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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齋全書/卷百三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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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百三十二 弘齋全書
卷百三十三
作者:李祘
1814年
卷百三十四

故寔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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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大全四○甲寅。選文臣金啓溫李弘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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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鄭參政箚曰。時論大變。忠賢奔波。亟欲草疏。而恐增國家之累。無益紛挐。臣啓溫竊惟朱夫子乙卯焚章。談者只據年譜。謂之遇遯而然者。恐非先生本意。竊詳當日時勢。甘心於先生。而寧宗之入於左腹。非片言可悟。先生之疏上。則寧宗之失益彰。而徒以激禍而已。與鄭參政箚。卽先生苦心。而未必爲遯尾之象矣。伏未知如何。

與鄭參政箚。無益紛挐之訓。果是夫子苦心。而遇遯乃焚云云。未必然。

與魏元履書曰。某看得今日之事。只是士大夫不肯索性盡底裏說話。不可專咎人主。臣啓溫謹按朱子此言。切中近弊。蓋非過於畏約。卽皆病於柔懦。居家立朝。同一規模。故喜圓惡方。慣若自然。消磨骪靡。日以益甚。敷施雖恢而讜言莫聞。開導斯勤而積習難化。不協不率。固是羣下之無狀。而董率開廣。實在加勉。伏願反而求之於政令施措之際。益恢翕受之德。益懋導迪之方焉。

爾所謂居家立朝。喜圓惡方。消磨骪靡。日以益甚。而讜言莫聞。積習難化。益恢翕受之德。益懋導迪之方雲者。甚得故寔之體。豈可以陳談而忽之耶。顧今人皆緘嘿。其由專在於不能誠心來諫也。如使諫者多。則士夫間風習。不之卽改。決無是理。

答張敬夫書曰。聚斂之臣。誠可憎疾。爲國家者。明道正義。但使之知吾節用裕民之意而不至於病民矣。臣啓溫竊惟聚斂之臣。能知節用裕民而不至病民。則卽非聚斂也。旣以聚斂爲心。則必不能知節用裕民。故傳曰與其有聚斂之臣。寧有盜臣。然則馭之用何道。而能使聚斂之臣。亦不至病民也。玆敢昧死仰質焉。

百里奚愚虞而智秦。封德彝佞於隋而忠於唐。人才成就。亦惟在人君用之之如何耳。聚斂之臣。其志則雖不可取。而其才則未必是不可用。抑其志而不使之少肆。知其才而任之於可用。則可使爲良臣。可使爲經濟之臣。且天之生才。固未嘗不善。何獨聚斂之臣。局定於天賦之初。而不有可變之理乎。大抵人君用人。雖斗筲之才。元無可棄之人。尺朽寸長。猶當俱收竝蓄。使得備於涵容陶鑄之列。則何人之可棄。何才之不可用哉。如有敎之而不率。導之而不我從。則於是罪之斥之。瘴癘之魑魅之。能變則復用。不能變則已之。其或冥頑而不知變。怨懟而不欲變。則是亂臣也賊臣也。雖天地好生之仁。不得以貸之。則誅之殛之。無惜也。夫朱夫子於聚斂之臣。何惜而爲此訓乎。特言人君用人之道。亦當如此雲耳。大哉夫子之訓。

答呂伯恭書曰。康節之慮。固嘗講之。受卻前年恩命。亦正爲此。臣啓溫竊惟朱夫子甲午改秩宮觀之拜命。未聞有發明其微意者。先生之辭是職。蓋以求退得進。義所未安。而先生之拜命。乃在踰歲之後。至有南軒之所深疑。則未知當日先生之所答於南軒者何如。而當時門下諸賢。必有所聞於函丈之間矣。

出處何常。惟義之歸。有行可之仕。有際可之仕。有公養之仕。聖人因時制義。未嘗有一定之䂓。此所謂君子所爲。衆人固不識者也。惟當講之又講。究之又究。見得到前日之受今日之不受皆是也之訓。然後始可議到於此等義理也。

