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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欽北徙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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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欽北徙錄 南宋
佚名
一說周輝所著。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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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序

一 汴京失陷

二 帝幸金營

三 二帝被執

四 脅迫北行

五 朝見金主

六 往安肅軍

七 徙居雲州

八 徙西江州

九 徙五國城

十 徙筠從州

一一 太上皇崩

一二 徙源昌州

一三 召赴燕京

一四 在燕遷徙

一五 帝崩馬下

附綠

原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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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欽北徙錄》原名《南燼餘聞》,惟原序中有云:「余亦有感而作書曰《南燼餘聞》,此蓋二帝北徙實錄。」為切於書的內容起見,故改今名。他本亦有作《南渡錄》的,內分《南燼餘聞》、《竊憤錄》、《竊憤續錄》三種;然《竊憤錄》與《竊憤續錄》,本書中亦包括在內。《四庫全書》總目提要雜史類中有《南渡錄》、《竊憤錄》二書,據其所述,亦與本書完全相同。蓋原書不一其名,且題名晦澀,在當時或嫌忌諱,在今日大可不必,故亦以改題今名較為統一明晰。

本書原為清人抄本,據其跋云:

《南燼餘聞》一書,向無刊本,亦不知其為何人所撰。餘於今夏在友人案頭,得睹此本,因假而抄錄之。竟三日之功,錄成是本。但中有敘事不倫之處,一仍其舊;或有乖誤魯魚之謬,亦不自知,讀者諒之!乾隆四十八年癸卯小春,松岩識於養怡書屋。

是其書向無刊本,與他本已刊者,故題名不能相一。松岩不知為何人別號,其書則又從抄本中轉抄之,惜不知原抄本又從何處抄得。又前跋引《四庫遺書總錄》,謂此書為宋淮海周輝撰。按輝字昭禮,為宋大詞人周邦彥之子,著有《清波雜志》一書,自稱曾至金國,惟未明言撰有此書。他本亦有題為辛棄疾所撰的,棄疾雖由金入宋,然時代較後,恐亦未必能著此書。考本書前有冀之炎氏序文,謂其書是他有感而作,序題「阜昌丁巳十一月初三日」。書末附錄〈阿計替本末〉,則謂:「金阜昌七年,阿計替手持所記上皇少帝及鄭朱二後生死諸事實錄授予。」是炎氏實取阿計替所記實錄,改編而成。阜昌丁巳,亦即為阜昌七年。惟阜昌為偽齊劉豫年號,此炎氏如指為周輝別署,則周氏殊不應如此荒謬。且其書直記至宋高宗紹興三十年,距阜昌七年(即紹興七年),晚在二十三年之後。豈炎氏只編於此,而後又有別人為之續成嗎?細閱其書,自紹興七年以後,正是徽宗已崩,欽宗被召回金燕京的時候。以前皆記二帝在外如何苦楚,此後即但記路途所見異事及金國大事而已,體材顯然不同,或者確為另一人所續成的。

總之,此書初稿,或確出於阿計替之筆,因其隨侍二帝,未或稍離,故能記載如此詳細;否則旁人即欲偽撰,恐亦無從偽撰起的。其後欽宗既回燕京,那時正在阜昌七年,阿計替未必再隨侍在側,故所記遂略。作者既非通文達理的人,改編者似即就其原文稍加整理而已,故書中文字,文白雜淆,至不齊一。他如稱徽宗或「太上」,或「上皇」;稱欽宗忽為「帝」,忽為「少帝」;又稱金帝時而「金主」,時而「北國皇帝」——亦往往須細辨之後,方能明白。

本書原不分章,茲為讀者明晰起見,略分十五章,每章各標以小題。其內容大略,有如下表;並附正史所載,以資對照:

宋金年分 本書事略 正史節略
宋欽宗靖康元年
金太宗天會四年
二月初二日金人圍京城,三月初二日金兵北返。
十一月十九日金人重圍京城,廿五日京城攻陷。
正月初七日金兵抵城下,二月初九日金兵北去。
十一月廿三日金兵又至城下。
閏十一月三十日帝詣金營,十二月初二日帝還。
宋靖康二年五月
 高宗建炎元年
金天會五年
二月十一日帝幸金營,十七日還宮。
三月初三日帝再幸金營,次早太上亦到營中,初四日至十五日后妃諸王累累至營中。
十六日粘罕召二帝傳金主旨令二帝赴燕京,十八日二帝與鄭朱二後並北行。
五月廿一日至燕京朝金主,廿三日封太上為昏德公,帝為重昏侯。
六月初二日朱後殂,年二十六歲。
初三日金主命二帝與鄭後往安肅軍安置。
二十三日金主又命往雲州。
正月初十日帝復詣金營。
二月初七日范瓊逼上皇及太后赴金營,同日金人將諸皇子及後宮盡取入軍。
三月初十日金人復來取宗室凡三千餘人,悉令押赴軍前。
廿七日上皇北遷太后及諸親王妃嬪以下從行。
四月初一日帝亦北遷,皇后皇太子皆行。
五月十八日二帝至燕山府。
九月十三日二帝自燕山徙居中京。
宋建炎二年
金天會六年
三月初九日金主又命往西江州,行十餘日至。 七月金移二帝於上京。八月廿五日金主封上皇為昏德公,帝為重昏侯。十月金徙二帝於韓州。
宋建炎四年
金天會八年
金主又命往五國城,行十餘日至。
鄭太后道卒,年四十七歲。
七月金徙二帝於五國城。
九月鄭太后殂於五國城,年五十二歲。
宋紹興五年
金熙宗天會一三年
二月金主又命往筠從州。 四月丙寅,上皇崩於五國城。
宋紹興六年
金天會十四年
正月十八日太上崩,年五十四歲。是月金主命帝移源昌州。
宋紹興七年
金天會十五年
十一月金主召帝赴燕京,月餘至。
宋紹興八年
金天眷元年
帝與遼主耶律延禧同居鴻翼府,不久移帝獨居贍養寺。 紹興十一年二月,金追封上皇為天水郡王,改封帝為天水郡公。
宋紹興十二年
金皇統二年
宋高宗生母韋太后南歸。 三月金歸宋帝母韋氏。
宋紹興十三年
金皇統三年
移帝於燕京之北,賜第以居。
宋紹興十六年
金皇統六年
移帝於玉殿觀。
宋紹興二十年
金海陵王天德二年
移帝於元帥府左廨中。
宋紹興三十年
金正隆五年
春,帝崩於馬足之下。 紹興二十六年六月庚辰帝崩。

觀上表,則本書與正史(指宋金二史)大有出入。然本書原為野史,或者一時出於傳聞之誤。但如正史所載,簡略殊甚,故欲一考見當時二帝在北的實況,惟本書最為詳備。若雲此書全出偽撰,則宋人所撰大宋宣和遺事,亦已載有二帝北徙故事。我們如拿二書對照,不但年月無異,事跡亦盡多相同,不過宣和遺事較略,而此書更為詳備而已。故此書即使偽撰,亦必出於傳聞如此,不能全說其偽。況且二帝北徙,金人只當他們是俘虜看待,固不屑為之詳載;而宋人則以帝皇之尊,受辱於人,自亦不能不為之避諱。今有此書為之詳載一切,使我們知道國族一滅,即以帝皇之尊,而所受痛苦亦復如此,豈非一大快事?所以我們把本書作為正史研究,或者有所不可;若作為史料參考,則我以為再好也沒有的。況且真偽問題,有時也有待於商榷,如法人格拉奈(Marcel Granet)所著古中國的跳舞與神秘故事(李璜譯,中華書局出版。)中有云:

書經的幾章是真的,因為司馬遷曾經用過;其餘幾章,在司馬遷以後方出世,或曾經被他棄卻過,便是偽的。甚麼叫作「真」?又甚麼叫作「偽」?不過是如此:在一些故實的調和中間,前幾章比後幾章更可承認為近於古,而後幾章且有一種仿照前者而帶多少巧製的意味罷了。至於兩者中間的故實,則皆取材於傳說。傳說則一樣的終是傳說而已,(不過這裡有時也該當留神。)這種分別無非在年歲上。假使在千年以前,有某種地方的歷史材料(如果真有所謂材料的時候),消滅得很快,我們便應該相信在這地方早出世三四百年的,比晚出世三四百年的為有價值一些嗎?真的書經出世的時代近於孔子,這可以承認;但偽的書經更完全是杜撰的嗎?不錯,他是全靠取材於別的敘述,譬如曾取材於墨子書中。墨子與孔子是差不多同時的人,這兩種材料的價值便應該相差很遠嗎?真書經便比偽書經不杜撰嗎?

這是以書經為例,說明真偽至多不過年代關系而已。同時梁啟超在歷史研究法中也說:

書有從一方面可認為偽,從他方面可認為真者。如《管子》、《商君書》,若指定為管仲商鞅作則必偽;然其書中大部分要皆出戰國人手,若據以考戰國末年思想及社會情狀,固絕佳的史料也。乃至《周禮》謂周公作固偽;若據以考戰國秦漢間思想制度,亦絕佳的史料也。

所以我也說:若以本書作正史觀固偽,若據以考二帝在北情形的徬佛,亦絕佳的史料也。即使無阿計替其人,但當時確有人傳說如此。至於年代的差異,當是記此書的人並非通文達理,所以有此錯誤。也可疑阿計替記此書時或未註明年代,而由後編者妄加上去,所以記宋年代皆是,記金年代就不對了。

總之,本書自有它一部分的價值,何況有許多人也不承認此書是全偽呢?而此抄本又較他本為詳備,更可珍貴。此點讀者如取兩本對照,便可明晰,本序中也不再一一引錄了。

周君達 廿九年十一月廿五日。

原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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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歐陽永叔紀石晉少帝之北轅也,其事甚詳;蓋原本於王國公之私史。國公名淑,字和甫,本漢平陽人。少隸戶曹,為小史,涉獵經史。天福中,蘇逢吉為戶郎時,少帝居潛,淑為侍衛,識逢吉。後逢吉緣他事怒淑,白於少帝,帝將殺之,淑覺而北遁,濟河入契丹,合家被誅。淑至契丹,亦為諸司史。開運三年正月,德光兵入京師,驅迫少帝,安置黃龍府。淑時從,乃辦移檄,因紀述其起居,為書三卷,名《幽懿錄》;蓋以少帝比周幽、衛懿也。後其書傳入中原,永叔得之,以備《五代史》雲。

余亦有感而作書曰《南燼紀聞》,此蓋二帝北徙實錄;與石晉頗相類。嗚呼!王淑恨家屬被誅,而揚其辱,非忠也,非義也,余敢尤而效之哉?惟願此書南播,使宋之子孫目擊,動以臥薪嘗膽,誓滅讎虜,雪冤滌恥,廓清中夏,俾吾父子復睹漢官。威儀不終,淪於左衽,是所孜孜而仰望者也。時阜昌丁巳十一月初三日,冀之炎氏序。

一 汴京失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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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康元年,正月初六日立春節。先是太史局造土牛,陳於迎春殿;至期,太常寺備樂,迎而鞭牛,此常儀也。是月初五日夜,守殿人聞殿中哭聲甚哀,及擊撲聲,移更始止。洎明視之,勾芒神淚流滴瀝,襟袖俱濕;牛首墮地,有刀斧痕。吏白有司,重加修補,以終其事。識者知其不祥也。

初九日,邊報金人留兵河朔,猶豫兩持,似欲復犯京師。太上皇遂出南熏門往南京。十九日,報金兵分布河上,何灌梁師成棄城走,金人遂渡河。二十九日,兵至毛駞崗駐扎,居民奔避入京城,老幼死者,蹂躪於路。復有強壯劫掠外城,遭其屠戮二千餘家。二月初二日,金人圍京城,攻諸門甚急。十二日,以聶昌為都守禦提舉司。虜使入城請和,以黃河為界。二十一日,金兵退駐封丘縣,京師解嚴。仍需索金銀羊酒為犒,歲幣比契丹增一倍。朝議皆許之。

三月初二日,金兵北返懷州。其相國粘罕有文字至軍前,其略曰:

南宋欲出和好,許以歲幣割河之請,未有定議。今大軍且至河北諸郡,以俟其可否。彼若不從,則我已持其物而求其遺,此計之上也。

於是金人雖佯言北渡,其實河之南北軍馬,未嘗解也。初九日,金加粘罕征討大元帥便宜行事,且降書曰:

南伐之兵,已逾河界濟洛,直扺汴邑,湯武之威,不是過也。當甘詞誘和,以俘其主。比聞彼上皇南奔,可俟彼入京,並兵攻陷。俘虜以歸,系頸以帛,朝於宗廟,我之願也。昔我攻契丹,童貫持貳以俟我釁。今我得勢,安可不順天命,殲滅殘宋,而興不世之業!昔楚本小國,尚能誅滅陳蔡,今我師風行電掃,前破契丹,如摧枯拉朽,乘勢不取,將貽後悔。彼上皇之南行,蓋欲頓兵江淮,以圖救援。俟其回京,並力困之,此萬世一時也。若欲議和,以河為界,實所未當。天輔九年二月二十一日,下元帥府施行。

十五日,粘罕遣人入城,上書請歲幣金繒車輅鹵簿儀式,又索移文河北諸郡,目下罷兵交割。二十二日,金人收河南北岸軍馬北去。

五月,少帝上書,請上皇歸京。八月,粘罕大軍屯駐薊郡,遣使至京,賀上皇還京,實窺伺也。九月十一日,粘罕又遣使入京,需索金繒求和,以緩我師。朝廷大臣,皆淺陋庸鄙,又天奪其鑒,上下苟安,不復有御邊策也。

十一月十七日,河北報粘罕下令南侵,已及河界。十九日,復圍京師。二十五日,京城攻陷,北兵入城。二十六日,粘罕遣使諭兩宮幸虜營,面議割地講和事。十二月初五日,遣兵搬運書籍,及國子監三省六部司式官制,天下戶口圖籍賦役,及宗室玉牒。初九日,又運車輅鹵簿,太常樂器,及鐘鼓刻漏;因是朝廷儀請法物,取去無遺。

十九日,京師雪深數尺,斗米三十貫,貧民凍餓,遍泣街衢,死盈路。金人又縱兵剽掠富家。有一酋長在天津橋上駐剳,甲士百餘,人民不敢過。遇有衣可遮體者,即剝而殺之;婦女美麗執之。城中士民,俱閉戶不敢出入。時有柔福帝姬侍從三十餘人,將欲入內,酋長叱令出轎。帝姬曰:「我公主也,天子為我兄,安得出見番將?」聲甚厲,促左右速行。酋長怒,使人拽止之,又令執出,使徒行。酋見而笑曰:「美婦人也!」問:「汝有夫乎?」帝姬泣不敢對,良久曰:「今兩國已和,汝安得如此無禮而辱我?」酋曰:「我兄為國大臣,富貴無比。汝能為若妻否?比南朝富貴也。」使之徒行,復顧為帝姬曰:「小臣有香纓一枚,可代兄作定物。」遂於懷中出囊以獻,帝姬不肯受。酋執其手授之,乃笑而退。後皇族北去,帝姬竟為番將兄所得。蓋粘罕兄弟三人:長即粘罕,為元帥;次澤利,為北部大酋長,昔滅契丹擒天祚者,即此人也;次野利,為大將,圍京城先發陷陣,領兵駐天津橋是也。

