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臂錄/峨嵋槍法並序
峨嵋槍法
[編輯]峨嵋僧普恩立法 海陽弟子程真如達意 古吳後學吳殳輯
昔蚩尤悖叛,而涿鹿之師攻擊之用始備,自此而代有征伐。如干將、莫邪、風胡、薛燭、蒲元之儔,皆極其盡巧,神鑄鬼鎔。兵家器用,未易更僕數也。
乃譚藝者,必以槍為首,稱其為諸器之門戶也。若沙家竿子,馬家六合,進退奇伏,跳盪盤旋,亦有能事。但開張蔓衍,非夷原曠隰,未易設施,若遇險阻,則窘束矣。而短槍則地之大小險夷,無往不利,洵絕技也。
承平既久,武備廢弛,世鮮其傳。西蜀峨嵋山普恩禪師,祖家白眉,遇異人授以槍法。立機密室,練習二載;一旦悟徹,遂造神化。遍遊四方,莫與並駕。
屬余客遊蜀中,造席晤言,師每首肯;問及武事,則笑而不答,余揣其意在求人也。因與荊江行者月空,禮師請教。師命餘二人樵採山中,經歷二載。師笑曰:「二人良苦,庶可進乎。我有槍法一十八紮、十二倒手,攻守兼施,破諸武藝。汝砍採久而得心應手,不知身法臂法,已寓於是。」遂教餘二人動靜進止之機,疾遲攻守之妙。久之,余南還,又訪沙家槍、馬家帶棍槍,則意味疏淺,較之餘師之法,相去遠矣。
余敘其法,不忘所自,命之曰峨嵋槍法。苟非其人,千金勿示,其珍之哉。
海陽弟子程真如譔
治心篇
[編輯]用技易,治心難。手足運用,莫不由心,心火不熾,四大自靜。泰山崩於前而心不驚,麋鹿起於前而目不瞬,能治心者也。
法曰:他行任他行,他搭由他搭,惹動真主人,龍動如摧拉。
治身篇
[編輯]持龍之道,身心為本。身法不正,則心無主而手足失措,持龍不固,進退無節,機局荒唐矣。
故曰:心動神離殼,神疲氣必虛。
滄塵子曰:練習之工,積如邱山,則心身不治而自治。不然,起心治心,祇益其亂而已。此真如言外之意,讀者不可不神會也。
宜靜篇
[編輯]持龍貴靜。靜豈易言,必身心皆治,而後能靜。故持龍如峙嶽,如止水;淆之不濁,觸之不搖,機深節短,使人莫測。
龍靜不可太凝,凝則勢久,勢久則心怠思沉而龍憊矣。故曰金龍不貴魚龍貴,野鴨無糧天地寬。
宜動篇
[編輯]動者為行龍,陽也。其性剛,其德暴。持龍者,當知[和?]其暴,制其剛(流和二法是也)。如行雲流水,電射風飄,恍惚變幻,乍隱乍現,或有或無;與神消息求之,莫得其端,視之不見其跡,乃行龍之法也。
然動亦不可太過,太過勞能,勝人者鮮矣。故曰:呼吸如經,其精愈固;來迴有節,其妙無窮。法曰:始如處女,後如脫兔。
和暴制剛,即敬巖所謂脫化也。不脫化,遊場多敗,勝亦牛鬥耳。
攻守篇
[編輯]攻者擣其虛,守者備我瑕也。攻則一十八紮,隨機而運,虛可實,可遇眾龍,則鴛鴦更妙。守則十二倒手,劈可蓋,可遇眾龍,則纏撲為佳(即石之纏拏纏攔)。
不攻之攻,降槍倒手是也。不守之守,鴛鴦扎法是也。攻為陽,守為陰。降槍倒手,陰中之陽;鴛鴦扎法,陽中之陰;連扎帶打,攻守均堪。陰中之陰,和槍倒手,龍不兩著,息力養神,無如此善。迴龍扎法,手中最利,謂之截龍。帶打扎法,攻擊莫當,是曰狠手。
攻守之法,該括於斯。故曰:有開無扎,豈得傷人;有扎無開,焉能守己。法曰:善攻者,攻人之所不守;善守者,守人之所不攻。
