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欽北徙錄
徽欽北徙錄 南宋 佚名 |
一說周輝所著。 |
目錄
[編輯]序
原序
一 汴京失陷
二 帝幸金營
三 二帝被執
四 脅迫北行
五 朝見金主
六 往安肅軍
七 徙居雲州
八 徙西江州
九 徙五國城
十 徙筠從州
一一 太上皇崩
一二 徙源昌州
一三 召赴燕京
一四 在燕遷徙
一五 帝崩馬下
附綠
原跋
序
[編輯]《徽欽北徙錄》原名《南燼餘聞》,惟原序中有云:「余亦有感而作書曰《南燼餘聞》,此蓋二帝北徙實錄。」為切於書的內容起見,故改今名。他本亦有作《南渡錄》的,內分《南燼餘聞》、《竊憤錄》、《竊憤續錄》三種;然《竊憤錄》與《竊憤續錄》,本書中亦包括在內。《四庫全書》總目提要雜史類中有《南渡錄》、《竊憤錄》二書,據其所述,亦與本書完全相同。蓋原書不一其名,且題名晦澀,在當時或嫌忌諱,在今日大可不必,故亦以改題今名較為統一明晰。
本書原為清人抄本,據其跋云:
- 《南燼餘聞》一書,向無刊本,亦不知其為何人所撰。餘於今夏在友人案頭,得睹此本,因假而抄錄之。竟三日之功,錄成是本。但中有敘事不倫之處,一仍其舊;或有乖誤魯魚之謬,亦不自知,讀者諒之!乾隆四十八年癸卯小春,松岩識於養怡書屋。
是其書向無刊本,與他本已刊者,故題名不能相一。松岩不知為何人別號,其書則又從抄本中轉抄之,惜不知原抄本又從何處抄得。又前跋引《四庫遺書總錄》,謂此書為宋淮海周輝撰。按輝字昭禮,為宋大詞人周邦彥之子,著有《清波雜志》一書,自稱曾至金國,惟未明言撰有此書。他本亦有題為辛棄疾所撰的,棄疾雖由金入宋,然時代較後,恐亦未必能著此書。考本書前有冀之炎氏序文,謂其書是他有感而作,序題「阜昌丁巳十一月初三日」。書末附錄〈阿計替本末〉,則謂:「金阜昌七年,阿計替手持所記上皇少帝及鄭朱二後生死諸事實錄授予。」是炎氏實取阿計替所記實錄,改編而成。阜昌丁巳,亦即為阜昌七年。惟阜昌為偽齊劉豫年號,此炎氏如指為周輝別署,則周氏殊不應如此荒謬。且其書直記至宋高宗紹興三十年,距阜昌七年(即紹興七年),晚在二十三年之後。豈炎氏只編於此,而後又有別人為之續成嗎?細閱其書,自紹興七年以後,正是徽宗已崩,欽宗被召回金燕京的時候。以前皆記二帝在外如何苦楚,此後即但記路途所見異事及金國大事而已,體材顯然不同,或者確為另一人所續成的。
總之,此書初稿,或確出於阿計替之筆,因其隨侍二帝,未或稍離,故能記載如此詳細;否則旁人即欲偽撰,恐亦無從偽撰起的。其後欽宗既回燕京,那時正在阜昌七年,阿計替未必再隨侍在側,故所記遂略。作者既非通文達理的人,改編者似即就其原文稍加整理而已,故書中文字,文白雜淆,至不齊一。他如稱徽宗或「太上」,或「上皇」;稱欽宗忽為「帝」,忽為「少帝」;又稱金帝時而「金主」,時而「北國皇帝」——亦往往須細辨之後,方能明白。
本書原不分章,茲為讀者明晰起見,略分十五章,每章各標以小題。其內容大略,有如下表;並附正史所載,以資對照:
宋金年分 | 本書事略 | 正史節略 |
---|---|---|
宋欽宗靖康元年 金太宗天會四年 |
二月初二日金人圍京城,三月初二日金兵北返。 十一月十九日金人重圍京城,廿五日京城攻陷。 |
正月初七日金兵抵城下,二月初九日金兵北去。 十一月廿三日金兵又至城下。 閏十一月三十日帝詣金營,十二月初二日帝還。 |
宋靖康二年五月 高宗建炎元年 金天會五年 |
二月十一日帝幸金營,十七日還宮。 三月初三日帝再幸金營,次早太上亦到營中,初四日至十五日后妃諸王累累至營中。 十六日粘罕召二帝傳金主旨令二帝赴燕京,十八日二帝與鄭朱二後並北行。 五月廿一日至燕京朝金主,廿三日封太上為昏德公,帝為重昏侯。 六月初二日朱後殂,年二十六歲。 初三日金主命二帝與鄭後往安肅軍安置。 二十三日金主又命往雲州。 |
正月初十日帝復詣金營。 二月初七日范瓊逼上皇及太后赴金營,同日金人將諸皇子及後宮盡取入軍。 三月初十日金人復來取宗室凡三千餘人,悉令押赴軍前。 廿七日上皇北遷太后及諸親王妃嬪以下從行。 四月初一日帝亦北遷,皇后皇太子皆行。 五月十八日二帝至燕山府。 九月十三日二帝自燕山徙居中京。 |
宋建炎二年 金天會六年 |
三月初九日金主又命往西江州,行十餘日至。 | 七月金移二帝於上京。八月廿五日金主封上皇為昏德公,帝為重昏侯。十月金徙二帝於韓州。 |
宋建炎四年 金天會八年 |
金主又命往五國城,行十餘日至。 鄭太后道卒,年四十七歲。 |
七月金徙二帝於五國城。 九月鄭太后殂於五國城,年五十二歲。 |
宋紹興五年 金熙宗天會一三年 |
二月金主又命往筠從州。 | 四月丙寅,上皇崩於五國城。 |
宋紹興六年 金天會十四年 |
正月十八日太上崩,年五十四歲。是月金主命帝移源昌州。 | |
宋紹興七年 金天會十五年 |
十一月金主召帝赴燕京,月餘至。 | |
宋紹興八年 金天眷元年 |
帝與遼主耶律延禧同居鴻翼府,不久移帝獨居贍養寺。 | 紹興十一年二月,金追封上皇為天水郡王,改封帝為天水郡公。 |
宋紹興十二年 金皇統二年 |
宋高宗生母韋太后南歸。 | 三月金歸宋帝母韋氏。 |
宋紹興十三年 金皇統三年 |
移帝於燕京之北,賜第以居。 | |
宋紹興十六年 金皇統六年 |
移帝於玉殿觀。 | |
宋紹興二十年 金海陵王天德二年 |
移帝於元帥府左廨中。 | |
宋紹興三十年 金正隆五年 |
春,帝崩於馬足之下。 | 紹興二十六年六月庚辰帝崩。 |
觀上表,則本書與正史〈(指宋金二史)〉大有出入。然本書原為野史,或者一時出於傳聞之誤。但如正史所載,簡略殊甚,故欲一考見當時二帝在北的實況,惟本書最為詳備。若雲此書全出偽撰,則宋人所撰大宋宣和遺事,亦已載有二帝北徙故事。我們如拿二書對照,不但年月無異,事跡亦盡多相同,不過宣和遺事較略,而此書更為詳備而已。故此書即使偽撰,亦必出於傳聞如此,不能全說其偽。況且二帝北徙,金人只當他們是俘虜看待,固不屑為之詳載;而宋人則以帝皇之尊,受辱於人,自亦不能不為之避諱。今有此書為之詳載一切,使我們知道國族一滅,即以帝皇之尊,而所受痛苦亦復如此,豈非一大快事?所以我們把本書作為正史研究,或者有所不可;若作為史料參考,則我以為再好也沒有的。況且真偽問題,有時也有待於商榷,如法人格拉奈(Marcel Granet)所著古中國的跳舞與神秘故事〈(李璜譯,中華書局出版。)〉中有云:
- 書經的幾章是真的,因為司馬遷曾經用過;其餘幾章,在司馬遷以後方出世,或曾經被他棄卻過,便是偽的。甚麼叫作「真」?又甚麼叫作「偽」?不過是如此:在一些故實的調和中間,前幾章比後幾章更可承認為近於古,而後幾章且有一種仿照前者而帶多少巧製的意味罷了。至於兩者中間的故實,則皆取材於傳說。傳說則一樣的終是傳說而已,〈(不過這裡有時也該當留神。)〉這種分別無非在年歲上。假使在千年以前,有某種地方的歷史材料(如果真有所謂材料的時候),消滅得很快,我們便應該相信在這地方早出世三四百年的,比晚出世三四百年的為有價值一些嗎?真的書經出世的時代近於孔子,這可以承認;但偽的書經更完全是杜撰的嗎?不錯,他是全靠取材於別的敘述,譬如曾取材於墨子書中。墨子與孔子是差不多同時的人,這兩種材料的價值便應該相差很遠嗎?真書經便比偽書經不杜撰嗎?
這是以書經為例,說明真偽至多不過年代關系而已。同時梁啟超在歷史研究法中也說:
- 書有從一方面可認為偽,從他方面可認為真者。如《管子》、《商君書》,若指定為管仲商鞅作則必偽;然其書中大部分要皆出戰國人手,若據以考戰國末年思想及社會情狀,固絕佳的史料也。乃至《周禮》謂周公作固偽;若據以考戰國秦漢間思想制度,亦絕佳的史料也。
所以我也說:若以本書作正史觀固偽,若據以考二帝在北情形的徬佛,亦絕佳的史料也。即使無阿計替其人,但當時確有人傳說如此。至於年代的差異,當是記此書的人並非通文達理,所以有此錯誤。也可疑阿計替記此書時或未註明年代,而由後編者妄加上去,所以記宋年代皆是,記金年代就不對了。
總之,本書自有它一部分的價值,何況有許多人也不承認此書是全偽呢?而此抄本又較他本為詳備,更可珍貴。此點讀者如取兩本對照,便可明晰,本序中也不再一一引錄了。
- 周君達 廿九年十一月廿五日。
原序
[編輯]昔歐陽永叔紀石晉少帝之北轅也,其事甚詳;蓋原本於王國公之私史。國公名淑,字和甫,本漢平陽人。少隸戶曹,為小史,涉獵經史。天福中,蘇逢吉為戶郎時,少帝居潛,淑為侍衛,識逢吉。後逢吉緣他事怒淑,白於少帝,帝將殺之,淑覺而北遁,濟河入契丹,合家被誅。淑至契丹,亦為諸司史。開運三年正月,德光兵入京師,驅迫少帝,安置黃龍府。淑時從,乃辦移檄,因紀述其起居,為書三卷,名《幽懿錄》;蓋以少帝比周幽、衛懿也。後其書傳入中原,永叔得之,以備《五代史》雲。
余亦有感而作書曰《南燼紀聞》,此蓋二帝北徙實錄;與石晉頗相類。嗚呼!王淑恨家屬被誅,而揚其辱,非忠也,非義也,余敢尤而效之哉?惟願此書南播,使宋之子孫目擊,動以臥薪嘗膽,誓滅讎虜,雪冤滌恥,廓清中夏,俾吾父子復睹漢官。威儀不終,淪於左衽,是所孜孜而仰望者也。時阜昌丁巳十一月初三日,冀之炎氏序。
一 汴京失陷
[編輯]靖康元年,正月初六日立春節。先是太史局造土牛,陳於迎春殿;至期,太常寺備樂,迎而鞭牛,此常儀也。是月初五日夜,守殿人聞殿中哭聲甚哀,及擊撲聲,移更始止。洎明視之,勾芒神淚流滴瀝,襟袖俱濕;牛首墮地,有刀斧痕。吏白有司,重加修補,以終其事。識者知其不祥也。
初九日,邊報金人留兵河朔,猶豫兩持,似欲復犯京師。太上皇遂出南熏門往南京。十九日,報金兵分布河上,何灌梁師成棄城走,金人遂渡河。二十九日,兵至毛駞崗駐扎,居民奔避入京城,老幼死者,蹂躪於路。復有強壯劫掠外城,遭其屠戮二千餘家。二月初二日,金人圍京城,攻諸門甚急。十二日,以聶昌為都守禦提舉司。虜使入城請和,以黃河為界。二十一日,金兵退駐封丘縣,京師解嚴。仍需索金銀羊酒為犒,歲幣比契丹增一倍。朝議皆許之。
三月初二日,金兵北返懷州。其相國粘罕有文字至軍前,其略曰:
- 南宋欲出和好,許以歲幣割河之請,未有定議。今大軍且至河北諸郡,以俟其可否。彼若不從,則我已持其物而求其遺,此計之上也。
於是金人雖佯言北渡,其實河之南北軍馬,未嘗解也。初九日,金加粘罕征討大元帥便宜行事,且降書曰:
- 南伐之兵,已逾河界濟洛,直扺汴邑,湯武之威,不是過也。當甘詞誘和,以俘其主。比聞彼上皇南奔,可俟彼入京,並兵攻陷。俘虜以歸,系頸以帛,朝於宗廟,我之願也。昔我攻契丹,童貫持貳以俟我釁。今我得勢,安可不順天命,殲滅殘宋,而興不世之業!昔楚本小國,尚能誅滅陳蔡,今我師風行電掃,前破契丹,如摧枯拉朽,乘勢不取,將貽後悔。彼上皇之南行,蓋欲頓兵江淮,以圖救援。俟其回京,並力困之,此萬世一時也。若欲議和,以河為界,實所未當。天輔九年二月二十一日,下元帥府施行。
十五日,粘罕遣人入城,上書請歲幣金繒車輅鹵簿儀式,又索移文河北諸郡,目下罷兵交割。二十二日,金人收河南北岸軍馬北去。
五月,少帝上書,請上皇歸京。八月,粘罕大軍屯駐薊郡,遣使至京,賀上皇還京,實窺伺也。九月十一日,粘罕又遣使入京,需索金繒求和,以緩我師。朝廷大臣,皆淺陋庸鄙,又天奪其鑒,上下苟安,不復有御邊策也。
十一月十七日,河北報粘罕下令南侵,已及河界。十九日,復圍京師。二十五日,京城攻陷,北兵入城。二十六日,粘罕遣使諭兩宮幸虜營,面議割地講和事。十二月初五日,遣兵搬運書籍,及國子監三省六部司式官制,天下戶口圖籍賦役,及宗室玉牒。初九日,又運車輅鹵簿,太常樂器,及鐘鼓刻漏;因是朝廷儀請法物,取去無遺。
