成任務的,給予通報批評。

  (二)配套支持政策。一是保障工作經費。自治區本級工作經費由自治區財政納入部門預算,市縣也要根據工作需要參照安排一定的工作經費,確保基地建設順利推進。二是支持製糖企業進行技術改造。通過貼息或項目的形式,引導和支持製糖企業開展壓榨槽技術改造,使其適應切段式機收糖料蔗進廠需要,所需財政支持資金從自治區現有資金渠道安排解決。2015年,在崇左市、來賓市和自治區農墾局各1家製糖企業開展試點。三是自治區財政安排一定的貼息資金,對大型農機購置、實施主體開展水利化建設給予貼息,具體貼息辦法另行制定。四是研究制定其他相關配套政策。包括政策性保險政策、鼓勵製糖企業參與基地建設激勵政策等。各市縣也要積極制定有關扶持政策。

  (三)加強項目管理。一是自治區農墾局、監獄管理局、有關縣(市、區)人民政府與實施主體簽訂建設協議,強化實施主體責任,並明確基地建成後必須種植糖料蔗6年以上,特殊情況需要改變的,要報批並將各級財政投入的資金按原渠道收回上繳財政。二是制定或完善項目建設專項扶持資金使用管理辦法。三是自治區各有關部門對負責的項目,制定或完善項目建設和管理辦法,明確基地項目建設標準、驗收內容、申報審批、資金撥付和運行管理等要求。四是完善水利設施、田間道路等農田基礎設施建成後的管護制度,提高運營效率和使用壽命。五是完善適應經營規模化、種植良種化、生產機械化、水利現代化要求的糖料蔗種植農藝標準和糖料蔗生產全程機械化作業規範,制定水肥一體化技術標準。六是嚴格項目驗收,各市及自治區農墾局、監獄局完成項目驗收後,由自治區「雙高」糖料蔗基地辦牽頭,會同自治區國土資源廳、水利廳、農業廳、農機局,按30%以上的比例進行抽驗(對農墾、監獄系統土地整治項目100%驗收),具體抽驗辦法另行制定。

  (四)強化督促指導。實行基地建設進度定期通報制度,營造鼓勵先進、鞭策後進的氛圍。定期編印專門簡報,分送自治區四家班子領導、各有關市及自治區有關部門。自治區優質高產高糖糖料蔗基地建設工作領導小組適時組織督導組到各地區檢查、指導工作。

  (五)引導群眾參與。紮實做好宣傳發動工作,統一各級各有關部門思想,充分發揮製糖企業、鄉鎮、村委等與農戶緊密聯繫的基層單位的作用,做好廣大農戶的思想工作,引導項目區農戶自發自願流轉土地,積極參與支持項目建設。

  各有關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區各有關單位要按照本方案精神,抓緊制定出台具體實施方案,並認真抓好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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