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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政院日記/仁祖/七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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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 四月 閏四月

4月1日[編輯]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只朝講。

○朝講。入侍,領事吳允謙,知事李貴,特進官申景禛、韓汝溭,參贊官尹知敬,掌令金榮祖,侍讀官趙絅,檢討官金光爀,正言鄭沇,記事官朴日省、鄭太和、尹坵。講《書傳虞書益》稷,自禹曰兪哉帝光天之下,至實則禹未攝位之前也。

○府啓,暗行御史書啓,依該曹回啓事。上曰,雖非抽栍而若往來所經之邑,則隨所聞書啓,亦或無妨,而至於出入他郡,盡爲書啓,似非古規。且書啓中應遞者甚多,農時迎送之弊,亦不可不慮。予意如此,故尙未允下。大臣之意,則如何?領相曰,御史旣已書啓,則似當有結末,慮或有迎送之弊,不爲罷黜,而或從重推考,則事或便當。上曰,御史抽栍外,出入他邑,事涉不便,且書啓中應遞者甚多,故使不擧論矣。大臣之意如此,則姑用輕罰,可也。

○院啓同事。上曰,御史之行,欲令守令不得覺察也。抽牲[抽栍]以送,自有其意,今則不然。道內守令,幾盡書啓,此乃規外之事,且泛聽道路之言,未必盡實,一從泛聽之言,盡爲書啓,則守令誰能保存乎?

○自昧爽至酉時,四方昏濛。日出時,日色赤如血。自巳時至酉時,日暈。

4月2日[編輯]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有政。以吳竱爲副修撰,李貴爲左賓客。吏曹佐郞洪命耉加通政,知事鄭光績加崇政,司直韓德遠加資憲,洪命耉庭試賞格,鄭光績、韓德遠,年滿八十,吏曹入啓加資也。沈命世爲原州牧使,尹是勇爲長興府使,李琪爲知事,金槃爲兼輔德,金光炫爲兼弼善,權潗爲弼善,崔拜善爲草溪郡守,姜晉昭爲平澤縣監,金光燧爲林川郡守,洪雴爲淮陽府使,孟世輿爲金山郡守,金矱爲鐵原府使,李敏樹爲陜川郡守,南烜爲河東府使,李浚爲咸安郡守,李時雨爲山陰縣監,金尙績爲義城縣令,李惟一爲刑曹正郞,呂爾徵爲相禮。

○吏曹啓曰,江原道暗行書啓,云云,原州牧使黃敬中,督捧戶雉,侵虐軍卒,鐵原府使申垓,濫用刑杖,接待私行,淮陽府使李忔,貿販煩瑣,多有貽弊之事,狼川縣監金坰,督捧材木於飢民,沒干徵米,云云。竝只罷黜,春川府使李如璜,勤於職事,愛民以誠,褒賞事,上裁。啓。傳曰,依允。李如璜,表裏賜給。

○慶尙道暗行書目,金山郡守李濯,政委下吏,弊及民間,山陰縣監吳允誠,病不聽政,吏緣爲奸,咸安郡守金虎生,大其斗斛,濫捧田稅,河東府使申天祿,餘丁役木,科外徵捧,陜川郡守李厚根,犒牛代馬,蕩滌抄捧,省峴察訪邊孝誠,移置驛馬,將廢傳命,竝罷黜事。

○明日有晝講。

○接伴使書目,逃㺚三十餘名,盡爲捕捉,及海西作挐漢人拿回事。

○平安監司書目,冬至使迎來船隻票文,都督不許事。

○吏曹啓辭,逆賊韓成吉平壤人,崔大起黃州人,平壤則庶尹應罷,黃州則牧使應罷,而平壤乃是舊都,黃州亦是兵營,若降號,則事多拘礙,議大臣定奪。啓。答曰,依允。

○府院啓,御史書啓各官,依該曹公事事。答曰,其中尤甚一二人,抄出罷黜,其餘,依昨日定奪施行,可也。已上出古判書《朴鼎賢日記》

○日出時,日色赤如血。卯時至巳時,日暈。自卯時至酉時,四方昏濛若下塵。夜五更,南方有氣如火光。

4月3日[編輯]

都承旨金壽賢。左承旨李植。右承旨朴炡。左副承旨徐景雨。右副承旨兪伯曾。同副承旨李靖。注書金元立朴日省。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只晝講。