二十一日,金使至京,言北國主有令,於京城中選十八歲以下女子千五百人充後宮,於是二十四廂,逐坊巷搜求,驅迫出城。父母嚎呼,聲震天地。其中多有被金兵淫污留匿,既不出城,亦不歸家。

二 帝幸金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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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康二年正月朔日,金遣人入城朝賀,君臣不成禮。初九日,北主下令粘罕曰:

比聞爾已破汴邑,所獻物色,不甚為急。可速擇異姓,立以為主,以慰民望。矧我素居北土,南方非我所便。南宋二主,可令來朝,事貴速行。

十一日,粘罕遣人請車駕至軍中議事。十三日,金軍前降指揮,稱北國有聖旨,先請契丹國海濱侯耶律延禧,及西夏王李智元,南宋皇帝等,並大元帥粘罕,同上大金皇帝徽號。乃令有司擇日行禮,請帝於十五日到營,署名進表。十四日,再請車駕來日出幸軍前進表。

十五日,帝不肯出,金遣人入城,將所上尊號表,請帝署名。內云:「輔天佐運應道法古至德皇帝叔父」,其後云:「臣侄南宋皇帝某」。上觀之,嗚咽泣下曰:「朕上失孝道,貽憂上皇;下失仁道,禍及萬民。今兩國和好,苟有屈己以全仁道,朕復何辱!」金使持筆敬請皇帝書名乃去。

十七日,金遣使入城,稱北主有命,宣示南朝皇帝。上使至擷芳園見太上,太上令左右接書,書曰:

北國皇帝付兄南朝宋皇帝。近者北遼不道,殺我無辜,朕已殲滅,以寧人民,以開皇圖,統有華夏。比緣奸人童貫蔡京等,詿誤兩朝,以致禍亂,勞我師旅,遠至汴邑。順時吊伐,克遂和好。叔侄是法,進幣是行。兄可應命,保育太和,以撫萬民。以河為界,萬載一決,我無偽言,兄其知之。天輔十年月日。

其詞草率虛偽,甘誘不實,文多不備載。其使又口傳北國主云:「皇帝起居南朝皇帝,今已結為兄弟,請勿一切生疑,仍可罷兵。今將到珠袍一領,是北國皇帝朝服,今獻上皇帝,請收領。」良久,又請帝進表。太上曰:「今兩國通好,但可稱書,不可稱表。」使者怒曰:「北國皇帝本意廢趙氏,立別族,如天皇故事。我元帥諸貴人極口勸諫,其事始止。陛下如不順從,其事仍不可已也。此回大兵既至汴邑,與去年不同。幸陛下明察,不可因是而亂大計。」帝嘆息不已,勉從其請。

二十一日,金遣人入城,出榜市中曰:

元帥奉北國皇帝聖旨,今者兵馬遠來,缺少犒餉。既兩國通好,須給金一百二十萬兩,銀二百五十萬兩。

於是金人拘執開封府尹何栗,分廂搜刮民戶金銀釵環等,星銖無遺;如有藏匿者,刑及全家,動輒殺害,民不聊生。

二十三日,金遣人持北國書入城內云:「今兩國講和,所有合行事件,仰元帥府請南朝皇帝到軍前面議可否,申奏前來。」二十九日,金遣使請車駕出城,並賷到北國皇帝書曰:

今已破汴邑,二帝不宜復居帝位,宜於宗族中別行擇立賢君為宋國主,仍去皇帝號,但稱宋主。封太上為天水郡王,少主為天水郡公,於東京外築室居止。文字到日,仰元帥請宋國主到軍前公同商議申奏。

使者又曰:「粘罕元帥數遣人請陛下出城議事,陛下不肯出。今發到北國皇帝手詔,陛下之意如何?」少帝曰:「有公卿在,退容商議。」使者曰:「決於公卿,恐禍在不測。況北朝皇帝寬慈正直,不比南人反復,速宜思之!」使者詞色俱厲,不拜而去。

二月二日,粘罕遣左軍統制郎游麗將鐵騎七百餘人至門內,口稱:「有兩國利害,願見南國主。」左右入奏,少帝登門。郎游麗厲聲曰:「元帥遣我上聞國主,前日已曾遣人將到北國皇帝聖旨,所議事理如何,更無一言相報,使我元帥無可奏知北國皇帝。今特令我來問國主,其事如何?仍無定見,恐在兩三日內,禍生不測矣。緣兩國講和在前,不欲倉卒。今先此上聞,伏取指揮!」少帝曰:「已擇今月十一日出城,諸事候見元帥面議定奪。」使者曰:「若十一日不出城,元帥更不來求請商議也。」復白少帝曰:「我眾人七百餘口,欲得少犒餉,每人要金一兩。」時藏庫金帛並已罄盡,乃於宮中索得金環釵鈿八百兩與之,不謝而去。

十一日,車駕出城幸虜營,百姓萬餘人扳轅諫曰:「陛下不可出詣軍前。虜性叵測,恐事生不測。」涕泣阻扼,帝亦泣下。宋臣范瓊按劍怒曰:「皇帝本為兩國生靈,講求和好。今幸虜營,旦去暮回。金若不放車駕出城,汝等亦無生理。」百姓俱怒。爭投瓦礫擊之。瓊怒,即揮劍斷數人手,遂出城。至虜營前,軍吏止皇帝於小室曰:「元帥寢未起,可俟於此容報。」移時,有小黃頭奴至前曰:「元帥請國主見。」帝從行至階下,元帥降階下執帝手曰:「遠國酋長,不知中國禮儀。」乃曲躬揖之,升階命左右坐帝於室之西隅,移時不語。左右皆持長矛大刀侍傍,少帝只僅有閹宦周可成一人而已。

粘罕命左右取前日北國詔書別立賢君者示帝。帝視之,不復語。粘罕使左右白帝曰:「元帥敬問國主,其事如何?」帝曰:「苟利生靈,敢不從命!以息兵革。」粘罕復命左右白帝曰:「既如此,請國王暫歸幕次,等候北國皇帝聖旨。」乃使人揖帝仍還前小室中。俄有人進飲食,少帝不復舉箸。移時,帝語左右曰:「可告元帥,令我回去。所議事既從,無餘事。」少刻,左右白帝曰:「元帥方進表,請國主同發,來日早行未晚。」帝默然。至日暮,左右並進樂,帝唏歔不能飲食。是夜寒甚,幃幕風急,坐不能穩,倚案憑立。左右或相勸勉,帝無語。五更,有人至帝前曰:「元帥有令,請國主到營,會同發表。」帝隨行。其人引至帳下,旋次升階上,惟一案設香燭。粘罕以表示帝,其略曰:

臣侄南宋國趙某,今蒙叔父北國皇帝聖旨,令某同父退避大位,別選宗室中賢者,立以為君,敢不遵從!公同元帥申發前去。其所居止,及擇別賢族,未敢專擅,先此奏聞,候允從目別奏具請。

書後復如前請,命帝署名。帝從之。封緘畢,帳下馳一騎黃旗素馬,賷發前去訖,方命左右設座,粘罕南向,帝東向。

俄有一紫衣人自外至,粘罕與帝並與紫衣人下馬升階,西向揖之,各就坐。粘罕使人白帝曰:「此北國皇后弟也,傳諭至此,催促陛下議事。」帝唯唯。天寒進酒,帝飲二杯。紫衣者曰:「陛下且宜止此。晚刻,面奉北國皇帝商議事,共陛下說。」乃相揖,令左右仍引回幕次。帝回顧,粘罕與紫衣人尚同坐。

帝至幕中,天尚未明,少憩,風正寒,不成寐。左右有彩衣者,語帝曰:「臣河北人,本系陛下赤子,因為金人所擄當執事,今使令監視陛下。但恐一入虎口,無由出矣。陛下若履節於適間之紫衣人,庶幾少有更改,不賜無。望陛下勉之!」語訖,回顧而去。良久又來,手持羊肉一塊進帝曰:「陛下可少食以禦寒。」帝卻之,因問彩衣者曰;「汝何姓名?今為金國何官?」曰:「臣姓趙名保安,粘罕親吏。有妹二人,今皆為粘罕姬妾,故命臣為親從,以察陛下動靜。」因問其人曰:「早間所來紫衣者何人?」答曰:「姓野耶名葛多波,今為十七軍都統,位在粘罕之上。要取選到入宮女子一千五百人,三兩日後行將北去也。」

少刻天明,有褐衣番奴十餘人侍列左右,語言不通。俄報統軍來相見,帝迎之,即紫衣人也。帝遜之坐,語言不可辨。帝但卑禮求其周全為意,亦少不回顏色。顧左右指瓶中物,因以酒進。紫衣者舉大杯連沃四五觴,帝亦舉三杯。顧左右謂帝曰:「兀移大都。」左右解之曰:「安心也。」蓋番語兀移為安,大都為心,長揖而去。

十五日,帝在幕中,粘罕使守衛者傳語云:「候北國皇帝回命到日可歸。」十六日,粘罕使人掖帝至帳下,升階東向。俄有吏持文書若案牘者示粘罕,階下刀斧簇擁一紫衣貴人,視之,乃宗室士侃也。粘罕謂士侃曰:「現今宗室中擇一有民望賢俊者,同你及合朝大臣,保明密地申奏,以准備北國皇帝聖旨到時,別立君長。」語畢,揮使退去。又擁一皂衣吏至階下,粘罕使人謂曰:「汝於東京城內,擇一寬廣寺院,欲於其中造二王宮,速速置辦!」語訖,揮使退去。帝起白粘罕曰:「所指揮已經一一從命,容朕入城視太上安否,以盡子道,實元帥賜也。」粘罕首肯,命左右進酒食。帳下伶奏樂,唱言奉粘罕為太公伊尹,粘罕不喜曰:「太公伊尹,古聖人也,我安敢冀其萬一?」視其人而語帝曰:「這幾個大宋樂人,今日好公事。」笑而止之曰:「來日教足下入城,安慰太上五七日,北國皇帝文字到時,再來相請,不可推卻。」良久,遣左右送帝歸幕次。又有人傳元帥命曰:「來日一面回城,不須更來帳下也。」

十七日五更,綠衣者來,謂帝曰:「元帥有命,任陛下還宮。」良久,復進飲食。天明,有數人引帝出幕,至軍門,遙見禁衛列於外戶,迎車駕回城。

三 二帝被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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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日,大雨雹,城中剽掠尤甚,難民號泣者,夜以繼日。金人縱火毀戴樓門。二十二日,粘罕使人入城白帝曰:「前日所言擇人擇地二事,可速計處。三月間北國皇帝有文字到,便要用也。」帝唯唯,一面議論,眾皆以康王及南安寺為言。二十四日,金人催促二帝來見,帝乃以康王及南安寺為書以復粘罕。二十六日,金人復命曰:「來日父子遣康王到軍前見元帥。」

二十七日,上詣擷芳園見太上皇,相持涕泣。鄭太后在坐。少帝曰:「臣不孝不道,致貽君父之憂,萬姓之禍,殺身不足以塞責。今北人見迫,日以擇人為言,臣與陛下吉凶共之。若以康王為主,不失宗廟社稷,祖宗之幸也。」時康王之母韋妃在側,抗言曰:「兩宮今許以康王繼中興,然外鎮須假主盟者,陛下可馳書四方有兵赴京。金人狡詐不測,恐不止於擇賢。慮其禍生不測非細,二宮必不可留京師,惟陛下熟計之!」

二十八日,皇帝與太上同曉膳,粘罕遣使問太上起居,且傳語曰:「北國皇帝起居南朝皇帝安心無憂。」三十日,粘罕使人入城,獻太上酒十杯,稱言皇帝所賜。三月初二日,遣人將一紙詣太上,一紙詣少帝前曰:「今日北國皇帝文字至,所有施行事情,請車駕到軍前聽指揮。」又遣人請太上少帝並至軍前議事。至晚遣人不絕,又云:「太上未出城,皇帝不妨先至軍前。」

初三日,車駕出幸虜營。至帳下,粘罕上坐而言曰:「今北國皇帝不從汝請,別立異姓為主矣。」使人持詔書示之,遙遠不可辨。遣人擁帝降自北道,入小門,至一室,籬落疏缺,守以兵刃。自辰至申,未得食,飲泣而已。先是帝將出幸也,書「便可即真,來救父母」八字於衣領,付宰相何栗,以召康王興兵,以圖恢復。且在中途分咐開封府尹曰:「趙氏請孟子檢討付來。」蓋隱語,其意乃指延壽孟太后也。自是帝在室中至日暮,始有番奴持食一盤,酒一瓶,置帝前曰:「食之。」帝泣曰:「父母不復顧矣!」番奴曰:「無憂,父母旦晚與汝相見也。」逮夜,無床蓆可寢,寢處僅有木櫈兩條而已;亦無燈燭之類。窗外時聞兵甲聲,天氣正值淒寒,帝達旦不成寐。

天明,有人呼帝出,曰:「太上至矣。」帝急出視之,見數人戎衣,引太上由旁門小道而去。帝欲前備問,左右拽止之。帝哭不自勝,而至小室中向隅獨泣,左右勉止之。初四日至十五日十餘日間,后妃王族及諸王累累至軍前,日夜不止。太上與帝各居一室,及后妃諸王各不相見;惟鄭太后及朱後相從。其它妃嬪並諸王公主,各為金人分散前去。全城百姓,號泣七日不止。其前扳阻二帝車駕不便出城者,俱為范瓊所殺。今後不敘諸王諸妃主所歷,但記兩帝后行跡矣。

四 脅迫北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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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日,粘罕坐帳上,使人掖二帝至階下,傳北國皇帝命曰:

汝父子上負祖宗,下負民物,恣為奢侈,顛倒是非,信任奸佞,以致結怨鄰國,天人共棄,不可復君。宜擇異姓以代宋後,令元帥府責開封府吏以保明冊立。仍令趙桓父子前來燕京,著元帥府差人發遣!