審勢篇
[編輯]兩龍相當,先審其強弱虛實。施之以強,以觀其弱。施之以弱,以觀其強。施之以速,以觀其遲。施之以遲,以觀其速。施之以守,以觀其攻。施之以攻,以觀其守。法曰:審敵之虛實而趨其危。
形勢篇
[編輯]龍未形時,先須得地。我取高而與彼以下,我取夷而與彼以險,我取晦而與彼以明,我取陰而與彼以陽,我取長而彼以短,我取勁而與彼以柔。
取高則彼不能侵,我得乘勢而臨之。取平則彼不能馳騁,我得挪移進之。取晦則彼不見我形,因而擾之。取陰則彼為日所眩。因而欺之。取長取勁,則彼不能攻,我因而困之。
先發制人,莫若虛扎帶打二法與捲槍擊槍二倒手,四法互出,人無所措手足矣。
戒謹篇
[編輯]濘地還宜避,侵晨莫向東,燈前不舉手,月下勿持龍; 最惡時多酒,偏嫌腹已空,好勝休交姤,當取莫教鬆。
此言遊場臨敵不論:當取莫教鬆。旨哉言呼,是謂八戒,不知者不與言,不仁者不與傳。談元授道,貴乎擇人。
倒手篇
[編輯]有劈槍倒手。有纏槍倒手。有流槍倒手。有和槍倒手。有擊槍倒手。有蓋槍倒手。有提槍倒手。有撲槍倒手。有鉤槍倒手。有封槍倒手。有挑槍倒手。有捲槍倒手。
劈貴坐膝,槍頭起不過五寸,直劈而下,後手一出,以擊其手。
纏者,先虛搭,彼轉下,我從上轉右而下,彼又從左轉上,我又從下轉左而拏之也。
流者,龍來或左或右,我身稍退,隨其左右而劈之,待龍老直擣其主人。
和者,擠挨撦托也。即後所謂先輕開也。
擊者,左右擊之,即繼以纏,入死龍之法也。
蓋者,進步斜壓其槍也,彼動即戳。
提者,革低來槍者也。槍根忌高,提槍根高。
撲者,似捲而打也。
鉤即攔也。其緊密者,肘貼脅下。
封即拏也。
挑者,彼蓋我槍,我伺其起,槍稍鬆,即挑起扎之也。
捲者,開步蹲坐而拏,直至彼前手取勝也。
此十二倒手者,開槍之法也。
扎法篇
[編輯]有單殺手扎。有左右串扎。有左右圈扎(即石之疊穿)。有穿簾扎(即顛提)。有帶打托。有左右插花扎。有投壺扎(石名穿)。有實扎。有迴龍扎(石名就)。有截槍扎(即石之木雞)。有無中生有扎。有迎槍扎。有虛扎(石名圈手)。有月牙槍。有子午槍。有螣蛇槍。有鴛鴦槍。有降槍。
單殺手者,進步盡手扎之。傷人雖猛,自亦有空,不可輕用,唯恃騰跳(石名偷槍)。先以帶打,則無虞矣。
串即流俗通行者,粗法也。而峨嵋用之,別有神解。
圈者,串而串也。
穿簾者,即顛提,破叉鎲者也。
帶打者,撲擊發扎也。(與沖斗不同)
插花有左右,破叉鎲。
投壺破地蛇之扎也。
實扎不下招架,開前足,扎後手。
迴龍扎者(敬巖名就),彼槍來,我隨槍稍退,彼收槍,我乘虛而入。
截者,輕用擠挨手法。開之即之扎也。
無中生有者,於彼纏槍中退出,而用迴龍槍也。
迎者,兩來槍而我中彼開也。
虛扎者,串之無影者也。
月牙者,串而子午也。
子午者,單殺手之神妙著也。
破諸器篇
[編輯]槍破諸器,用各有宜。
帶打、穿簾、左右插花,破叉鎲也。鉤撲,破鞭劍也。長竿雖利,提擊[拏?]可降。雙刀雖奇,帶打必落。三停偃月,虛串用而亡精。神棍一根,降槍舉而束手。虛迎兼用,挫戟鋒芒。插花互施,入牌門戶。破藝要訣,悉吐於斯。
帶打可以破提刀勢,而不能破風雷滾轉。