○晝講。入侍,知事金尙容,特進官沈諿,參贊官朴炡,侍讀官趙絅,檢討官金光爀,記事官朴日省、鄭太和、尹坵。講《書傳》虞書益稷,自夔曰戛擊鳴球,至今皆不取。

○禁府,樂安趙亨遠,拿囚。

○院啓,御史書啓事。答曰,不允。

○府啓,御史書啓事,林川郡貢物,以沿海作米,而京居人李自觀,因緣請囑,以本邑防納於戶曹。請令該曹捉囚重治,濫捧之價,一一追徵,戶曹當該郞廳,竝命推考。答曰,依啓。守令罷黜事,已諭。

○管餉使書目,都司毛有道,出來安岳朽井沐浴事。

○東萊府使書目,玄方問答緣由事。已上出古判書《朴鼎賢日記》

○自昧爽至酉時,四方昏濛。辰時至午時,日暈。

4月4日[編輯]

都承旨金壽賢。左承旨李植。右承旨朴炡。左副承旨徐景雨。右副承旨兪伯曾。同副承旨李靖。注書金元立朴日省。假注書。事變假注書兼修正奇晩獻。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兩司前啓,答大臣啓辭曰,意非偶然。更勿煩論。已上出古判書《朴鼎賢日記》

○兵曹啓曰,自前外方騎兵及諸色軍士上番時,各衙門下人奴虜,使之抑勒侵徵,軍卒不堪其苦。故新軍籍後,因本曹啓辭及臺諫所啓,凡干弊瘼,一切革去。至於上番都目懸錄事故,不得上送者,亦令追後來點,以杜收布之路,國家優恤軍卒之意,至矣盡矣。臣等所當遵奉之不暇,而第數年以來,以頉不爲上來者,其數漸多。逐番抄出,行會各道,頻頻催促,則本官審其篤疾,請爲收布上送者有之,或其親癘,裹布遠來,願爲代納,本曹擧皆卻而不施。今則每番闕案置簿者,積成卷軸,而斷無上來之期,此必事勢有不得已之故。有此紛紜呈訴也。若一向侵督,則從前優恤之意,反歸虛地,本曹徒擁虛簿,亦爲無益。凡事不可膠守常規,似當隨時變通。今後騎兵及諸色軍士中,如有篤疾,不得上番者,守令親自看審,實難運動,則從自願收布上送,以備軍士苦處雇立之用,亦或一道,似不害於公私,而事係變通,惶恐敢稟。傳曰,不允。已上《兵曹謄錄》

○自昧爽至酉時,四方昏濛。日出時,日色赤。

4月5日[編輯]

都承旨金壽賢。左承旨李植。右承旨朴炡。左副承旨徐景雨。右副承旨兪伯曾。同副承旨李靖。注書金元立朴日省。假注書。事變假注書兼修正奇晩獻。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備忘記,農桑,國之大本,民之所天也,而民不務本,予甚憂之。近來邦運不幸,連値大無,阻飢之民,急於救死,盡食種子,散而之四,則來歲之艱,必有甚於今日。其令諸道監司,嚴飭州縣,盡心勸耕,又使節用薄斂,無負朝廷委任之意。以大祭齋戒,無所啓。已上出古判書《朴鼎賢日記》

○日出時,日色赤。自昧爽至酉時,四方昏濛。夜四更,流星出內屛星下,入軒轅星,狀如鉢,尾長三四尺許,色赤。

4月6日[編輯]

都承旨金壽賢。左承旨李植。右承旨朴炡。左副承旨徐景雨。右副承旨兪伯曾。同副承旨李靖。注書金元立朴日省。假注書。事變假注書兼修正奇晩獻。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慶尙監司書目,東萊府使與玄方接遇時,問答等項事。

○京畿監司書目,安城郡守李俔,政令不行,民受其弊,罷黜事。

○都督問安使睦大欽入來。

○慶尙暗行御史韓興一入來。

○以齋戒,無所啓。已上出古判書《朴鼎賢日記》

4月7日[編輯]

都承旨金壽賢。左承旨李植。右承旨朴炡。左副承旨徐景雨。右副承旨兪伯曾。同副承旨李靖。注書金元立朴日省。假注書。事變假注書兼修正奇晩獻。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明日有晝講。