十九日,京師雪深數尺,斗米三十貫,貧民凍餓,遍泣街衢,死□盈路。金人又縱兵剽掠富家。有一酋長在天津橋上駐剳,甲士百餘,人民不敢過。遇有衣可遮體者,即剝而殺之;婦女美麗執之。城中士民,俱閉戶不敢出入。時有柔福帝姬侍從三十餘人,將欲入內,酋長叱令出轎。帝姬曰:「我公主也,天子為我兄,安得出見番將?」聲甚厲,促左右速行。酋長怒,使人拽止之,又令執出,使徒行。酋見而笑曰:「美婦人也!」問:「汝有夫乎?」帝姬泣不敢對,良久曰:「今兩國已和,汝安得如此無禮而辱我?」酋曰:「我兄為國大臣,富貴無比。汝能為若妻否?比南朝富貴也。」使之徒行,復顧為帝姬曰:「小臣有香纓一枚,可代兄作定物。」遂於懷中出囊以獻,帝姬不肯受。酋執其手授之,乃笑而退。後皇族北去,帝姬竟為番將兄所得。蓋粘罕兄弟三人:長即粘罕,為元帥;次澤利,為北部大酋長,昔滅契丹擒天祚者,即此人也;次野利,為大將,圍京城先發陷陣,領兵駐天津橋是也。
二十一日,金使至京,言北國主有令,於京城中選十八歲以下女子千五百人充後宮,於是二十四廂,逐坊巷搜求,驅迫出城。父母嚎呼,聲震天地。其中多有被金兵淫污留匿,既不出城,亦不歸家。
二 帝幸金營
[編輯]靖康二年正月朔日,金遣人入城朝賀,君臣不成禮。初九日,北主下令粘罕曰:
比聞爾已破汴邑,所獻物色,不甚為急。可速擇異姓,立以為主,以慰民望。矧我素居北土,南方非我所便。南宋二主,可令來朝,事貴速行。
十一日,粘罕遣人請車駕至軍中議事。十三日,金軍前降指揮,稱北國有聖旨,先請契丹國海濱侯耶律延禧,及西夏王李智元,南宋皇帝等,並大元帥粘罕,同上大金皇帝徽號。乃令有司擇日行禮,請帝於十五日到營,署名進表。十四日,再請車駕來日出幸軍前進表。
十五日,帝不肯出,金遣人入城,將所上尊號表,請帝署名。內云:「輔天佐運應道法古至德皇帝叔父」,其後云:「臣侄南宋皇帝某」。上觀之,嗚咽泣下曰:「朕上失孝道,貽憂上皇;下失仁道,禍及萬民。今兩國和好,苟有屈己以全仁道,朕復何辱!」金使持筆敬請皇帝書名乃去。
十七日,金遣使入城,稱北主有命,宣示南朝皇帝。上使至擷芳園見太上,太上令左右接書,書曰:
北國皇帝付兄南朝宋皇帝。近者北遼不道,殺我無辜,朕已殲滅,以寧人民,以開皇圖,統有華夏。比緣奸人童貫蔡京等,詿誤兩朝,以致禍亂,勞我師旅,遠至汴邑。順時吊伐,克遂和好。叔侄是法,進幣是行。兄可應命,保育太和,以撫萬民。以河為界,萬載一決,我無偽言,兄其知之。天輔十年月日。
其詞草率虛偽,甘誘不實,文多不備載。其使又口傳北國主云:「皇帝起居南朝皇帝,今已結為兄弟,請勿一切生疑,仍可罷兵。今將到珠袍一領,是北國皇帝朝服,今獻上皇帝,請收領。」良久,又請帝進表。太上曰:「今兩國通好,但可稱書,不可稱表。」使者怒曰:「北國皇帝本意廢趙氏,立別族,如天皇故事。我元帥諸貴人極口勸諫,其事始止。陛下如不順從,其事仍不可已也。此回大兵既至汴邑,與去年不同。幸陛下明察,不可因是而亂大計。」帝嘆息不已,勉從其請。
二十一日,金遣人入城,出榜市中曰:
- 元帥奉北國皇帝聖旨,今者兵馬遠來,缺少犒餉。既兩國通好,須給金一百二十萬兩,銀二百五十萬兩。
於是金人拘執開封府尹何栗,分廂搜刮民戶金銀釵環等,星銖無遺;■如有藏匿者,刑及全家,動輒殺害,民不聊生。
二十三日,金遣人持北國書入城內云:「今兩國講和,所有合行事件,仰元帥府請南朝皇帝到軍前面議可否,申奏前來。」二十九日,金遣使請車駕出城,並賷到北國皇帝書曰:
- 今已破汴邑,二帝不宜復居帝位,宜於宗族中別行擇立賢君為宋國主,仍去皇帝號,但稱宋主。封太上為天水郡王,少主為天水郡公,於東京外築室居止。文字到日,仰元帥請宋國主到軍前公同商議申奏。
使者又曰:「粘罕元帥數遣人請陛下出城議事,陛下不肯出。今發到北國皇帝手詔,陛下之意如何?」少帝曰:「有公卿在,退容商議。」使者曰:「決於公卿,恐禍在不測。況北朝皇帝寬慈正直,不比南人反復,速宜思之!」使者詞色俱厲,不拜而去。
二月二日,粘罕遣左軍統制郎游麗將鐵騎七百餘人至門內,口稱:「有兩國利害,願見南國主。」左右入奏,少帝登門。郎游麗厲聲曰:「元帥遣我上聞國主,前日已曾遣人將到北國皇帝聖旨,所議事理如何,更無一言相報,使我元帥無可奏知北國皇帝。今特令我來問國主,其事如何?仍無定見,恐在兩三日內,禍生不測矣。緣兩國講和在前,不欲倉卒。今先此上聞,伏取指揮!」少帝曰:「已擇今月十一日出城,諸事候見元帥面議定奪。」使者曰:「若十一日不出城,元帥更不來求請商議也。」復白少帝曰:「我眾人七百餘口,欲得少犒餉,每人要金一兩。」時藏庫金帛並已罄盡,乃於宮中索得金環釵鈿八百兩與之,不謝而去。
十一日,車駕出城幸虜營,百姓萬餘人扳轅諫曰:「陛下不可出詣軍前。虜性叵測,恐事生不測。」涕泣阻扼,帝亦泣下。宋臣范瓊按劍怒曰:「皇帝本為兩國生靈,講求和好。今幸虜營,旦去暮回。金若不放車駕出城,汝等亦無生理。」百姓俱怒。爭投瓦礫擊之。瓊怒,即揮劍斷數人手,遂出城。至虜營前,軍吏止皇帝於小室曰:「元帥寢未起,可俟於此容報。」移時,有小黃頭奴至前曰:「元帥請國主見。」帝從行至階下,元帥降階下執帝手曰:「遠國酋長,不知中國禮儀。」乃曲躬揖之,升階命左右坐帝於室之西隅,移時不語。左右皆持長矛大刀侍傍,少帝只僅有閹宦周可成一人而已。
粘罕命左右取前日北國詔書別立賢君者示帝。帝視之,不復語。粘罕使左右白帝曰:「元帥敬問國主,其事如何?」帝曰:「苟利生靈,敢不從命!以息兵革。」粘罕復命左右白帝曰:「既如此,請國王暫歸幕次,等候北國皇帝聖旨。」乃使人揖帝仍還前小室中。俄有人進飲食,少帝不復舉箸。移時,帝語左右曰:「可告元帥,令我回去。所議事既從,無餘事。」少刻,左右白帝曰:「元帥方進表,請國主同發,來日早行未晚。」帝默然。至日暮,左右並進樂,帝唏歔不能飲食。是夜寒甚,幃幕風急,坐不能穩,倚案憑立。左右或相勸勉,帝無語。五更,有人至帝前曰:「元帥有令,請國主到營,會同發表。」帝隨行。其人引至帳下,旋次升階上,惟一案設香燭。粘罕以表示帝,其略曰:
- 臣侄南宋國趙某,今蒙叔父北國皇帝聖旨,令某同父退避大位,別選宗室中賢者,立以為君,敢不遵從!公同元帥申發前去。其所居止,及擇別賢族,未敢專擅,先此奏聞,候允從目別奏具請。
書後復如前請,命帝署名。帝從之。封緘畢,帳下馳一騎黃旗素馬,賷發前去訖,方命左右設座,粘罕南向,帝東向。
俄有一紫衣人自外至,粘罕與帝並與紫衣人下馬升階,西向揖之,各就坐。粘罕使人白帝曰:「此北國皇后弟也,傳諭至此,催促陛下議事。」帝唯唯。天寒進酒,帝飲二杯。紫衣者曰:「陛下且宜止此。晚刻,面奉北國皇帝商議事,共陛下說。」乃相揖,令左右仍引回幕次。帝回顧,粘罕與紫衣人尚同坐。
帝至幕中,天尚未明,少憩,風正寒,不成寐。左右有彩衣者,語帝曰:「臣河北人,本系陛下赤子,因為金人所擄當執事,今使令監視陛下。但恐一入虎口,無由出矣。陛下若履節於適間之紫衣人,庶幾少有更改,不賜無□歸□。望陛下勉之!」語訖,回顧而去。良久又來,手持羊肉一塊進帝曰:「陛下可少食以禦寒。」帝卻之,因問彩衣者曰;「汝何姓名?今為金國何官?」曰:「臣姓趙名保安,粘罕親吏。有妹二人,今皆為粘罕姬妾,故命臣為親從,以察陛下動靜。」因問其人曰:「早間所來紫衣者何人?」答曰:「姓野耶名葛多波,今為十七軍都統,位在粘罕之上。要取選到入宮女子一千五百人,三兩日後行將北去也。」
少刻天明,有褐衣番奴十餘人侍列左右,語言不通。俄報統軍來相見,帝迎之,即紫衣人也。帝遜之坐,語言不可辨。帝但卑禮求其周全為意,亦少不回顏色。顧左右指瓶中物,因以酒進。紫衣者舉大杯連沃四五觴,帝亦舉三杯。顧左右謂帝曰:「兀移大都。」左右解之曰:「安心也。」蓋番語兀移為安,大都為心,長揖而去。
十五日,帝在幕中,粘罕使守衛者傳語云:「候北國皇帝回命到日可歸。」十六日,粘罕使人掖帝至帳下,升階東向。俄有吏持文書若案牘者示粘罕,階下刀斧簇擁一紫衣貴人,視之,乃宗室士侃也。粘罕謂士侃曰:「現今宗室中擇一有民望賢俊者,同你及合朝大臣,保明密地申奏,以准備北國皇帝聖旨到時,別立君長。」語畢,揮使退去。又擁一皂衣吏至階下,粘罕使人謂曰:「汝於東京城內,擇一寬廣寺院,欲於其中造二王宮,速速置辦!」語訖,揮使退去。帝起白粘罕曰:「所指揮已經一一從命,容朕入城視太上安否,以盡子道,實元帥賜也。」粘罕首肯,命左右進酒食。帳下伶奏樂,唱言奉粘罕為太公伊尹,粘罕不喜曰:「太公伊尹,古聖人也,我安敢冀其萬一?」視其人而語帝曰:「這幾個大宋樂人,今日好公事。」笑而止之曰:「來日教足下入城,安慰太上五七日,北國皇帝文字到時,再來相請,不可推卻。」良久,遣左右送帝歸幕次。又有人傳元帥命曰:「來日一面回城,不須更來帳下也。」
十七日五更,綠衣者來,謂帝曰:「元帥有命,任陛下還宮。」良久,復進飲食。天明,有數人引帝出幕,至軍門,遙見禁衛列於外戶,迎車駕回城。
三 二帝被執
[編輯]二十一日,大雨雹,城中剽掠尤甚,難民號泣者,夜以繼日。金人縱火毀戴樓門。二十二日,粘罕使人入城白帝曰:「前日所言擇人擇地二事,可速計處。三月間北國皇帝有文字到,便要用也。」帝唯唯,一面議論,眾皆以康王及南安寺為言。二十四日,金人催促二帝來見,帝乃以康王及南安寺為書以復粘罕。二十六日,金人復命曰:「來日父子遣康王到軍前見元帥。」
二十七日,上詣擷芳園見太上皇,相持涕泣。鄭太后在坐。少帝曰:「臣不孝不道,致貽君父之憂,萬姓之禍,殺身不足以塞責。今北人見迫,日以擇人為言,臣與陛下吉凶共之。若以康王為主,不失宗廟社稷,祖宗之幸也。」時康王之母韋妃在側,抗言曰:「兩宮今許以康王繼中興,然外鎮須假主盟者,陛下可馳書四方有兵赴京。金人狡詐不測,恐不止於擇賢。慮其禍生不測非細,二宮必不可留京師,惟陛下熟計之!」
二十八日,皇帝與太上同曉膳,粘罕遣使問太上起居,且傳語曰:「北國皇帝起居南朝皇帝安心無憂。」三十日,粘罕使人入城,獻太上酒十杯,稱言皇帝所賜。三月初二日,遣人將一紙詣太上,一紙詣少帝前曰:「今日北國皇帝文字至,所有施行事情,請車駕到軍前聽指揮。」又遣人請太上少帝並至軍前議事。至晚遣人不絕,又云:「太上未出城,皇帝不妨先至軍前。」
初三日,車駕出幸虜營。至帳下,粘罕上坐而言曰:「今北國皇帝不從汝請,別立異姓為主矣。」使人持詔書示之,遙遠不可辨。遣人擁帝降自北道,入小門,至一室,籬落疏缺,守以兵刃。自辰至申,未得食,飲泣而已。先是帝將出幸也,書「便可即真,來救父母」八字於衣領,付宰相何栗,以召康王興兵,以圖恢復。且在中途分咐開封府尹曰:「趙氏請孟子檢討付來。」蓋隱語,其意乃指延壽孟太后也。自是帝在室中至日暮,始有番奴持食一盤,酒一瓶,置帝前曰:「食之。」帝泣曰:「父母不復顧矣!」番奴曰:「無憂,父母旦晚與汝相見也。」逮夜,無床蓆可寢,寢處僅有木櫈兩條而已;亦無燈燭之類。窗外時聞兵甲聲,天氣正值淒寒,帝達旦不成寐。
天明,有人呼帝出,曰:「太上至矣。」帝急出視之,見數人戎衣,引太上由旁門小道而去。帝欲前備問,左右拽止之。帝哭不自勝,而至小室中向隅獨泣,左右勉止之。初四日至十五日十餘日間,后妃王族及諸王累累至軍前,日夜不止。太上與帝各居一室,及后妃諸王各不相見;惟鄭太后及朱後相從。其它妃嬪並諸王公主,各為金人分散前去。全城百姓,號泣七日不止。其前扳阻二帝車駕不便出城者,俱為范瓊所殺。今後不敘諸王諸妃主所歷,但記兩帝后行跡矣。
四 脅迫北行
[編輯]十六日,粘罕坐帳上,使人掖二帝至階下,傳北國皇帝命曰:
- 汝父子上負祖宗,下負民物,恣為奢侈,顛倒是非,信任奸佞,以致結怨鄰國,天人共棄,不可復君。宜擇異姓以代宋後,令元帥府責開封府吏以保明冊立。仍令趙桓父子前來燕京,著元帥府差人發遣!