二帝聞詔,相對涕泣無語。粘罕又問:「所擇康王,今在何處?」帝曰:「不知。」粘罕曰:「急馳書開封府召康王!」

少刻,帝與太上共入一室,防衛數人,皆醜惡番奴,言語不辨。竟日惟進一食。至夜,宿於竹簟上。時天氣嚴寒,冷風刺骨,防衛人取茅草黍穰作焰火,二帝亦與之,同坐享火至天明。是日,粘罕命左右以青袍易二帝所服,兼以尋常婦人服易二後之服。遇番奴飲食,即呼二帝共之。其中點狡者,猶有怒色。窗外兵甲甚眾。

十七日,粘罕使騎吏持書示二帝曰:「元帥令遣汝北赴燕京,南朝皇帝另擇異姓,已召康王至軍前,同往燕京。」又以保明文書示帝曰:「已立張邦昌為帝,國號大楚。」二帝惟泣下。時鄭太后初經喪亂,心腹作楚,痛不可忍,臥於木櫈,幾次欲絕。朱後與之撫摩。四人相對涕泣。騎吏怒曰:「元帥令已下,來日發行,詐病欲何為?」少帝曰:「我母心腹痛甚,君不見其面色,安敢詐偽?我失孝道,使父母至此。倘蒙見憐,以杯藥或沸湯見賜,他日當圖厚報。」吏領之,叱左右以沸湯一杯進。後飲之,痛稍輟,乃泣而言曰:「妾之不幸久矣。國破家亡,雖生何益!」是夕,宿野寺中。

十八日早,騎吏促行,牽四馬與二帝后,乘之北行。二後不能乘,吏掖而乘之。鄭太后病未愈,伏鞍上。行十餘里,路傍有數父老見之,泣下曰:「皇帝父子北去,我等百姓何日見太平?」因奉上飯羹二盂,帝后分食之,粗糲不能下咽。騎吏從行者五百餘人,衣袍與二帝有一色者,不知父老何由認識?問之,云:「我等久聞車駕將入燕京。今見面色不同,故知之耳。」少帝曰:「我母有心腹痛病,爾尋有湯藥一愈否?」對曰:「無,止有炒鹽,能除痛腹之疾。」遂煎而飲之。騎吏怒其遲滯,有誤期限,催促甚急。

其掌行千戶,自言姓「幽西」名「骨祿都」,常以言戲朱後,復又無禮。途次,朱後下畦間便溲,骨祿都從後執其手曰:「能從我否?」朱後泣下,戰慄不能言。隨亦病作,難以乘騎,骨祿都乃掖後同載馬上而行。至晚,約三十餘里,宿處乃闃寂一室,寒月初上,照見廊廡。骨祿都使人爇火烹食,以啖二帝於他室。二後皆病,不能食。骨祿都乃自煎羊肉粥飼之,曰:「汝二婦休煩惱,我護你到燕京去。」是夕,鄭太后病稍間,而朱後驚悸不已,心腹作痛。骨祿都以手撫其胸,祝曰:「病已!病已!」又曰:「爾強之!爾強之!」其無禮如此。天明,言於少帝曰:「為我說爾妻,善視我,我當保汝以相報也。」

十九日,至東明鎮,骨祿都與帝后同早膳,村落荒蕪,兵燹後百里無人煙。時二後疾少愈,少帝泣下不止,不能食。骨祿都怒曰:「汝在汴京,妃嬪三千餘口,皆流徙北去。其中美貌女子,為人取去,亦復不少;何獨惜一朱後,不以結識於我,以作前途之託乎?且我本非番人,原是宋人。因以妹奉元帥,故得致身富貴。原籍河州,本姓王,今名幽西骨祿都,乃元帥所改。汝父為官家時,採花石綱之役,虐使天下人民,苦不可言。爾父子今至此,乃天報耳,尚何悲哉?」二帝聞之默然,不復敢言,惟吁嗟而已。

二十日,至封丘。早間至山坡,各人飲食,馬嚙草水,共於一處。時雨初霽,泥滑難行,二帝后皆在泥中蹲伏。連日風霜飢渴,面色黧黑,目睛皆暗。傍有水窟,太上誤墮其中,衣服沾濕,骨祿都拯而出之。馬驚跳躍,又傷鄭後之足。朱後手絞太上衣,去其水,扶上馬以行。是夕,宿驛館。

二十一日至二十三日,行抵黃河岸,忽見一舟自北而來,上立皂旗,中有紫衣人謂骨祿都曰:「北國皇帝傳命,著四月十五日至燕京,今已三月盡,宜速行,毋違限期!」骨祿都頻目朱後,且哂之。紫衣人知其情狀,拔劍執而喝之曰:「汝本河州一鼠賊,我抬舉用汝至此,安敢與婦人私通,以致緩行程,獲罪不小!」遂立斬之,投屍於河。顧復問婦人何人,少帝曰:「此我妻朱氏。骨祿都屢行侵暴,哀苦無告。今得將軍誅之,深雪我恥。」紫衣人曰:「汝識我乎?我乃元帥之弟澤利也。」帝感謝而去,後亦拜之。暮抵河北岸垣縣之西安鎮駐宿。是時澤利所領兵千餘,新舊共二千人剳寨。澤利命置酒與二後同帝共飲之。二後不肯就席,澤利曰:「汝病不能飲,可持二杯飲汝二帝。」乃遣二後入室飲帝及太上。

二十四日,入衛城,同坐飲食。澤利已醉,命朱後唱歌勸酒。後辭以不能飲,澤利怒曰:「汝四人性命,在我掌握之中,安敢如是不遵!」遂執鞭欲擊朱後,傍有某知縣勸止之。澤利又起拽後衣與並坐同飲,後怒,欲以手格之,力不能及,反為澤利所擊及面,賴知縣復為勸止之。朱後是夜被其淫辱難堪,且泣而厲聲曰:「願速殺我,死而無恨!」回身欲投牆下碰死,左右急止之。知縣曰:「將軍須從緩,不可如此辱他。北國皇帝要他四人活的進見,公事匪輕。」酒罷,各各散去。是日,四人無晚食,澤利使人監視愈緊,執縛愈凶,罵詈百端,凌辱不堪;惟待朱後稍寬,正澤利處心之不良也。

二十五六兩日,至徐村。自信縣到徐村二百餘里,並無人煙。澤利叱令騎卒,先將文字飛報。先是真定府留一半護衛,是日申時,遇北來軍馬五百餘人。其首領來見,澤利下馬作禮,語言莫辨,僅聞其一句可曉:「巳遣四太子下江南建康也。」

二十七日,至白水鎮,朱後又欲投河,鄭後掖止之,澤利怒曰。「可縛之!」與鄭後連索練系縛,夾於馬隊中而行。正趲路間,忽望見前有一堡,極其高大,旗幟挺豎,上書「周定」二字。良久,寨門開處,有士兵五百餘,前來衝擊,澤利揮兵合戰,流矢正中太上旁首一番人之胸,太上甚惶懼。其兵乃河北鄉民,聚集強壯,保護閭里者。由辰至申,鄉民敗走,駐軍大林中。澤利呼擄獲者,指帝后而告之曰:「這四人是你南朝帝后,如今放你回去,報告諸鄉村,即日早早歸降,以免生靈塗炭。」遂叱令二帝二後自稱我是南朝官家,今往燕京朝見大金皇帝。鄉民不覺淚下,謂二帝曰:「我這一鄉周定,聚集二千餘人,北連真空,南接懷衛,約計有三十餘處,日日引兵南望,要想見大宋官家,同去破殺番人。今官家被他擄去,我輩各處鄉兵,不久當自散也。又聞康王在南邊做官家,不知如何?」澤利曰:「康王亦被捉了,後面就來。」語畢,揮使鄉兵散去。是晚,帝后皆野宿於地,並無鋪墊,上無遮蓋。夜半微雨,衣久垢膩不堪,又加沾濡,穢臭難堪。後雨大作,拖泥行數里,及寺,駐軍於中,方得小憩,但遍體泥水,莫可如何。

二十八九兩日,並在荒野中行,不計里數。諸番人在馬上食乾糧肉脯,亦有所擄食物,取火煨啖。帝后亦稍得分餘食,勉以充飢。

三十日,澤利解衣數件,泥皆遍身,叱令朱後洗浣,後不能舉動,鄭後共同洗之。帝及太上亦於水邊自洗身上泥污衣服。是日,天氣晴明,眺望山青水綠,石澗流水,清澈可愛。方駐軍少歇,忽見北來一人,手執文字,至澤利前曰:「速行為是。」澤利遂催趲起行。其傳命者,鞭馬向南而去。

四月初一日,至真定府城下,不入城,催促急行,亦不住歇,祇於馬上取輕糧充飢。至晚行百餘里,宿一古寺中。

初二日,軍馬至寺門外,澤利立正門上遙。見一簇人馬自南來,約計五百餘人,中間擁十餘人,皆是皇族。內有柔福公主等,皆著青袍,與帝后相見,對視而哭,左右促行,不及一語而過。移時又有一隊前來,軍馬三百餘,亦有皇族二十餘人在內,行急如前。少頃,復有軍馬至寺前,謂澤利曰:「此中有康王在內,先往京也。」言訖馳去。如是累累不絕,凡過軍馬七八隊,皆有被俘皇族在其中。兩帝后悲泣無語。至日中始催行。日晚,探騎報云:「有鄉兵千餘,在前寺屯駐。」澤利叱左右分兵一半,前往抵敵;又遣一半,擁衛前行。至夜半,回報殺退鄉兵,得糧食而退。

初三日,過一坡,見傍有死屍堆積,穢臭不可近。狼獸方在嚙嚼屍肉,見人驚竄。烏鴉群噪,方廣百丈。竟日行陂野中,時天氣漸煗,行至路,口燥無水可飲。帝渴甚,終不可得涓滴也。

自四月初三日至五月半,其間所歷,皆曠野荒郊,又且拘執更急,雖便溺亦必持刀隨後。俟後亦不記期日。是日憂飢渴甚,亦不能復憶日月,但云「或日」而已,閱者約略記其次第可耳。

或日,見一鄉村,人家約數十戶,迎謂澤利曰:「北國皇帝因我們投降,封此地為歸順縣,差命王六郎為知縣。」俄有一褐衣人前拜澤利,奉上酒食,澤利受之。其次軍伍,各有所餉。二帝及後,亦有飲食,較前俱極豐腴。

或日,至一縣不知名,亦有官出迎,如前具酒食見澤利畢,次見帝后曰:「小番娶得肅王女為妻,要見二後。」乃引一女子拜於前,已變夷人服矣,視帝后而泣曰:「吾肅王小女珍珍也。呼鄭後為婆婆,朱後為姆姆。我前日被兵馬擁至於此,首領萬戶與知縣是弟兄,將奴與他成親才六日,前日至此縣中。諸王女只十七人,皆被番人分去,為妻為婢,東西分散矣。」拜訖,知縣仍引去。是夕,宿一豪家,其主待澤利甚恭,中夜置酒,命妾三人勸酒於庭;又令兵卒數輩縛帝后於庭下,便溺亦不自由。視勸酒婦人皆絕姿。良久酒罷,澤利去宿別館。聞諸女相謂曰:「我與汝皆皇孫女,當前伯伯做官家時,好事都不知;公公做官家時,還快活。今落他家做奴婢,何日出頭?」互相流淚。俄而被人呼去。

或日,至一州,忘其名,城郭高峻,人煙稠密。澤利安宿驛館,知州來見,並各官皆見。市中亦有番人做買賣。俄有本州島百姓來至驛傍,方悉帝后被執蒙塵,往往有流涕者。或低聲曰:「東京官家張邦昌,原是金國所立,才做不久,仍是康王接位。大金官家怒發,已差命四太子傾人馬去征討。」二帝隔窗聞知,始得康王確信。前日所云在隊中,乃番人狡妄之語。

或日,到一縣極荒殘,只有破屋七八間,城廓倒塌。路旁見有一女,約年二十許,垂淚而告曰:「我乃南朝皇帝孫女,因病不能行,大軍棄我於此,不能存活。」乃拜太后曰:「帶取奴家去。」後不敢留。左右報澤利,急趨視之,微笑曰:「真美女也!」遂命左右攙扶上馬。是夜,宿於野寨,澤利乘醉,極力淫污。女實當不起淫穢,求免之聲,不忍聞也。帝后亦置不敢問。次日遇酒食,必分及此女,謂朱後曰:「你不及他多多矣。」

或日,過一城,不知是何州縣,止有番兵二千餘人,並無居民。其首領見澤利再拜,以懷中文字呈上,澤利呼左右,全易帝后衣服冠幘裳服,皆如罪囚狀,坐小室中。又有一人持文字示帝曰:「依我作表達燕京,兩三日就到矣。」其文引孫皓劉禪及晉愍石少帝故事,尊稱金主為湯武唐太宗,先滅契丹,又滅南宋功德巍峨,並請罪免賜死之意。持文字者呼左右取紙筆,促帝草之,其略云:

亡國囚俘趙某,並男某,及歸妾鄭氏朱氏,稽首再拜大金輔圖佐運應道法古至德皇帝陛下:重念某乘祖宗基業,立民為國,不能上順天命,下撫萬民;聽讒臣之言,結怨外國;徇賊臣之求,積釁華夏。今一家被擄,百口分飛;父子二妻,聽命機下。伏惟陛下德過堯舜,威勝湯武,既已滅宋,當立異姓。而微賤之軀,尚祈哀宥!幸有赦文,若延殘喘。

文成,多有刪改。末有云:「愍懷幽厲,未有如今日之慚;湯武文高,曷敵此時之舉!」是日作表畢,又行二十餘里,及夜深月明乃止。

或日,至一官府,牌曰「收復新門」。旁列兵刃二十餘人,甲士六七十人,傳呼二帝進見。二帝入門,須臾,見堂上金紫人衣朝服,侍衛甚眾,引二帝北面再拜。有人傳語曰:「將他去見海濱侯畢,來日入城,再見郎主。」言訖引去。復入一門,見一胡服番人,首無巾幘,立庭砌傍,若有所俟者。左右指謂帝曰:「此契丹主耶律延禧是也。與汝罪狀相同,在此未了公事。」言訖,復引帝坐一小室。少刻,延禧亦入小室中,已有巾幘,揖於二帝曰:「我契丹與大宋南北二百餘年,未嘗絕和好。一旦遭於奸臣所誤,彼此俱受難於此,如之奈何?」又曰:「公父子如後日見北國皇帝,設有赦宥之理,亦未可料。我在此三年,尚未了絕。」帝曰:「何事未了?」延禧曰:「我祖遺傳尚有百穴珠一粒,大如雞卵,上有百穴,每遇月圓之夜,向月照之,一穴即生一穴珠,自然落下,以絳囊盛之,每月得珠百粒。又有一件通木香一段,其長尺許,以沸湯沃之,取其汁洗衣服,或灑木石屋宇,以及花草之類,香氣可經年不散;又可治療百病,服之立愈;又焚之能降天真。當時我國為大金所滅,失去二物,不知已在何所。今大金皇帝拘執延禧,立要二物,緣此三載未能釋放回國。我妻子眷屬,盡皆離散;有為此間官員貴人之奴僕,有為富貴家作妻妾者,萍梗飄零,言之可傷!」帝問:「此間為何地?」曰:「此處是平州界,去燕京尚有七百餘里,公其勉之!」良久,引延禧出,次立簷下。有數甲士擁一番囚至云:「是車咽面單于被俘到此。」其人大罵,語言不可辨。主者命以刀斷其舌,牽出斬之。車咽面之妻甚美,將拜為夫請命,主者怒,亦命斬之。並小兒三四人,並用木棍擊殺。

復引二帝出門,見二後尚立牆下,掩面而哭。同行至通衢,叱令上馬,鞭之疾馳。復出一門,向北而行。路傍花木甚多。有急走二十餘人,往來不停,雲是郎主召四太子下江南,蓋番人不知二帝為江南天子也。時有三南人為卒者,相謂曰:「五月初一日,康王在南邊即位了。今日已經十日,四太子去後,不識如何?」餘語低不可辨。少刻,左右催行,至晚約行五十餘里。其時近暑,帝后衣服垢膩,遍生蟣虱,污髮結月,直如囚徒,已無復有貴人氣象矣。趲行三日,不見澤利,亦不知其何在;軍中左右,時時詭傳其言語,亦不甚能辨。