○禁府,前柔遠僉使金鎔,拿囚。

○以國忌無所啓。已上出古判書《朴鼎賢日記》

4月8日[編輯]

都承旨金壽賢。左承旨李植。右承旨朴炡。左副承旨徐景雨。右副承旨兪伯曾。同副承旨洪命耉。注書金元立朴日省。假注書。事變假注書兼修正奇晩獻。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只晝講。

○晝講。入侍,特進官李曙,同知事朴東善,參贊官金尙容,侍讀官趙絅,檢討官金光爀,記事官金元立、鄭太和、尹坵。講《書傳虞書益稷》,自夔曰於予擊石拊石,至學詩者當自此始。

○政事。掌令吳端,舍人趙廷虎,刑曹佐郞裵尙益,直講二,金世濂、金榮祖,安峽□□趙侙,咸安郡守許曙。

○東萊府使書目,玄方等送禮bb物b及米、太饌物回禮入給事。

○來十一日輪對,取稟。傳曰,爲之。

○院啓,義城□□金尙績,爲人柔懦,且無名稱,不合剸劇之任,請遞事。奉常判官曺倜,爲人庸瑣,籍田米租出納之際,多行麁鄙事,請罷事。咸鏡都事金慶厚,性本孱劣,處事昏謬,請遞事。答曰,依啓。

○府、院前啓,抽栍外守令,依回啓施行事,停啓。已上出古判書《朴鼎賢日記》

4月9日[編輯]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刑曹啓目,李景稷以問安使西下時乘駕轎,罪杖一百,告身盡行追奪。啓判付內,倍道馳往事,其時丁寧傳敎,而敢乘駕轎,緩緩下去,可謂方□□違法者也。所當依律施行,以徵其罪,但入島之後,善爲周旋,又有得穀賑民之功,今姑以功宥罪,以爲勸懲之地。

○東萊府使書目,玄方必無國書,據此可知事,玄方上京事,待宣慰使下來,盡力周旋計料事。

○吏曹啓云云。領相議,逆賊所居之地,罷其守令,乃是金石之典,降號則平壤是舊都,黃州兵營,似難輕議。左、右相議,降其邑號,罷其守令,雖難撓改,而平壤、黃州,俱是營門,降號恐未妥當。尹判府事議,關防重地,降號難便雲。伏惟上裁。啓。傳曰,依議施行。已上出古判書《朴鼎賢日記》

4月10日[編輯]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政事。京畿都事元振溟,咸鏡都事李慶恆,平壤庶尹許稷,刑曹正郞邊得一,佐郞李愈,南原府使宋象仁,今加通政。保寧縣監崔振溟,安城□□金守廉,義城□□許洙,礪山府使尹泂,寶城郡守裵命純,瑞山□□趙希進,載寧郡守李昌業。

○東萊府使書目,玄方等上京爲期,故只從簡便之物,若干來獻是如事。

○管餉使書目,三和□□崔應水,別備米一百石,論賞事。

○慶尙監司書目,玄方不持國書上京一款,尤不可輕許,據例防塞,期於動聽事。

○倭使宣慰使書目,本月初六日,到東萊,聞見邊情事。

○吏曹啓,慶尙道暗行書啓,眞寶李榮仁,慈祥愷悌,昌原朴弘美,不用刑威,禮安金瑨,自奉淸簡,大丘李穧,政簡民平,此等守令,似當有褒賞之典。聞慶崔茂,勤幹有才,軍威蔡亨俊,治官以誠,尙州李廷馦,奉公盡職,柒原李忠顯,手段生疎,此等守令,似當無賞無罰,姑置勿論,何如?傳曰,依啓。朴弘美等,各賜表裏,李榮仁陞敍。

○又啓,考閨御史抽栍外,不治守令,瑞山、保寧兩邑,而瑞山似當罷黜。保寧權省吾,爲人迂拙,聽理不明,比之瑞山,似有間,推考,何如?啓,依允。趙涑,所犯非細,難免重罰。然其淸白可嘉,姑勿論罪。權省吾,不治之狀,有甚於趙景禛,一體罷黜爲當。其中鄭孝成,自前盡心奉公,無意於要譽,與媚悅土豪,違道干譽者,不可同年而語也。如此之人,若爲攻治,則盡心奉職之類,必皆解體矣。趙釴,表裏,崔振溟,今政守令除授。