二帝聞詔,相對涕泣無語。粘罕又問:「所擇康王,今在何處?」帝曰:「不知。」粘罕曰:「急馳書開封府召康王!」
少刻,帝與太上共入一室,防衛數人,皆醜惡番奴,言語不辨。竟日惟進一食。至夜,宿於竹簟上。時天氣嚴寒,冷風刺骨,防衛人取茅草黍穰作焰火,二帝亦與之,同坐享火至天明。是日,粘罕命左右以青袍易二帝所服,兼以尋常婦人服易二後之服。遇番奴飲食,即呼二帝共之。其中點狡者,猶有怒色。窗外兵甲甚眾。
十七日,粘罕使騎吏持書示二帝曰:「元帥令遣汝北赴燕京,南朝皇帝另擇異姓,已召康王至軍前,同往燕京。」又以保明文書示帝曰:「已立張邦昌為帝,國號大楚。」二帝惟泣下。時鄭太后初經喪亂,心腹作楚,痛不可忍,臥於木櫈,幾次欲絕。朱後與之撫摩。四人相對涕泣。騎吏怒曰:「元帥令已下,來日發行,詐病欲何為?」少帝曰:「我母心腹痛甚,君不見其面色,安敢詐偽?我失孝道,使父母至此。倘蒙見憐,以杯藥或沸湯見賜,他日當圖厚報。」吏領之,叱左右以沸湯一杯進。後飲之,痛稍輟,乃泣而言曰:「妾之不幸久矣。國破家亡,雖生何益!」是夕,宿野寺中。
十八日早,騎吏促行,牽四馬與二帝后,乘之北行。二後不能乘,吏掖而乘之。鄭太后病未愈,伏鞍上。行十餘里,路傍有數父老見之,泣下曰:「皇帝父子北去,我等百姓何日見太平?」因奉上飯羹二盂,帝后分食之,粗糲不能下咽。騎吏從行者五百餘人,衣袍與二帝有一色者,不知父老何由認識?問之,云:「我等久聞車駕將入燕京。今見面色不同,故知之耳。」少帝曰:「我母有心腹痛病,爾尋有湯藥一愈否?」對曰:「無,止有炒鹽,能除痛腹之疾。」遂煎而飲之。騎吏怒其遲滯,有誤期限,催促甚急。
其掌行千戶,自言姓「幽西」名「骨祿都」,常以言戲朱後,復又無禮。途次,朱後下畦間便溲,骨祿都從後執其手曰:「能從我否?」朱後泣下,戰慄不能言。隨亦病作,難以乘騎,骨祿都乃掖後同載馬上而行。至晚,約三十餘里,宿處乃闃寂一室,寒月初上,照見廊廡。骨祿都使人爇火烹食,以啖二帝於他室。二後皆病,不能食。骨祿都乃自煎羊肉粥飼之,曰:「汝二婦休煩惱,我護你到燕京去。」是夕,鄭太后病稍間,而朱後驚悸不已,心腹作痛。骨祿都以手撫其胸,祝曰:「病已!病已!」又曰:「爾強之!爾強之!」其無禮如此。天明,言於少帝曰:「為我說爾妻,善視我,我當保汝以相報也。」
十九日,至東明鎮,骨祿都與帝后同早膳,村落荒蕪,兵燹後百里無人煙。時二後疾少愈,少帝泣下不止,不能食。骨祿都怒曰:「汝在汴京,妃嬪三千餘口,皆流徙北去。其中美貌女子,為人取去,亦復不少;何獨惜一朱後,不以結識於我,以作前途之託乎?且我本非番人,原是宋人。因以妹奉元帥,故得致身富貴。原籍河州,本姓王,今名幽西骨祿都,乃元帥所改。汝父為官家時,採花石綱之役,虐使天下人民,苦不可言。爾父子今至此,乃天報耳,尚何悲哉?」二帝聞之默然,不復敢言,惟吁嗟而已。
二十日,至封丘。早間至山坡,各人飲食,馬嚙草水,共於一處。時雨初霽,泥滑難行,二帝后皆在泥中蹲伏。連日風霜飢渴,面色黧黑,目睛皆暗。傍有水窟,太上誤墮其中,衣服沾濕,骨祿都拯而出之。馬驚跳躍,又傷鄭後之足。朱後手絞太上衣,去其水,扶上馬以行。是夕,宿驛館。
二十一日至二十三日,行抵黃河岸,忽見一舟自北而來,上立皂旗,中有紫衣人謂骨祿都曰:「北國皇帝傳命,著四月十五日至燕京,今已三月盡,宜速行,毋違限期!」骨祿都頻目朱後,且哂之。紫衣人知其情狀,拔劍執而喝之曰:「汝本河州一鼠賊,我抬舉用汝至此,安敢與婦人私通,以致緩行程,獲罪不小!」遂立斬之,投屍於河。顧復問婦人何人,少帝曰:「此我妻朱氏。骨祿都屢行侵暴,哀苦無告。今得將軍誅之,深雪我恥。」紫衣人曰:「汝識我乎?我乃元帥之弟澤利也。」帝感謝而去,後亦拜之。暮抵河北岸垣縣之西安鎮駐宿。是時澤利所領兵千餘,新舊共二千人剳寨。澤利命置酒與二後同帝共飲之。二後不肯就席,澤利曰:「汝病不能飲,可持二杯飲汝二帝。」乃遣二後入室飲帝及太上。
二十四日,入衛城,同坐飲食。澤利已醉,命朱後唱歌勸酒。後辭以不能飲,澤利怒曰:「汝四人性命,在我掌握之中,安敢如是不遵!」遂執鞭欲擊朱後,傍有某知縣勸止之。澤利又起拽後衣與並坐同飲,後怒,欲以手格之,力不能及,反為澤利所擊及面,賴知縣復為勸止之。朱後是夜被其淫辱難堪,且泣而厲聲曰:「願速殺我,死而無恨!」回身欲投牆下碰死,左右急止之。知縣曰:「將軍須從緩,不可如此辱他。北國皇帝要他四人活的進見,公事匪輕。」酒罷,各各散去。是日,四人無晚食,澤利使人監視愈緊,執縛愈凶,罵詈百端,凌辱不堪;惟待朱後稍寬,正澤利處心之不良也。
二十五六兩日,至徐村。自信縣到徐村二百餘里,並無人煙。澤利叱令騎卒,先將文字飛報。先是真定府留一半護衛,是日申時,遇北來軍馬五百餘人。其首領來見,澤利下馬作禮,語言莫辨,僅聞其一句可曉:「巳遣四太子下江南建康也。」
二十七日,至白水鎮,朱後又欲投河,鄭後掖止之,澤利怒曰。「可縛之!」與鄭後連索練系縛,夾於馬隊中而行。正趲路間,忽望見前有一堡,極其高大,旗幟挺豎,上書「周定」二字。良久,寨門開處,有士兵五百餘,前來衝擊,澤利揮兵合戰,流矢正中太上旁首一番人之胸,太上甚惶懼。其兵乃河北鄉民,聚集強壯,保護閭里者。由辰至申,鄉民敗走,駐軍大林中。澤利呼擄獲者,指帝后而告之曰:「這四人是你南朝帝后,如今放你回去,報告諸鄉村,即日早早歸降,以免生靈塗炭。」遂叱令二帝二後自稱我是南朝官家,今往燕京朝見大金皇帝。鄉民不覺淚下,謂二帝曰:「我這一鄉周定,聚集二千餘人,北連真空,南接懷衛,約計有三十餘處,日日引兵南望,要想見大宋官家,同去破殺番人。今官家被他擄去,我輩各處鄉兵,不久當自散也。又聞康王在南邊做官家,不知如何?」澤利曰:「康王亦被捉了,後面就來。」語畢,揮使鄉兵散去。是晚,帝后皆野宿於地,並無鋪墊,上無遮蓋。夜半微雨,衣久垢膩不堪,又加沾濡,穢臭難堪。後雨大作,拖泥行數里,及寺,駐軍於中,方得小憩,但遍體泥水,莫可如何。
二十八九兩日,並在荒野中行,不計里數。諸番人在馬上食乾糧肉脯,亦有所擄食物,取火煨啖。帝后亦稍得分餘食,勉以充飢。
三十日,澤利解衣數件,泥皆遍身,叱令朱後洗浣,後不能舉動,鄭後共同洗之。帝及太上亦於水邊自洗身上泥污衣服。是日,天氣晴明,眺望山青水綠,石澗流水,清澈可愛。方駐軍少歇,忽見北來一人,手執文字,至澤利前曰:「速行為是。」澤利遂催趲起行。其傳命者,鞭馬向南而去。
四月初一日,至真定府城下,不入城,催促急行,亦不住歇,祇於馬上取輕糧充飢。至晚行百餘里,宿一古寺中。
初二日,軍馬至寺門外,澤利立正門上遙。見一簇人馬自南來,約計五百餘人,中間擁十餘人,皆是皇族。內有柔福公主等,皆著青袍,與帝后相見,對視而哭,左右促行,不及一語而過。移時又有一隊前來,軍馬三百餘,亦有皇族二十餘人在內,行急如前。少頃,復有軍馬至寺前,謂澤利曰:「此中有康王在內,先往京也。」言訖馳去。如是累累不絕,凡過軍馬七八隊,皆有被俘皇族在其中。兩帝后悲泣無語。至日中始催行。日晚,探騎報云:「有鄉兵千餘,在前寺屯駐。」澤利叱左右分兵一半,前往抵敵;又遣一半,擁衛前行。至夜半,回報殺退鄉兵,得糧食而退。
初三日,過一坡,見傍有死屍堆積,穢臭不可近。狼獸方在嚙嚼屍肉,見人驚竄。烏鴉群噪,方廣百丈。竟日行陂野中,時天氣漸煗,行至路,口燥無水可飲。帝渴甚,終不可得涓滴也。
自四月初三日至五月半,其間所歷,皆曠野荒郊,又且拘執更急,雖便溺亦必持刀隨後。俟後亦不記期日。是日憂飢渴甚,亦不能復憶日月,但云「或日」而已,閱者約略記其次第可耳。
或日,見一鄉村,人家約數十戶,迎謂澤利曰:「北國皇帝因我們投降,封此地為歸順縣,差命王六郎為知縣。」俄有一褐衣人前拜澤利,奉上酒食,澤利受之。其次軍伍,各有所餉。二帝及後,亦有飲食,較前俱極豐腴。
或日,至一縣不知名,亦有官出迎,如前具酒食見澤利畢,次見帝后曰:「小番娶得肅王女為妻,要見二後。」乃引一女子拜於前,已變夷人服矣,視帝后而泣曰:「吾肅王小女珍珍也。呼鄭後為婆婆,朱後為姆姆。我前日被兵馬擁至於此,首領萬戶與知縣是弟兄,將奴與他成親才六日,前日至此縣中。諸王女只十七人,皆被番人分去,為妻為婢,東西分散矣。」拜訖,知縣仍引去。是夕,宿一豪家,其主待澤利甚恭,中夜置酒,命妾三人勸酒於庭;又令兵卒數輩縛帝后於庭下,便溺亦不自由。視勸酒婦人皆絕姿。良久酒罷,澤利去宿別館。聞諸女相謂曰:「我與汝皆皇孫女,當前伯伯做官家時,好事都不知;公公做官家時,還快活。今落他家做奴婢,何日出頭?」互相流淚。俄而被人呼去。
或日,至一州,忘其名,城郭高峻,人煙稠密。澤利安宿驛館,知州來見,並各官皆見。市中亦有番人做買賣。俄有本州島百姓來至驛傍,方悉帝后被執蒙塵,往往有流涕者。或低聲曰:「東京官家張邦昌,原是金國所立,才做不久,仍是康王接位。大金官家怒發,已差命四太子傾人馬去征討。」二帝隔窗聞知,始得康王確信。前日所云在隊中,乃番人狡妄之語。
或日,到一縣極荒殘,只有破屋七八間,城廓倒塌。路旁見有一女,約年二十許,垂淚而告曰:「我乃南朝皇帝孫女,因病不能行,大軍棄我於此,不能存活。」乃拜太后曰:「帶取奴家去。」後不敢留。左右報澤利,急趨視之,微笑曰:「真美女也!」遂命左右攙扶上馬。是夜,宿於野寨,澤利乘醉,極力淫污。女實當不起淫穢,求免之聲,不忍聞也。帝后亦置不敢問。次日遇酒食,必分及此女,謂朱後曰:「你不及他多多矣。」
或日,過一城,不知是何州縣,止有番兵二千餘人,並無居民。其首領見澤利再拜,以懷中文字呈上,澤利呼左右,全易帝后衣服冠幘裳服,皆如罪囚狀,坐小室中。又有一人持文字示帝曰:「依我作表達燕京,兩三日就到矣。」其文引孫皓劉禪及晉愍石少帝故事,尊稱金主為湯武唐太宗,先滅契丹,又滅南宋功德巍峨,並請罪免賜死之意。持文字者呼左右取紙筆,促帝草之,其略云:
- 亡國囚俘趙某,並男某,及歸妾鄭氏朱氏,稽首再拜大金輔圖佐運應道法古至德皇帝陛下:重念某乘祖宗基業,立民為國,不能上順天命,下撫萬民;聽讒臣之言,結怨外國;徇賊臣之求,積釁華夏。今一家被擄,百口分飛;父子二妻,聽命機下。伏惟陛下德過堯舜,威勝湯武,既已滅宋,當立異姓。而微賤之軀,尚祈哀宥!幸有赦文,若延殘喘。
文成,多有刪改。末有云:「愍懷幽厲,未有如今日之慚;湯武文高,曷敵此時之舉!」是日作表畢,又行二十餘里,及夜深月明乃止。
或日,至一官府,牌曰「收復新門」。旁列兵刃二十餘人,甲士六七十人,傳呼二帝進見。二帝入門,須臾,見堂上金紫人衣朝服,侍衛甚眾,引二帝北面再拜。有人傳語曰:「將他去見海濱侯畢,來日入城,再見郎主。」言訖引去。復入一門,見一胡服番人,首無巾幘,立庭砌傍,若有所俟者。左右指謂帝曰:「此契丹主耶律延禧是也。與汝罪狀相同,在此未了公事。」言訖,復引帝坐一小室。少刻,延禧亦入小室中,已有巾幘,揖於二帝曰:「我契丹與大宋南北二百餘年,未嘗絕和好。一旦遭於奸臣所誤,彼此俱受難於此,如之奈何?」又曰:「公父子如後日見北國皇帝,設有赦宥之理,亦未可料。我在此三年,尚未了絕。」帝曰:「何事未了?」延禧曰:「我祖遺傳尚有百穴珠一粒,大如雞卵,上有百穴,每遇月圓之夜,向月照之,一穴即生一穴珠,自然落下,以絳囊盛之,每月得珠百粒。又有一件通木香一段,其長尺許,以沸湯沃之,取其汁洗衣服,或灑木石屋宇,以及花草之類,香氣可經年不散;又可治療百病,服之立愈;又焚之能降天真。當時我國為大金所滅,失去二物,不知已在何所。今大金皇帝拘執延禧,立要二物,緣此三載未能釋放回國。我妻子眷屬,盡皆離散;有為此間官員貴人之奴僕,有為富貴家作妻妾者,萍梗飄零,言之可傷!」帝問:「此間為何地?」曰:「此處是平州界,去燕京尚有七百餘里,公其勉之!」良久,引延禧出,次立簷下。有數甲士擁一番囚至云:「是車咽面單于被俘到此。」其人大罵,語言不可辨。主者命以刀斷其舌,牽出斬之。車咽面之妻甚美,將拜為夫請命,主者怒,亦命斬之。並小兒三四人,並用木棍擊殺。
復引二帝出門,見二後尚立牆下,掩面而哭。同行至通衢,叱令上馬,鞭之疾馳。復出一門,向北而行。路傍花木甚多。有急走二十餘人,往來不停,雲是郎主召四太子下江南,蓋番人不知二帝為江南天子也。時有三南人為卒者,相謂曰:「五月初一日,康王在南邊即位了。今日已經十日,四太子去後,不識如何?」餘語低不可辨。少刻,左右催行,至晚約行五十餘里。其時近暑,帝后衣服垢膩,遍生蟣虱,污髮結月,直如囚徒,已無復有貴人氣象矣。趲行三日,不見澤利,亦不知其何在;軍中左右,時時詭傳其言語,亦不甚能辨。
行及數日,有人呼帝出,謂曰:「今四太子大軍至,汝當見。」路傍一寺,四太子擁胡床坐檯上,引帝後拜於台下。四太子曰:「汝父子無道昏憒,致有今日之苦。若當初崇信我家言,誓海上之盟,共滅契丹,分其地土,一旦何至今日如此?奈汝不明天命,皮與契丹連和,坐對成敗,彼勝則助彼破我。不料我已勝矣,猶不從求於我,此汝之愚一也。暨我兵既破汝國,我皇上憫念生靈,與汝講和,以河為界。汝又不服,勞我師旅遠征,此汝之愚二也。汝祖宗基業,不能守成,內則奢侈,外則結怨,茲一旦絕滅社稷,尚不求死,偷生人世,汝之愚三也。」帝俯首伏地,汗流肩背,不能辨答一語。極呼左右取筆硯伺候,叱令少帝作書,招劉光世、韓世忠、劉錡等速速回兵。復又言曰:「今日夏至節令,賜汝一杯酒吃。」叱令左右斟飲四人畢,又曰:「你等往朝,皇上無殺汝之罪,無庸戰慄,免不失侯王也。」言訖,遂上馬而去。但聞鼙鼓之聲,震動天地,衝晌凌霄。二帝不禁神魂俱墮落矣,猶如一木偶耳。
二後自出汴京以來,雖馬載而行,但足上生繭,不能行步,肌肉消瘦,與二帝俱不類人形。又時時被監押者詬詈鞭撲,欲死無由。又將四人衣袂互相結縛,無曉晝夜。二後與番奴連衽合手,並坐同食。
五 朝見金主
[編輯]又行五六日,始達燕京,蓋契丹之舊都也。城闕壯麗,頗類東京。到後候金主登門,左右執二帝后入門跪拜訖。其門下左右兩傍,侍列金紫衣或深衣或褐衣或傘或笠或騎或車約數百人,皆呼萬歲。良久,傳詔賜巾幘與二帝。又有內侍二人,自門內出,傳旨曰:「皇帝命汝,賜巾幘衣服沐浴。既來我朝,前非悉屏赦免!」遂於袖中取出赦書,引二帝入都堂,見宰相上坐,問知為朱孛堇相公也。帝再拜,孛堇答拜。內侍將赦之文不載,惟末句云:「赦趙某父子之罪,免為庶人。」引帝金闕謝恩訖,仍引出閣門四驛館中,宣敕曰:「來日引見趙某父子等四人常議。」是日始知為五月二十一日也。
五月廿三日早,有客使引帝入朝,皆巾幘青袍,二後仍常服,至殿下,北面再拜。金主傳赦書,帝為重昏侯,太上為昏德公,各於燕京賜宅居住。帝后拜謝畢,左右引入一小室,有衣褐番人坐堂上曰:「此燕京元帥也。」帝亦再拜。皂衣吏呈上文書於元帥,乃揮筆署其末,命引去。皂衣吏引帝出大內門,從行護衛者二十餘人,經走十餘街,始至元帥府。入府門,左轉廊下一小室,呼帝后坐。其中並無椅櫈,惟磚石兩三塊而已。時帝因終日僕僕驚惶,不欲飲良,居止不寧,日惟飲水一二盂。二後俱哭泣不已,欲觸死階下,左右力勸止之。
二十三至三十日,皆住小室中,外戶鎖閉,監守者十餘人。每日惟粗飯四盂而已,相顧不能下咽。朱後有疾,臥冷地上,連日哼吟,監者猶以時罵責。帝語之曰:「汝等可憐憫我國破家亡之人,乞取些湯水來救我妻!」左右怒喝曰:「吾國中所禁御諱,犯者,罪等殺人。汝呼『閔』字,已該死罪,還要呼湯喚水!」再求之,不應而去。
六月一日侵早,一人引帝后至元帥府庭下再拜。左右呼喝,如點名畫卵狀,良久退。時朱後病劇,不能行,監者負之而去。至庭中,雙持後足,無禮尤甚。是日以後,朱後病益進,已無生理矣,哀哉!