行及數日,有人呼帝出,謂曰:「今四太子大軍至,汝當見。」路傍一寺,四太子擁胡床坐檯上,引帝後拜於台下。四太子曰:「汝父子無道昏憒,致有今日之苦。若當初崇信我家言,誓海上之盟,共滅契丹,分其地土,一旦何至今日如此?奈汝不明天命,皮與契丹連和,坐對成敗,彼勝則助彼破我。不料我已勝矣,猶不從求於我,此汝之愚一也。暨我兵既破汝國,我皇上憫念生靈,與汝講和,以河為界。汝又不服,勞我師旅遠征,此汝之愚二也。汝祖宗基業,不能守成,內則奢侈,外則結怨,茲一旦絕滅社稷,尚不求死,偷生人世,汝之愚三也。」帝俯首伏地,汗流肩背,不能辨答一語。極呼左右取筆硯伺候,叱令少帝作書,招劉光世、韓世忠、劉錡等速速回兵。復又言曰:「今日夏至節令,賜汝一杯酒吃。」叱令左右斟飲四人畢,又曰:「你等往朝,皇上無殺汝之罪,無庸戰慄,免不失侯王也。」言訖,遂上馬而去。但聞鼙鼓之聲,震動天地,衝晌凌霄。二帝不禁神魂俱墮落矣,猶如一木偶耳。

二後自出汴京以來,雖馬載而行,但足上生繭,不能行步,肌肉消瘦,與二帝俱不類人形。又時時被監押者詬詈鞭撲,欲死無由。又將四人衣袂互相結縛,無曉晝夜。二後與番奴連衽合手,並坐同食。

五 朝見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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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行五六日,始達燕京,蓋契丹之舊都也。城闕壯麗,頗類東京。到後候金主登門,左右執二帝后入門跪拜訖。其門下左右兩傍,侍列金紫衣或深衣或褐衣或傘或笠或騎或車約數百人,皆呼萬歲。良久,傳詔賜巾幘與二帝。又有內侍二人,自門內出,傳旨曰:「皇帝命汝,賜巾幘衣服沐浴。既來我朝,前非悉屏赦免!」遂於袖中取出赦書,引二帝入都堂,見宰相上坐,問知為朱孛堇相公也。帝再拜,孛堇答拜。內侍將赦之文不載,惟末句云:「赦趙某父子之罪,免為庶人。」引帝金闕謝恩訖,仍引出閣門四驛館中,宣敕曰:「來日引見趙某父子等四人常議。」是日始知為五月二十一日也。

五月廿三日早,有客使引帝入朝,皆巾幘青袍,二後仍常服,至殿下,北面再拜。金主傳赦書,帝為重昏侯,太上為昏德公,各於燕京賜宅居住。帝后拜謝畢,左右引入一小室,有衣褐番人坐堂上曰:「此燕京元帥也。」帝亦再拜。皂衣吏呈上文書於元帥,乃揮筆署其末,命引去。皂衣吏引帝出大內門,從行護衛者二十餘人,經走十餘街,始至元帥府。入府門,左轉廊下一小室,呼帝后坐。其中並無椅櫈,惟磚石兩三塊而已。時帝因終日僕僕驚惶,不欲飲良,居止不寧,日惟飲水一二盂。二後俱哭泣不已,欲觸死階下,左右力勸止之。

二十三至三十日,皆住小室中,外戶鎖閉,監守者十餘人。每日惟粗飯四盂而已,相顧不能下咽。朱後有疾,臥冷地上,連日哼吟,監者猶以時罵責。帝語之曰:「汝等可憐憫我國破家亡之人,乞取些湯水來救我妻!」左右怒喝曰:「吾國中所禁御諱,犯者,罪等殺人。汝呼『閔』字,已該死罪,還要呼湯喚水!」再求之,不應而去。

六月一日侵早,一人引帝后至元帥府庭下再拜。左右呼喝,如點名畫卵狀,良久退。時朱後病劇,不能行,監者負之而去。至庭中,雙持後足,無禮尤甚。是日以後,朱後病益進,已無生理矣,哀哉!

初二日,朱後殂,年二十六歲。帝大慟,乃謂監者曰:「某妻已死,合如何?」左右白於官,良久,皂衣吏引白衣者數人,扶後屍出外,用黍薦卷之,二人掖之而去。帝哭愈悲,而不敢高聲,恐監者訶責也。

六 往安肅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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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日早,有中使坐元帥府堂上,引帝及太上、太后至庭中,傳宣曰:「昏德公趙佶父子,可往安肅軍聽候指揮,來日便行,令元帥府發遣。」

初四日早,府吏呼帝曰:「奉旨令汝往安肅軍居住,今日便行。」帝曰:「我母病未已,略候晚行何如?」吏怒曰:「我北朝不比南朝,令在必行。汝今日到此,尚不遵法令耶?」乃叱罵不已。帝默然,不敢對,即相率步行,護衛者二千餘人。自元帥府從行,至晚始出燕京北門,宿捕司房;捕司如南朝尉司也。鄭太后病不能行,帝與太上互相扶掖,或時肩負。是夜並無飲食進。

初五日,盛暑行砂磧中,毒風揚塵若霧,閉塞口目,又乏水泉。其時監押二千餘人,為首者為伊鵝替,獨憐帝后困憊,謂其黨曰:「今日天氣暑熱,稍宜緩行,恐致他疾,有所不便。」於是得少緩。遇有泉水,令左右供進,因此鄭後之病,途中稍愈。

自初五至十一日,所過村邑飲食,俱賴伊鵝替勸勉供進,戒左右不許叱喝。午間極熱時,得少就樹陰休息。時少帝二十九歲,太上四十六歲,並皆枯槁黧黑,無復有貴人形容。此行若非伊鵝替護行,必填溝衢矣。

十二日,至安肅軍,土城卑薄,入其門,守衛者逐一一搜檢,甚摸至鄭後胸腹間,亦所不免。即他人出入皆然,蓋出城者防洩內事,入城者防傳外事也。歷階衢數處,方至一官府衙署,入門,帝后俱立庭下,左右喝拜之訖。知軍別呼深衣吏引帝三人出門,入一小室,令住其中,送粟米漿水。後伊鵝替從外來,語帝相別安慰之意,遂出。自此帝后日住斯室。前此自春及夏,行泥水中,裳服垢膩,蟣虱循行衣領,苦不勝言。獨有一阿計替者,乃澤利命來守,監視二帝,至今不離二帝。左右時為帝后洗濯衣服,但語言難辨,十曉三而已。

十四日,安肅軍同知使人呼帝至庭下,傳北國皇帝聖旨:「昏德公趙某父子,並給賜夏衣一襲。」視之,乃紗葛二端,令帝再拜謝恩。其人行至室中,已被監押者割取其半,復以舊葛生絹衣付帝曰:有現成「夏衣在此,省汝裁製也。」乃易取紗葛而去。自此後室中鎖閉,惟得進粟飲漿水,每日三盂而已。

十七日夜半,忽聞喊殺聲甚厲,大火燭天,合城大亂。緣安肅同知有二人:一是契丹人,一是金國人;二人不和,契丹同知欲殺金國同知,劫二帝投西夏,結連易定。謀尚未發,因醉後鞭其奴,奴遁去,密告金國同知,遂統兵圍契丹同知,殺傷殆盡,至曉方定。延燒屋宇百餘所,殺傷七百餘人。燒至二帝所居,僅三丈許而止,否則亦遭焚死矣。

十八日早,同知坐庭上,掖二帝於庭下,責之曰:「你敢與契丹同知通謀,欲殺我投西夏,我昨夜已殺了也。今便要啟奏大金皇帝,共你論理。」帝辨曰:「我每日被拘,囚防甚密,何敢與彼通情?」同知怒曰:「現有出首人在,你不得圖賴,煞煞好公事!」帝爭辨不已,同知怒令左右以鞭撲帝面,折齒流血,令人仍拽入小室中拘監,系以繩索,帝泣不敢出聲。是日,飲食俱絕,賴監牢者分以少許水飯,三人均啖之。至夜,囚縛愈急,直至二十日後,不稍寬縱。

七 徙居雲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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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日,同知坐堂上,引帝至堂下,再拜宣詔曰:

趙佶父子朝廷恩宥免死,著令居止安肅,乃敢結連同知李奉國,意欲叛歸西夏,負恩特甚。本擬誅夷,姑體上天好生之德,免其誅戮,更令往雲州居住,聽候指揮。仍仰安肅軍押送前去。

讀畢,同知命役吏引帝再拜謝恩。帝哽咽不能言,同知怒喝曰:「尚敢如此耶!你前日要殺我,我今日如何放得你過?」命左右撻帝胸,坐之於地,以柳條鞭五十餘下。帝涕淚如雨,咬牙痛絕,久而復蘇,立命扭鎖就道。至晚,出安肅門,宿野亭中。時當盛暑,帝鞭傷處皆爛成瘡,臥亭中地下,痛楚呼號,不能起坐。夜深月上,始得些少粗飯,涼水一甌,三人分食之。太上亦因暑熱困殆飢餓成疾。監押人取青草皮樹枝布地下,令帝后臥於上云:「不為地氣所侵,可免濕病也。」

二十四日至月終,在途遭大風雨,疾病連綿,悲苦情狀,不能備錄。數日方達雲州,拜同知於庭下,命左右引帝於圜土內,外有兵護守。三人衣帶盡皆搜去,蓋防其自縊也。日惟一食。在其中居處,幾及兩月。時秋月方明,約略中秋時候,圜土中事不復知,故不備書也。

至八月十七日,有人言曰:「北國皇帝赦汝罪,令汝再還燕京,可出謝恩。」二帝出圜,望北拜謝訖。隨有綠衣吏引帝復入一小室中,如前日囚閉之所,日間飯一木器,漿一木瓶。時天氣漸涼,帝后日食冷水飯,腹中作痛成痢。自此後居是室將及半月餘,帝后受禍已及半年,置之無可奈何,亦不愁苦。但衣裳經夏糜爛,不可禦寒。監押中有慈良者,或遺以故衣,略得補綴摭蓋。

十月朔日,將至五更,忽聞金鼓聲震天,人聲鼎沸,乃同知押下將校有千戶三人作亂。囚同知,奪其妻,遂共殺同知一家六十餘口,復及市中百姓六七百家,至日中方定。其千戶三人者,皆下馬至帝居小室前,攜衣服數件,自牖中授帝曰:「棄爾棄爾,我三人今歸西夏去。汝國中康王做官家半載矣,慎勉之!將來必有歸國之期,切當自愛也。所有監押者二十餘人,我已殺之。我不能久留。」復贈帝乾糧數器,各上馬去。是夕,城中終夜自亂,隨有千戶執為亂者數十人斬於市,乃止。經三兩日,別軍始到城中,方定。先是監押中有阿計替者,相從半年,全得其護之力。或謂太上曰:「阿計替被前日反者所殺,刻雖城中定亂,汝父子不復得出此門,奈何?」言未已,阿計替自外至曰:「且幸無事。」帝問其不死之由,曰:「我於死人堆中潛伏兩日兩夜,由是得脫。」此後阿計替仍復監視二帝。外來者千餘人,蓋同知官兵也。

或一日,阿計替引帝至庭下,有紫衣番人上坐,呼帝曰:「識我否?」帝曰:「不識。」番人曰:「語汝,吾蓋天大王也,乃四太子之伯父。」良久,於屏後呼一婦人出,帝熟視之,乃韋妃也。太上見之,低頭不敢仰視。有頃,呼左右賜二帝及太后酒曰:「我看此夫人面上。」蓋因韋妃為彼留作妻室也。酒罷,為監者曰:「善護之!」仍引入前室。自後得稍寬拘執,飲食略備,一冬衣服,差可禦寒。

天輔十一年正月朔日,金國例以是日放禁囚,雖死罪亦得暫出。時阿計替引帝外行,散觀縱步,但不許出門庭耳。帝視玩間,有一褐衣婢,口稱韋夫人遣來,手持盒子,且云:「夫人傳語十一官人、八官人且忍耐。」遂密語曰:「聞知九哥即位了,恐早晚有歸期也。」其婢遂將盒中物置帝衣袂中,奔馳而去;視其物,乃棗面油煎大餅。阿許替乃佯言:「是何奴婢,將物送與他人,速藏之!」乃引帝入室中,密問曰:「適微聞婢云:『九哥即位。』即何人也?」帝曰:「九哥即康王,我之親弟。韋夫人康王生母,故相報也。」阿計替復問:「十一官人是誰?」帝曰:「我父行十一,我行第八也。」遂將其物與阿計替,並新到監者二十餘人分食之。至晚,不復出。

初三日,金國例以是日為放偷日,一切什物器皿,雖婦人珍寶,為人竊去,官法不禁。當家惟各自謹守,盜至則笑而遣之,他日則不然。是日有黃衣者數人,各將餘食七八器,將五器為監者曰:「食之。」將三器入室中為帝曰:「食之。」視其物乃饘糜,以肉米合煎而成。帝與太上太后食不盡者,亦與監者持去。帝問阿計替曰:「此食何來?」答曰:「此地風俗,無他善事,惟設粥以飼禁囚者,與齋僧同功,故今日有人設此粥也。」帝又問:「是誰家?」阿計替曰:「此亦是韋夫人家也。」自是帝后三人,因韋夫人與蓋天大王在彼,陰受其福。

十四日夜,亦放燈。十五日,街市張燈,無音樂,但聞金鼓喧天,徹曉而止。胡婦胡女攜手酒肆中,遇合意者,即諧合而歸。官長夫男父母皆不禁,與放偷略同。

二十一日,阿計替為帝曰:「今月二十九日,乃北國皇帝聖誕作宴,此處同知宴罷,即赴燕京去也。」北國定例,先期十日賜宴,宴罷,近郡皆上燕京上壽。是夜將闌,阿計替引向日送餅婢至帝前曰:「夫人傳語十一哥,我二三日間往燕京去也。去後來與不來,尚未可定,且保重將息。」言未畢,即回顧趨去。其它監者已覺,爭問其實,阿計替笑之曰:「汝不聞,乃同知所指揮來者,曷問其實?」揮之使退,乃不復問。是夕,帝與太上、太后三人,聞韋夫人將去,俱有慘色。

二十三日,聞韋夫人同蓋天大王統領人馬前去,止留下千戶五人。內一主守啜奚兀領人從三十餘,手中各持敢棒至帝前曰:「蓋天大王並韋夫人和你父子二人,煞有公事。似你這般人,留之何用?若五七日間探知蓋天大王不再來此,共你契勘這場公事。」呼監者二十餘人戒之曰:「防固不得少懈!」自此復被拘執如前,阿計替亦不敢勸解。