○又啓,御史書啓反覆參商,則寶城李尙規,徵斂無藝,民不堪苦,泰仁曺行立,作事暴擾,民多怨咨,似當罷黜。靈巖林埬,不善撫循,役民甚煩,依大臣啓辭,從重推考,何如?啓依允。鄭世規、沈器周,賜表裏。曺行立則雖作事暴擾,似無大段不治之事,罷黜安徐,推考。宋象仁,亦爲論賞。宋象仁,以上裁回啓,加資。已上出古判書《朴鼎賢日記》

○夜五更,沈霧。

4月11日[編輯]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禮佐李曼,月課不作,罪笞五十,解見任,別敍。啓,功減一等。且越海之行,極苦且危,而數年之內,李曼父子,連差此任,國家使臣之道,實爲不均兺不喩,無兄弟有老親之人,送於危路,亦甚矜惻。令該曹改差,今後獨子及有老親之人,切勿差送。

○黃海監司書目,毛有子等票文,四道謄書上送事,毛有簡船隻,永奪與否事。

○禁府啓,柔遠僉使金鎔元情。判付,除刑,分揀放送。前樂安郡守趙亨遠公事。判付,除刑,議處。同府啓目,鄭尙古刑問三十四次,崔訥二十八次,崔起星等二十九次,李應澤、姜信立十三次,金鳳祥四次,鄭希震三次,梁得龍、申景深二次,不服,加刑。啓依允。已上出古判書《朴鼎賢日記》

○夜二更三更,月bb暈b。自昧爽至卯時,沈霧。未申時,日暈。

4月12日[編輯]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有政。以羅萬甲爲持平,李昭漢爲校理,趙錫胤爲正言,申景禋爲黃海兵使,趙緯韓爲判校,姜籍爲大同察訪,李濟爲戶曹正郞,全以性爲刑曹正郞,沈𠍱爲佐郞,金南重爲掌樂正,韓絳爲同知,申得一爲同知,鄭百亨爲直講,鄭沇爲典籍,李厚培爲安城□□。

○宣慰使書目,譯官等客使問答辭緣事。

○平安監司書目,大同察訪田闢,使臣駕轎,不爲啓聞,罷黜事。

○宣慰使書目,譯官等客使問答辭緣事。

○東萊府使書目,玄方、智廣等,所送書簡及所答,竝以謄書上送事。已上出古判書《朴鼎賢日記》

4月13日[編輯]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禁府鄭名振議啓公事。判付,分揀放送。

○傳曰,領府事李元翼處,遣內醫看病。

○院啓,平壤庶尹許稷,嗜酒顚妄,且無名稱,請遞差。答曰,依啓。

○府啓,咸興判官李敬仁,潛奸邑婢,多有可駭之事,請罷職。答曰,依啓。已上出古判書《朴鼎賢日記》

○申酉時,日暈。

4月14日[編輯]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宣慰使書目,客使去留,當待朝廷指揮卽決事。