身手法篇
[編輯]身法乃藝之門戶。進退盤旋,皆由身法。身法既正,則十二倒手、十八紮法無不應心矣。
手法:凡開槍後,手低則堅實,頭起不過五寸,惟提後手則高。捲槍之法,前捲後出,無不傷人。纏提蓋拏,觀彼來龍,為左為右,進步即勝。勾撲和封,盡在兩手。實扎移身而進,鴛鴦開法行移坐膝,須身法躲閃,乃生死之門。子午月牙兩手微細工夫。單殺手左右插花,全賴騰跳。連扎帶打,劈槍皆為狠手。
總要篇(洞庭東山人翁慧生補作)
[編輯]持龍之法,貴乎坐膝。身心手足,相應為佳。
凡扎之求中而中者,未盡善者也;盡善者,不求中而中。不求中而中,人之所不及防,神妙莫測。求中而中者,以巧取人,為彼識破,則反受傷矣。
凡倒手,身心手足之運用,不離尺五,坐膝如鴛鴦纏和流降是也,身心相契,手足相孚。動則必當,來急匆忙;安閒久熟,自然中節。凡欲開人,先須守己,勝乃可全;若欲先發取勝,雖半勝也。
凡開槍先輕拏近,彼手乃重,起手重則無救應。輕重疾徐,貴相當也。龍來宜輕開者,恐其陰陽互變,流而未定。我用重力則顧右失左,顧左失右矣。故以輕開降住,使不得左右變幻,龍老則為我所有矣。
當取勿令鬆,謂不可放過也。若先發扎人,宜臨犯其穴,必須留性,以防其挨龍直下,深宜戒之。
凡應酬須知虛實,先為運輔,得宜為妙。譬如彼龍虛來,我但用輕開之法,彼必於我空處盡實來,待臨主人二寸許,然後身心手足俱到,用纏降之類斜挨來龍,直犯其主人,無不敗矣。
諸扎法倒手,無一不善,攻守並得,超群絕倫之學也。
真如之歿,後於敬巖十年。時遊吳門,竟不一見,抱恨何極。此書其手授翁慧生朱熊占者也。壬寅冬初,熊占以惠余。字字珠玉,如見其人,可寶也。
滄塵子吳殳敬誌
評程真如峨嵋槍法
[編輯]余彙集諸家之槍,遂得五百餘法,以皆棍雜槍故。至如槍棍本二器,豈可等視逐末,法愈多而槍意愈失。二家之法,遍行海內,知槍棍之辨者誰乎?
余所師者,石敬巖也。其於習練,門路最正,工力最深,手臂最熟。晚年棍棒刀牌,入手皆化槍法,故於槍棍之界,不甚留心。而徽州程真如所著峨嵋槍法,唯有革法十二,扎法十八,不言立勢,不言步法。卓哉,絕識家之正法眼藏也。然敬巖淄川之法,有以制百法者也,三十法中無之。彼豈不知,蓋不輕洩於楮墨耳。
其他行著,亦不可廢,故余書收合百法,左右敬巖、真如博約之間。
馬沙楊三家槍式說
[編輯]馬家木槍長九尺七寸,根大盈把,尖徑半寸,腰硬如鐵,重六七斤,惟此一式。
沙家竿子長丈八至二丈四止,過此,人不能用矣。
楊家亦木槍,丈二至丈八皆有之,短者硬,長者軟。
夫槍之長短軟硬,用法如黑白之不相借,若三家之槍式不明,則用法安得不混哉。沖斗之病,亦在於此。敬巖雖有九尺七寸之語,而未問其為周尺為工部營造尺,當更考之。
考工記云:凡兵無過三其身。過三其身,弗能用矣,而無已又以害人。則知人身五尺,槍至丈五為正,楊沙非法也。
馬沙楊三家用法說
[編輯]馬家槍短硬,其用在兩腕,臂以助腕,身以助臂,足以助身,以成全體。沙家竿子長軟,其用在兩足,身隨其足,臂隨其身,腕隨其臂,以成全體。楊家長短軟硬無定體,故腕臂身足亦無定用。丈二者倚馬家法,丈八者倚沙家之法,而丈六者倚丈八,丈四者倚丈二。今但舉馬沙之法言之,而楊家在其中矣。