答張敬夫書曰。舜好察邇言。邇言淺近之言也。猶所謂尋常言語也。臣啓溫謹按孺子之歌。而聖人聽之則至理也。芻蕘之言。而君子擇焉則嘉謨也。惟我聖上卽阼以來。求言是先。雖以目下事言之。若臣等之知淺學蔑者。亦許其因文獻䂓。以備察邇之一助。臣等雖無才無學。豈敢不有懷必陳。而亦願聖明採一善而錄片長。可用者用。可行者行。無徒爲一場文具。則昌言良謨。將必接踵而至。殿下益留意於以實不以文之戒焉。

宋之韓無咎,眞文忠故事。言言剴直明白。引古鏡今。由前柯後。無非七月卷阿遺意。誠使爾等擺卻策士口氣。能踵宋儒美規。則座右之箴。殿上之帖。不於爾等而何求。

與劉子澄書曰。通書。極力說箇幾字。儘有警發人處。臣啓溫謹按理欲分界處。只在幾字上。而辨之又不可不早。故橫渠只說豫字。顧今化理淸明。雖無可畏之幾。而於豫字。猶不可以少忽。而況不無其幾者乎。恬嬉之弊。庶事頹隳之幾也。詖淫之說。正學寖微之幾也。臺閣無官師之䂓。則言路非將塞之幾乎。州牧無懲貪之政。則民生非漸困之幾乎。矯得此弊。亦惟曰豫而已。及庶事之未墮。豫爲之振勵。迨正學之不墜。豫爲之奬植。勿以聖朝之無闕。而豫念開廣之道。勿以民情之苟安。而豫軫蘇捄之策。天下之事。其有不豫而立者乎。

莫曰陳談。自有妙契。

答吳伯豐書曰。若看大學。則當且專看大學。如都不知有他書相似。臣啓溫竊惟朱夫子敎人法門。皆循次第。未嘗使之躐等妄進。尤戒讀書泛博之弊。至與魏應仲書。勸戒益詳。而一日所讀。禮記左傳爲百遍。孟子爲三二十遍。又須看史數板。竊意戴禮左史。恐非初學所急。而又兼之以鄒傳。則雖約其字數。精其音讀。似不免乎浩瀚。與平日敎人讀書之次第。恐不相副。臣於此不敢有疑而自隱也。

朱夫子敎人讀書之法。如風水換形。未嘗有執一之訓。蓋隨其人品才分之如何。而如堪輿家急處取緩。緩處取急之手段。魏應仲卽故人之穉子也。其於受學之初。先讀曲禮內則諸篇。俾知檢身劬躬之方。輔之以孟子之宏博。翼之以左氏之奇正。以作根基。此與送長子於潘景憲家留宿。而受學於呂成公時。間攻科程文字之意同。

答範文叔書曰。比年以來。衆說盡出。自是無所致疑。臣啓溫竊惟。無疑起疑。是讀書之要法。而衆說盡出之後。朱夫子亦以爲無所致疑。況朱夫子章句或問諸書。如金秤秤出。則今之士。只當於此著工。強而覓疑。則不過就朱子以後諸儒之說。考校字句之分合異同而已。若又便以爲初無可疑。則又非求疑無疑之意。何以則當疑而疑。不徒爲口耳之誦說乎。玆敢昧死仰質焉。

朝臣日入殿陛。而輒於轉曲陞降之際。躊躇怵惕。以問於司儀之導引者何也。以其鄭重難愼。不敢以己知而不問也。爾之讀書而不知有疑者。與此相反而然矣。字會字義。句會句義。會之不已。至於疑。疑之不已。至於解。解之不已。書與我一矣。然而活看泥看。亦有其時。惟在潛心玩索而已。

與卓夫人書曰。近世人家子弟謹飭者。亦緣不親民事。觸事懵然。臣啓溫謹按朱子此書中。不親民事觸事懵然八字。爲今日新進之切弊。今人視吏事如不屑。除非蔭路發軔者。則蓋自出身之初。財賦甲兵。茫不留意。或未經一麾。直陞方伯。或未試斗邑。先典雄州。遇事生澀。觸處罣礙。近日法從之。許典州郡。固出作成之至意。而錢穀籌謨之地。郞官之別有文窠。舊例卽然。法之不古。官亦隨廢。伏願聖明俯詢古䂓。許以文臣參錯於其間。俾習知吏事焉。