初二日,朱後殂,年二十六歲。帝大慟,乃謂監者曰:「某妻已死,合如何?」左右白於官,良久,皂衣吏引白衣者數人,扶後屍出外,用黍薦卷之,二人掖之而去。帝哭愈悲,而不敢高聲,恐監者訶責也。
六 往安肅軍
[編輯]初三日早,有中使坐元帥府堂上,引帝及太上、太后至庭中,傳宣曰:「昏德公趙佶父子,可往安肅軍聽候指揮,來日便行,令元帥府發遣。」
初四日早,府吏呼帝曰:「奉旨令汝往安肅軍居住,今日便行。」帝曰:「我母病未已,略候晚行何如?」吏怒曰:「我北朝不比南朝,令在必行。汝今日到此,尚不遵法令耶?」乃叱罵不已。帝默然,不敢對,即相率步行,護衛者二千餘人。自元帥府從行,至晚始出燕京北門,宿捕司房;捕司如南朝尉司也。鄭太后病不能行,帝與太上互相扶掖,或時肩負。是夜並無飲食進。
初五日,盛暑行砂磧中,毒風揚塵若霧,閉塞口目,又乏水泉。其時監押二千餘人,為首者為伊鵝替,獨憐帝后困憊,謂其黨曰:「今日天氣暑熱,稍宜緩行,恐致他疾,有所不便。」於是得少緩。遇有泉水,令左右供進,因此鄭後之病,途中稍愈。
自初五至十一日,所過村邑飲食,俱賴伊鵝替勸勉供進,戒左右不許叱喝。午間極熱時,得少就樹陰休息。時少帝二十九歲,太上四十六歲,並皆枯槁黧黑,無復有貴人形容。此行若非伊鵝替護行,必填溝衢矣。
十二日,至安肅軍,土城卑薄,入其門,守衛者逐一一搜檢,甚摸至鄭後胸腹間,亦所不免。即他人出入皆然,蓋出城者防洩內事,入城者防傳外事也。歷階衢數處,方至一官府衙署,入門,帝后俱立庭下,左右喝拜之訖。知軍別呼深衣吏引帝三人出門,入一小室,令住其中,送粟米漿水。後伊鵝替從外來,語帝相別安慰之意,遂出。自此帝后日住斯室。前此自春及夏,行泥水中,裳服垢膩,蟣虱循行衣領,苦不勝言。獨有一阿計替者,乃澤利命來守,監視二帝,至今不離二帝。左右時為帝后洗濯衣服,但語言難辨,十曉三而已。
十四日,安肅軍同知使人呼帝至庭下,傳北國皇帝聖旨:「昏德公趙某父子,並給賜夏衣一襲。」視之,乃紗葛二端,令帝再拜謝恩。其人行至室中,已被監押者割取其半,復以舊葛生絹衣付帝曰:有現成「夏衣在此,省汝裁製也。」乃易取紗葛而去。自此後室中鎖閉,惟得進粟飲漿水,每日三盂而已。
十七日夜半,忽聞喊殺聲甚厲,大火燭天,合城大亂。緣安肅同知有二人:一是契丹人,一是金國人;二人不和,契丹同知欲殺金國同知,劫二帝投西夏,結連易定。謀尚未發,因醉後鞭其奴,奴遁去,密告金國同知,遂統兵圍契丹同知,殺傷殆盡,至曉方定。延燒屋宇百餘所,殺傷七百餘人。燒至二帝所居,僅三丈許而止,否則亦遭焚死矣。
十八日早,同知坐庭上,掖二帝於庭下,責之曰:「你敢與契丹同知通謀,欲殺我投西夏,我昨夜已殺了也。今便要啟奏大金皇帝,共你論理。」帝辨曰:「我每日被拘,囚防甚密,何敢與彼通情?」同知怒曰:「現有出首人在,你不得圖賴,煞煞好公事!」帝爭辨不已,同知怒令左右以鞭撲帝面,折齒流血,令人仍拽入小室中拘監,系以繩索,帝泣不敢出聲。是日,飲食俱絕,賴監牢者分以少許水飯,三人均啖之。至夜,囚縛愈急,直至二十日後,不稍寬縱。
七 徙居雲州
[編輯]二十三日,同知坐堂上,引帝至堂下,再拜宣詔曰:
- 趙佶父子朝廷恩宥免死,著令居止安肅,乃敢結連同知李奉國,意欲叛歸西夏,負恩特甚。本擬誅夷,姑體上天好生之德,免其誅戮,更令往雲州居住,聽候指揮。仍仰安肅軍押送前去。
讀畢,同知命役吏引帝再拜謝恩。帝哽咽不能言,同知怒喝曰:「尚敢如此耶!你前日要殺我,我今日如何放得你過?」命左右撻帝胸,坐之於地,以柳條鞭五十餘下。帝涕淚如雨,咬牙痛絕,久而復蘇,立命扭鎖就道。至晚,出安肅門,宿野亭中。時當盛暑,帝鞭傷處皆爛成瘡,臥亭中地下,痛楚呼號,不能起坐。夜深月上,始得些少粗飯,涼水一甌,三人分食之。太上亦因暑熱困殆飢餓成疾。監押人取青草皮樹枝布地下,令帝后臥於上云:「不為地氣所侵,可免濕病也。」
二十四日至月終,在途遭大風雨,疾病連綿,悲苦情狀,不能備錄。數日方達雲州,拜同知於庭下,命左右引帝於圜土內,外有兵護守。三人衣帶盡皆搜去,蓋防其自縊也。日惟一食。在其中居處,幾及兩月。時秋月方明,約略中秋時候,圜土中事不復知,故不備書也。
至八月十七日,有人言曰:「北國皇帝赦汝罪,令汝再還燕京,可出謝恩。」二帝出圜,望北拜謝訖。隨有綠衣吏引帝復入一小室中,如前日囚閉之所,日間飯一木器,漿一木瓶。時天氣漸涼,帝后日食冷水飯,腹中作痛成痢。自此後居是室將及半月餘,帝后受禍已及半年,置之無可奈何,亦不愁苦。但衣裳經夏糜爛,不可禦寒。監押中有慈良者,或遺以故衣,略得補綴摭蓋。
十月朔日,將至五更,忽聞金鼓聲震天,人聲鼎沸,乃同知押下將校有千戶三人作亂。囚同知,奪其妻,遂共殺同知一家六十餘口,復及市中百姓六七百家,至日中方定。其千戶三人者,皆下馬至帝居小室前,攜衣服數件,自牖中授帝曰:「棄爾棄爾,我三人今歸西夏去。汝國中康王做官家半載矣,慎勉之!將來必有歸國之期,切當自愛也。所有監押者二十餘人,我已殺之。我不能久留。」復贈帝乾糧數器,各上馬去。是夕,城中終夜自亂,隨有千戶執為亂者數十人斬於市,乃止。經三兩日,別軍始到城中,方定。先是監押中有阿計替者,相從半年,全得其護□之力。或謂太上曰:「阿計替被前日反者所殺,刻雖城中定亂,汝父子不復得出此門,奈何?」言未已,阿計替自外至曰:「且幸無事。」帝問其不死之由,曰:「我於死人堆中潛伏兩日兩夜,由是得脫。」此後阿計替仍復監視二帝。外來者千餘人,蓋同知官兵也。
或一日,阿計替引帝至庭下,有紫衣番人上坐,呼帝曰:「識我否?」帝曰:「不識。」番人曰:「語汝,吾蓋天大王也,乃四太子之伯父。」良久,於屏後呼一婦人出,帝熟視之,乃韋妃也。太上見之,低頭不敢仰視。有頃,呼左右賜二帝及太后酒曰:「我看此夫人面上。」蓋因韋妃為彼留作妻室也。酒罷,為監者曰:「善護之!」仍引入前室。自後得稍寬拘執,飲食略備,一冬衣服,差可禦寒。
天輔十一年正月朔日,金國例以是日□放禁囚,雖死罪亦得暫出。時阿計替引帝外行,散觀縱步,但不許出門庭耳。帝視玩間,有一褐衣婢,口稱韋夫人遣來,手持盒子,且云:「夫人傳語十一官人、八官人且忍耐。」遂密語曰:「聞知九哥即位了,恐早晚有歸期也。」其婢遂將盒中物置帝衣袂中,奔馳而去;視其物,乃棗面油煎大餅。阿許替乃佯言:「是何奴婢,將物送與他人,速藏之!」乃引帝入室中,密問曰:「適微聞婢云:『九哥即位。』即何人也?」帝曰:「九哥即康王,我之親弟。韋夫人康王生母,故相報也。」阿計替復問:「十一官人是誰?」帝曰:「我父行十一,我行第八也。」遂將其物與阿計替,並新到監者二十餘人分食之。至晚,不復出。
初三日,金國例以是日為放偷日,一切什物器皿,雖婦人珍寶,為人竊去,官法不禁。當家惟各自謹守,盜至則笑而遣之,他日則不然。是日有黃衣者數人,各將餘食七八器,將五器為監者曰:「食之。」將三器入室中為帝曰:「食之。」視其物乃饘糜,以肉米合煎而成。帝與太上太后食不盡者,亦與監者持去。帝問阿計替曰:「此食何來?」答曰:「此地風俗,無他善事,惟設粥以飼禁囚者,與齋僧同功,故今日有人設此粥也。」帝又問:「是誰家?」阿計替曰:「此亦是韋夫人家也。」自是帝后三人,因韋夫人與蓋天大王在彼,陰受其福。
十四日夜,亦放燈。十五日,街市張燈,無音樂,但聞金鼓喧天,徹曉而止。胡婦胡女攜手酒肆中,遇合意者,即諧合而歸。官長夫男父母皆不禁,與放偷略同。
二十一日,阿計替為帝曰:「今月二十九日,乃北國皇帝聖誕作宴,此處同知宴罷,即赴燕京去也。」北國定例,先期十日賜宴,宴罷,近郡皆上燕京上壽。是夜將闌,阿計替引向日送餅婢至帝前曰:「夫人傳語十一哥,我二三日間往燕京去也。去後來與不來,尚未可定,且保重將息。」言未畢,即回顧趨去。其它監者已覺,爭問其實,阿計替笑之曰:「汝不聞,乃同知所指揮來者,曷問其實?」揮之使退,乃不復問。是夕,帝與太上、太后三人,聞韋夫人將去,俱有慘色。
二十三日,聞韋夫人同蓋天大王統領人馬前去,止留下千戶五人。內一主守啜奚兀領人從三十餘,手中各持敢棒至帝前曰:「蓋天大王並韋夫人和你父子二人,煞有公事。似你這般人,留之何用?若五七日間探知蓋天大王不再來此,共你契勘這場公事。」呼監者二十餘人戒之曰:「防固不得少懈!」自此復被拘執如前,阿計替亦不敢勸解。
二十八日,阿計替曰:「聞之二太子已下四川,建康為四太子打破,康王南徙浙江,其勢恐亦不久。」帝與太上聞之,籲嘆良久,且曰:「若九哥事無成,我父子終無南還之日矣!」一時泣下如雨。俄有持酒食者至曰:「金國皇帝聖誕,賜來酒肉。」帝略嘗而卻之。
二月初一日,有探騎至府報啜奚兀曰:「蓋天大王已差往關西,交點五路財款,別遣兀西哺途來此作同知也。」
初二日,有皂隸持文書至二帝前曰:「今新同知到來,要你文字,須便供寫。」帝曰:「如何寫?」吏叱之曰:「速寫!」極口詆詈,又不言所以。帝不得已,乃書現在之案款曰:「近封昏德公趙某,男某,妻某氏,年若干歲,謹狀」云云,番隸乃持去。
初十日,新同知到雲州,引二帝至庭下,所問語言,皆不能辨,咄咄十餘句畢,約以仍命引去之意。少刻,有褐衣者同阿計替入,謂二帝曰:「今日所到新同知名兀西哺途,系兀途右之兒。其父從四太子征江南,被劉三相公捉去斬首,故今仇恨於你,要將你三人窘辱洩憤。」至晚,移二帝及後於小室內,卑濕不可居處,相對而泣曰:「我等今番死也。」阿計替曰:「兀西哺途今差我往燕京下文字,須三十日方還,二官人且耐煩寧心。我到燕京,自當與官人探問南朝信息,來相報也。」
八 徙西江州
[編輯]三月初九日,有一褐衣番人至囚所,手持文字曰:「皇帝聖旨,教你三人往西江州聽候指揮,緣新同知之奏請也。」二帝泣曰:「又往何地?」俄有人引帝,執縛二帝並後之手,驅行出雲州二十餘里,至晚方止宿野寺中。自此後日月不復記錄,因阿計替不在帝左右也。
或日,所行地磚鋪不平,有一從行者系山後人,語言略可辨,言於帝曰:「此長城基址。」日行七十里,實八九十里。二帝及太后足皆腫裂,寸步難移,或從者負之而行。時漸入沙漠地,風霜淒慘,寒氣襲人,無異深冬景象。帝后衣袷單薄,兼以飢餓勞苦,時疫頓作,殭臥古屋中七八日,稍得痊癒。監者不時催促,帝后病骨支離,又無適口飲食,狀如鬼魅。從者作木格,覆以茅草,舁之而行,真活不如死。
行三四日間,忽逢北來騎兵三四千,首領一紫衣人,問訊對答,皆不能記。帝臥草與中,微開目竊視。紫衣狀如漢兒,忽駐軍下馬,呼左右取水吃乾糧。各於皮筐中取出乾牛肉數塊贈帝后,賴此病體稍瘥。紫衣人謂帝曰:「我本漢臣,昔為陛下延安鈐轄周忠是也。元符中,中國與西夏交戰,兵敗被擄,由是父子俱降西夏,亦曾作西夏部中首領。宣和間,西夏遣臣將兵助契丹,與金國交戰,又為金國所擄,降之。現為統管,郎主命臣至奚國發兵,往陝西路御西將軍,今所領是也。」又言:「陛下無憂。昔時契丹大遼主與大金連戰日久,尚且不殺,今見在昌合州收管。況陛下並不與大金苦戰,只是近日四太子在江南頗為失利。金國盛稱劉錡、劉光世、韓世忠等皆戮力疆場,智勇雙全,不難恢復。臣本宋臣,不忍見陛下如此,故將微肉上獻,幸為自愛!」言訖別去。