二十八日,阿計替曰:「聞之二太子已下四川,建康為四太子打破,康王南徙浙江,其勢恐亦不久。」帝與太上聞之,籲嘆良久,且曰:「若九哥事無成,我父子終無南還之日矣!」一時泣下如雨。俄有持酒食者至曰:「金國皇帝聖誕,賜來酒肉。」帝略嘗而卻之。

二月初一日,有探騎至府報啜奚兀曰:「蓋天大王已差往關西,交點五路財款,別遣兀西哺途來此作同知也。」

初二日,有皂隸持文書至二帝前曰:「今新同知到來,要你文字,須便供寫。」帝曰:「如何寫?」吏叱之曰:「速寫!」極口詆詈,又不言所以。帝不得已,乃書現在之案款曰:「近封昏德公趙某,男某,妻某氏,年若干歲,謹狀」云云,番隸乃持去。

初十日,新同知到雲州,引二帝至庭下,所問語言,皆不能辨,咄咄十餘句畢,約以仍命引去之意。少刻,有褐衣者同阿計替入,謂二帝曰:「今日所到新同知名兀西哺途,系兀途右之兒。其父從四太子征江南,被劉三相公捉去斬首,故今仇恨於你,要將你三人窘辱洩憤。」至晚,移二帝及後於小室內,卑濕不可居處,相對而泣曰:「我等今番死也。」阿計替曰:「兀西哺途今差我往燕京下文字,須三十日方還,二官人且耐煩寧心。我到燕京,自當與官人探問南朝信息,來相報也。」

八 徙西江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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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初九日,有一褐衣番人至囚所,手持文字曰:「皇帝聖旨,教你三人往西江州聽候指揮,緣新同知之奏請也。」二帝泣曰:「又往何地?」俄有人引帝,執縛二帝並後之手,驅行出雲州二十餘里,至晚方止宿野寺中。自此後日月不復記錄,因阿計替不在帝左右也。

或日,所行地磚鋪不平,有一從行者系山後人,語言略可辨,言於帝曰:「此長城基址。」日行七十里,實八九十里。二帝及太后足皆腫裂,寸步難移,或從者負之而行。時漸入沙漠地,風霜淒慘,寒氣襲人,無異深冬景象。帝后衣袷單薄,兼以飢餓勞苦,時疫頓作,殭臥古屋中七八日,稍得痊癒。監者不時催促,帝后病骨支離,又無適口飲食,狀如鬼魅。從者作木格,覆以茅草,舁之而行,真活不如死。

行三四日間,忽逢北來騎兵三四千,首領一紫衣人,問訊對答,皆不能記。帝臥草與中,微開目竊視。紫衣狀如漢兒,忽駐軍下馬,呼左右取水吃乾糧。各於皮筐中取出乾牛肉數塊贈帝后,賴此病體稍瘥。紫衣人謂帝曰:「我本漢臣,昔為陛下延安鈐轄周忠是也。元符中,中國與西夏交戰,兵敗被擄,由是父子俱降西夏,亦曾作西夏部中首領。宣和間,西夏遣臣將兵助契丹,與金國交戰,又為金國所擄,降之。現為統管,郎主命臣至奚國發兵,往陝西路御西將軍,今所領是也。」又言:「陛下無憂。昔時契丹大遼主與大金連戰日久,尚且不殺,今見在昌合州收管。況陛下並不與大金苦戰,只是近日四太子在江南頗為失利。金國盛稱劉錡、劉光世、韓世忠等皆戮力疆場,智勇雙全,不難恢復。臣本宋臣,不忍見陛下如此,故將微肉上獻,幸為自愛!」言訖別去。

是夕,宿樹林下,月色微明,聞番人吹羌笛聲,嗚咽如泣,蓋美國兵後陣也。帝與太上、太后聞之曰:「與他成樂如何?」時太上口占詞曰:

玉京曾憶昔繁華,萬國帝皇家。金殿瓊樓,朝吹鳳管,暮弄龍琶。花城人去今蕭索,春夢說胡沙。向晚不堪,回首坡頭,吹徹梅花泣路涯。

少帝及太后聞之,俱各慘然淚下。少帝乃賡其韻而和之曰:

宸傳百載舊京華,仁孝自名家。一旦奸邪,天傾地覆,忍聽琵琶。如今塞外多離索,迤邐繞胡沙。萬里邦家,伶仃父子,披星戴月向天涯。

少帝歌不成曲,三人大哭而止。

或日,所行之處,但見草莽蕭條,悲風怒吼,黃沙白霧,日高尚如煙繞。五七十里並無人跡,偶見牧羊兒,問此何所,云:「非正路。兩傍原有城邑俱在,東西不從此中行走。」時方近夏,榆柳夾路,澤中亦有萍草,皆褐色而不青翠。

又行十餘日,方見一小城,雲是西江州。護衛者引帶入城,見其地無甚人煙,本是昔日契丹道宗囚高麗王之所。其中方廣不甚大,有屋數間,廊廡皆傾倒,亦若官長衙署。籬落疏曠,杳無人跡。惟護衛者三百餘人,逐日斫伐樹木,蓋屋居住。兩三日後,發遣騎兵回歸,止留守衛六七十人。每日惟二帝及太后在中間一室居住,不敢出入,亦無處走動。飲食日止一餐,皆粗糲不堪充口;或些須羊肉適口。

一日,二帝相謂曰:「我父子在雲州,深得阿計替維持保護,尚微知我國消息。今彼已去三月,不知還到雲州否?」正言之間,忽戶外一人言曰:「帝曰阿計替,乃是我哥,我名香查理。當時北國皇帝專使我等兄弟監守你父子。如今阿哥被雲州同知兀西哺途差往燕京,下投文字,不久亦須來此 。我家阿哥素能善書,虜主時要書文字報他,故須仍來此地。阿哥去日,曾囑咐我,教我保護你父子,不妨但放心也。」

或日,阿計替回揖二帝曰:「官人安樂否?我從雲州往上京回雲州,今又至此,往返九千餘里,不勝辛勞。」二帝亦慰勞之。阿計替又於懷中取出一小紙,令帝看視,其上云:「今年南事未定,有苗、劉二人廢了官家,立起太子,改元明受。」又云:「已得江南建康府,車駕入海,二太子已得四川,四太子已得兩浙越州。」帝視畢,嗚咽曰:「如此則我國祚不能復矣。」又云:「苗、劉兩人敢如此,吾兒子方即位四歲,做得甚綱紀?」良久,阿計替將文字仍納懷中。自此阿計替兄弟二人,每每心思保護,又時時供辦飲食。自阿計替到後,帝后愁苦少釋。

或一日,阿計替謂二帝曰:「今日是七月五日,後日乃係七夕,憶官人在京時煞快活。」二帝吁嗟曰:「到此地位,那復想當日耶!」言未已,忽見甲士多人,喊聲震天曰:「在此耳。」二帝不覺驚駭僕地曰:「我命盡於此矣。」阿計替遽出,問過首立,語甚詳。少刻,阿計替持刀入帝室,帝愈加驚懼,以手掩目,太上、太后亦然。阿計替乃大聲曰:「與你三人無涉!」乃於帝所居室壁後,執一小番奴出,付首立者殺之,持其首而去。過半日,帝神魂始定,尚不能言語。阿計替入曰:「先來驚否?」帝問:「因何事而殺此番人?」阿計替曰:「此七月七日祭神也。我金國禮,預於暗處藏伏一人,然後領兵佯為捉獲,斬首以祭為上祀,以其身為中祀,以羊為下祀。祀畢,人羊俱入鍋中,煮熟啖之,名曰『布福』。」帝曰:「頃間若汝唱言不關我三人事,我等俱驚死矣。」太后因此得病,至七八日始稍瘥。或日,主首持人頭,在腰間取尖刀穿肉一臠詣帝曰:「布福肉吃之。」帝聞其氣惡不可近,欲不受,阿計替在傍曰:「受之有福。」帝乃受之,主者舞躍而去。

或日,秋風遍起,冷氣逼人,阿計替曰:「秋令至矣。」俄聞堂中雁聲嘹喨,自北向南。護衛者數在傍,阿計替兄弟揮之使去。壁間有弓一張,阿計替曰:「官人能弓矢乎?射雁以卜,我番人事也。」乃手持弓為帝曰:「我代官人卜可乎?」帝曰:「然。」乃執矢仰天祝曰:「臣趙某不幸,上辱祖宗,下禍萬民,身羈胡地,存亡未卜。若我國祚有復興之日,當使箭中飛雁。」祝畢,付阿計替射之。一箭中雁,宛轉而下。二帝稽顙拱手曰:「誠如天命,死亦無憾。」阿計替亦大喜,取草茅雜木爇火,破雁炙而分食之。

或日,阿計替又入室密語二帝曰:「聞四太子與南朝爭戰,盡得江南之地,已將至洞庭湖。」又云:「金國官家今日差人往北路,僉撥兵馬,向江南廝殺也。」時天氣漸寒冷,二帝及後衣裳,皆腐爛垢膩,時賴阿計替呼集胡婦,為之浣濯。

或日,大雪積至五六尺深,室中寒甚。帝后皆頤膝相拉,聲顫不能言語。阿計替持一披氈至,覆蓋三人首,稍得溫暖。帝先在雲州病後,髮俱落,不復生,狀類僧尼,與番奴剃頭者無異。是時冷甚,又乏糧絕食,日獲一雁於火上燒熟共食。一連三日俱如此。雪霽後,尤極冷,手足攣曲不可伸。

或日,阿計替為二帝曰:「今朝十月一日也。」二帝曰:「十日是天寧節也,可謂今非昔比。」二帝及後皆泣下。阿計替曰:「天寧是何節也?」太上曰:「乃我之誕辰也。我生此日,未卜死於何日?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自古帝王之辱,惟晉愍懷與石少帝,然未有如我父子之更甚耳。」

或日,天氣晴明,風和日暖,阿計替曰:「今月幾日鞭春,便已先有此和煦之氣矣。」手持羊乳一杯飲帝以代酒。其乳腥穢異常。近口即生噦嘔。帝后恐拂其意,乃勉飲之。

或日,雪霽天晴,阿計替呼帝出屋外。來時三人皆以極寒冷對,不能出,阿計替曰:「春到矣。」空中雁聲,自南而北,千萬成群而去。凡北方禦寒者,必先於數月之前,掘地作坑以居。先是阿計替於帝室內作坑。深五七尺,令帝后晝夜伏處其中。其護衛人亦如是。是日始出坑,不復入穴矣。時金國天輔十二年,即南宋建炎三年也。

或日,春深,草長至二三寸,荊榛布野,滿目藜蒿,不勝異域之感。

或日,忽傳金國皇后上逝,阿計替等六十餘人,皆白布纏頭作孝。鄭太后曰:「我何日得死,而免此苦楚?」又傳金國皇后死後,郎主喜怒不常,時好殺戮大臣。手持刀劍甚利,左右官人少有忤意,即手刃之。阿計替曰:「汝中國有肅王乎?」帝曰:「有之。」又問:「肅王有女乎?」曰:「有之。」阿計替曰:「近聞郎主以肅王女為嬪御專寵,皇后因此妬忿,自縊而亡。金主知其情,乃手擊殺肅王女,以報復後仇。」鄭太后曰:「肅王女玉箱也。此女自小多奇怪,今果死於兵刃之下,哀哉傷哉!」嘗記肅王妃,陳執中女也,生玉箱之夜,有青衣童子自天而下,手持一鐵絲籠,籠內有玉印二紐曰:「天賜你生后妃。」妃驚而寤,自思我夫王也,吾妃也,豈有父母為同姓王妃,而生女復得為后妃之理?而終不悟也。越數歲,玉箱戲於水傍,得玉印一顆,篆曰「金妃之印」,常佩玩不釋手。京城陷,其女為完顏樹所得,每醉後犯之,必昏絕,不得近身,乃進於金主。金主寵之,遂以為妃。生一男後,因後兄咀里孛進夏國女李氏為妃,兩人爭寵。玉箱又欲以陰計中金主,以雪家仇怨,適逢皇后薨,因陽奉間,多以私意慫金主殺左右大臣以及李妃。又因中暑,常取冰雪腦以進,由此亦發疾。此本年六月也。天輔十三年正月元旦。宮中張燈飲宴。時金主無後,只有趙妃專寵,因疾殺其所生子。一日深秋侍坐,金主謂趙妃曰:「汝為南朝族屬,安得有此富貴!俟後服除,當敕立你為後。」妃拜謝。一日,因左右奏:「宋朝趙家父子,現在西江州安置。近日四太子又為韓世忠所敗,狼狽逃回,南朝勢漸廣大,可將此三人植入北地,不可赦回。」金主允奏,著令北向五國城去。時趙妃在側曰:「望求陛下以臣妾故,優容其祖父歸國,妾之邀恩而蒙賜也。」金主曰:「外事何得你言?」不准所請。妃曰:「骨肉何能不念?陛下亦有父兄否?」詞甚激烈,金主怒曰:「留汝在宮中,外有祖父之仇,內有嫉妬之行,一旦禍亂,悔將何及!」妃起而喝言曰:「汝本北方一極小胡奴,侵凌上國,南滅汴宋,北殄契丹,不行仁義,恃強專務殺伐。今我父祖皆因誤聽奸佞,致遭汝擄,辱我宗廟,破我國家。汝又將我帝后等遷徙窮荒之域,汝之不仁不義已極,上天必不容汝,恐你他日亦當如此遭人馘滅夷族也!」金主大怒,遂手殺之於闕下。

九 徙五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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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日,阿計替手持文字謂二帝曰:「我共官人不免又要走五七百里路也。」

帝問:「何也?」阿計替曰:「金主又命徙汝等於五國城安置之故耳。」帝喟然曰:「將我父母如是之東遷西播,不仁甚矣。」乃掩泣而退。

次早,阿計替引二帝及後徒行,及護衛六七十人出西江州後,縱火燒其屋宇而去。約行六七十里,太上及太后皆不能行,泣告阿計替曰:「何不告知金國皇帝,就此地將我等敲殺,以免匍匐千里路也。」阿計替曰:「且耐辛苦前去,莫思他事。有我在此,你三人且省煩惱。」

自此又行五七日,鄭太后病甚,不能動,少帝負之而行。是晚,太后殂於樹林下,時年四十七歲。倉卒之間,於路傍取佩刀掘一坑,以身兜土而埋之。二帝俱慟哭失聲,護衛亦有不忍而嗟悼者,亦有促行而倨詈者。二帝不勝哀苦,幸阿計替再三勸勉,又行至三日,始達五國城下。

其處頗有類於西江州景況,據雲此處乃昔時囚契丹阻羌西部落黑水吐蕃奚國酋長之處。入其城中,有居民五七十家,荒殘不成倫次。行至官府署,有大庭及廊廡皆倒卸。護衛者引二帝至庭下,見上坐一紫衣老番人。阿計替即於懷中取出文書示之,老番唯唯,使人引帝入左廡下小室,又進一窄室,僅有土台,可坐兩人而已。四面有土牆,當前有木棚,護衛者緘封而去。至日晨,得飯一盂,分食之。居此凡七八日,大抵每日一餐,鎖閉而已。