○東萊府使書目,客使送書,謄書上送事。

○慶尙監司書目,東萊呈倭使上京一款,一向恐喝,未知如何處置,極爲悶慮事。

○憲府啓本,戶曹佐郞李碩基,濟用監貢物防納許捧,罪杖一百決杖,告身盡行追奪。啓功減一等。

○兵判李貴箚子,擇送使臣兼察彼情事。已上出古判書《朴鼎賢日記》

○政院啓曰,以兵曹慶尙道御史書啓粘目,傳曰,漕水軍,亦不無雜役雲者,措語似誤。且書啓中召募陣一事,亦不回啓,事甚疎漏,政院察見事,傳敎矣。召募陣一事,問於兵曹,則備局當爲回啓雲,而若漕水軍,亦不無雜役雲者,則明是剩語,不當提起者也,聖敎允當。此回啓,還給兵曹,使之改付標以入矣。傳曰,知道。兵曹啓曰,所謂漕水軍,亦不無煙家雜役雲者,非是剩語。御史書啓,匠人、餘丁,納布之外,又有雜役之侵雲。臣李貴累經守令,曾前此弊,各邑民丁,身役之外,皆有煙家、田結之役。如漕水軍、樂工、樂生、皂隷,極苦,一年之內,一人之役,或徵三十匹,或徵二十匹。煙家、田結之役,不爲蠲減,極知冤悶,而不能變通矣。新軍籍時,匠人則一年木二疋,餘丁則只一疋,此役比於苦役,則甚歇,而但前則閑遊,而號牌時新抄徵木,故不定厥居之類,猶以爲苦,擧皆移避他境,御史之書啓,爲此發也。但匠丁收布,乃身役也。各邑新舊官刷馬,或出身役,或定民結,或量除官屬匠人田結,別爲復戶,以爲責應刷馬之役者,比比有之。臣等之意,徵身役一二疋之匠。今若流離他境則已矣,若有定居者,則當以身役徵木一二疋,而永減田結、煙戶之役乎?此非可繼之道,而當初備局,不知此間曲折,泛然以匠丁雜役勿侵,行會於八道矣。此所謂令之甚易,而行之實難者也。若如御史書啓,匠丁納布之外,田結、煙家雜役,使各官一切勿爲侵徵雲。此則難行之令,莫若不令之爲愈也。此外如有巧作名目,科外侵徵匠丁者,令各道監司,摘發啓聞治罪事。回啓之際,辭不達意,致有措語似語[誤]之敎,不勝惶恐。敢啓。傳曰,知道。漕水,或復戶,載在法典,守令之不減雜役者,皆是違法侵民之徒。已上《兵曹謄錄》

○夜五更,月暈兩珥。

4月15日[編輯]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咸鏡監司書目,文川報,百姓金莫龍家,雌牛一時竝産三犢事。又書目,高山察訪李元樑,沐浴受由,無意還官,罷黜事。

○宣慰使書目,客使等已爲裝束船載,將下海口待風,以俟朝廷回下事。

○慶尙左水使書目,玄方等以上京不許之故,今方船載其卜物,撤歸計料,應變之機,請令廟堂急速定奪事。已上出古判書《朴鼎賢日記》

○卯時辰時,日暈。至酉時,日暈。

4月16日[編輯]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慶尙監司書目,南海圍籬罪人柳鼎立物故。啓。

○宣慰使書目,客使等乘船次,不得已馳往開諭,還爲留館事。

○慶監東萊書目,宣慰使倭使相接,婉辭開導,歸計停止事。

○府啓,虜庭奉使之行,規利之徒,托跡於員役中,多齎物貨,以取什百之利者。不但在於市井下賤,前頭差人之往,如有現發者,其圖送者,入往者,帶去者,竝繩以重律。答曰,依啓。

○院啓,賑恤廳募粟,從自願捧納,而湖南則或有勒定於民,囚次知督捧,有乖事目。本意自願者外,勿爲督捧事。答曰,令本廳酌處。

○兵曹啓,公淸暗行書啓,水使奇宗獻,頓無畏忌,徵市過重,如或不准,則刑罰悖戾,極爲殘酷,軍卒驚駭怨苦,似難仍在,罷黜事,上裁,何如?啓傳曰,依允。已上出古判書《朴鼎賢日記》

○兵曹啓曰,金城忠贊衛韓希,入番次上京,而旋稱母死逃還。欲審虛實,移文捉來推閱,則本以私賤,逃接金城,冒屬於忠贊衛,而今以入番上京,則上典聞奇,捉治計料,故不得已詐稱母死,逃還云云。果是私賤,則當初冒屬情狀,已爲可駭,而詐稱母死逃還之罪,尤極痛惡。令攸司囚禁,賤籍憑閱,依律科罪,何如?傳曰,允。已上《兵曹謄錄》

○辰時,日暈。巳時午時,日暈,上有冠,下有履,色內赤外靑。自未時至酉時,日暈。

4月17日[編輯]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院前啓,姑停。

○吏曹啓辭,京畿都事元振河,與富平□□吳竣,異姓四寸,法當相避,吳竣以在下當遞。但守令曾已赴任,都事未及赴任,則或有遞差之時,上裁。啓。答曰,都事遞差。

○禁府,前郡守趙亨遠,居官鄙瑣,多貿平涼子放賣,罪決杖八十,奪告身三等,錄案。啓。傳曰,依啓。錄案安徐。且崔訥、申景洙加刑。判付,除刑議處。又齊陵參奉李恆摘奸時,無緣干直,任意上來,罪決杖一百,流三千里,流刑公罪,以贖,奪告身三等。啓。傳曰,依允。又崔起星等六人代射罪,經年累受重刑,所犯用法各異,不敢輕議,上裁。啓。答曰,竝分揀,有職人乙良,罷職不敍。已上出古判書《朴鼎賢日記》