所謂馬用在腕者,何也?馬家拏攔,兩腕之陰陽互轉,百變藏於其中,神妙莫測,實為槍之元神也。臂以助腕者,以臂之高下伸縮,助腕之陰陽互換也。非臂打也,臂打者,棍法也。身以助臂者,以身之蹲立前後,助臂之高下伸縮也。足以助身者,前後左右稍稍移動,以脫彼槍尖,非剪刀步十字步也。此馬家大意。
所謂沙家用足者,何也?竿子長軟,兩腕雖陰陽互換,但可以助順臂力,使無倔強,實不能用馬家之法。拏攔盡處,槍尖正搖,戳即斜去;搖定而戳,彼已走出,苟非十字步追之,戳何能及?此時槍之勝負,全在足之遲速,此一故也。硬槍妙在進,進則煞;軟槍妙在退,退則活;足不能如風,不能進退矣,又一故也。是以竿子之用雖在兩臂,而余以用在足也。身以助足者,探前以助進勢,倒後以助退勢也。臂以助身,腕以助臂者,身足既熟,則腕臂不過用馬家槍之緒餘而已足也。此沙家大意也。
所謂楊家丈二倚馬家者,何也?槍尚短硬,尚可用馬家法也。所謂楊家丈八倚沙家者,何也?槍已長軟,不得不用沙家法也。所謂丈四倚丈二、丈六倚丈八者何也?平日習丈二,而臨陣患其短;平日習丈八,而臨陣惡其重;故改用丈四丈六。原無本法也。
要而言之,馬家沙家各自為法,而不能盡。馬家貴重如馬,沙家賤而便用如驢,楊家不馬不驢,騾也。
楊家槍說
[編輯]馬家槍身短而法奧。身短,非精絕者不能臨陣;法奧,則心粗者不能教學。一軍萬人,安得人人為石敬巖乎?
楊家之法,專為行陣粗人,故槍身加長,槍圈加大,使勇力粗獷者易學。丈二者,用馬家之手法,而去其精微,加以猛厲。丈八者,用沙家之步法,而去其纏搭,加以劈打。然手法皆圓,不失槍意。
少林本不知槍法,妄以棍法為槍。程沖斗張大其說,技熟力?,家富名高。江南翕然尊信,於是大封大劈之教,遍於耳目,而楊家槍法壞矣。苟不有敬巖、真如,人安從識其誤哉。
革法一篇
[編輯]馬家革槍常法:拏攔革中,鉤剔革上,提擄革下,行著別論。
- 拏
- 持槍前手陽,彼圈裹戳來,轉陰向右革之。未拏是中四平,已拏成跨劍。初學拏,必重大練使輕小。
拏須於捲中求悟,不然,輕小還有病。有口授。
- 攔
- 與拏相對。未攔是跨劍,已攔成中四平。初學攔,必輕小練使重大,更圖脫化。
拏攔,槍根不起。古謂之纏腰鎖。槍根起者,邊拏邊攔是也,止革低來槍,混為拏攔,以革平來槍,俗師大病。邊拏邊攔,槍根雖稍起,手法自圓,非打地也。沖斗又以大封大劈混之,並以混拏攔,而槍法大壞矣。
- 鉤
- 革圈外戳頭者。中平亦有時用之。有口授。
- 剔
- 革圈裹戳頭者。提擄見後。
- 小封
- 拏之緊小者。
- 小提
- 攔之緊小者。拏攔久熟,漸漸收為緊小,遊場變化如神。此敬巖真如心血也。沖斗評此曰:小巧用耳。以少林棍之見識論峨嵋槍,真是隔靴搔癢。
- 捲
- 又名伏地槍。有口授。只此一法,百戰百勝。革法至此,百尺竿頭矣。以上馬有沙無。
- 邊拏邊攔
- 即拏攔而槍根起至胸。竿子長軟,拏攔後手不起則不煞,故竿子之拏攔,只是馬家之邊拏邊攔。拏攔,我槍脅著彼槍脅。邊拏邊攔,我槍肚著彼槍背。辨不清必鬆。
- 提
- 革圈裡戳腳,槍尖至地,彼槍死於右。
- 擄