漢之九卿。皆從二千石。何嘗有淸貫美職別設窠級之法哉。門閥之高低。蓋出於胡俗。而官由人擇。吏隨世卑。爾言果有可採者。

與魏應仲書曰。少說閒話。恐廢光陰。勿觀雜書。恐分精力。臣啓溫謹按今世學者之弊。卽惟閒話與雜書而已。雖然。閒話之弊小。而雜書之害爲尤大。今所謂一經取士之法。蓋古專門之遺意。而特以先口讀而後文義。故眞才不作耳。臣謂宜精選年少學生。定其額數。無論三經四書。授以一部。每月旬晦。考其勤慢。以賞罰之。雖於釋褐之後。以其所講之書。用之於專經抄啓之講。使之終身於此一書。則其實效所曁。豈不爲禁雜書之一助乎。

近來六藝。爾於何見。所謂禮者。付之鴻臚之吏。所謂樂者。付之梨園之工。所謂射者。付之軍營之校。所謂御者。付之太僕之隷。所謂書者。付之寫字之窠。所謂數者。付之計士之輩。而端委廟堂之上。縫䘸林泉之下者。曷嘗習俎豆而肄干戚。中紅心而鳴和鑾。究聲意而㫼句股乎。六藝旣不可以復舊。專經亦何可以倣昔。

答宋容之書曰。平日讀書。只爲科擧之計。貪多務得。不暇子細慣得。臣啓溫謹按時文之中。稍涉於實用而可資於治敎者。惟對策爲近之。而儒風不古。剽竊應文。冗談贅語。日增月繁。虛頭之無敢過衍。曾有年前飭令。而纔經一科。反復如前。今欲因其名而復其實。則宜先打破科式。取其切時務補治道。而主司之發問。亦宜除卻近䂓。專求實用。至於大庭親策體段尤重。上而君德。下而時政。蓋無不可言者。而近日對策。一未聞有謇諤能言之士。豈亦爲程式所拘故耶。惟聖明亟圖一變之方焉。

科場文字之如醉人街鬧。朱子嘗斥包氏矣。各體之中。策爲要務。而許多層節。皆有套法。甚非懋實之政。當留念。

答鄧衛老孔顔樂處問目曰。此等處實下功夫。方自見得。臣啓溫竊惟程子嘗受學於周茂叔。每令尋仲尼顔子所樂何事。而朱子以爲若學得他功夫。便見得樂處。今欲學他功夫。則先從顔子何等功夫用力。然後乃能有進步。得見聖賢眞箇樂處耶。

周子不言所樂之何事。而秖令尋討其去處。朱子又以學得他功夫。便見樂處爲言。則兩夫子引而不發。俾後學考索之。至誠苦心。可以推認焉耳。吾於爾亦云爾。試以論語中孔顔問答。念念存在。期有見得。斯可。

與沈叔晦書曰。朝廷向來蠲減。僅有其名。且許郡守自列。因得條上一二。未知得見從否。臣啓溫謹按近日文倅之許令陳弊。寔出察眉之至意。雖未知廟堂覆奏之際。果皆參量事勢。一一採施。而生民痼弊之無由上徹者。庶得畢伸而無憾矣。雖然。州民之得逢文倅者。固可謂幸而得蘇。而文臣之爲倅者。十不二三。則外此者。亦安如無向隅之咨乎。臣意則雖非侍從之爲守宰者。若有民弊之可以急去者。則許令來告於廟堂。可以採施者。則趁皆稟處。似合於一視之政矣。

文倅之疏。蔭倅之農書。卽朝家一視之意。

答張元德書曰。橫渠成誦之說。最爲徑捷。蓋未論義理如何。只是收得此心。臣啓溫竊惟徑捷。非學者所貴。而成誦之弊。或有流於口耳者。且不論義理而只欲成誦。則所成誦者。必不能有沉潛咀嚼之味。臣於此不能無疑也。

橫渠之成誦。必不若爾。豈有口能誦而心不能思其義者乎。爾說大妄發。於此有起感於爾者。爾先亦以才分之過人。不肯咀嚼沉潛。每當胄筵相對探討也。聞其言志之說大槩。頗類於今爾爲雲。爾則勿效之。從吾所敎。讀之必醲熟。熟又深賾也。