天輔十四年,即紹興元年辛亥,此一年中,惟金主生日得酒肉一次,七月七日祭神得酒肉一次。阿計替與其弟香查理爭番奴,手殺之。至十月間天寒,仍掘地窟而居。又因病疫纏染,護衛多半死亡;二帝亦久病垂危。

天輔十五年,即南宋紹興二年壬子,此處元宵亦同汴京,但燈火皆於磁碗中貯羊脂,以草為炷而燃之。有胡僧五七人作佛事,皆云祝頌皇帝福祿,俱在中庭堂上。二帝被拘不得出,問阿計替曰:「此地離燕京若干里路?」阿計替曰:「三千八百里,此間西北去黃龍府二千一百里。五國城即漢時李陵戰敗處。」至日午時,老番以奶酪一甌使人持至隙中,謂二帝曰:「今日元宵節,可吃乳。」

二帝勉飲之。時雨雪三十餘日,屋舍崩毀,牆壁圯裂,有蠍數十枚螫太上之臂,痛楚移日。少帝以土磚俱擊殺之。

或日,中庭列香案,堂上坐紫綠褐衣三番人飲饌,雲此日是金主生日所賜酒食也。亦分與二帝食之,噦嘔至盡。問阿計替,乃知為蜜浸羊馬腸,為彼中貴人珍味。帝曰:「我儕囚人,無福享受此佳品,故致噦嘔,靡有孑遺矣。」

或日,太上皇因哭鄭後過悲,一目生翳障而失明,終日閉目坐室中,呻吟求死不得,時年五十一歲。語少帝曰:「我祖宗二百餘年基業,一旦覆於羯虜,此皆誤於奸臣之手,以至於此。有子二十七人,今惟汝一人在此,餘外飄萍流落,聞知多有為人作奴婢者,思之可赧可恨。惟有韋妃,為蓋天大王所占,自於雲州一別,未知近日何如?今與汝寄生於腥膻瘠壤,度日如年,真乃生不如死耳,哀哉痛哉!」言畢,淚泣如雨,少帝亦悲泣不已。太上自此目病轉劇,月餘後一目已枯而盲矣。

或日,中庭設祭品,雲是祭天王,蓋番中所重者。是夕列燈燭在中庭,至深夜乃罷。少帝於隙竇中默禱,望神位暗祝云:「願求南朝中興社稷,北則願早還內地;如若不能,惟求速死以免辱。」是夕,夢神自空中降於庭下,為帝曰:「我北方神天王也。上帝有命,統攝陰兵,衛庇南北生靈。自此更十年,當天下太平,南北中興,與昔相似。」言訖升天而去。帝寤語太上,太上曰:「我夢亦如是,但神自懷中探二玉羊,贈我而去,不知是何祥也?」

或日,有一中貴人坐堂上,與老番人相對,且命少帝至庭下,語帝曰:「北國皇帝欲立趙氏為皇后,雲是荊王之女,吳王孫女,不知宋朝的派實跡,故遣我來問,汝可速具圖譜,明日奏聞。」帝曰:「我亦不知詳細。宗族譜系不存,實難稽考也。昔日攻破汴京時,大內宗正冊籍,俱被取去。今底尚在,何不檢閱?兼問皇后,便知宗支位下也。」中貴人曰:「臣亦東京人,昔為陛下小內監,離京時方十六歲,今二十有六歲,原本是娘娘私自遣我來的。路逢蓋天大王夫人韋娘娘,呼臣問何所往,臣告以往五國城,問皇后宗譜。韋夫人為起居二帝太后,餘無所語。」帝曰:「鄭太后已亡矣。」中貴又曰:「今月十一日想已冊立皇后矣。嘗聞後雲,在京師日,呼太上為伯公,少帝為伯兄。今有二子:長曰殊哥,少曰青哥,早晚議立為太子。」言畢,上馬而去。

或日,又有中使至庭中,與番人對坐,使人引帝至庭下,稱金國皇帝降指揮,許令朱鄭二後之喪,同葬於五國城,官給棺木。俄一人以擔荷竹蓆囊至,內皆零落骨殖。復令人取二木,亟殮之。仍許令昏德公父子送埋城外,二帝乃相送出城,葬於淺山之下;仍有旨封二後曰夫人,蓋推新皇后恩澤也。又寬二帝囚禁,許令城中自便往來,但不得出城;然二帝亦時一出城也。

或日,晴和,至市里民家,語及南朝事,民皆不能答,但供進飲食而已。帝以五國城去燕京三千八百里,自燕京至京師又三千九百里,凡七八千里,絕不聞中國音耗。其地亦時有旅客往來,見二帝衣服破碎,亦從中有遺贈者。內有一老者,自稱京師人,因兵火被擄,流落在此。見上皇語及當年正月元宵,於端門賜酒,共慶昇平之事,彼此相持哭泣。移時適值主者老番人經過,於馬上見之,怒曰:「不得放他!」仍以鞭鞭上皇肩背三五下,皮破血流;老人亦然。命左右引去,仍拘入室。自此又復不得出外矣。

或日,阿計替來告曰:「老番人今日死矣。無礙,可復出外不妨。」遂引二帝復縱步市井間。至晚,於懷中出許紙,上書「紹興」二字,以示帝曰:「且喜江南以淮河為界矣。」二帝問「紹興」二字之由,對曰:「是南朝年號。」又曰:「聞知相殺尚未盡止,恐南朝不能復河南河北之地也。」帝曰:「我在此已死在旦夕,何暇念及彼事乎?」

或日,五國城新到同知,乃一少年胡人,同妻妾數人坐庭前,引二帝於庭下詰之,並具酒肉曰:「此地去燕京遠,可以保護你。」又呼其妻出拜曰:「此女,汝家人也。」婦人拜二帝,不復相識,但云:「只記得官家是爹爹兄弟,不知是何王何名位也。」自此得少年胡人夫婦之力,稍寬拘禁。

或日,忽有中使至五國城,宣金國皇帝敕旨:「皇后趙氏已廢,凡親族屬子女為將吏妻者,並賜死。其城主者妻趙氏,可日下賜死。」立命少年胡人呼其妻出。其婦大哭,其夫亦淚下不舍。中使遣人押出斬之,置其首於匣;且戒少年曰:「趙家父子恐有後命,宜嚴行防護。」言訖而去。二帝復拘於室,不知廢后之由。

或日,阿計替以傳聞語告二帝曰:「官人知廢后之故乎?先是肅王女為金主之妃,前年得罪被殺,以荊王女亦與郎主生子,冊為貴妃,今年立為後。因與郎主爭弈,語言不遜,金主怒曰:『你道我殺趙妃,今日須殺趙皇后。』皇后泣而起,脫衣冠待罪之間,又有譖後者云:常出怨言,又曾與蓋天大王夫人韋氏私語廊廡下,又對月燒香,面南再拜等語。金主因怒而廢戮之。緣此凡在金國官吏家趙族女子,不論為妻為妾,盡行賜死,故殃及前日少年胡人之婦矣。」

或日,太上皇因趙氏死後,拘囚益急,乃解衣絞索,掛梁上欲自盡;少帝覺而持下之,且泣曰:「豈可如此?皆由臣不孝亡德,致王父至此。」監者知之,日以湯飲勸進,數日不能食,日漸困憊。少帝時刻撫摩勸慰。室中止可容一人,監者亦時來勸勉,終不能進飲食。病及兩月餘,旦夕臥土室中。阿計替時來,以撥雲木煎湯饋飲之云:「此間無藥物,有患疾者,將木煎湯,飲之即愈。」其木狀如枯楊,基於地中,掘取之,無蒂葉。上皇飲之少安。又云:「此木能占吉凶,初煎時湯沸拾次,其木上浮者愈,半浮沉者難以速愈,沉而不浮者不救。」

或日,天氣極寒,大雪雨雹,雹大者如雞卵,小者若彈丸,頃刻厚數寸,百鳥皆被打死。是夕,阿計替得病,口噤昏憒。二帝憂之,親以撥雲木煎湯,見木浮於水面,旋轉不止,帝私幸之,乃以手親饋之。飲畢,汗出如雨,即日平復。

或日,阿計替之婦產子,亦以是木煎湯飲之,婦亦平安。將所生子用大索縛腰,掛梁柱上,曰去胎毒。少刻,先抱子飲羊乳畢,乃飲母乳。經過七日後,復以撥雲木為末,作艾丸狀灸頂心,雲去災疾,並不繃扎也。

或日,雪下,二帝伏處坑中,感受寒疾,作腹痛不可忍,不飲食者數日。阿計替仍用撥雲木煎湯飲之,久漸痊可矣。

天輔十六年,即宋紹興三年癸丑,是歲金主生日,不賜酒肉。傳聞金主有疾,太子繩果之子立矣。

或日,阿計替為二帝曰:「今日寒食節,北方例祭先祖燒紙錢,出遊野外水際。我為主者,所以不敢放你二人出外觀看。」是夜,城中大火,屋宇燒毀者不計其數,死者以萬計,護衛者亦燒死大半。阿計替左臂燒爛,鬢髮俱然。帝所居室亦被燒灼。二帝見火勢盛大,拆門窗戶,父子扶掖避出,衣服皆焦,身體糜爛,急投池水中得免。二帝相謂曰:「初見火起時,發願在火焚死。及火至室前,若似有人扶之而出,以投池水中者。」是日,飲食俱無。後數日方定。主者一中年胡人名瓜歐者,亦被焚死。屍積盈衢,焦灼糜爛,臭穢不可近。有兵馬至云:「西明州主者知此處失火,特來撲救。」乃探斫樹木,修蓋屋宇;復置官府,重設小室,以拘收二帝。並攜糧食至,方始得食。阿計替被火燒損一臂,不能持物。少帝亦被焚傷二指,不能屈伸。

或日,大風晝晦,不辨人物。天雨下稗實,有如豆大者,滿地厚數寸,人取磨而食之。大火之後,居民賴以得生。

或日,雲是十月朔,阿計替謂二帝曰:「我三人相共七年矣,何時得入燕京省問父母?今漸天寒,衣服全缺。又經大火之後,飲食窘迫,如之奈何?」正相謂間,忽聞新差同知列坐於庭上,呼阿計替曰:「金國皇帝教你監守趙氏父子,今已七八年矣。前日火起,莫是有人生事,如此煞好公事。」呼左右鞭胸,遂將阿計替鞭數十下,阿計替叫喊不已,乃舍之。自後阿計替不親二帝,對之常有怒色,時在人前詬責二帝,蓋紿之也。

或日,聞二月十一日,金主宴駕,大太子之孫完顏亶上金主謚曰至聖文武大德皇帝,廟號太宗。

或日,有人走報,城下遙望見騎從擁一人來曰:「此完顏亮也。」良久入坐堂上,使人引帝至,乃詬責曰:「汝南國無道,勞我師旅,連年不息。俟平靜江南州郡,卻來與你理會未晚。」令人仍引入室,嚴緊拘囚。

或日,聞人至云:「今日十月一日。」上皇泣謂少帝曰:「不見天寧節已八載矣。我亦不久,必歸泉下,諒不能復轉中原。汝正當壯年,可勉以祖宗之業,父母之仇為念。汝與九哥二人,共圖恢復。」言畢,泣下不止。帝亦然,竟夕不寐。自此太上耳聾目瞶,步履不前,終日偃臥土墩。

或日,甚寒,先霰後雪,積至數寸。忽傳天使到五國城宣言曰:「北國皇帝已滅南宋,立劉姓為皇帝。南朝臣民,俱被大兵趕逐入海。」阿計替曰:「南朝滅信矣。」二帝泣下,移時相謂曰:「祖宗二百多年統緒,滅於我父子,為萬世之羞,懷愍不若矣。」

天眷元年,即宋紹興五年乙卯,正月初,有百姓老幼數百人,皆曰是燕京到此,俱系有罪之人,流徙到五國城中。內中亦有善於經營者。又傳言:「已獲康王,囚在燕京獄中。我等因議朝廷事,罪當誅戮。幸遇皇子生得一子,敕免死罪,流徙至此。」亦有來二帝囚室外賣豆餅者,所言如是。二帝相謂曰:「日前聞年號紹興,其紹字已不佳,乃刀在口上,今果見滅亡。」

十 徙筠從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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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日,時際二月,春雖漸暖,而草木不甚繁茂。有使者呼二帝至庭下,宣朝命曰:

新君即位二載,已滅南宋。今百姓推戴劉豫為齊帝。康王已捉在燕京。趙某父子更移往西筠從州安置,即日發行。

次日出城時,見百姓在關外野祭。阿計替曰:「筠從州此去又五百里,路極險惡,然有居民數千,乃契丹之畐州地也。金人破契丹日,州人不肯歸順,相持四年,力竭乃下,故改此名。」是日約行六十里,日晚,路已昏黑,不辨東西。有狐狸噑叫林麓間,微風細雨,不類人世。隨行又皆怨詈不已。鬼魅縱橫,終夕無寐。

天晚催行。有後騎賷到乾糧。眾人皆為毒水所傷,口痛不能言語,良久方蘇。二帝亦足痛難行。且毒霧四塞,不類常人往來路徑。其中有人曾到過筠從州者云:「此非正路。」又行三里許,入一大林,穿小河,涉水而過,即得大路甚平曠。地皆浮砂,舉步如行泥淖中,沙陷至踝。時同行者鞋履屢失,帝足為瓦礫所傷,血流不止,痛楚難忍,乃憩息於石坡之下。日已哺,方早食。行至晚,止三十里。有隨行番役驟患心疼而死,即撥沙埋之。如此數日,即不見日色,常若重霧籠罩。有毒氣吸入口鼻中,皆咳嗽出血。

或日,行路處見野雞二十餘,飛鳴群聚,如有所爭。視之,皆就地啄一死蛇,已被啄殘,尚有存者,猶長七八尺;其首兩歧,體青碧色而無鱗。有頃,啄完蛇肉,其雉自相作鬥。移時死十餘隻,惟一大者雄鷙特異。有隨行番人年四十餘,乃揮刃殺大雉,食其首,飲其血。逡巡間,骨肉迸裂,腹背開張,手所持刀不墮如生,俄自地升天,冉冉而去。同行輩駭愕,不知何故。

或日,行入一古廟,並無籬落垣牆,惟有石像數軀,皆若番中酋長,雕刻極細。中有 一人曰:「此戰國將軍李牧祠也。」祠前有石甃一井,深數十尺,自古流傳;若漢盛則水泉乾涸,胡終則井水泛溢。以土石投其中,則聲如牛吼。其水能治病。其人曰:「契丹未滅時,廟貌修整壯麗,今毀已多年。我常時聞說此像乃唐時頡利可汗自長安獲石所作。」眾人乃各於腰間解皮袋,俯首取水,水甚清潔,飲之味亦甘美。老番奴曰:「此水可就取,金國福無量。」二帝謂:「神如有靈,我國傳聞已滅,九哥被執,未知確否?」乃默禱曰:「若我國有中興之日,望神像立起。」時帝意中原無復中興之理,故漫祝之。其像忽大搖震,起而立,紋理節湊連絡。眾共驚駭,帝亦拱手敬嘆,父子稱異。太上復謂少帝曰:「不知我父子可能復有歸日,宜再卜之。」少帝正欲禱祝,人從促行,乃不果。