- 革圈外戳腳,比提加腰臂一擺,彼槍亦死於右。以上馬沙俱有。
- 石劈
- 沖斗之劈,槍根高起,槍尖至地。石敬巖之劈不然。有口授。
- 削
- 又名剃。石劈之輕者。用於低處名撲。
- 打揭
- 即雞啄粟。真如名帶打扎。有口授。
- 切
- 與削相似而不同。有口授。
- 大封大劈
- 兵卒庸愚,難以學槍,只此百日可用矣。有口授。不止於沖鬥法。以上馬家借棍法。
行著
[編輯]戳革在行著用者,迥與練時者不同,不可以戳革論也。身法步法,大抵與二十四勢相出入。
- 半拏半攔
- 二法亦和槍也。有口授。
- 磨旗
- 拏攔之不轉腕者也。有口授。
- 半磨旗
- 亦和槍也。
- 白拏白攔
- 我先發。有口授。破白拏破白攔 須於空處戳之。有口授。
- 擠
- 用小小右偃月形。有口授。
- 挨
- 用小小左偃月形。有口授。此二法,真如有扎者名截槍,無扎者名和槍。
- 挑
- 地蛇勢所用。有口授。
- 掤
- 揭之大者,從下而起。
- 掤退
- 手掤而身退也。
- 托
- 前手向右。
- 撦
- 前手向左。
- 小提
- 提之小者。
- 捺
- 與小提相反。
- 推
- 單手推也。有口授。
- 逆皵
- 即兩手推。有口授。
- 點
- 蜻蜓點水所用。
- 葉底藏花
- 破中平。有口授。
- 砑
- 有口授。
- 圈擊
- 圈而擊之。
- 披撲
- 捲而深撲之也。
- 法皆
- 似香煙篆。
- 拖
- 我槍敗於地,彼槍戳來,我拖進,以橫力開其槍。
- 反拖
- 仙人坐洞所用。
- 鐵幡竿
- 有口授。
- 白蛇弄風
- 有口授。
- 穿
- 真如謂之投壺扎。有口授。
- 白捲
- 破高頭槍。破白捲 有口授。
- 通神
- 捺之頭高者也。
- 直符送書
- 擠之頭高者。
- 左右顛提
- 探水之法也。真如名穿簾扎。有口授。
- 隨龍槍
- 禦串槍者。有口授。
- 反拏 反攔
- 有口授。二法敬巖心血也。又名纏拏、纏攔。有口授。
- 纏槍
- 有口授。沖斗謂之蛇蟠槍。真如破纏,用無中生有扎。
- 無中生有
- 有口授。
- 左右插花
- 沖斗云:提槍斜步而進,以探其動靜老嫩。
- 披閃
- 輕白攔以動其槍,而換勢於右也。意與顛提同。
- 撲纏
- 先撲又纏也。有口授。
- 滴水打
- 以滴水進步而劈之。
- 滴水反攔
- 滴水進又反攔之。有口授。
- 木雞槍
- 又名鎮守邊牆。真如謂之曰截槍扎。有口授。
- 直走大梁
- 破鐵牛。有口授。
- 懶漢鋤田
- 亦截槍之類。有口授。
- 梨花滴水
- 破下平。有口授。
- 金雞獨立
- 破戳前足。
- 白蛇登樹
- 破戳前足。
- 青猿獻果
- 破戳頭。
- 紫燕投林
- 破戳頭。拏下即截之。有此四法,故曰高不攔低不拏。
- 蜻蜓點水
- 破梨花弄風。有口授。
- 鐵掃帚
- 沖斗云:彼立勢中平,我一拏,雙足一跳,又一攔一跳,彼守勢不得,即發戳。余謂此但欺低手耳,一遇閃賺,立敗。
- 仙人坐洞
- 此右肩在前之反勢也。初時我於圈外進右足,以鷂子翻身戳之,彼攔開戳來,我即右手拖槍以革之,又蹲坐以躲之。舞法耳。
- 掤靠
- 拖刀勢,誘彼戳來,我從下掤起其槍發戳。