貢擧私議曰。諸子則如荀,揚,王,韓,老,莊之屬。當別討論。分定年數。臣啓溫竊惟老莊之說。實雜書之尤者。而今乃與濂洛文字。竝許應試。有所不敢知者。且每式應科之書。兼之以時務文字。得不歸於博雜而不專乎。此臣之所疑也。

朱夫子貢擧議中。諸子如荀揚王韓老莊之屬。付之於分年四科試論者。爾所起疑於或欠闢廓。雖似然矣。其實則亦由於上段看書粗率之病。更若細看本文本義。則自可曉然領略。以諸子之爲異端也。故以論出題。俾辨其非。夫子貢擧之議。不亦眞切精當之甚乎。爾又以應科之書太多難之。而使天下之士。各以三年而共通其三四之一。易書詩爲一科而試之於子年午年。三禮爲一科而試之於卯年。春秋及三傳爲一科而試之於酉年。而年分皆以省試爲界。義各二道。又於諸經當試之時。子年則易經。兼試大學義及荀揚論。午年則書經。兼試論語義及王韓論。卯年則三禮。兼試中庸義及老莊論。酉年則春秋三傳。兼試孟子義及本朝諸家文字。各於當式。兼出史論。而又於後子式試以詩經。午式試以易經。又於後子午式試以書經詩經。至於後子午式。如初子午之例。如是周而復始。可謂至理存焉。四書諸子及史傳別出論。各於原定式。按例試之。其外又以此分年。如經子之法。試諸史時務之策。左國司馬兩漢爲一科。三國晉書南北史爲一科。新舊唐五代史爲一科。通鑑爲一科。共四科。此所謂諸史策也。律曆地理爲一科。通禮新儀爲一科。兵法刑統勑令爲一科。通典爲一科。共四科。此所謂時務策也。子式先試諸史策一科時務策一科各一道。午卯酉式循次試之。爾何以涉於博雜言之乎。古之士。非今士之比也。不但用力無難。雖以今士之不如古者。使爲之四年之間。經與書各一帙。尙何難讀。而諸子及史。亦無未盡涉獵之嘆。然則爾之疑過矣。士無不通之經不習之史。不能爲當世之用。未之聞也。

刊四經。告先聖文曰。六經大訓。炳若日星。臣啓溫謹按六經之後。惟朱書與經相表裏。而初晩之別。同異之分。微辭奧旨。或有湮晦而不章者。甚至字句分合處。亦未免繳繞不悟。疑義箚錄。雖有成書。而疎漏訛誤。尙多未備。及今羣籍大備之時。分命讀書之士。俾掌箋註之役。勒爲成書。俾與一統全部之新書竝行。則嘉惠後學之助。豈有大於此哉。

所以向日綸音。特求專治朱書之士者也。

與劉共甫書曰。間讀陸宣公奏議。一一切中今日之病。臣啓溫謹按今之距宣公之時歲。屢百有餘。而今就其奏議而讀之。往往切中時弊。若宣公之朝暮焉。是書之約選與手圈。卽我聖上御定。將以酌古參今。措之治敎也。伏聞我先大王嘗講宣公奏議。經席問難。具載記注。伏願淸燕之暇。召接經明之士。許令以陸選。因文討論。一以爲述古。一以爲鑑今焉。

予於朱子有平生之景仰。於宣公有曠世之契遇。所以尊閣其書。約選其奏。蓋將驗諸吾身。措之實用。而爾等開口輒說朱書陸奏。果知予尊之選之者果在何處。若心無所得。而惟上好是從。則非予本意。

與呂伯恭書曰。程子曰。涵養須用敬。進學則在致知。臣啓溫竊惟此兩言者。實學者交修之方也。先儒之言敬。曰主一。曰收斂。曰惺惺。曰畏爲近。言致知。曰或讀書。曰或論人物。曰或處事別其是否。於此樞紐之中。何者尤爲要言歟。

外焉而抑抑棣棣。內焉而惺惺洞洞。則此非內外交修之方而何。必欲又求其下手著力之便易𥳑當。則坐不箕踞。言不鄙俚。須自庸常處矜持。則其中已不走作。可保鏡水之體矣。

答黃仁卿書曰。在官何嘗不可爲學。臣啓溫謹按古之仕者。未仕而學優。旣仕而行其所學。及夫科目取人。而僥倖時文。竊取科擧。夷考其實。空空蔑取。此先儒所謂不幸也。妙年通籍之人。旣無科擧之累。害吾身心。許以長暇。俾專讀書。則庶幾無未信之仕。而有通經之實矣。