○自昧爽至卯時,有霧氣。

4月18日[編輯]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謝恩,校理李昭漢。

○慶尙兵使書目,晉州營將許銓身死事。已上出古判書《朴鼎賢日記》

○兵曹回啓曰,傳敎矣。斜付等處,至以餘丁木上下,果爲未妥。如此等處則似當勿爲上下。而至如鴨島刈薍之役,爲畿甸巨弊,責徵價布於黃海水軍處,以償畿民刈役。此實流來謬規。頃自胡亂之後,以餘丁布輸送於宣惠廳,募立役軍,句管刈取,一以除黃海水軍徵布之弊,一以除調發畿民刈取之役。而今若以餘丁木,不爲上下,則刈薍役價,依前徵捧於黃海水軍,亦甚難便。令宣惠廳,雖無餘[丁]木輸送之事,而依前募立刈取乎?伏惟裁處。傳曰,知道。已上《兵曹謄錄》

○卯時,日有右珥。自辰時至酉時,日暈。

4月19日[編輯]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吏曹啓目,平安監司書狀云云,逆賊韓望泰,推鞫時以平壤人供招,故依禁府移文,平壤庶尹罷職爲白有如乎。狀啓內韓望泰,本是中和人,實不干涉於平壤,待其詳査啓聞後,更議處置,何如?傳曰,允。已上出古判書《朴鼎賢日記》

○禮曹啓曰,傳曰,賑恤廳近處,倭使入接未妥,此意言於該曹事,傳敎矣。各衙門中,倭使入接便當處所不易,稟議於大臣,則以古兵曹爲當。故事目磨鍊時,以此入啓矣。大槪,金差無時出來,則當舍於舊館兵曹,而古兵曹則與本兵曹相距稍遠,此不[外]無可合之處。如不得已,則賑恤廳移設於他處,何如?傳曰,依啓。兵曹回啓曰,禮曹請於古兵曹接待倭使,固知出於不得已,而其間亦有不得不更爲煩稟者。兵曹,非他衙門之例。步兵封不動四百五十同,餘丁木一百餘同,其他皂隷、雜色米木及八道舊軍案文書,竝藏於古兵曹,而本兵曹則已爲金差接待所,又以古兵曹爲倭差接待之所,則許多米木,當此□定時,未知移置於何處乎?古兵曹米布,決無可移之處,胡差時無出來奇,倭差姑爲接待於本兵曹,未爲不可之意,敢啓。傳曰,令該曹議處。已上《兵曹謄錄》

○卯時,有霧氣。辰時巳時,日暈。

4月20日[編輯]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江原監司書目,京把摠金得憲,以私嫌,打殺珍富驛子金麻軍,依律定罪事。

○憲府啓本,慰問使睦大欽,西路奉命駕轎,罪決杖一百,告身盡行追奪。啓依啓。決杖安徐。

○高參將接待官金尙賓入來。

○禁府啓目,平安監司啓本云云,逆賊韓望泰,本是中和人,降其邑號,罷其守令事,以中和擧行,前日罷職平壤庶尹乙良,令吏曹處置。啓依允。又啓,崔訥科擧代射,元非死罪,受刑三十次,一向發明,其間不無冤枉之情。上裁。啓分揀放送。

○右相箚,針灸,病重,乞賜遞免,兼陳愚見事。入啓。已上出古判書《朴鼎賢日記》

4月21日[編輯]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黃海監司書目,金郊察訪李久源,當爲問安使李景稷犯法乘轎,□□,而寧無一言辭緣,推考事。

○傳於政院曰,典獄摘奸。

○咸鏡道暗行書目,洪原□□金瑗,政委下吏,賦役煩重,穩城府使李掬,濫用刑杖,侵虐軍民,三水郡守李永命,居官貪鄙,濫徵人蔘,仁遮外萬戶劉大鳳,阿山□□崔衖,侵虐軍民,專事入己,朝廷處置事。已上出古判書《朴鼎賢日記》