- 迎封接近
- 身法即捲也。拖刀擺尾,轉而向前,故有此名。沖斗以從槍為迎封,以花為接近,又以滴水破法為迎封,皆誤。
- 活掤對
- 救圈裏敗槍,後[足甸]步斜進,兩手掤起彼槍發戳。
- 死掤對
- 圈裏敗槍,失前手,只後手陽仰,斜拉向後,掤開他槍,前手即得持槍也。
- 活掤退
- 救圈裏敗槍,剪步跳出,後手斜拉向後,掤開他槍。
- 翻身掤退
- 圈裏敗槍,失前手,只後斜拉過頭,掤開他槍,身從右轉,退後足,前手即得持槍。
- 鉤槍勢
- 救圈外敗槍。失前手者,急移前足於後(孟浪極矣,必來不及。),左手急槍,仰掌一鉤,左肘緊貼脅下,以開其槍(妄語也)。此五法皆出於沖斗,前四勢已疏,鉤槍更謬。留此以破執迷者,非槍法也。
- 海馬奔潮
- 短降長恃此,凡破皆可用。遇以逸持勢者,即敗。有口授。
- 跌落金錢
- 右偃月形,左右皆用。有口授。
- 左纏膝
- 破刀劍如神,鐵槍不須。有口授。
- 三奇槍
- 有口授。
- 鴛鴦槍
- 上偃月形。開多槍甚善。有口授。
- 蜈蚣鑽板
- 下偃月形。有口授。
- 梨花擺頭
- 上偃月形。有口授。
- 香煙篆
- 重輪月形。有口授。
- 香煙梨花
- 有口授。
- ?環槍
- 仰月形。有口授。
- 月兒側
- 左右偃月形。有口授。
- 逼無路
- 左右偃月形。有口授。
- 螣蛇槍
- 仰月形。有口授。行著至此十二法,百尺竿頭矣。以上馬有沙無。
- 鳳點頭
- 十字步追敵,將槍尖丟灑,閃左閃右以惑之。
- 白蛇弄風
- 與硬槍不同,用肩力推扯,槍尖打開丈許,最有勢。而左邊偃處有空。
- 搭
- 竿子之白拏白攔也。
- 梨花滾袖
- 兩手托直,以身法顛提。
- 跌膝槍
- 騎龍勢,左足拖出誘人,彼戳來,我收足,膝一點地,兩手垂勢,一攔即戳。以上沙有馬無。
- 黑鷂
- 圈外戳來不革,進右腳於圈外截之。
- 白鷂
- 即前勢之先發者。
- 戳死腳
- 彼前足提鬆,即釘之。
- 戳活腿
- 破彼用回馬。有口授。
- 戳前腿
- 即油槍。
- 戳後肩
- 即寔扎用其大者。
- 左寔扎
- 破圈裏扎。有口授。
- 右寔扎
- 破圈外扎。有口授。
- 仙人指路
- 破鐵牛八字打。有口授。以上馬沙俱有。
- 溜壓沉槍
- 我圈裏斜進,彼槍串入圈外,我用騎龍入彼圈外,橫壓其槍於地。
- 壓攪沉槍
- 進步圈外,橫壓彼槍,彼槍串入圈裏,我又後[足甸]步橫壓之。此二勢皆出沖斗,不可用也。蓋橫壓真如用之探水,先發制人者也。以為應兵,迂矣,何如戳之。鐵牛應兵,可用橫壓,直勢難當故也,然壓攪難用。
- 圈裏沉槍
- 蹲坐以槍壓之。有口授。真如法,不同沖斗。
- 圈外沉槍
- 用於右。二勢沖斗以為寔殺,真如不然,以為探水。二公所見,相去天淵。
- 右順打
- 有口授。
- 左順打
- 有口授。
- 左拗打
- 即鐵幡竿之用撲鵪鶉也。有口授。
- 右拗打
- 此四法專為鐵牛地蛇。
- 磨旗左打
- 脫槍乘勢打下。有口授。
- 磨旗右打
- 即前法之對。此二法用之對長柄叉最善。
- 連擊
- 彼槍已死,連打而進,必無反覆
- 顛提