是夕,宿樹林下,月色微明,聞番人吹羌笛聲,嗚咽如泣,蓋美國兵後陣也。帝與太上、太后聞之曰:「與他成樂如何?」時太上口占詞曰:
- 玉京曾憶昔繁華,萬國帝皇家。金殿瓊樓,朝吹鳳管,暮弄龍琶。花城人去今蕭索,春夢說胡沙。向晚不堪,回首坡頭,吹徹梅花泣路涯。
少帝及太后聞之,俱各慘然淚下。少帝乃賡其韻而和之曰:
- 宸傳百載舊京華,仁孝自名家。一旦奸邪,天傾地覆,忍聽琵琶。如今塞外多離索,迤邐繞胡沙。萬里邦家,伶仃父子,披星戴月向天涯。
少帝歌不成曲,三人大哭而止。
或日,所行之處,但見草莽蕭條,悲風怒吼,黃沙白霧,日高尚如煙繞。五七十里並無人跡,偶見牧羊兒,問此何所,云:「非正路。兩傍原有城邑俱在,東西不從此中行走。」時方近夏,榆柳夾路,澤中亦有萍草,皆褐色而不青翠。
又行十餘日,方見一小城,雲是西江州。護衛者引帶入城,見其地無甚人煙,本是昔日契丹道宗囚高麗王之所。其中方廣不甚大,有屋數間,廊廡皆傾倒,亦若官長衙署。籬落疏曠,杳無人跡。惟護衛者三百餘人,逐日斫伐樹木,蓋屋居住。兩三日後,發遣騎兵回歸,止留守衛六七十人。每日惟二帝及太后在中間一室居住,不敢出入,亦無處走動。飲食日止一餐,皆粗糲不堪充口;或些須羊肉適口。
一日,二帝相謂曰:「我父子在雲州,深得阿計替維持保護,尚微知我國消息。今彼已去三月,不知還到雲州否?」正言之間,忽戶外一人言曰:「帝曰阿計替,乃是我哥,我名香查理。當時北國皇帝專使我等兄弟監守你父子。如今阿哥被雲州同知兀西哺途差往燕京,下投文字,不久亦須來此 。我家阿哥素能善書,虜主時要書文字報他,故須仍來此地。阿哥去日,曾囑咐我,教我保護你父子,不妨但放心也。」
或日,阿計替回揖二帝曰:「官人安樂否?我從雲州往上京回雲州,今又至此,往返九千餘里,不勝辛勞。」二帝亦慰勞之。阿計替又於懷中取出一小紙,令帝看視,其上云:「今年南事未定,有苗、劉二人廢了官家,立起太子,改元明受。」又云:「已得江南建康府,車駕入海,二太子已得四川,四太子已得兩浙越州。」帝視畢,嗚咽曰:「如此則我國祚不能復矣。」又云:「苗、劉兩人敢如此,吾兒子方即位四歲,做得甚綱紀?」良久,阿計替將文字仍納懷中。自此阿計替兄弟二人,每每心思保護,又時時供辦飲食。自阿計替到後,帝后愁苦少釋。
或一日,阿計替謂二帝曰:「今日是七月五日,後日乃係七夕,憶官人在京時煞快活。」二帝吁嗟曰:「到此地位,那復想當日耶!」言未已,忽見甲士多人,喊聲震天曰:「在此耳。」二帝不覺驚駭僕地曰:「我命盡於此矣。」阿計替遽出,問過首立,語甚詳。少刻,阿計替持刀入帝室,帝愈加驚懼,以手掩目,太上、太后亦然。阿計替乃大聲曰:「與你三人無涉!」乃於帝所居室壁後,執一小番奴出,付首立者殺之,持其首而去。過半日,帝神魂始定,尚不能言語。阿計替入曰:「先來驚否?」帝問:「因何事而殺此番人?」阿計替曰:「此七月七日祭神也。我金國禮,預於暗處藏伏一人,然後領兵佯為捉獲,斬首以祭為上祀,以其身為中祀,以羊為下祀。祀畢,人羊俱入鍋中,煮熟啖之,名曰『布福』。」帝曰:「頃間若汝唱言不關我三人事,我等俱驚死矣。」太后因此得病,至七八日始稍瘥。或日,主首持人頭,在腰間取尖刀穿肉一臠詣帝曰:「布福肉吃之。」帝聞其氣惡不可近,欲不受,阿計替在傍曰:「受之有福。」帝乃受之,主者舞躍而去。
或日,秋風遍起,冷氣逼人,阿計替曰:「秋令至矣。」俄聞堂中雁聲嘹喨,自北向南。護衛者數在傍,阿計替兄弟揮之使去。壁間有弓一張,阿計替曰:「官人能弓矢乎?射雁以卜,我番人事也。」乃手持弓為帝曰:「我代官人卜可乎?」帝曰:「然。」乃執矢仰天祝曰:「臣趙某不幸,上辱祖宗,下禍萬民,身羈胡地,存亡未卜。若我國祚有復興之日,當使箭中飛雁。」祝畢,付阿計替射之。一箭中雁,宛轉而下。二帝稽顙拱手曰:「誠如天命,死亦無憾。」阿計替亦大喜,取草茅雜木爇火,破雁炙而分食之。
或日,阿計替又入室密語二帝曰:「聞四太子與南朝爭戰,盡得江南之地,已將至洞庭湖。」又云:「金國官家今日差人往北路,僉撥兵馬,向江南廝殺也。」時天氣漸寒冷,二帝及後衣裳,皆腐爛垢膩,時賴阿計替呼集胡婦,為之浣濯。
或日,大雪積至五六尺深,室中寒甚。帝后皆頤膝相拉,聲顫不能言語。阿計替持一披氈至,覆蓋三人首,稍得溫暖。帝先在雲州病後,髮俱落,不復生,狀類僧尼,與番奴剃頭者無異。是時冷甚,又乏糧絕食,日獲一雁於火上燒熟共食。一連三日俱如此。雪霽後,尤極冷,手足攣曲不可伸。
或日,阿計替為二帝曰:「今朝十月一日也。」二帝曰:「十日是天寧節也,可謂今非昔比。」二帝及後皆泣下。阿計替曰:「天寧是何節也?」太上曰:「乃我之誕辰也。我生此日,未卜死於何日?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自古帝王之辱,惟晉愍懷與石少帝,然未有如我父子之更甚耳。」
或日,天氣晴明,風和日暖,阿計替曰:「今月幾日鞭春,便已先有此和煦之氣矣。」手持羊乳一杯飲帝以代酒。其乳腥穢異常。近口即生噦嘔。帝后恐拂其意,乃勉飲之。
或日,雪霽天晴,阿計替呼帝出屋外。來時三人皆以極寒冷對,不能出,阿計替曰:「春到矣。」空中雁聲,自南而北,千萬成群而去。凡北方禦寒者,必先於數月之前,掘地作坑以居。先是阿計替於帝室內作坑。深五七尺,令帝后晝夜伏處其中。其護衛人亦如是。是日始出坑,不復入穴矣。時金國天輔十二年,即南宋建炎三年也。
或日,春深,草長至二三寸,荊榛布野,滿目藜蒿,不勝異域之感。
或日,忽傳金國皇后上逝,阿計替等六十餘人,皆白布纏頭作孝。鄭太后曰:「我何日得死,而免此苦楚?」又傳金國皇后死後,郎主喜怒不常,時好殺戮大臣。手持刀劍甚利,左右官人少有忤意,即手刃之。阿計替曰:「汝中國有肅王乎?」帝曰:「有之。」又問:「肅王有女乎?」曰:「有之。」阿計替曰:「近聞郎主以肅王女為嬪御專寵,皇后因此妬忿,自縊而亡。金主知其情,乃手擊殺肅王女,以報復後仇。」鄭太后曰:「肅王女玉箱也。此女自小多奇怪,今果死於兵刃之下,哀哉傷哉!」嘗記肅王妃,陳執中女也,生玉箱之夜,有青衣童子自天而下,手持一鐵絲籠,籠內有玉印二紐曰:「天賜你生后妃。」妃驚而寤,自思我夫王也,吾妃也,豈有父母為同姓王妃,而生女復得為后妃之理?而終不悟也。越數歲,玉箱戲於水傍,得玉印一顆,篆曰「金妃之印」,常佩玩不釋手。京城陷,其女為完顏樹所得,每醉後犯之,必昏絕,不得近身,乃進於金主。金主寵之,遂以為妃。生一男後,因後兄咀里孛進夏國女李氏為妃,兩人爭寵。玉箱又欲以陰計中金主,以雪家□仇怨,適逢皇后薨,因陽奉間,多以私意慫金主殺左右大臣以及李妃。又因中暑,常取冰雪腦以進,由此亦發疾。此本年六月也。天輔十三年正月元旦。宮中張燈飲宴。時金主無後,只有趙妃專寵,因疾殺其所生子。一日深秋侍坐,金主謂趙妃曰:「汝為南朝族屬,安得有此富貴!俟後服除,當敕立你為後。」妃拜謝。一日,因左右奏:「宋朝趙家父子,現在西江州安置。近日四太子又為韓世忠所敗,狼狽逃回,南朝勢漸廣大,可將此三人植入北地,不可赦回。」金主允奏,著令北向五國城去。時趙妃在側曰:「望求陛下以臣妾故,優容其祖父歸國,妾之邀恩而蒙賜也。」金主曰:「外事何得你言?」不准所請。妃曰:「骨肉何能不念?陛下亦有父兄否?」詞甚激烈,金主怒曰:「留汝在宮中,外有祖父之仇,內有嫉妬之行,一旦禍亂,悔將何及!」妃起而喝言曰:「汝本北方一極小胡奴,侵凌上國,南滅汴宋,北殄契丹,不行仁義,恃強專務殺伐。今我父祖皆因誤聽奸佞,致遭汝擄,辱我宗廟,破我國家。汝又將我帝后等遷徙窮荒之域,汝之不仁不義已極,上天必不容汝,恐你他日亦當如此遭人馘滅夷族也!」金主大怒,遂手殺之於闕下。
九 徙五國城
[編輯]或日,阿計替手持文字謂二帝曰:「我共官人不免又要走五七百里路也。」
帝問:「何也?」阿計替曰:「金主又命徙汝等於五國城安置之故耳。」帝喟然曰:「將我父母如是之東遷西播,不仁甚矣。」乃掩泣而退。
次早,阿計替引二帝及後徒行,及護衛六七十人出西江州後,縱火燒其屋宇而去。約行六七十里,太上及太后皆不能行,泣告阿計替曰:「何不告知金國皇帝,就此地將我等敲殺,以免匍匐千里路也。」阿計替曰:「且耐辛苦前去,莫思他事。有我在此,你三人且省煩惱。」
自此又行五七日,鄭太后病甚,不能動,少帝負之而行。是晚,太后殂於樹林下,時年四十七歲。倉卒之間,於路傍取佩刀掘一坑,以身兜土而埋之。二帝俱慟哭失聲,護衛亦有不忍而嗟悼者,亦有促行而倨詈者。二帝不勝哀苦,幸阿計替再三勸勉,又行至三日,始達五國城下。
其處頗有類於西江州景況,據雲此處乃昔時囚契丹阻羌西部落黑水吐蕃奚國酋長之處。入其城中,有居民五七十家,荒殘不成倫次。行至官府署,有大庭及廊廡皆倒卸。護衛者引二帝至庭下,見上坐一紫衣老番人。阿計替即於懷中取出文書示之,老番唯唯,使人引帝入左廡下小室,又進一窄室,僅有土台,可坐兩人而已。四面有土牆,當前有木棚,護衛者緘封而去。至日晨,得飯一盂,分食之。居此凡七八日,大抵每日一餐,鎖閉而已。
天輔十四年,即紹興元年辛亥,此一年中,惟金主生日得酒肉一次,七月七日祭神得酒肉一次。阿計替與其弟香查理爭番奴,手殺之。至十月間天寒,仍掘地窟而居。又因病疫纏染,護衛多半死亡;二帝亦久病垂危。
天輔十五年,即南宋紹興二年壬子,此處元宵亦同汴京,但燈火皆於磁碗中貯羊脂,以草為炷而燃之。有胡僧五七人作佛事,皆云祝頌皇帝福祿,俱在中庭堂上。二帝被拘不得出,問阿計替曰:「此地離燕京若干里路?」阿計替曰:「三千八百里,此間西北去黃龍府二千一百里。五國城即漢時李陵戰敗處。」至日午時,老番以奶酪一甌使人持至隙中,謂二帝曰:「今日元宵節,可吃乳。」
二帝勉飲之。時雨雪三十餘日,屋舍崩毀,牆壁圯裂,有蠍數十枚螫太上之臂,痛楚移日。少帝以土磚俱擊殺之。
或日,中庭列香案,堂上坐紫綠褐衣三番人飲饌,雲此日是金主生日所賜酒食也。亦分與二帝食之,噦嘔至盡。問阿計替,乃知為蜜浸羊馬腸,為彼中貴人珍味。帝曰:「我儕囚人,無福享受此佳品,故致噦嘔,靡有孑遺矣。」
或日,太上皇因哭鄭後過悲,一目生翳障而失明,終日閉目坐室中,呻吟求死不得,時年五十一歲。語少帝曰:「我祖宗二百餘年基業,一旦覆於羯虜,此皆誤於奸臣之手,以至於此。有子二十七人,今惟汝一人在此,餘外飄萍流落,聞知多有為人作奴婢者,思之可赧可恨。惟有韋妃,為蓋天大王所占,自於雲州一別,未知近日何如?今與汝寄生於腥膻瘠壤,度日如年,真乃生不如死耳,哀哉痛哉!」言畢,淚泣如雨,少帝亦悲泣不已。太上自此目病轉劇,月餘後一目已枯而盲矣。
或日,中庭設祭品,雲是祭天王,蓋番中所重者。是夕列燈燭在中庭,至深夜乃罷。少帝於隙竇中默禱,望神位暗祝云:「願求南朝中興社稷,北則願早還內地;如若不能,惟求速死以免辱。」是夕,夢神自空中降於庭下,為帝曰:「我北方神天王也。上帝有命,統攝陰兵,衛庇南北生靈。自此更十年,當天下太平,南北中興,與昔相似。」言訖升天而去。帝寤語太上,太上曰:「我夢亦如是,但神自懷中探二玉羊,贈我而去,不知是何祥也?」