○夜一更,有霧氣。

4月22日[編輯]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有政。以沈諿爲都承旨特旨姜碩期爲大司成,金慶徵爲刑曹參判,金榮祖爲副修撰,金南重爲副校理,鄭沇爲京畿都事,吳竱爲司書,宋英望爲公淸水使,李有謙爲工曹佐郞,沈𠍱爲戶曹佐郞,趙溭爲戶曹佐郞,鄭良弼爲禮曹正郞,元振河爲工曹正郞,金尙績爲刑曹正郞,尹晥爲僉知,李英達爲穩城府使[徐]□□爲中和縣監,呂爾徵爲禮賓正,尹煌爲應敎,李廷稷爲天安□□,金宗一爲禮曹佐郞,李永式爲平壤庶尹,蔡衡爲高山察訪,呂焯爲刑曹佐郞。

○都承旨金尙憲上疏,病重乞遞。答曰,只遞本職,遣內醫看病

○吏曹啓辭,暗行書狀云云。洪原□□金瑗,穩城府使李掬,三水郡守李永命,罷黜。啓。傳曰,依□。李永命,所犯非細,拿掬[鞫]定罪。

○府啓,豐陵守混,頃於門中喪事,來在於弔客之列,酗酒作惡,宗簿寺請推,不足以懲其傷風敗俗之罪,請削奪官爵。答曰,依啓。

○刑曹啓,判下云云。向前,丁男持上言上來,而擧動之時,不得投呈,故爲主家周旋,冒挾於十月已捧上言之中雲,則或似矣。若曰丁男謀陷主家雲,則掌隷院發奸請罪,政中願欲,該院以兵[移刑]曹公事,何用行賂於刑吏申擢男,中間掩匿乎?其間情狀,有未可知,丁男不現,鄭之經干預與否,憑覈無路。上裁。啓。傳曰,鄭之經母柳氏,有曰,同丁男,捉送京中,而自知其罪,不現刑曹,還爲逃躱云云。之經緘辭則以先囚京奴等語,歸咎該曹,母子之言,大相不同兺不喩,所謂丁男者,若與叛奴,同惡謀陷,則爲其主者,泛聽徒三年收贖之說,而不爲重治,似無其理。以此推之,則前後之言,皆涉修飾不直,甚矣。如此奸濫無狀之事,若不明覈嚴治,則後弊無窮。拿推與否,議啓。刑曹回啓,鄭之經,前後修飾不直之狀,誠如聖敎,拿推當否,自下不敢擅便。上裁。啓。傳曰,拿推爲乎矣。爲先罷職。已上出古判書《朴鼎賢日記》

○酉時,日暈。

4月23日[編輯]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禁府,鄭之經拿囚。

○咸鏡監司書目,慶興馳報,胡人阿乙只乃等出來,會寧報,胡差者老出來事。

○府啓,司僕判官安埈,爲人麤猾,曾有鄙濫可駭之事,請罷不敍。答曰,此人盡心職事,□□前愆,可矣。

○都承旨沈諿上疏,病重乞遞事。答曰,暗昧之事,伐異之論,不足與較,宜勿辭行公。

○申時,日暈。

4月24日[編輯]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有政。以徐景雨爲承旨,尹義立爲咸鏡監司,任孝達爲相禮,金廷益爲工曹佐郞,金起宗爲戶曹參判,高傅川爲司䆃正,姜絪爲左尹,李顯達爲中和府使,梁有仁爲金郊察訪,金堉爲直講。

○府啓,安埈事。答曰,不允。已上出古判書《朴鼎賢日記》

○卯時辰時,日暈。夜五更,月暈。

4月25日[編輯]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傳曰,大臣、備局有司堂上、兵判、三司長官命招。引見。

○明日,有晝講。

○慶尙監司書目,玄方等,島主處問安次留館,船一隻格軍九名,二十二日入歸事。

○咸鏡暗行書目,咸興判官李敬仁,因民願願留事。

○府啓,安埈事。答曰,已往之事,不必深治。勿煩,宜矣。

○咸鏡監司尹義立,陳情乞遞事。答曰,廟堂之薦,意非偶然,卿勿控辭,從速往欽。

○辰巳時,日暈。未申時,日暈。

4月26日[編輯]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只晝講。

○晝講。入侍,知事徐渻,特進官具宏,參贊官尹知敬,侍講官尹煌,檢討官崔有海,記事官朴日省、鄭太和、尹坵。講《書傳》夏書,自夏禹有天下之號也,至示王者無外之意。

○院啓,前郡守鄭之經母柳氏,上言冒挾投呈,盜踏啓字,其時內官,令內侍府摘發,拿鞫定罪。前郡守黃一皓,符同牟利之人,本郡應納白薴布作米,收合於民,而以年凶難捧之狀,欺□該曹。防納本邑,恣行奸計,請削去仕版。答曰,依啓。且鄭之經母上言,則其時追挾於未覽上言軸,以圖啓下,非盜踏字之事也。當該內官,從當處置,姑勿煩論。