- 地蛇打認針者也。從圈外打其手,即纏攔手法,故名顛提。以上借棍法。
石敬巖槍法記
[編輯]槍舊有楊家、馬家、沙家之名,然文章家莫或留意於小技,而精於槍者大抵無文,故不能考楊、馬、沙為何人。
其制則沙家竿子長二丈四尺,竹槍也;楊家槍長一丈八尺,馬家槍長九尺七寸,皆木槍也。竿子身長,腰軟頭重,其勢闊大而疏遲,其用在足;以騰挪進退,身如電光者為善。馬家槍身重而短,腰勁頭輕,其勢緊密而迅疾,其用在手;以吞吐變化、身如輕雲隨風、手如生蛇渡水者為善。楊家雜出於馬、沙之間。學問以謹嚴為基,故必先學馬家槍,既精既熟,然後學竿子。馬家槍與竿子既熟,則楊家槍不學而能矣。
茲所記者,馬家槍法也。槍之近祖有劉德長,初為少林寺僧,又遍遊天下,而後槍技特絕。受邊帥之辟,棄其方袍,仕為游擊將軍。真定巡撫中丞韓晶宇,延教其部將。常熟石電號敬巖,與僧洪記往見。洪記少林推第一,意殊傲蔑,及校技,而棖物為德長所撥去,乃心折,與敬巖百拜請受教。
德長曰:「二子之技非不善也。然見我立敗者,扯弗極固也。譬於築室,隆其構,弱其堂,風雨大至有弗圮者乎?二子能從我言,悉去舊構而更築其堂,堂之既固,我不加寸木,以子舊構構於新堂,無敵於海內矣。」
洪記、敬巖受命而為之者一年,乃許入室。惟時德長之徒,最高者山東王富,次則敬巖與韓二公子,又次者韓僕來子,又次者為中丞公雲。
余少時見中原多事,倘得見用,必與兵事,故常與里中諸少年馳射於郊。習讀孫武、戚繼光之書,考求其故。
崇禎癸酉,敬巖至婁,寓報本寺。余約同里夏君宣、玉如、陸桴亭拜學焉,玉如、桴亭與余同辛亥生,君宣長一年。二夏之居,與余隔一牆,三人曉暮習練。桴亭居稍遠,數日來一習手腳,視三人稍疏。
石師之教,先練戳。戳不許多,四伐五伐則喘息汗下,止而少憩,又四伐五伐,以力竭為度。戳不竭力,則手臂油滑,初扯不固,臨敵無以殺人矣。以漸加之必日五百戳,幾百日而後戳扯固焉。四人之中,戳手惟君宣最勁最疾。
戳之後乃教以革。革者,坐其後踵,不得移動,移動則手不熟。乃使善戳者,如矢如電以戳焉,革稍不合法,則杆必及身,顛仆於地。杆以葦絮封其端,而又厚縛紙竹於前脅,然猶左腕右臂青紫流血,恆不絕見。練革無終期,十年二十年益善。余本書生,不能專其技,僅得三年之工。
戳革既熟,然後教以連環。連環者,一戳一革互為主客,二人慾相殺如讎怨焉。宗門重涅盤堂裡禪,謂臨死時有用也;槍亦重臨陣有用者,習時稍容情,即臨陣無用矣。玉如力大,革與連環三人皆不及。
戳、革、連環既精既熟,然後教以破法、夜叉探海等勢,中平槍、槍中王等訣,百日事盡,始終凡三年。
余戳不及君宣,革不及玉如。然見徽派程沖斗之徒,氣力憤發,殆同牛鬥;絕無名士風流,名師交手,意思安閒,如不欲戰,俄焉槍注人喉,不敢動而罷,微乎其微,進於道矣。
蓋戳、革、連環、破法,皆下學事耳;其上達之徑,惟孫子所謂:「敵逸能勞之,飽能餓之;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攻其無備,出其不意;實則虛之,虛則實之;後人發,先人至;致人而不致於人。」乃為槍法之精微也,余所心悟,則在於此。