今之抄啓。卽古之賜暇也。今之講製。卽古之月課也。培養作成。卽予苦心。而設選幾年。未見食效。爾之此言。獨不愧於心乎。

書仁壽廬條約後曰。卽縣南爲舍一區。使道路疾病之民。鹹得以託宿。臣啓溫謹按我朝惠民典醫之設官。誠美制也。昔在先朝。或言其可罷。敎以爾愛其羊。我愛其禮。安知他日不有因其名。復其舊者乎。大哉聖言。辭意懇至。修擧之責。實在今日。而京外民庶。纔經前春之疾病。幸遇今秋之稍稔。宿逋新稅。恐不無大病勞復之慮。此在目下。尤宜調護而愛養之。竝願留意焉。

視民如傷。與物同春。王者之心也。奚獨今年爲然。撫摩之得宜則有司存。

延和奏箚曰。臣所居建寧府開耀鄕。有社倉一所。臣啓溫竊惟社倉之法。百世可行。而出入收息。旣使鄕人主之。則縣官之所不能斂散。同里君子。恐不足以管攝。不得其人。則又必有徇私糜廢之慮。何以則持久能行。而亦無不得其人之弊歟。

予於華城糶糴。特除其耗。略用社倉之遺意。法無古今。惟在行之之如何。曾聞東峽諸邑。秋事登場。不用官吏檢田。田父各於田頭執實。可見古俗猶傳。金華鄕人之掌。豈復有門外之徵租索錢耶。

李壽翁誌銘曰。君爲元首。臣爲腹心。股肱耳目喉舌。各有攸主。臣啓溫謹按喉舌之任。比他尤切。朝夕近密。日覲耿光。隨事繩糾。蓋有耳目之臣所未及聞見者。責任顧不重歟。今人則以徒習格例爲賢。而惟允之義。亦且闕如。宜選正直學問之士。峻通擬之限。畀以出納之權。俾得弼違而補拾焉。

喉舌之職。地密任重。而不得不稍廣其路者。自昔然矣。御極以後。頻膺是任者。亦指不多屈。只患未得其人。何可拘之以排擬之限哉。

張魏公行狀曰。自臺閣而爲守貳。蓋使之更歷世故。諳曉民情。臣啓溫謹按文學政事非二致。近日文倅之差遣。固仰聖意之所在。而列朝盛際。崇奬良吏。多從蔭路拔擢。非抄選而任風憲。非勳舊而掌銓衡。惟才是取。蓋有二千石至九卿之遺意焉。今則蔭吏之得躋緋玉者。亦甚罕見。又有限年之法以狹之。使不得展其所蘊。非古制也。願於經術之次。亦用此等之人。以爲奬勸之一道焉。

今之蔭吏。古無是法。予欲一切罷之而未能也。乃比之於西京之良二千石。爾言迂矣。

答汪尙書書曰。道在六經。何必它求。臣弘謙竊惟朱夫子平生精力。都在六經上求之。然於禮書則用工甚苦而猶未脫藁。書經則手正典謨而未及成編。楚辭集註。韓文考異。皆是平日所用工者。而比諸書禮。自有先後輕重之分。至若魏伯陽參同契。終是脩養家說話。則以先生斥異之義。拳拳斯編。至與季通訂正而終夕不寐者。抑何歟。

夫子編定之經史子集。各有所以然之微意。所當然之至理。楚辭魏契。卽亦微意而至理在焉。但當崇信之而已。安問其他。

與趙幾道書曰。綱目看得如何得爲整頓。續成一書。臣弘謙竊惟紫陽之綱目。卽夫子之麟經也。如淵明之表出晉處士。揚雄之特稱莽大夫。儘得精義處。何等明快。而惟漢高帝之擊淮代。不曰征討。高力士之爲將軍。不加宦字。唐憲宗之迎佛骨。揭而特書。漢明帝之通天竺。則不爲大書。荊軻之匕。張良之椎。同是義氣之事。而於良則褒許。於軻則稱盜。凡此數條。皆臣之所嘗講究而不得其說者也。