○禁府,鄭之經元情。判付,姑停。

○府啓,安埈罷職不敍事。前咸興判官李敬仁,潛奸邑婢,貽笑遠近之狀,臺諫據實論劾,□爲罷職,而暗行御史李行遠,旣不能擧劾其罪犯,反以邑人之□□理請留,請從重推考。答曰,依啓。安埈事,不允。已上出古判書《朴鼎賢日記》

4月27日[編輯]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謝恩,副修撰金榮祖。

○明日,有晝講。

○院啓,李英達罷職不敍事,上言追挾內官,摘發拿鞫事。答曰,已諭,李英達當觀緘辭而處之,更勿論執。

○府啓,安埈事。答曰,不允。平安監司書目,鐵山□都督率軍兵三千餘名,二十二日發向登州事。

○義州□自十七日至十九日,霜降事。已上出古判書《朴鼎賢日記》

4月28日[編輯]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只晝講。

○晝講。入侍,特進官沈悅,同知事張維,參贊官李埴,侍講官尹煌,檢討官金榮祖,記事官朴日省、鄭太和、尹坵。講《書傳夏書禹貢》,自旣載壺口,至此則導汾水也。

○賑恤廳啓辭大槪,副護軍黃性元,私儲正租一百五十石,願納本廳,以補飢民饘粥之用,所當依事目施賞,而親功臣與□士庶自別。上裁。啓。傳曰,依事目論賞,宜矣。

○院啓,次知內官拿鞫事,李英達罷職不敍事。答曰,不允。

○濟州牧使朴明榑,病重辭職上疏。傳曰,下該曹回啓。

○府□□□埈罷職不敍事。答曰,罷職。

○都承旨沈諿上疏病重乞遞事。答曰,遞差。已上出古判書《朴鼎賢日記》

4月29日[編輯]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有政。以金壽賢爲都承旨,吳百齡爲大司諫,申達道爲直講,權潗爲北評事,沈器遠、鄭忠信爲摠管,沈諿爲同知。

○濟州牧使書目,旌義貢物所載船致敗,漂流人物多至□□名事。

○明日,有晝講。

○咸鏡道御史李行遠入來。

○院啓,□□□鞫□□□[事]李英達罷職不敍事。答曰,不允。

○接伴使書□□□□□□□□乘船,二十二日發向登州,臣一行出來宣川事。

○平□□□□□□□□□甚,行會各官祈雨事。毛營兵丁,變服立撥,必□□□□□□□□□□□指揮事。已上出古判書《朴鼎賢日記》

○酉時,日暈。

4月30日[編輯]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只晝講。

○晝講。入侍,同知事洪瑞鳳,特進官金慶徵,參贊官朴炡,侍讀官趙絅,檢討官金榮祖,記事官朴日省、鄭太和、尹坵。講《書傳夏書禹貢》,自潭懷底績,至無所事於貢篚也。

○明日有朝講。

○宣慰使□[書]目,二十六日宣醞設行事,又上疏奉使無狀,不覺自□□□□□□□□□席藁待罪事。答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

○慶□□□□□□□□呈,玄方島主處問安,入送□[格]倭,本月二十六日出來事。□□□□□□□□□賜遞免事。傳曰,下該曹回啓。

○北兵使□□□□□□□□□□□□賊兵千餘□□□□□□□納降事。□駐□□□□□□□□□□□□□□內官□□□□□□李英□罷□□□□□□□□□□□□□□□□□。

○備局啓,朴明□□疏,上裁事。已上出古判書《朴□□□□》

○□□□□辰時,有霧氣。申時酉時,日暈兩珥,暈上有背□□□□□。郞廳李弘稷校正。郞廳魏致亮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