或日,有一中貴人坐堂上,與老番人相對,且命少帝至庭下,語帝曰:「北國皇帝欲立趙氏為皇后,雲是荊王之女,吳王孫女,不知宋朝的派實跡,故遣我來問,汝可速具圖譜,明日奏聞。」帝曰:「我亦不知詳細。宗族譜系不存,實難稽考也。昔日攻破汴京時,大內宗正冊籍,俱被取去。今底尚在,何不檢閱?兼問皇后,便知宗支位下也。」中貴人曰:「臣亦東京人,昔為陛下小內監,離京時方十六歲,今二十有六歲,原本是娘娘私自遣我來的。路逢蓋天大王夫人韋娘娘,呼臣問何所往,臣告以往五國城,問皇后宗譜。韋夫人為起居二帝太后,餘無所語。」帝曰:「鄭太后已亡矣。」中貴又曰:「今月十一日想已冊立皇后矣。嘗聞後雲,在京師日,呼太上為伯公,少帝為伯兄。今有二子:長曰殊哥,少曰青哥,早晚議立為太子。」言畢,上馬而去。
或日,又有中使至庭中,與番人對坐,使人引帝至庭下,稱金國皇帝降指揮,許令朱鄭二後之喪,同葬於五國城,官給棺木。俄一人以擔荷竹蓆囊至,內皆零落骨殖。復令人取二木,亟殮之。仍許令昏德公父子送埋城外,二帝乃相送出城,葬於淺山之下;仍有旨封二後曰夫人,蓋推新皇后恩澤也。又寬二帝囚禁,許令城中自便往來,但不得出城;然二帝亦時一出城也。
或日,晴和,至市里民家,語及南朝事,民皆不能答,但供進飲食而已。帝以五國城去燕京三千八百里,自燕京至京師又三千九百里,凡七八千里,絕不聞中國音耗。其地亦時有旅客往來,見二帝衣服破碎,亦從中有遺贈者。內有一老者,自稱京師人,因兵火被擄,流落在此。見上皇語及當年正月元宵,於端門賜酒,共慶昇平之事,彼此相持哭泣。移時適值主者老番人經過,於馬上見之,怒曰:「不得放他!」仍以鞭鞭上皇肩背三五下,皮破血流;老人亦然。命左右引去,仍拘入室。自此又復不得出外矣。
或日,阿計替來告曰:「老番人今日死矣。無礙,可復出外不妨。」遂引二帝復縱步市井間。至晚,於懷中出許紙,上書「紹興」二字,以示帝曰:「且喜江南以淮河為界矣。」二帝問「紹興」二字之由,對曰:「是南朝年號。」又曰:「聞知相殺尚未盡止,恐南朝不能復河南河北之地也。」帝曰:「我在此已死在旦夕,何暇念及彼事乎?」
或日,五國城新到同知,乃一少年胡人,同妻妾數人坐庭前,引二帝於庭下詰之,並具酒肉曰:「此地去燕京遠,可以保護你。」又呼其妻出拜曰:「此女,汝家人也。」婦人拜二帝,不復相識,但云:「只記得官家是爹爹兄弟,不知是何王何名位也。」自此得少年胡人夫婦之力,稍寬拘禁。
或日,忽有中使至五國城,宣金國皇帝敕旨:「皇后趙氏已廢,凡親族屬子女為將吏妻者,並賜死。其城主者妻趙氏,可日下賜死。」立命少年胡人呼其妻出。其婦大哭,其夫亦淚下不舍。中使遣人押出斬之,置其首於匣;且戒少年曰:「趙家父子恐有後命,宜嚴行防護。」言訖而去。二帝復拘於室,不知廢后之由。
或日,阿計替以傳聞語告二帝曰:「官人知廢后之故乎?先是肅王女為金主之妃,前年得罪被殺,以荊王女亦與郎主生子,冊為貴妃,今年立為後。因與郎主爭弈,語言不遜,金主怒曰:『你道我殺趙妃,今日須殺趙皇后。』皇后泣而起,脫衣冠待罪之間,又有譖後者云:常出怨言,又曾與蓋天大王夫人韋氏私語廊廡下,又對月燒香,面南再拜等語。金主因怒而廢戮之。緣此凡在金國官吏家趙族女子,不論為妻為妾,盡行賜死,故殃及前日少年胡人之婦矣。」
或日,太上皇因趙氏死後,拘囚益急,乃解衣絞索,掛梁上欲自盡;少帝覺而持下之,且泣曰:「豈可如此?皆由臣不孝亡德,致王父至此。」監者知之,日以湯飲勸進,數日不能食,日漸困憊。少帝時刻撫摩勸慰。室中止可容一人,監者亦時來勸勉,終不能進飲食。病及兩月餘,旦夕臥土室中。阿計替時來,以撥雲木煎湯饋飲之云:「此間無藥物,有患疾者,將木煎湯,飲之即愈。」其木狀如枯楊,基於地中,掘取之,無蒂葉。上皇飲之少安。又云:「此木能占吉凶,初煎時湯沸拾次,其木上浮者愈,半浮沉者難以速愈,沉而不浮者不救。」
或日,天氣極寒,大雪雨雹,雹大者如雞卵,小者若彈丸,頃刻厚數寸,百鳥皆被打死。是夕,阿計替得病,口噤昏憒。二帝憂之,親以撥雲木煎湯,見木浮於水面,旋轉不止,帝私幸之,乃以手親饋之。飲畢,汗出如雨,即日平復。
或日,阿計替之婦產子,亦以是木煎湯飲之,婦亦平安。將所生子用大索縛腰,掛梁柱上,曰去胎毒。少刻,先抱子飲羊乳畢,乃飲母乳。經過七日後,復以撥雲木為末,作艾丸狀灸頂心,雲去災疾,並不繃扎也。
或日,雪下,二帝伏處坑中,感受寒疾,作腹痛不可忍,不飲食者數日。阿計替仍用撥雲木煎湯飲之,久漸痊可矣。
天輔十六年,即宋紹興三年癸丑,是歲金主生日,不賜酒肉。傳聞金主有疾,太子繩果之子立矣。
或日,阿計替為二帝曰:「今日寒食節,北方例祭先祖燒紙錢,出遊野外水際。我為主者,所以不敢放你二人出外觀看。」是夜,城中大火,屋宇燒毀者不計其數,死者以萬計,護衛者亦燒死大半。阿計替左臂燒爛,鬢髮俱然。帝所居室亦被燒灼。二帝見火勢盛大,拆門窗戶,父子扶掖避出,衣服皆焦,身體糜爛,急投池水中得免。二帝相謂曰:「初見火起時,發願在火焚死。及火至室前,若似有人扶之而出,以投池水中者。」是日,飲食俱無。後數日方定。主者一中年胡人名瓜歐者,亦被焚死。屍積盈衢,焦灼糜爛,臭穢不可近。有兵馬至云:「西明州主者知此處失火,特來撲救。」乃探斫樹木,修蓋屋宇;復置官府,重設小室,以拘收二帝。並攜糧食至,方始得食。阿計替被火燒損一臂,不能持物。少帝亦被焚傷二指,不能屈伸。
或日,大風晝晦,不辨人物。天雨下稗實,有如豆大者,滿地厚數寸,人取磨而食之。大火之後,居民賴以得生。
或日,雲是十月朔,阿計替謂二帝曰:「我三人相共七年矣,何時得入燕京省問父母?今漸天寒,衣服全缺。又經大火之後,飲食窘迫,如之奈何?」正相謂間,忽聞新差同知列坐於庭上,呼阿計替曰:「金國皇帝教你監守趙氏父子,今已七八年矣。前日火起,莫是有人生事,如此煞好公事。」呼左右鞭胸,遂將阿計替鞭數十下,阿計替叫喊不已,乃舍之。自後阿計替不親二帝,對之常有怒色,時在人前詬責二帝,蓋紿之也。
或日,聞二月十一日,金主宴駕,大太子之孫完顏亶上金主謚曰至聖文武大德皇帝,廟號太宗。
或日,有人走報,城下遙望見騎從擁一人來曰:「此完顏亮也。」良久入坐堂上,使人引帝至,乃詬責曰:「汝南國無道,勞我師旅,連年不息。俟平靜江南州郡,卻來與你理會未晚。」令人仍引入室,嚴緊拘囚。
或日,聞人至云:「今日十月一日。」上皇泣謂少帝曰:「不見天寧節已八載矣。我亦不久,必歸泉下,諒不能復轉中原。汝正當壯年,可勉以祖宗之業,父母之仇為念。汝與九哥二人,共圖恢復。」言畢,泣下不止。帝亦然,竟夕不寐。自此太上耳聾目瞶,步履不前,終日偃臥土墩。
或日,甚寒,先霰後雪,積至數寸。忽傳天使到五國城宣言曰:「北國皇帝已滅南宋,立劉姓為皇帝。南朝臣民,俱被大兵趕逐入海。」阿計替曰:「南朝滅信矣。」二帝泣下,移時相謂曰:「祖宗二百多年統緒,滅於我父子,為萬世之羞,懷愍不若矣。」
天眷元年,即宋紹興五年乙卯,正月初,有百姓老幼數百人,皆曰是燕京到此,俱系有罪之人,流徙到五國城中。內中亦有善於經營者。又傳言:「已獲康王,囚在燕京獄中。我等因議朝廷事,罪當誅戮。幸遇皇子生得一子,敕免死罪,流徙至此。」亦有來二帝囚室外賣豆餅者,所言如是。二帝相謂曰:「日前聞年號紹興,其紹字已不佳,乃刀在口上,今果見滅亡。」
十 徙筠從州
[編輯]或日,時際二月,春雖漸暖,而草木不甚繁茂。有使者呼二帝至庭下,宣朝命曰:
- 新君即位二載,已滅南宋。今百姓推戴劉豫為齊帝。康王已捉在燕京。趙某父子更移往西筠從州安置,即日發行。
次日出城時,見百姓在關外野祭。阿計替曰:「筠從州此去又五百里,路極險惡,然有居民數千,乃契丹之畐州地也。金人破契丹日,州人不肯歸順,相持四年,力竭乃下,故改此名。」是日約行六十里,日晚,路已昏黑,不辨東西。有狐狸噑叫林麓間,微風細雨,不類人世。隨行又皆怨詈不已。鬼魅縱橫,終夕無寐。
天晚催行。有後騎賷到乾糧。眾人皆為毒水所傷,口痛不能言語,良久方蘇。二帝亦足痛難行。且毒霧四塞,不類常人往來路徑。其中有人曾到過筠從州者云:「此非正路。」又行三里許,入一大林,穿小河,涉水而過,即得大路甚平曠。地皆浮砂,舉步如行泥淖中,沙陷至踝。時同行者鞋履屢失,帝足為瓦礫所傷,血流不止,痛楚難忍,乃憩息於石坡之下。日已哺,方早食。行至晚,止三十里。有隨行番役驟患心疼而死,即撥沙埋之。如此數日,即不見日色,常若重霧籠罩。有毒氣吸入口鼻中,皆咳嗽出血。
或日,行路處見野雞二十餘,飛鳴群聚,如有所爭。視之,皆就地啄一死蛇,已被啄殘,尚有存者,猶長七八尺;其首兩歧,體青碧色而無鱗。有頃,啄完蛇肉,其雉自相作鬥。移時死十餘隻,惟一大者雄鷙特異。有隨行番人年四十餘,乃揮刃殺大雉,食其首,飲其血。逡巡間,骨肉迸裂,腹背開張,手所持刀不墮如生,俄自地升天,冉冉而去。同行輩駭愕,不知何故。
或日,行入一古廟,並無籬落垣牆,惟有石像數軀,皆若番中酋長,雕刻極細。中有 一人曰:「此戰國將軍李牧祠也。」祠前有石甃一井,深數十尺,自古流傳;若漢盛則水泉乾涸,胡終則井水泛溢。以土石投其中,則聲如牛吼。其水能治病。其人曰:「契丹未滅時,廟貌修整壯麗,今毀已多年。我常時聞說此像乃唐時頡利可汗自長安獲石所作。」眾人乃各於腰間解皮袋,俯首取水,水甚清潔,飲之味亦甘美。老番奴曰:「此水可就取,金國福無量。」二帝謂:「神如有靈,我國傳聞已滅,九哥被執,未知確否?」乃默禱曰:「若我國有中興之日,望神像立起。」時帝意中原無復中興之理,故漫祝之。其像忽大搖震,起而立,紋理節湊連絡。眾共驚駭,帝亦拱手敬嘆,父子稱異。太上復謂少帝曰:「不知我父子可能復有歸日,宜再卜之。」少帝正欲禱祝,人從促行,乃不果。
或日,至筠從州,甚荒陋。入城,亦有街衢屋宇市井官署,但蕭索之極。阿計替命隨行五國城人前導。至庭下,見有群小兒戲於庭上,身衣毛毳,手持弓矢,擊持嘻笑,見帝及眾人,遂皆循柱升梁,倏忽不見。俄有一老番官坐庭上,引見二帝,言語嗚嗚,阿計替亦不能曉。二帝站立移時,有一人引之行街市中,似覺寬縱疏散,飲食亦少可免飢。但是日昏暗,未嘗見有和煦晴朗時。歷數月後,與其居民言語,略可通曉。惟五國城之隨帝者,常有拘約之意。
或日,街衢間見數十番奴,持兵刃,擊大鼓,牽二牛坐一男一女,皆斷其首,流血滿身,雲用此祭神。眾人隨至官庭下,鳴金鼓,舞刀劍,器皿羅列,酋長拜跪,言語不可辨。少刻,自牛背取其人下,復剁碎其屍肉,又殺一牛,亦碎其肉,並置坑中訖。忽庭上梁間發聲如雷,見衣毛毳數小兒,自梁援柱而下,持弓矢跳擲笑舞。近視之,面皆生三目,持器自坑中取血肉爭食,頃刻去其半。食畢,歌舞而至二帝前,拜伏於地,眾胡人皆驚曰:「我祭神累世矣,其神靈不可測。今見彼二人而拜伏者,不知何故?」二帝回身避之,小兒乃復起升庭,循柱作聲,始不見。眾人分餘存之血肉啖之。帝向阿計替問其詳,曰:「此乃筠從州土神,能為禍福。每歲二祭,例用人牛,喜則風雨應時,怒則雷轟電掣,殺人以石,射人以箭,執人嚙吸其血,並嚼其肌。今乃拜伏你二人者,不知何故也。」