綱目不但未定之書。亦非夫子纂輯。小學亦然。鄧伯道事。況有夫子正論。此兩書所以不欲同編於來頭一統彙集之時者也。

年譜曰。王文憲雲遠遊寫眞二詩。爲學之始終。臣弘謙竊惟詩者。人心之感於物而形於言者。故其心正者。其所感無不正。而其所言皆爲敎。試以朱子詩觀之。則如感興篇。觀天理之原。仁術詩。喩本然之德。易象之微妙。驗於萬戶千門之詠。心體之虛明。見於半畝方塘之句。則平日諸作。無非學之全體大用也。獨以右二詩之有初晩之別。槩之謂成始成終之學者。不幾近於偏而未全歟。

然。

奏台州免納丁絹狀曰。若免納一半丁絹。本州自有趲剰紬絹。可以通那支遣。臣弘謙謹按宋之丁絹。卽我東之身布也。宋之丁絹。每丁絹三尺五寸。竝錢七十一文。朱子尙以爲太重。則我國之每丁四十尺布。無已太過乎。況遊丁者多。而所謂出布之丁。例皆疲癃衰老之氓也。不徒是也。已朽之骨。在襁之孩。亦不免橫徵。故臣則曰莫如戶布之便。今若擧未遑之典。試自朝臣之戶。一令而行。則非特有補於經用。實爲蘇瘼之一端矣。

難。

按知台州唐仲友狀曰。催稅急迫。致得民戶流移。臣弘謙謹按我東三百六十州。孰非督稅之吏。而其中或有不忍人之政者。稍緩捧稅之限。則必居下考。是故今之所謂有聲績守令者。無非當時之仲友也。常稅之外。又有前代所無之還弊。邑邑吏逋。便成巨瘼。而歲末催督。鞭撲狼藉。且穀多民少處。分還之數倍多。故徵納之道尤難。不可不一番釐正處。或蕩減以存實數。穀摠多於民戶處。減其穀數。移劃於民多而穀少邑。以爲相當分給。則庶爲捄民弊之一端矣。

然。

上宰相書曰。明公憂國之念。不如愛身之切。臣弘謙謹按讀朱子此書。而無慊然自疚之意者。非人臣之心也。然而其責不但在於人臣。而係於人主用人之如何。戊申封事曰。伏節死義之士。其在平世。必能輕爵祿。而能不詭隨。今日之翺翔榮途。擔當世務者。皆有全軀保家之心。言民事則以爲數年豐稔。不足憂也。論義理則以爲隄防已嚴。不足慮也。苟究其原。都出於耽爵愛身。故身自身國自國。而未見同休戚之志者。伏願愼厥用人焉。

亦然。

與趙尙書書曰。今日之事。第一且是勸得人主收拾身心。保惜精神。臣弘謙謹按一身之精神有限。天下之事爲無窮。以有限之精神。盡無窮之事爲。雖聖人有所不能也。竊覵聖上躬親庶務。而簿書之事。亦貽聖勞。親御𥳑策。而函軸之煩。無不費神。夫機務不可不親。而汗漫冗瑣之務。則有司應行之事耳。𥳑策不可不御。而文華博洽之工。則帝王不急之務耳。朱子當日之訓。願爲我殿下誦之。

亦好。

書太極圖解曰。周子之爲是書。語意峻潔而混成。臣弘謙竊惟周子手是圖。授之程子。程子未嘗布告於及門之徒。而至朱夫子。始據圖而解之。因說而註之。夫體用一源。顯微無間。太極之靜體也。動用也。而惟其動靜之無端。卽所謂一源也。至若周子之爲圖微。而紫陽之爲說顯。若有前後之不同者。又何也。臣竊意陰陽造化。非下學之事。此周程所以不爲闡發。而朱子之時則世益衰道益降。懼此圖之泯然。爲之註解。蓋如孔門之不言性。而至孟子時。必稱性善者也。伏未知如何。

善看得。

資治通鑑綱目序曰。統正於下而人道定矣。臣弘謙竊惟正統之論。自古紛紜。歐陽公有正者正不正。統者合不一之說。或者又有正而不統統而不正之語。則是正與統。分爲兩項說者也。朱夫子以爲天下爲一。諸侯朝覲。訟獄皆歸。便是得正統。與上項正與統分而爲兩之義。煞有不同者。而明儒方孝孺之論。以晉宋齊梁取之不以正。秦與隋守之不以仁義。爲不可爲正之證。此與統而不正之說。政相似也。前後諸子之說。若質之於朱子。則朱子或有取與於其間歟。

