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縣人民政府關於核定並公布第八批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
外觀
建水縣人民政府關於核定並公布第八批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 2021年12月17日 發布機關:建水縣人民政府 |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屬各辦、局、中心:
經建水縣人民政府核定,建水縣第八批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共計3處),現予以公布。
請各鄉鎮、有關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國務院關於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國發〔2005〕42號)要求,進一步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認真做好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合理利用,促進文物保護事業的健康發展,為建水縣建設文化旅遊大縣,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作出新的貢獻。
建水縣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7日
第八批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
及保護範圍、建設控制地帶
及保護範圍、建設控制地帶
一、新房黃氏民居
保護範圍:東、南、西、北以現有圍牆為界。
建設控制地帶:以保護範圍東、南、西、北外延30米為界。對建設控制地帶內的建築物,進行層高、體量、風格的嚴格控制。
二、龍潭禪院
保護範圍:正殿四周外沿滴水為界。
建設控制地帶:以保護範圍外延30米為建設控制地帶,對在建設控制地帶內新建築的體量、層高、風貌進行限制。
三、黃美芝舊宅
保護範圍:東、南、西、北現有圍牆為界。
建設控制地帶:以保護範圍東、南、西、北外延30米為界。對建設控制地帶內的建築物,進行層高、體量、風格的嚴格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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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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