或日,有人持食一器進曰:「此筠從州所產之米稻也。」視之,堅硬如麥,嚼破之,肉有三仁。初食數日,腹作瀉;久而少止。然上皇食之,手足乃軟弱,不能行動。其土人云:「此稻生於沙磧中,苗若蘆葦,高五六尺,暑中結穗,一本可得二三合。外有黑殼,木棒打開,取仁煮熟食之,呼為沒茄。其地又有茶鬱樹,高五七尺,葉如南方橙橘而紫,葉背有四點黃色,開碧花七八瓣,結實如拳。初生便可食,其甘如蜜。又有草狀如南夭蒿,彼人種之,嘗生採以為茹。至夜無燈燭者,可於城北首石坑中,取水調之如油,或扎沒茄苗,或用野草紮成火把,以石坑水澆之,點火明亮如燭。冬月大雪彌漫,動經七八日不止,人皆匿土穴中。其它異事甚多,難以悉贅。
一一 太上皇崩
[編輯]二帝在筠從州八九月,太上病困日甚,七八日不言語,並無藥物療治。彼處土人病者,但以茶鬱木皮啖之便愈。帝乃頻以木皮啖太上,而太上自此喉間生瘡,又不進飲食,漸漸困憊矣。
或日,有梅尋部大人至筠從州市易,其眾六七十人,身穿毳衣,所易物皆不識。其飲羊血以為酒,食生牛皮如嚼藕蔗。居數日乃去,土人亦目為異種雲。
天眷三年,即宋紹興六年丙辰,正月旦日,其土人亦相慶賀,以手交掖,歌舞語笑為禮。上元亦張燈,皆石坑中所浸沒茄莖也。是日,其地男女合婚,各以高低色澤相等為配偶,男自負女而去,不煩父母媒妁引送也。
或日早,少帝自土坑出視太上,則殭踞死矣。少帝神魂俱失,號啕大慟,幾不欲生。阿計替再三勸勉,且曰:「可就此中掩埋,然後具奏申聞。」土人云:「此間無葬埋事,凡死者必火燒其屍,及半,即棄之州北石坑中。由是水可以作燈而點照也。」語未畢,即有數人入室中,以木棒共架太上之屍而出。少帝從之。比至石坑,架屍於上,乃以茶鬱木焚之,焦爛將半,復以水滅之,用大木貫其殘骨,曳棄坑中,屍墮入坑底,沉沒不見矣。少帝止之不得,乃呼嚎痛哭,亦欲跳入坑中,土人拉之曰:「昔年曾有活人跳入,此水頓清,不可作油。」爭共阻之。少帝問土人曰:「今日是何日?」答云:「天眷三年正月十八日也。」阿計替催促回城為是。
一二 徙源昌州
[編輯]太上死數日後,始有金主文字到,內云:「移趙桓往源昌州安置。」帝聞之,慘慟更甚。阿計替甚喜,帝怪而問之曰:「何故?聞移徙源昌州,汝轉有喜色,何也?」阿計替曰:「此地至源昌州六百里,卻是往南行,去燕京少近。此乃北國皇帝知太上已死,故移你入近地,非惡意也。」
次日,離筠從州,望西南而行。是時隨行人死亡者多,僅存一十三人。少帝旦夕跋涉,太上亡後,舉目無親,悲泣不止,面目枯憔,衣裳破裂,乞丐不如。幸所經之地,平坦易行,非如昔日所行之崎嶇險窄,沙壤瞇目耳。朝夕飲食,將眾人隨帶之乾糧充飢。又見有野草開青白色花成朵者,大如盌而嬌妍,不知為何名也。
或日,遇一河,不甚廣闊,從下流涉水而過,從人及帝皆跣足而行。阿計替曰:「今近南稍易行,去燕京且是直路,惟官人勉之!」帝曰:「千辛萬苦,父母妻孥,俱喪異土。煢煢孤苦,伶仃一身,不死何為?倘荷北國皇帝恩造,速賜誅戮,免得如此苦楚。自東京至此地間,約行五六千里,馳驅峻道,戴月披霜,又何止數次!今日之存,乃餘生也。」阿計替曰:「賴是小人隨行;若他人,恐官人亦不能至有今矣。」帝又曰:「所最慘最恨者,上皇死於匪地,體骨既被燒殘,遺骸又拋沉坑底,人生未經之痛苦,不幸於我得之。」阿計替曰:「莫思也。路途往來者盡是胡人,恐有語言不謹,復生遣謫。上皇之喪於匪土,亦由命也,奚悲焉?」帝領首而然之。
或日,登一小山坡,遠見望南一帶,塵埃飛起,壤土蔽天。帝見而戰慄曰:「吾睹此塵埃,魂銷魄喪;因昔在雲州及五國城,經過三次驚惶也。」已而左右告帝曰:「是皆獵騎也。」帝始安。時近四月,天氣晴和,日朗風清,野花飄香。又見狐兔奔逸,誤觸坡下大石而死者三四頭,眾人爭取之。敲石取火,以野草煨而食之。
又行六日,始達源昌州,城邑頗高大。主者系金太祖阿骨大之族子,名赤唱黎,引帝至官署。於庭下視赤唱黎者,衣紫袍,年三十餘歲。左右侍御二十餘人。主者容色姣好如美婦人,謂帝曰:「汝是南朝少帝耶?聞爾父母妻室俱亡。今北國皇帝恩慈,移你到此,無須煩惱也。」命左右賜以杯酒臠肉,又命賞隨行人酒肉。食訖,赤唱黎問帝曰:「汝年幾何,頭髮已白?」帝曰:「某年三十六歲矣。」赤唱黎曰:「我北國當初只是與契丹不睦,欲歸滅其國,不敢侵入宋朝。豈意汝用奸臣,鬬喋兩國,以至如此。今北國主是我孫兒,我在此有兵數千鎮守此地,汝但安心無憂。」令左右引帝入一小室中,時時有酒肉饋賜,但飲食粗糲耳。阿計替曰:「賴此地主者赤唱黎見官人矜憫歡喜,甚有緣也;但恐復有移徙近南之旨耳。」後住此源昌州,便即住年餘也。
一三 召赴燕京
[編輯]金國天眷四年,即宋紹興七年丁巳,十月十日戊戌,金主廢劉豫為大行台,傳送燕京,囚於柏王寺,仍殺劉璘、劉玨於相郡;召重昏侯於源昌州。西南行二十餘日,方抵鹿州。自鹿州由水路乘舟而南,七八日抵壽州,又行三日至易州。所過處皆系荒榛曠野,過易州地方稍平坦。每州各有同知,如府縣之狀,有軍民市井。至城郭中,亦有遺帝衣服及飲食。所從行之護衛一十三人,首阿計替,次莫拽麻,次隨班起,次舍蔑紫,餘不能詳記。
自十一月二十九日離源昌州就道,行五六十里,夜宿深林中。渴飲道傍水,飢飡所帶乾糧。是晚,有月色出於東方,雖有微光,不能遠照。阿計替曰:「此月小盡,二十九日系晦日,那得有月光?」少焉,此月落,而又有一月升,始知非月似月。俄而二星相連,有紅光牽引,長數十丈。阿計替曰:「此妖星也。」
少頃,火光燭天,流於西北而滅,有聲如雷。此系金主殺陳定二王之應讖也。
十二月初行,次日遇雪,平步厚積數寸。有野鳥數百,爭飛雪中,皆如雀鴿狀。其地有二死狐在雪中,群鳥爭啄之。狐肉既盡,群鳥悉化為鼠,走入雪中不復見。其變未全者,猶是鼠首鳥翼,宛轉雪中。從行一人曰:「此地有是物,遇雪食死狐,皆化鼠,能穴地百丈。」
或日,野磧中見數狼,於林下爭食,啖一死狐。忽見天際落一大雁,虎首鋸牙長爪,翅廣三十尺餘,尾亦如虎,兩足各拏一狼,騰空而去,目若兩燈炬。從行中有識者云:「此名虎鷹,非止能捕狼,牛馬羊豕皆能搏擊而食也。」
或日行路,帝足間出血不止,疼痛難忍,不能前行。舍蔑紫以刀割去帝足爛肉少許曰:「若不去此,久必潰墮此足;蓋緣常行沙磧中,有毒蟲鑽入肉內故也。」
或日,行至鹿水,其水深而碧色,並無上下源流,雲此地中湧出,亦有時而涸,乃呼舟而渡。水中生紫色螺,大如斗,土人取食之。亦有魚紫色,二足如鳧鷗,捕者以竿刺得而生陷之。岸邊生草如蒲,黑色柔韌,土人以之作布,無異麻薴也。
或日,至壽州,其同知自云:「本是大宋真定府人。大觀時,犯法逃入契丹,破滅獻財於金主,得官為壽州同知。其副乃大金人。」見帝慰勞曰:「自大觀至今二十年,老矣!」阿計替與之言語甚和愜,頗得供饋酒肉。是夕宿州官正廡中。夜忽聞室中有女子謳聲,聽之乃東京人也,時歌詞是柳耆卿小鎮西。帝聞之,謂阿計替曰:「正我事也。句中有『禁煙歸未得』,豈非先非?然此間那有人會唱此詞?雖腔調未嫻熟,然亦何由至此?」及晚,同知出,阿計替詰其姓名,曰:「姓斛律名旦。」並詢夜間唱曲者,曰:「此金國所賜婢女,聞是東京百王宮相王之幼女,今年十七歲,甚婉麗。昨夜唱歌畢,亦謂我曰:前面住宿官人,好似我家叔叔。我語云:這便是你們南朝官家。此女聞言,怨泣至今未止。」帝聞之,亦相淚下不止。左右促行,遂去。
或日,約行離壽州百餘里,途間望林中有煙火及聞鐘盤聲,阿計替曰:「此必佛寺也。」乃趨入,見門首列二石金剛,皆拱手而立。入門,有一胡僧出迎,遂升堂。視佛像皆鐵鑄,無他供器,但有石盂石香爐而已。僧問:「列位何人?從何處來?」阿計替曰:「此乃南朝天子,被執於北國,今往燕京朝皇帝,在此經過,借寺歇足。」僧乃呼左右點茶一杯飲帝,並遍飲十三人。時帝不飲茶者已十一年矣,今飲一沃,即覺四肢輕快,如釋重負。飲訖,僧及左右收茶具趨堂後,移時不出。阿計替與帝亦趨堂後,欲謝別,惟見寂然空室,但見左偏小室中,有石刻僧像並侍者,審視之,即適間設茶僧也。眾共嗟異,皆叩頭感嘆而出。帝因此冀有南歸之日。
或日,行至一村落,居民三百餘戶,雲系契丹天皇之王陵,故民居稠密。北望樹木繁鬱,荒草蔓延,有折墮燒毀頹敗房屋數間,牛羊踐蹈,其中塚墓圯裂殘破。帝視之,因曰:「我祖陵廟,俱在北方燕京雒陽兩處,未必不如此毀敗。」乃泣下曰:「我父棄屍水坑,我母埋於路傍,吾妻卷以葦席,人生至此,慘亦何極!我之此身,又不知喪於何地也?」
或日,行次見一坑,上有紫衣番人監督發掘,雲是契丹道宗之陵。良久,出其棺,棺槨皆石制,屍首亦糜爛,只存骸骨。紫衣者命取其中金玉珠寶刀劍等諸寶物;蓋奉金主命,俾發掘契丹諸陵取金玉也。帝視之,泣然淚下而言曰:「我之祖陵,諒亦如是。一人不肖,累貽先人,哀哉!」乃大慟而行。
或日,行次見途間一木,高丈許,葉葉相對而生,花如盞大,黃色,其實狀如木瓜而綠色,亦兩兩相對,觸之似已成熟。隨行人莫利列者取食之,一嚼齒落如屑,舌黑如漆,急吐之,痛甚,滿口成瘡,經月不能食。問旁近居民,云:「名綠盎,能碎犀角象牙。北方馬騾生時,以此潤其蹄,則能行千里。削其木刺人,利等刀劍。」
或日,行至一村落,居民三五十家,雲是王昭君青塚。有墓存焉,碑碣斷缺,不可識辨。帝坐一樹下。時溽暑蒸鬱,隨行人俱就陰涼歇息。忽見濃雲升自東南,大雨如注,疾雷閃電。帝與眾人急趨民舍避之。既而雨止,平地水深數寸。是晚不能行,宿民舍中。問:「此去燕京尚有幾多路?」曰:「尚有七百餘里。」
或日,行達一州郡,問其民,曰:「是平州也。」入其城,甚雄壯。居民繁庶,市肆貿易如大都會。阿計替引帝入州治見同知訖,乃館於驛舍,供具酒食。是日乃七月七日,城中婦女盛服遊街市,官設酒食,令百姓游賞作樂。酒肆燕飲,亦有挾妓赴席者。審視其女,乃南朝人,見其能吹橫笛,亦有丐酒肉丐錢者。時帝不得出驛舍。阿計替與同行人俱在彼就飲。前吹笛者為一老番婦,驅至席前,令吹調子。阿計替問曰:「你是何方人?」其女四顧而言曰:「我是南朝人,家居京師,非常人,乃是天子族女。我曾嫁與欽慈皇后族孫。京師破,被人擄掠,賣至此處,以吹笛乞食於酒肆間。」且泣且吹。阿計替與之錢而去,歸驛館述之於帝,帝嗟嘆泣下。
或日,至一處曰易州,似平州不及其盛。其同知亦呼帝至庭下,賜酒食,止宿驛館。其中有甲士三五十人,其中貴在彼作監軍。城中所用錢,半錫半鐵,所食皆麥面穀慄。
或日,過一古寺,見胡僧謂帝曰:「謹慎禍防,馬足之下。」阿計替曰:「來日到燕京矣。」是夕,宿京城外。次日入燕京城,路人見帝,有嘆息者,有淚下者。
一四 在燕遷徙