退而更究。

乞看詳封事箚子曰。看詳。擇其善者。條上取旨。以次施行。臣弘謙謹按朱夫子前後章箚。無非務積誠意中出來。而猶以看詳施行。亹亹仰懇。其旨尤切。臣等今日條上之文。雖異疏箚之體。卻爲實事之用。我聖上逐條親覽。或至明發。此已曠絶之恩數。言可用則用之。言不可用則置之。用捨之間。工拙自判。姑舍考栍之法。宜軫實用之益。以爲名實相副之道焉。

不書栍。何知優劣。

辭免待制狀曰。至於經帷。又仰關帝學。臣弘謙謹按有宋之待制。卽亦我朝之館職也。論思之地。責任之重。審如是也。近來玉署。稱職無人。請牌就直。所業何事。隨參賓對。緘嘿成習。是安在經幄重選之義哉。定自今日入直時課以讀書。出直時進以故事。則庶爲循名責實之一端矣。

爾等之中。亦有玉署出入者。

與魏元履書曰。里中大稔數年。所無幸事。然小民債負。亦倍常年。比收斂已。想亦無餘。臣弘謙謹按豐年。雖爲小民之幸。而顧其情則反不如凶年。試以近年事觀之。數載告歉。朝家恤民之擧。每出常典之外。故使斯民忘飢。至於今年。則年事旣登矣。公賦私債。其將一時竝督。而上自廟堂。下至方伯守令。付民事於年豐。不復爲憂矣。故曰豐年之民。尤爲可憐。伏願殿下益加軫念焉。

此予所以夙宵憧憧。豐歲憂民。無異歉年。

與留丞相書曰。太祖皇帝嘗語侍臣。唐太宗虛心求諫。容受盡言。固人主之難事。然曷若自不爲非。使人無得而諫之爲愈乎。臣弘謙謹按爲人主者。求諫於無過之時。然後自不至於有過。若以袞職之無闕。謂之諫書之自稀。則終必至於訑訑拒人矣。今我殿下聖德罔愆。眞如宋祖之謂。而翕受之量。不啻貞觀之比。則宜有敢言之士以效益勉之戒。而是何白𥳑之風常寂。丹扆之箴無聞耶。宋制。諫官入臺不言。則有辱臺之律。今日言官。固合此律。而究其本。則乃求言之不誠。伏願益加勉焉。

求之之不誠。予當益勉。辱臺有律。亦自美規。

學校貢擧私議曰。制科詞科之屬。亦皆究其利病。而頗更其制。則有定志而無奔競之風。臣弘謙謹按夫子貢擧之議。雖難一一遽行。而其要不過曰設科勿爲頻數。以優工課之力。場屋勿爲蕩弛。以禁雜亂之弊。講䂓則勿拘於音釋。而歸重於文義。如斯而已。此數件之弊。惟在臨時矯正之如何。而若嚴科場一款。斷自今謁聖科。不可不申禁矣。

何乃不言正士習。而只言嚴科場。嚴之可以正之耶。

與陳丞相別紙曰。大學一篇。乃入德之門戶。學者當先講習。知得爲學次第䂓模。乃可讀語孟中庸。臣弘謙竊惟。讀書之法。莫貴於循序。故夫子之訓如此。朱書一部。亦一經傳。臣竊意當以大全之書。參訂乎經書。如講學庸。則就他論學庸處參訂。讀語孟。則就他論語孟處參訂。推之諸經。莫不皆然。則庶見彼此互發之益。而此書之中。亦必有先後之序。於書牘見義理之原。章箚盡治平之要。性情之善。發於詩文。事物之變。具於雜著。當以何者爲先。不歸躐等之科耶。敢此仰質。

以大全之書。參訂於經書。爾言是矣。於經書循序。則讀朱書。亦當自歸於循序。

易學啓蒙序曰。聖人觀象以畫卦。揲蓍以命爻。臣弘謙竊惟朱夫子於易經。惟以象數卦爻。亹亹於吉凶悔吝。一與程傳專就義理而言者不同何也。臣竊意程子之意。恐人之以象學先於義理。故所以專言之也。至朱子時。則又恐全失卦畫爻辭之本義。故已發明之義理。不必疊床。所未講之卜筮。所以著訓也。立言雖異。而其意實同。伏未知如何。