或日,至筠從州,甚荒陋。入城,亦有街衢屋宇市井官署,但蕭索之極。阿計替命隨行五國城人前導。至庭下,見有群小兒戲於庭上,身衣毛毳,手持弓矢,擊持嘻笑,見帝及眾人,遂皆循柱升梁,倏忽不見。俄有一老番官坐庭上,引見二帝,言語嗚嗚,阿計替亦不能曉。二帝站立移時,有一人引之行街市中,似覺寬縱疏散,飲食亦少可免飢。但是日昏暗,未嘗見有和煦晴朗時。歷數月後,與其居民言語,略可通曉。惟五國城之隨帝者,常有拘約之意。

或日,街衢間見數十番奴,持兵刃,擊大鼓,牽二牛坐一男一女,皆斷其首,流血滿身,雲用此祭神。眾人隨至官庭下,鳴金鼓,舞刀劍,器皿羅列,酋長拜跪,言語不可辨。少刻,自牛背取其人下,復剁碎其屍肉,又殺一牛,亦碎其肉,並置坑中訖。忽庭上梁間發聲如雷,見衣毛毳數小兒,自梁援柱而下,持弓矢跳擲笑舞。近視之,面皆生三目,持器自坑中取血肉爭食,頃刻去其半。食畢,歌舞而至二帝前,拜伏於地,眾胡人皆驚曰:「我祭神累世矣,其神靈不可測。今見彼二人而拜伏者,不知何故?」二帝回身避之,小兒乃復起升庭,循柱作聲,始不見。眾人分餘存之血肉啖之。帝向阿計替問其詳,曰:「此乃筠從州土神,能為禍福。每歲二祭,例用人牛,喜則風雨應時,怒則雷轟電掣,殺人以石,射人以箭,執人嚙吸其血,並嚼其肌。今乃拜伏你二人者,不知何故也。」

或日,有人持食一器進曰:「此筠從州所產之米稻也。」視之,堅硬如麥,嚼破之,肉有三仁。初食數日,腹作瀉;久而少止。然上皇食之,手足乃軟弱,不能行動。其土人云:「此稻生於沙磧中,苗若蘆葦,高五六尺,暑中結穗,一本可得二三合。外有黑殼,木棒打開,取仁煮熟食之,呼為沒茄。其地又有茶鬱樹,高五七尺,葉如南方橙橘而紫,葉背有四點黃色,開碧花七八瓣,結實如拳。初生便可食,其甘如蜜。又有草狀如南夭蒿,彼人種之,嘗生採以為茹。至夜無燈燭者,可於城北首石坑中,取水調之如油,或扎沒茄苗,或用野草紮成火把,以石坑水澆之,點火明亮如燭。冬月大雪彌漫,動經七八日不止,人皆匿土穴中。其它異事甚多,難以悉贅。

一一 太上皇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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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帝在筠從州八九月,太上病困日甚,七八日不言語,並無藥物療治。彼處土人病者,但以茶鬱木皮啖之便愈。帝乃頻以木皮啖太上,而太上自此喉間生瘡,又不進飲食,漸漸困憊矣。

或日,有梅尋部大人至筠從州市易,其眾六七十人,身穿毳衣,所易物皆不識。其飲羊血以為酒,食生牛皮如嚼藕蔗。居數日乃去,土人亦目為異種雲。

天眷三年,即宋紹興六年丙辰,正月旦日,其土人亦相慶賀,以手交掖,歌舞語笑為禮。上元亦張燈,皆石坑中所浸沒茄莖也。是日,其地男女合婚,各以高低色澤相等為配偶,男自負女而去,不煩父母媒妁引送也。

或日早,少帝自土坑出視太上,則殭踞死矣。少帝神魂俱失,號啕大慟,幾不欲生。阿計替再三勸勉,且曰:「可就此中掩埋,然後具奏申聞。」土人云:「此間無葬埋事,凡死者必火燒其屍,及半,即棄之州北石坑中。由是水可以作燈而點照也。」語未畢,即有數人入室中,以木棒共架太上之屍而出。少帝從之。比至石坑,架屍於上,乃以茶鬱木焚之,焦爛將半,復以水滅之,用大木貫其殘骨,曳棄坑中,屍墮入坑底,沉沒不見矣。少帝止之不得,乃呼嚎痛哭,亦欲跳入坑中,土人拉之曰:「昔年曾有活人跳入,此水頓清,不可作油。」爭共阻之。少帝問土人曰:「今日是何日?」答云:「天眷三年正月十八日也。」阿計替催促回城為是。

一二 徙源昌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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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上死數日後,始有金主文字到,內云:「移趙桓往源昌州安置。」帝聞之,慘慟更甚。阿計替甚喜,帝怪而問之曰:「何故?聞移徙源昌州,汝轉有喜色,何也?」阿計替曰:「此地至源昌州六百里,卻是往南行,去燕京少近。此乃北國皇帝知太上已死,故移你入近地,非惡意也。」

次日,離筠從州,望西南而行。是時隨行人死亡者多,僅存一十三人。少帝旦夕跋涉,太上亡後,舉目無親,悲泣不止,面目枯憔,衣裳破裂,乞丐不如。幸所經之地,平坦易行,非如昔日所行之崎嶇險窄,沙壤瞇目耳。朝夕飲食,將眾人隨帶之乾糧充飢。又見有野草開青白色花成朵者,大如盌而嬌妍,不知為何名也。

或日,遇一河,不甚廣闊,從下流涉水而過,從人及帝皆跣足而行。阿計替曰:「今近南稍易行,去燕京且是直路,惟官人勉之!」帝曰:「千辛萬苦,父母妻孥,俱喪異土。煢煢孤苦,伶仃一身,不死何為?倘荷北國皇帝恩造,速賜誅戮,免得如此苦楚。自東京至此地間,約行五六千里,馳驅峻道,戴月披霜,又何止數次!今日之存,乃餘生也。」阿計替曰:「賴是小人隨行;若他人,恐官人亦不能至有今矣。」帝又曰:「所最慘最恨者,上皇死於匪地,體骨既被燒殘,遺骸又拋沉坑底,人生未經之痛苦,不幸於我得之。」阿計替曰:「莫思也。路途往來者盡是胡人,恐有語言不謹,復生遣謫。上皇之喪於匪土,亦由命也,奚悲焉?」帝領首而然之。

或日,登一小山坡,遠見望南一帶,塵埃飛起,壤土蔽天。帝見而戰慄曰:「吾睹此塵埃,魂銷魄喪;因昔在雲州及五國城,經過三次驚惶也。」已而左右告帝曰:「是皆獵騎也。」帝始安。時近四月,天氣晴和,日朗風清,野花飄香。又見狐兔奔逸,誤觸坡下大石而死者三四頭,眾人爭取之。敲石取火,以野草煨而食之。

又行六日,始達源昌州,城邑頗高大。主者系金太祖阿骨大之族子,名赤唱黎,引帝至官署。於庭下視赤唱黎者,衣紫袍,年三十餘歲。左右侍御二十餘人。主者容色姣好如美婦人,謂帝曰:「汝是南朝少帝耶?聞爾父母妻室俱亡。今北國皇帝恩慈,移你到此,無須煩惱也。」命左右賜以杯酒臠肉,又命賞隨行人酒肉。食訖,赤唱黎問帝曰:「汝年幾何,頭髮已白?」帝曰:「某年三十六歲矣。」赤唱黎曰:「我北國當初只是與契丹不睦,欲歸滅其國,不敢侵入宋朝。豈意汝用奸臣,鬬喋兩國,以至如此。今北國主是我孫兒,我在此有兵數千鎮守此地,汝但安心無憂。」令左右引帝入一小室中,時時有酒肉饋賜,但飲食粗糲耳。阿計替曰:「賴此地主者赤唱黎見官人矜憫歡喜,甚有緣也;但恐復有移徙近南之旨耳。」後住此源昌州,便即住年餘也。

一三 召赴燕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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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國天眷四年,即宋紹興七年丁巳,十月十日戊戌,金主廢劉豫為大行台,傳送燕京,囚於柏王寺,仍殺劉璘、劉玨於相郡;召重昏侯於源昌州。西南行二十餘日,方抵鹿州。自鹿州由水路乘舟而南,七八日抵壽州,又行三日至易州。所過處皆系荒榛曠野,過易州地方稍平坦。每州各有同知,如府縣之狀,有軍民市井。至城郭中,亦有遺帝衣服及飲食。所從行之護衛一十三人,首阿計替,次莫拽麻,次隨班起,次舍蔑紫,餘不能詳記。

自十一月二十九日離源昌州就道,行五六十里,夜宿深林中。渴飲道傍水,飢飡所帶乾糧。是晚,有月色出於東方,雖有微光,不能遠照。阿計替曰:「此月小盡,二十九日系晦日,那得有月光?」少焉,此月落,而又有一月升,始知非月似月。俄而二星相連,有紅光牽引,長數十丈。阿計替曰:「此妖星也。」

少頃,火光燭天,流於西北而滅,有聲如雷。此系金主殺陳定二王之應讖也。

十二月初行,次日遇雪,平步厚積數寸。有野鳥數百,爭飛雪中,皆如雀鴿狀。其地有二死狐在雪中,群鳥爭啄之。狐肉既盡,群鳥悉化為鼠,走入雪中不復見。其變未全者,猶是鼠首鳥翼,宛轉雪中。從行一人曰:「此地有是物,遇雪食死狐,皆化鼠,能穴地百丈。」

或日,野磧中見數狼,於林下爭食,啖一死狐。忽見天際落一大雁,虎首鋸牙長爪,翅廣三十尺餘,尾亦如虎,兩足各拏一狼,騰空而去,目若兩燈炬。從行中有識者云:「此名虎鷹,非止能捕狼,牛馬羊豕皆能搏擊而食也。」

或日行路,帝足間出血不止,疼痛難忍,不能前行。舍蔑紫以刀割去帝足爛肉少許曰:「若不去此,久必潰墮此足;蓋緣常行沙磧中,有毒蟲鑽入肉內故也。」

或日,行至鹿水,其水深而碧色,並無上下源流,雲此地中湧出,亦有時而涸,乃呼舟而渡。水中生紫色螺,大如斗,土人取食之。亦有魚紫色,二足如鳧鷗,捕者以竿刺得而生陷之。岸邊生草如蒲,黑色柔韌,土人以之作布,無異麻薴也。

或日,至壽州,其同知自云:「本是大宋真定府人。大觀時,犯法逃入契丹,破滅獻財於金主,得官為壽州同知。其副乃大金人。」見帝慰勞曰:「自大觀至今二十年,老矣!」阿計替與之言語甚和愜,頗得供饋酒肉。是夕宿州官正廡中。夜忽聞室中有女子謳聲,聽之乃東京人也,時歌詞是柳耆卿小鎮西。帝聞之,謂阿計替曰:「正我事也。句中有『禁煙歸未得』,豈非先非?然此間那有人會唱此詞?雖腔調未嫻熟,然亦何由至此?」及晚,同知出,阿計替詰其姓名,曰:「姓斛律名旦。」並詢夜間唱曲者,曰:「此金國所賜婢女,聞是東京百王宮相王之幼女,今年十七歲,甚婉麗。昨夜唱歌畢,亦謂我曰:前面住宿官人,好似我家叔叔。我語云:這便是你們南朝官家。此女聞言,怨泣至今未止。」帝聞之,亦相淚下不止。左右促行,遂去。

或日,約行離壽州百餘里,途間望林中有煙火及聞鐘盤聲,阿計替曰:「此必佛寺也。」乃趨入,見門首列二石金剛,皆拱手而立。入門,有一胡僧出迎,遂升堂。視佛像皆鐵鑄,無他供器,但有石盂石香爐而已。僧問:「列位何人?從何處來?」阿計替曰:「此乃南朝天子,被執於北國,今往燕京朝皇帝,在此經過,借寺歇足。」僧乃呼左右點茶一杯飲帝,並遍飲十三人。時帝不飲茶者已十一年矣,今飲一沃,即覺四肢輕快,如釋重負。飲訖,僧及左右收茶具趨堂後,移時不出。阿計替與帝亦趨堂後,欲謝別,惟見寂然空室,但見左偏小室中,有石刻僧像並侍者,審視之,即適間設茶僧也。眾共嗟異,皆叩頭感嘆而出。帝因此冀有南歸之日。

或日,行至一村落,居民三百餘戶,雲系契丹天皇之王陵,故民居稠密。北望樹木繁鬱,荒草蔓延,有折墮燒毀頹敗房屋數間,牛羊踐蹈,其中塚墓圯裂殘破。帝視之,因曰:「我祖陵廟,俱在北方燕京雒陽兩處,未必不如此毀敗。」乃泣下曰:「我父棄屍水坑,我母埋於路傍,吾妻卷以葦席,人生至此,慘亦何極!我之此身,又不知喪於何地也?」

或日,行次見一坑,上有紫衣番人監督發掘,雲是契丹道宗之陵。良久,出其棺,棺槨皆石制,屍首亦糜爛,只存骸骨。紫衣者命取其中金玉珠寶刀劍等諸寶物;蓋奉金主命,俾發掘契丹諸陵取金玉也。帝視之,泣然淚下而言曰:「我之祖陵,諒亦如是。一人不肖,累貽先人,哀哉!」乃大慟而行。

或日,行次見途間一木,高丈許,葉葉相對而生,花如盞大,黃色,其實狀如木瓜而綠色,亦兩兩相對,觸之似已成熟。隨行人莫利列者取食之,一嚼齒落如屑,舌黑如漆,急吐之,痛甚,滿口成瘡,經月不能食。問旁近居民,云:「名綠盎,能碎犀角象牙。北方馬騾生時,以此潤其蹄,則能行千里。削其木刺人,利等刀劍。」

或日,行至一村落,居民三五十家,雲是王昭君青塚。有墓存焉,碑碣斷缺,不可識辨。帝坐一樹下。時溽暑蒸鬱,隨行人俱就陰涼歇息。忽見濃雲升自東南,大雨如注,疾雷閃電。帝與眾人急趨民舍避之。既而雨止,平地水深數寸。是晚不能行,宿民舍中。問:「此去燕京尚有幾多路?」曰:「尚有七百餘里。」

或日,行達一州郡,問其民,曰:「是平州也。」入其城,甚雄壯。居民繁庶,市肆貿易如大都會。阿計替引帝入州治見同知訖,乃館於驛舍,供具酒食。是日乃七月七日,城中婦女盛服遊街市,官設酒食,令百姓游賞作樂。酒肆燕飲,亦有挾妓赴席者。審視其女,乃南朝人,見其能吹橫笛,亦有丐酒肉丐錢者。時帝不得出驛舍。阿計替與同行人俱在彼就飲。前吹笛者為一老番婦,驅至席前,令吹調子。阿計替問曰:「你是何方人?」其女四顧而言曰:「我是南朝人,家居京師,非常人,乃是天子族女。我曾嫁與欽慈皇后族孫。京師破,被人擄掠,賣至此處,以吹笛乞食於酒肆間。」且泣且吹。阿計替與之錢而去,歸驛館述之於帝,帝嗟嘆泣下。