[編輯]天眷五年,宋紹興八年戊午,或日,帝同契丹海濱侯耶律延禧共入一官署,相謂曰:「趙公,你從何處來?」帝曰:「自源昌州筠從州西江州五國城至此,躑躅數千里,父母妻室俱亡,苦楚備及。今日重瞻,乃餘生也。」海濱侯曰:「我與你相去不遠,自海耀州至此,亦約五千餘里。自曩者於燕京一別,今方再會,路途辛苦,萬死一生。今日北國皇帝,呼我二人來此,未知何意?」帝曰:「生不如死,聽之可也。」延禧然之。坐久,內侍傳金主命著耶律延禧並趙桓二人同歸鴻翼府居止。是後兩人只拘囚於彼,早晚飲食不缺,寢處亦有床榻。
或日,延禧執帝手,附耳密語,帝拱手加額曰:「皇天皇天!」後有人告帝與海濱侯同謀叵測,遂命二人分居。帝出居贍養寺僧舍,海濱侯不知所往。帝每日與寺僧別作消遣,飲食亦寺僧供給。
或日,阿計替到寺,見傍無人,乃密語帝曰:「聞南朝天子建都臨安,劉豫乃金國所立,今已殺之。又聞人言:朝廷近與南朝和議,欲以黃河為界,復還南朝三京,及送官人歸國,已差下伴送使人矣。」帝但拱手稱死罪,餘無他語。
或日,有中貴官到寺,手持縑帛二匹授帝曰:「金帝賜爾。」帝乃拜受之。
又曰:「皇帝有旨,戒寺僧勿令非常人與趙言語。」自此半載或三五日,時常有賜布帛酒食之類。
天眷七年,即南宋紹興十年庚申四月,帝至京將二載,只在贍養寺中拘禁,容貌稍平復。
或日,有貴人家平騎入寺,寺僧命左右引帝入小室,戒之曰:「慎勿出外閒行,今日是蓋天大王夫人來此作齋,恐有不便。」語畢而去。帝乃小隙中密窺之,遙見韋夫人同一番酋偕行,車從中有人抱一小孩子,約三四歲,呼韋妃為阿母。來人禮拜佛像,週遊廊廡,久之,方至帝處。帝在寺中有年矣,常見時節頗類東京,惟作佛事不同耳。其廟主僧人云:「本是陳留人,披剃於大觀時,後入契丹。契丹破,入金國。後為蓋天大王送入此寺,已五年矣。」又云:「與韋夫人說及,亦訽問天王動靜。」帝曰:「前日夫人到寺,所抱小孩子是何人?」僧曰:「此即夫人所生子也,今五歲矣。」
或日,寺僧傳韋夫人云,言:「今南北通好,以黃河為界,行將送八哥還江南也。」僧又云:「前日韋夫人聞知太上太后及皇后先後死亡,亦暗自墮淚,遺我金釵一股,令作佛事追薦亡者。大王權請安心,必有歸期在邇矣;但韋夫人已生二子,恐不得南還矣。」
天眷九年,乃宋紹興十二年壬戌,六月一日,寺僧入告帝曰:「蓋天大王之韋夫人已還南朝矣。以韋夫人乃康王親生母,四月間遣使來迎,今去已七日矣。」帝曰:「使他母子重圓,我死也可瞑目。我今在此,比筠從州及五國城已是地獄天堂矣。」自韋夫人南歸後;寺僧常與帝語,而監視者輒阻之。
天眷十年,乃宋紹興十三年癸亥,寺僧以他事犯罪,皆賜死,毀其寺,移帝於燕京之北賜第以居。其實使人監守禁囚,但賜二胡婦供侍飲食及洗濯而已。
天眷十一年,宋紹興十四年甲子,春,帝忽於所居窗隙中,見一貴人乘騎而來,有一騶從,面甚熟識,但不憶為何人。自後日日至門,久而與其人稍熟,共相言詞。一日,騶從者與監人共語於門外,帝私於門內聽之。騶從者問:「此是何官員宅第?」監者曰:「此是趙宋官家。」騶從曰:「父乎子乎?」監者曰:「父已死,惟一人。」騶從者問:「年若干?」答曰:「四十餘。」騶從泣下不出聲。良久,貴人去,騶從者亦去,帝在門內見其形狀,猛然大悟曰:「此我子諶也。當初出京不相隨,今乃流落為賤隸;雖然,亦我之幸也。此子知我尚存,但恨彼此不得見面。」自後騶從者絕不復來。帝屢於門外窺伺,終不復至。帝恨悵無窮焉。
天眷十二年,宋紹興十五年乙丑,七夕,燕京大火,九日不滅,隨熄隨熾,屋宇一空,死者三千餘人。金主出京,避於寶蓋寺,去帝所居僅數百步。一日,帝立庭中,遙見金主在閣上眺望,帝忽走入室避之。俄有中使至,言皇帝賜茶菓等物,帝拜受之。是夜,城中火方熄,金主復入城。以失火及不救火罪,斬二百四十三人。
天眷十三年,宋紹興十六年丙寅,監守人犯罪問決。金主命徙帝於城下玉殿觀,仍如贍養寺差人監守,不許出入。
天眷十四年,宋紹興十七年丁卯,金主淫虐不道,內淫其女,外及命婦,又殺害諸王。有岐王亮,乃太祖阿骨打之孫,與金主為昆弟。其妻在燕京,數被召入大內,於是岐王與內外諸臣,密謀有篡弒之意。
天眷十五年,宋紹興十八年戊辰,夏,金主又殺淄王等十一人,及外族女夫四十餘人,政事悉委皇后之弟順國將軍劉駕成,及內侍錢鐵刀將軍土正童等。
天眷十六年,宋紹興十九年己巳,九月,岐王與其黨弒其主完顏亶,僭號於燕京,改元貞元元年。是歲十月初三日即位。
一五 帝崩馬下
[編輯]貞元二年,宋紹興二十年庚午,完顏亮移帝於燕京元帥府左廨中,拘禁如前,然已萌害殺之心矣。
貞元三年,宋紹興二十一年辛未,帝囚居左廨如前。
貞元四年,宋紹興二十二年壬申,完顏亮下令,修治甲兵,有南侵之意。亮母乃契丹主耶律延禧之姑母,完顏悉皆之妻,每見亮欲征伐,必戒之曰:「勿事兵甲,汝行篡逆而得天下,若又以殺伐不道治之,將有似你之臣,起而殺汝。」亮大怒,叱其母曰:「婦人何得干預外政!」即令左右拽去,鴆殺之。亮有同母妹二人,元旦入朝賀,亮特令欲淫之。二女走訴其兄平王孚,孚怒曰:「此子不道若此,何以君臨天下?來日入朝,切實責之。」亮佯為恭敬,作禮曰:「亮實不道,非兄莫能直諫。」乃再拜而言曰:「敢不悛改!」乃呼酒共飲,詞甚遜謝。孚酒醉不醒,亮手殺之。
貞元五年,宋紹興二十三年癸酉,亮遣使殺其故主完顏亶之子伏,因其提兵至石樓關,遣郭押奴御而殺之。自後無復顧忌,又無敢諫之人,遂一意訓練,欲作南征之計矣。
貞元六年,宋紹興二十四年甲戌,因諜人來報南宋秦丞相死,遂使旁午誅求詰責,欲藉以起釁興師也。亮又旦夕酣飲宣淫,不成人道,內外離心;然憚其威暴,無敢妄議者。
貞元七年,宋紹興二十五年乙亥,是歲七月,金主改元正隆。
正隆三年,宋紹興二十七年丁丑,帝居如前,而金兵屢侵鄜虢等郡,旋敗去。
正隆四年,宋紹興二十八年戊寅,金國大敗夏兵,俘其將李守澄。兵至靈州城下,夏王惶懼,歸命而降。
正隆五年,宋紹興二十九年己卯,金主命帝出左廨,令人與之習擊鞠。
正隆六年,宋紹興三十年庚辰春,金主亮開宴,燕諸王及海濱侯耶律延禧,昏德侯趙桓,完顏亶之次子佑。酒酣,乃詐以較射擊球,首射殺延禧,次及佑並少帝,一時並死於非命,鞠場亂箭馬足之下,棄諸屍於野水中。先是帝將到燕京時,遇古寺胡僧,語之云:「禍在馬足之下。」至此時正驗矣。帝年六十歲,歿於亂箭之下,哀哉!次日,亮早朝,語於左右曰:「我臨位以來,恥祖宗之基業,不能混一區宇;所忌者,先帝二子及兩降主。今四害已除,夏人歸命,所未得者,江南一隅之地,取之易如反掌矣。」是歲,遂命起大兵南向。嗟乎,南北紛爭,從今不能息矣!
附綠
[編輯]阿計替本末
金阜昌七年,阿計替手持所記上皇少帝及鄭朱二後生死諸事實錄,授予曰:「秘之!」蓋予與阿計替姻侄也。阿計替常曰:我本河北棣州民。靖康中,賊將攻城,守臣王若思投降。我時為州介吏,虜將鐵力熾憾入城,王若思與之相見拜跪,坐廳上鐵力熾憾視我而笑曰:「斯人面貌,酷類我兄阿計替,我當另視之。」乃以巵酒賜我飲,命我從行。
經月餘,至河北征戰,我常隨之。一日,熾憾詣乾離不營下議事。我番服結束從行。乾離不見我曰:「阿計替何以尚在?」我但唯唯。熾憾曰:「此非真阿計替,乃面貌之偶同耳,彼實南人也。」乾離不亦甚喜我,使人訓我以番語,謂熾憾曰:「可呼他為阿計替,待我照管他。」一日,乾離不飲次曰:「阿計替,休去他帳中,只在我帳中住可也。」自此只在乾離不麾下,手執刀劍弓矢侍左右。乾離不惜我謹慎,每以密事告我。
靖康元年,我已在乾離不帳下二年矣。二月中,隨乾離不提師圍汴京之安上門。乾離不部將錢斯可紅敗郭京,刀斫郭京左臂落地。可紅縱兵返轉城下,高舉皂旗,指揮眾兵上濠。時安上門之西,有將麋斯奕者,領一軍曰赤伏軍,運皂旗於洞子上,為城上人所得殺之,而手執皂旗高聲呼曰:「殺了番也。」入他處,望見皂旗登城,不知是宋兵呼捷,誤認為番兵已臨城上,遂爭相奔潰。番人見守城軍自亂,遂乘勢上城。東京之陷,彈指間耳。
次日,乾離不入城,住瑞相寺,命阿計替領軍人打擄,凡得財帛千計,子女十四人。內城尚閉,而虜已登子城駐軍矣。又明日,子城開,乾離不入子城,住阿育王法堂。粘罕旦夕使人會計,打擄取討金寶婦女。一日,乾離不在法堂上坐,有執女子三人至者曰:「與大王。」因乾離不在北國,先曾授封淑耆王,故呼為大王也。阿計替在傍觀之,三女皆絕色,顫抖不能言。問其實,乃曰:「我宋國荊王女也。長曰檀檀,次曰修奴,次曰纓給。今日有胡人驟入我府,擄取金寶,又將我父子都殺了,祇留我姊妹三人執至於此。望求早賜死,我等義不可辱。」言畢,俱欲觸階而死,眾人掖止之。乾離不乃呼其子尚孚電曰:「與汝三人作奴婢。」尚孚電使人引三女子去。是夕,聞俱被淫辱,不堪以聞。
一日,有人扶一美女至乾離不帳前,曰:「若乃皇族女,亦付與尚孚電;若是百姓女,即付與左右親從者。」乾離不年已六十餘歲,情猶酷毒。尚孚電有弟陸篤詵尚幼,每見女子美者,必就乾離不求之,乾離不未常允許。又向尚孚電求之,亦不得。一日,伺尚孚電大醉,乃使人刺殺之,盡奪其諸女之尤者,自東京出奔,投粘罕之長子而去。乾離不自此後,乃不令人擄掠女子。所伏侍左右兩人皆麗色者,亦逐之去,後反為他軍所獲。尚孚電遺下婦女猶有二十餘人,乾離不乃悉分與左右親隨。阿計替得一婦,究其本末,雲是:「京師城紙鋪王員外之女,十九歲嫁於周家為媳。汴京陷,全家離散,遇一番人,將我獻於大王,大王復賜於小將軍,而得隨侍焉。今小將軍死,又歸於君」雲。
其後三月間,車駕出城,乾離不謂阿計替曰:「我昨日與元帥說及,叫你隨南國官家前往燕京。」次日,乾離不引阿計替見粘罕,粘罕呼曰:「你是南州鐵力熾之兄乎?」曰:「然。」曰:「叫汝押送趙某父子並他二妻前往燕京,在路小心。」因令趁千戶同去。至中途,見騎兵護二帝者,乃同迤邐至京,及移安肅軍雲州西江州五國城筠從州源昌州等處。又自源昌州至燕京,往來萬有餘里,凡十有二年。後在燕京又侍帝三四年。
嘗再四語予曰:「我隨二帝跋涉萬有餘里,若非我保護,他死亦早矣。」又曰:「我本大宋人,感他南朝恩德,故在路所不拘縶,惟是溫言撫恤,又戒約左右護衛。」今到冀州,乃持前所歷事跡授予曰:「萬一此文逮江南,使中原可復,腥膻可除,而欲求其實,當以此進。」
余念阿計替之忠,故直書其事於前,又記其本末於後。如此不暇飾之以文辭,覽者幸毋笑其拙。今因兩朝議以河為界,有張氏者欲南歸,予乃書其本末以與之,令持以南渡;其遺稿殘文,已悉焚其跡矣。阿計替本姓朱氏,名得成,棣州人,今為滑州宣德使雲。
原跋
[編輯]《南燼紀聞》一書,向無刊本,亦不知其為何人所撰。余於今夏在友人案頭,得睹此本,因假而抄錄之。竟三日之功,錄成是本。但其中有敘事不倫之處,一仍其舊;或有乖誤魯魚之謬,亦不自知,讀者諒之!乾隆四十八年癸卯小春,松岩識於養怡書屋。
是書首序署名曰「冀之炎氏」,定系傳抄之誤也。近於《四庫遺書總錄》內,備悉其顛末,因復識於此。其略曰:「《南燼餘聞》,系宋淮海周輝撰。起自靖康元年正月金人臨汴,以至二帝殂五國城而止。編年編月,所紀頗詳。然此書他處或不署名。前人有疑其偽者,則以徐夢莘《北盟會編檢閱》所列書目中,無復有之;而《晁志》、《陳錄》均不載也。存以俟博雅君子為之考焉。」松岩又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