朱夫子之作本義。未必以程子已有發明之義理。不欲疊床也。爾所謂立言雖異。而其意實同者。亦未免籠罩說。

答董叔重書曰。如張氏說則鄕黨篇可廢矣。臣弘謙竊惟朱夫子嘗撰六君子贊。如濂溪之光霽。明道之金玉。與夫繩準之嚴風霆之豪。各因氣象而言之。氣象之爲君子元符。蓋如是也。故張氏不以氣象歸重而嚴斥之者此也。臣嘗聞程子以孔子之溫良恭儉讓。爲道德光輝之氣象。則氣象之發於外。乃存養之由於內。學者若或一向觀法於容貌之間。而不察乎操存之實。則反必以矯僞粉飾者。認爲氣象。未知如何。善觀聖人之氣象耶。

矯僞粉飾。與道德光輝。卽天地懸隔。若或誤認。焉用彼學者。故曰善觀。

與陳丞相書曰。所謂對偶騈儷。諛佞無實。以求悅乎世俗之文。又文字之末流。臣弘謙謹按世道之汙隆。可驗於文體之邪正。而凡今功令之作。章奏之文。皆襲浮麗之套。全失淳古之味。是何聖明之世。邈然無治世之音也。是以我聖上。乃以一部朱書。爲範世陶俗之具。仍令燕市之行人。申禁唐本之出來。庶幾文風丕變。而好觀雜書之弊。已膏肓於人。若不拔本而塞源。則末流之弊。又將依舊樣矣。凡稗官之書。亟令搜而火之。俾專義理之文焉。

嘉禾秀則稂莠不能害苗。大音希則鄭衛不敢亂耳。爾且俛首讀六經四子。莫管他束閣之幾部雜書。

答張敬夫書曰。夜直之際。請問業之所至而推明之。臣弘謙謹按夫子特以夜直之時勸講之說。爲南軒道者。豈徒然哉。乘夜氣淸明之際。接從容討論之席。酬酢如響。開納必易。此非君心契悟之時乎。惟我聖上每以三餘。輪誦經書。歲以爲常。時敏之工。何時不勤孜。而蓋以夜長之時。尤宜工課之就耳。亦我元子宮講學之工。日益進就。復何待仰勉。而第念惜寸之勤。可愛冬夜之永。宜令僚屬之官。輪日入直。仰對質問。則尤有益於睿學矣。

夜氣淸明。最好孚感。正合胄筵之受用。

上宰相書曰。愛惜名器。在於抑無功幸得之賞。臣弘謙謹按政令不公。則名器不重。名器不重。則朝廷不尊。朝廷之於名器。顧非重且惜歟。近來格外之賞。每加於無功之人。驟陞之榮。常出於望實之外。且雜歧之官。幾乎遍滿朝行。名器之褻。一至於此。故紀綱亦隨以頹弊。殿下苟欲尊朝廷而立紀綱。必軫政令之公平。以保名器之重惜焉。

是。

滄洲精舍告先聖文曰。周程授受。萬理一原。曰邵曰張。爰及司馬。臣弘謙竊惟以康節英邁蓋世之姿。內聖外王之學。旣竝列於滄洲配侑。而獨未參於淵源錄者。何也。夫子於此。別有微意於其間耶。

堯夫內聖外王之學。自程子己有微意。論其淵源。亦自有界分。

陳魏公行狀曰。贓吏最可惡。比亦有己經勘結。而直降內批改正。天下何所懲勸。臣弘謙謹按陳俊卿平日立朝抗言之節。固多可記。而必以論覈贓吏之說。首著狀德之文。夫子之意。蓋有在耳。惟我國家素重贓吏之律。以勸廉白之風。而近來世俗漸渝。滔滔趨利。竭民膏血。潤屋廣田者。名未顯而人必目。只緣仁厚之風。久廢烹阿之典。無所懲艾而然。申明贓法。在不可已矣。

柳台佐亦言之。而未聞有眞箇大廉大貪。則旌癉之典。將何施焉。有是哉優孟之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