或日,至一處曰易州,似平州不及其盛。其同知亦呼帝至庭下,賜酒食,止宿驛館。其中有甲士三五十人,其中貴在彼作監軍。城中所用錢,半錫半鐵,所食皆麥面穀慄。

或日,過一古寺,見胡僧謂帝曰:「謹慎禍防,馬足之下。」阿計替曰:「來日到燕京矣。」是夕,宿京城外。次日入燕京城,路人見帝,有嘆息者,有淚下者。

一四 在燕遷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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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眷五年,宋紹興八年戊午,或日,帝同契丹海濱侯耶律延禧共入一官署,相謂曰:「趙公,你從何處來?」帝曰:「自源昌州筠從州西江州五國城至此,躑躅數千里,父母妻室俱亡,苦楚備及。今日重瞻,乃餘生也。」海濱侯曰:「我與你相去不遠,自海耀州至此,亦約五千餘里。自曩者於燕京一別,今方再會,路途辛苦,萬死一生。今日北國皇帝,呼我二人來此,未知何意?」帝曰:「生不如死,聽之可也。」延禧然之。坐久,內侍傳金主命著耶律延禧並趙桓二人同歸鴻翼府居止。是後兩人只拘囚於彼,早晚飲食不缺,寢處亦有床榻。

或日,延禧執帝手,附耳密語,帝拱手加額曰:「皇天皇天!」後有人告帝與海濱侯同謀叵測,遂命二人分居。帝出居贍養寺僧舍,海濱侯不知所往。帝每日與寺僧別作消遣,飲食亦寺僧供給。

或日,阿計替到寺,見傍無人,乃密語帝曰:「聞南朝天子建都臨安,劉豫乃金國所立,今已殺之。又聞人言:朝廷近與南朝和議,欲以黃河為界,復還南朝三京,及送官人歸國,已差下伴送使人矣。」帝但拱手稱死罪,餘無他語。

或日,有中貴官到寺,手持縑帛二匹授帝曰:「金帝賜爾。」帝乃拜受之。

又曰:「皇帝有旨,戒寺僧勿令非常人與趙言語。」自此半載或三五日,時常有賜布帛酒食之類。

天眷七年,即南宋紹興十年庚申四月,帝至京將二載,只在贍養寺中拘禁,容貌稍平復。

或日,有貴人家平騎入寺,寺僧命左右引帝入小室,戒之曰:「慎勿出外閒行,今日是蓋天大王夫人來此作齋,恐有不便。」語畢而去。帝乃小隙中密窺之,遙見韋夫人同一番酋偕行,車從中有人抱一小孩子,約三四歲,呼韋妃為阿母。來人禮拜佛像,週遊廊廡,久之,方至帝處。帝在寺中有年矣,常見時節頗類東京,惟作佛事不同耳。其廟主僧人云:「本是陳留人,披剃於大觀時,後入契丹。契丹破,入金國。後為蓋天大王送入此寺,已五年矣。」又云:「與韋夫人說及,亦訽問天王動靜。」帝曰:「前日夫人到寺,所抱小孩子是何人?」僧曰:「此即夫人所生子也,今五歲矣。」

或日,寺僧傳韋夫人云,言:「今南北通好,以黃河為界,行將送八哥還江南也。」僧又云:「前日韋夫人聞知太上太后及皇后先後死亡,亦暗自墮淚,遺我金釵一股,令作佛事追薦亡者。大王權請安心,必有歸期在邇矣;但韋夫人已生二子,恐不得南還矣。」

天眷九年,乃宋紹興十二年壬戌,六月一日,寺僧入告帝曰:「蓋天大王之韋夫人已還南朝矣。以韋夫人乃康王親生母,四月間遣使來迎,今去已七日矣。」帝曰:「使他母子重圓,我死也可瞑目。我今在此,比筠從州及五國城已是地獄天堂矣。」自韋夫人南歸後;寺僧常與帝語,而監視者輒阻之。

天眷十年,乃宋紹興十三年癸亥,寺僧以他事犯罪,皆賜死,毀其寺,移帝於燕京之北賜第以居。其實使人監守禁囚,但賜二胡婦供侍飲食及洗濯而已。

天眷十一年,宋紹興十四年甲子,春,帝忽於所居窗隙中,見一貴人乘騎而來,有一騶從,面甚熟識,但不憶為何人。自後日日至門,久而與其人稍熟,共相言詞。一日,騶從者與監人共語於門外,帝私於門內聽之。騶從者問:「此是何官員宅第?」監者曰:「此是趙宋官家。」騶從曰:「父乎子乎?」監者曰:「父已死,惟一人。」騶從者問:「年若干?」答曰:「四十餘。」騶從泣下不出聲。良久,貴人去,騶從者亦去,帝在門內見其形狀,猛然大悟曰:「此我子諶也。當初出京不相隨,今乃流落為賤隸;雖然,亦我之幸也。此子知我尚存,但恨彼此不得見面。」自後騶從者絕不復來。帝屢於門外窺伺,終不復至。帝恨悵無窮焉。

天眷十二年,宋紹興十五年乙丑,七夕,燕京大火,九日不滅,隨熄隨熾,屋宇一空,死者三千餘人。金主出京,避於寶蓋寺,去帝所居僅數百步。一日,帝立庭中,遙見金主在閣上眺望,帝忽走入室避之。俄有中使至,言皇帝賜茶菓等物,帝拜受之。是夜,城中火方熄,金主復入城。以失火及不救火罪,斬二百四十三人。

天眷十三年,宋紹興十六年丙寅,監守人犯罪問決。金主命徙帝於城下玉殿觀,仍如贍養寺差人監守,不許出入。

天眷十四年,宋紹興十七年丁卯,金主淫虐不道,內淫其女,外及命婦,又殺害諸王。有岐王亮,乃太祖阿骨打之孫,與金主為昆弟。其妻在燕京,數被召入大內,於是岐王與內外諸臣,密謀有篡弒之意。

天眷十五年,宋紹興十八年戊辰,夏,金主又殺淄王等十一人,及外族女夫四十餘人,政事悉委皇后之弟順國將軍劉駕成,及內侍錢鐵刀將軍土正童等。

天眷十六年,宋紹興十九年己巳,九月,岐王與其黨弒其主完顏亶,僭號於燕京,改元貞元元年。是歲十月初三日即位。

一五 帝崩馬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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貞元二年,宋紹興二十年庚午,完顏亮移帝於燕京元帥府左廨中,拘禁如前,然已萌害殺之心矣。

貞元三年,宋紹興二十一年辛未,帝囚居左廨如前。

貞元四年,宋紹興二十二年壬申,完顏亮下令,修治甲兵,有南侵之意。亮母乃契丹主耶律延禧之姑母,完顏悉皆之妻,每見亮欲征伐,必戒之曰:「勿事兵甲,汝行篡逆而得天下,若又以殺伐不道治之,將有似你之臣,起而殺汝。」亮大怒,叱其母曰:「婦人何得干預外政!」即令左右拽去,鴆殺之。亮有同母妹二人,元旦入朝賀,亮特令欲淫之。二女走訴其兄平王孚,孚怒曰:「此子不道若此,何以君臨天下?來日入朝,切實責之。」亮佯為恭敬,作禮曰:「亮實不道,非兄莫能直諫。」乃再拜而言曰:「敢不悛改!」乃呼酒共飲,詞甚遜謝。孚酒醉不醒,亮手殺之。

貞元五年,宋紹興二十三年癸酉,亮遣使殺其故主完顏亶之子伏,因其提兵至石樓關,遣郭押奴御而殺之。自後無復顧忌,又無敢諫之人,遂一意訓練,欲作南征之計矣。

貞元六年,宋紹興二十四年甲戌,因諜人來報南宋秦丞相死,遂使旁午誅求詰責,欲藉以起釁興師也。亮又旦夕酣飲宣淫,不成人道,內外離心;然憚其威暴,無敢妄議者。

貞元七年,宋紹興二十五年乙亥,是歲七月,金主改元正隆。

正隆三年,宋紹興二十七年丁丑,帝居如前,而金兵屢侵鄜虢等郡,旋敗去。

正隆四年,宋紹興二十八年戊寅,金國大敗夏兵,俘其將李守澄。兵至靈州城下,夏王惶懼,歸命而降。

正隆五年,宋紹興二十九年己卯,金主命帝出左廨,令人與之習擊鞠。

正隆六年,宋紹興三十年庚辰春,金主亮開宴,燕諸王及海濱侯耶律延禧,昏德侯趙桓,完顏亶之次子佑。酒酣,乃詐以較射擊球,首射殺延禧,次及佑並少帝,一時並死於非命,鞠場亂箭馬足之下,棄諸屍於野水中。先是帝將到燕京時,遇古寺胡僧,語之云:「禍在馬足之下。」至此時正驗矣。帝年六十歲,歿於亂箭之下,哀哉!次日,亮早朝,語於左右曰:「我臨位以來,恥祖宗之基業,不能混一區宇;所忌者,先帝二子及兩降主。今四害已除,夏人歸命,所未得者,江南一隅之地,取之易如反掌矣。」是歲,遂命起大兵南向。嗟乎,南北紛爭,從今不能息矣!

附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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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計替本末

金阜昌七年,阿計替手持所記上皇少帝及鄭朱二後生死諸事實錄,授予曰:「秘之!」蓋予與阿計替姻侄也。阿計替常曰:我本河北棣州民。靖康中,賊將攻城,守臣王若思投降。我時為州介吏,虜將鐵力熾憾入城,王若思與之相見拜跪,坐廳上鐵力熾憾視我而笑曰:「斯人面貌,酷類我兄阿計替,我當另視之。」乃以巵酒賜我飲,命我從行。

經月餘,至河北征戰,我常隨之。一日,熾憾詣乾離不營下議事。我番服結束從行。乾離不見我曰:「阿計替何以尚在?」我但唯唯。熾憾曰:「此非真阿計替,乃面貌之偶同耳,彼實南人也。」乾離不亦甚喜我,使人訓我以番語,謂熾憾曰:「可呼他為阿計替,待我照管他。」一日,乾離不飲次曰:「阿計替,休去他帳中,只在我帳中住可也。」自此只在乾離不麾下,手執刀劍弓矢侍左右。乾離不惜我謹慎,每以密事告我。

靖康元年,我已在乾離不帳下二年矣。二月中,隨乾離不提師圍汴京之安上門。乾離不部將錢斯可紅敗郭京,刀斫郭京左臂落地。可紅縱兵返轉城下,高舉皂旗,指揮眾兵上濠。時安上門之西,有將麋斯奕者,領一軍曰赤伏軍,運皂旗於洞子上,為城上人所得殺之,而手執皂旗高聲呼曰:「殺了番也。」入他處,望見皂旗登城,不知是宋兵呼捷,誤認為番兵已臨城上,遂爭相奔潰。番人見守城軍自亂,遂乘勢上城。東京之陷,彈指間耳。

次日,乾離不入城,住瑞相寺,命阿計替領軍人打擄,凡得財帛千計,子女十四人。內城尚閉,而虜已登子城駐軍矣。又明日,子城開,乾離不入子城,住阿育王法堂。粘罕旦夕使人會計,打擄取討金寶婦女。一日,乾離不在法堂上坐,有執女子三人至者曰:「與大王。」因乾離不在北國,先曾授封淑耆王,故呼為大王也。阿計替在傍觀之,三女皆絕色,顫抖不能言。問其實,乃曰:「我宋國荊王女也。長曰檀檀,次曰修奴,次曰纓給。今日有胡人驟入我府,擄取金寶,又將我父子都殺了,祇留我姊妹三人執至於此。望求早賜死,我等義不可辱。」言畢,俱欲觸階而死,眾人掖止之。乾離不乃呼其子尚孚電曰:「與汝三人作奴婢。」尚孚電使人引三女子去。是夕,聞俱被淫辱,不堪以聞。

一日,有人扶一美女至乾離不帳前,曰:「若乃皇族女,亦付與尚孚電;若是百姓女,即付與左右親從者。」乾離不年已六十餘歲,情猶酷毒。尚孚電有弟陸篤詵尚幼,每見女子美者,必就乾離不求之,乾離不未常允許。又向尚孚電求之,亦不得。一日,伺尚孚電大醉,乃使人刺殺之,盡奪其諸女之尤者,自東京出奔,投粘罕之長子而去。乾離不自此後,乃不令人擄掠女子。所伏侍左右兩人皆麗色者,亦逐之去,後反為他軍所獲。尚孚電遺下婦女猶有二十餘人,乾離不乃悉分與左右親隨。阿計替得一婦,究其本末,雲是:「京師城紙鋪王員外之女,十九歲嫁於周家為媳。汴京陷,全家離散,遇一番人,將我獻於大王,大王復賜於小將軍,而得隨侍焉。今小將軍死,又歸於君」雲。

其後三月間,車駕出城,乾離不謂阿計替曰:「我昨日與元帥說及,叫你隨南國官家前往燕京。」次日,乾離不引阿計替見粘罕,粘罕呼曰:「你是南州鐵力熾之兄乎?」曰:「然。」曰:「叫汝押送趙某父子並他二妻前往燕京,在路小心。」因令趁千戶同去。至中途,見騎兵護二帝者,乃同迤邐至京,及移安肅軍雲州西江州五國城筠從州源昌州等處。又自源昌州至燕京,往來萬有餘里,凡十有二年。後在燕京又侍帝三四年。

嘗再四語予曰:「我隨二帝跋涉萬有餘里,若非我保護,他死亦早矣。」又曰:「我本大宋人,感他南朝恩德,故在路所不拘縶,惟是溫言撫恤,又戒約左右護衛。」今到冀州,乃持前所歷事跡授予曰:「萬一此文逮江南,使中原可復,腥膻可除,而欲求其實,當以此進。」

余念阿計替之忠,故直書其事於前,又記其本末於後。如此不暇飾之以文辭,覽者幸毋笑其拙。今因兩朝議以河為界,有張氏者欲南歸,予乃書其本末以與之,令持以南渡;其遺稿殘文,已悉焚其跡矣。阿計替本姓朱氏,名得成,棣州人,今為滑州宣德使雲。

原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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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燼紀聞》一書,向無刊本,亦不知其為何人所撰。余於今夏在友人案頭,得睹此本,因假而抄錄之。竟三日之功,錄成是本。但其中有敘事不倫之處,一仍其舊;或有乖誤魯魚之謬,亦不自知,讀者諒之!乾隆四十八年癸卯小春,松岩識於養怡書屋。

是書首序署名曰「冀之炎氏」,定系傳抄之誤也。近於《四庫遺書總錄》內,備悉其顛末,因復識於此。其略曰:「《南燼餘聞》,系宋淮海周輝撰。起自靖康元年正月金人臨汴,以至二帝殂五國城而止。編年編月,所紀頗詳。然此書他處或不署名。前人有疑其偽者,則以徐夢莘《北盟會編檢閱》所列書目中,無復有之;而《晁志》、《陳錄》均不載也。存以俟博雅君子為之考焉。」松岩又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