二十年前好與四方槍師為戲,絕少當意者。每欲覓二三少年,傳石師之技,使無斷絕,而皆欲速見小,不能下海枯石爛之工,是以無可與語。今則五十之年倏然已過,筆情槍興一時俱盡。
呼德下謂余曰:「敬巖之技,人無可傳,何不著述以垂後?」
余曰:「我法以心傳。心不立言語文字。」
薦苒久之,又思石師虛實變化之妙,不可言傳;而下學之事,筆所能述;且欲使劉玉諸師及同學諸友姓名不泯,故作此記。司空表聖詩曰:「誰料生平臂應手,挑燈自送佛前錢」詠之愴然而已。
辛丑冬 吳殳撰
峨嵋槍法原序
[編輯]余髫年即好武事。崇禎癸酉,受馬家槍法於石敬巖;二年,敬巖棄世,得其六七。後又得沙楊二家法。復訊諸徽人,讀少林闡宗、耕餘剩技二書,識破程沖斗之技。十年之中,役心甚苦,致力甚勞,又甚自樂也。
革代之後,心如死灰,筆墨俱已廢閣,況槍法乎。辛丑冬,以呼德下相勉,作敬巖槍法記一篇,敘述大略。非獨心所不存,兼以歲月良久,多所忘失也。壬寅,鹿城盛辛五延余為子師,其友吳門朱熊占,弓馬精絕,而槍法得之程真如,真如親受之峨嵋老僧。余與談論,意氣投合,因追數敬巖之法,以詢質異同,而向所忘失者,頓還舊觀,煥若神明焉。
既追得之,不忍復棄,因作槍法元神空中鳥跡圖及說一篇、槍法圓機說二篇,以發明敬巖、真如之正論,距闢沖斗之邪說。作槍式說一篇,以明馬、沙、楊立法之本。作三家用法說一篇,以別其門庭之高下。作楊家槍說一篇,以正其源流。作竿子用法說一篇,以明沙之大異於馬者。作槍根說二篇,以發明馬家之根本。作閃賺顛提說一篇,以明大小之用。作脫化說一篇,以明始終之理。作短降長說一篇,以明不得已之故,作臨陣兵槍說,以不沒沖斗之長。作古論註一篇,以為敬巖、真如之證據。作二十四勢解及說各一篇,以詳明破法。作子勢圖以神二十四勢之用。作戳法一篇,凡二十有一法。作革法一篇,凡十有六法。作步法一篇,凡十有七法。作行著一篇,凡一百有二法。行著者,槍家口語,遊場所用,以望塵知敵,出奇制勝者也;共百五十六法,馬沙楊三家之法皆備矣。作槍法微言一篇。
後之有志於槍者,能於戳革下十年苦工,四體不言而喻。得余此言,神而明之,上也;工力深久,不得余法者,次也;手足生疏,得余此書,僅以助舌鋒、眩無識者,斯為下矣,非吾徒也。
夫將之擊刺,猶儒者之詩文,不可不能,若過於求精則為玩物喪志。而余入其元中,不能自己,然後知讀書之不求甚解之難能也。
又嘗考之,真如親出於峨嵋,敬巖之師為劉德長,不言德長之所自出。然敬巖嘗雲,德長初本少林僧,槍未造極,復遍遊天下,而後時絕。夫曰遍遊天下,安知不得之峨嵋乎?不然,何其如水入水也。夫技藝之學,必累代專門,然後推為正法眼藏。若一人獨善,後無傳人,則名著而隨泯。今石電之名,東吳父老猶能道之,而知德長者絕少。百年之外,後生聞見愈疏微矣。惟峨嵋師弟相傳,歷世不替,有志裹糧,即可親炙。況沖斗邪說偏於海內,不標峨嵋為宗極,人亦何繇之邪正哉?是以余槍本得之敬巖,而輒名之曰峨嵋槍法,非獨以其吻合,亦欲見此書者,知有峨嵋,則不錮於沖斗也。劉石二公,九原有作,必快然於余言。
壬寅中秋 婁上吳殳修齡父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