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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工業文化發展實施方案(2021-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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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印發《推進工業文化發展實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工信部聯政法﹝2021﹞54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文物局
2021年6月8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教育、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文化和旅遊、國資、文物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現將《推進工業文化發展實施方案(2021-2025年)》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實施。

  附件:推進工業文化發展實施方案(2021-2025 年)

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教育部

財政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文化和旅遊部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家文物局

2021年5月11日


推進工業文化發展實施方案 (2021-2025年)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的重要講話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的意見等文件部署,更好發揮工業文化在推進制造強國和網絡強國建設中的支撐作用,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和任務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新發展理念,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文化建設,把工業文化建設作為推動製造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內容,完善工業文化發展體系,強化承載重要文化的工業遺產的保護利用,弘揚中國工業精神,促進文化與產業融合發展,豐富中國製造的文化內涵,培育工業文化的新業態新模式,不斷增強國家文化軟實力和中華文化影響力。

  (二)基本原則。

  政策引領。發揮政府在方向引導、政策支持、試點示範等方面的積極作用,統籌整合資源,加強分類分級指導,明確發展路徑。

  需求導向。以滿足產業發展需求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探索工業文化軟實力支撐製造業高質量發展的有效路徑,發揮市場主體作用,加強市場推廣應用,激發工業文化活力。

  協同推進。建立健全部門協同工作機制,加強統籌協調,形成工作合力。發揮地方和行業組織作用,形成各類主體共同推進的工作格局。

  融合發展。發揮工業文化賦能產業發展的作用,提高設計創新、質量品牌、管理服務等文化要素驅動能力,促進企業提質增效、產業轉型升級。

  (三)主要目標。

  通過五年努力,工業文化支撐體系基本完善,理論研究與應用實踐進一步深入,工業文化新載體更為豐富,初步形成分級分類的工業遺產保護利用體系和分行業分區域的工業博物館體系;打造一批具有工業文化特色的旅遊示範基地和精品路線,建立一批工業文化教育實踐基地,傳承弘揚工業精神;推動工業文化在服務全民愛國主義教育,滿足並引領人民群眾文化需要,增強人民精神力量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推動形成工業文化繁榮發展的新局面。

  二、重點任務

  (四)弘揚工業文化價值內涵。

  深入挖掘工業文化內涵,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愛國主義教育為引領,弘揚企業家精神、創新精神、工匠精神、勞模精神、誠信精神等,與時俱進、集成創新,闡釋工業文化當代價值,提升中國特色工業軟實力,為製造業高質量發展提供強大精神動力。深化工業文化基礎研究,豐富和完善工業文化理論體系,加強研究成果轉化應用,夯實工業文化發展基礎。(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文化和旅遊部、國資委、國家文物局參與)

  (五)促進工業文化與產業融合發展。

  加強工業文化助推行業發展的路徑模式研究,支持行業協會等各類機構開展工業文化賦能產業發展專項活動,利用新模式、新業態,實施文化+產品系列行動,充分挖掘文化要素對品牌建設、品質提升、提質增效的潛力,提升產業、企業和產品競爭力。加強企業文化建設,引導企業將工業文化融入創新管理的各環節。有效保護利用工業的遺存遺蹟、標識標記、風情風貌,打造文化地標,延續城市文脈,以文化振興帶動城市振興。(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文化和旅遊部、國家文物局、國資委參與)

  (六)推動工業旅遊創新發展。

  建立健全並積極推廣工業旅遊相關標準和規範,支持各地依託當地工業遺產和老舊廠房、工業博物館、現代工廠等工業文化特色資源,打造各類工業旅遊項目,創建一批工業旅遊示範基地。開發工業旅遊創意產品,打造一批沉浸式工業文化體驗產品和項目,推出工業旅遊精品線路,構建工業旅遊目的地。支持文旅裝備協同創新發展,拓展文化消費新空間。指導相關社會組織和活動平台建設。(文化和旅遊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文物局、國資委參與)

  (七)開展工業文化教育實踐。

  發揮工業文化研學教育功能,鼓勵各地利用工業遺產、老舊廠房等設施培育一批工業文化研學實踐基地(營地)。創新工業文化研學課程設計,開展工業科普教育,培養科學興趣,掌握工業技能。(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教育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家文物局、國資委參與)

  推進工業文化進校園,加強普通高等學校和職業學校的相關專業、學科建設,支持開展理論研究和教學實踐,將工業文化有機融入精品課程,推動工業文化學科體系建設(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國資委參與)。鼓勵大國工匠、工程師、企業家進講堂,圍繞工業道路、工業創造、工業精神等方面,傳承弘揚優秀工業文化。(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教育部、國資委參與)

  (八)提高工業遺產保護利用水平。

  持續開展國家工業遺產認定,發布國家工業遺產名單,鼓勵地方因地制宜開展省、市級工業遺產調查、評估、認定,形成分級保護利用體系。修訂《國家工業遺產管理暫行辦法》,開展工業遺產保護立法研究。(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文物局、國資委參與)

  積極推動將符合條件的工業遺產納入文物保護體系,價值突出的推薦申報世界文化遺產。推動制定保護準則和指南,建立工業遺產保護與修復的工藝過程規範和效果評價標準,促進關鍵技術研發應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文物局牽頭)

  統籌工業遺產保護利用與城市轉型發展,將老工業城市工業遺產納入老工業城市更新改造政策支持範圍,結合地方資源特色和歷史傳承,將工業遺產融入城市發展格局,保持功能協調、風格統一。(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家文物局、國資委參與)

  構建工業遺產保護利用項目庫。鼓勵利用工業遺產和老舊廠房資源,建設工業遺址公園、工業博物館,打造工業文化產業園區、特色街區、創新創業基地、文化和旅遊消費場所,培育工業旅遊、工業設計、工藝美術、文化創意等新業態、新模式,不斷提高活化利用水平。(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文化和旅遊部、國家文物局、國資委參與)

  (九)完善工業博物館體系。

  發揮工業博物館展示歷史、展現當下、展望未來的作用,探索建設國家級行業博物館、國家(網上)數字工業博物館,支持各地建設具有地域特色的城市工業博物館,鼓勵企業建設博物館或工業展館、紀念館。支持運用新一代信息技術打造數字化、可視化、互動化、智能化新型工業博物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文物局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國資委參與)

  探索建立工業博物館聯合認證、共建共管機制,發布工業博物館名錄,鼓勵參加博物館評估定級,引導文物系統富裕資源在運營管理、充實藏品、保護修復、開放服務等方面支持工業博物館規範發展。創建一批工業博物館,實施工業博物館品牌培育提升行動,強化工業博物館專業化建設,提升管理與服務水平,形成具有示範性和影響力的工業博物館文化品牌。(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文物局牽頭)

  鼓勵利用和共享館藏資源,開發教育、文創、娛樂、科普產品,舉辦各類工業文化主題展覽、科普教育、文創體驗和研學實踐活動。(國家文物局、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教育部、文化和旅遊部參與)

  (十)加大傳播與交流。

  鼓勵創作工業題材的文化作品,通過工業影視作品、工業文學作品徵集活動、高峰論壇等方式,宣傳工業故事、典型人物,弘揚中國工業精神,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支持媒體開設工業頻道和專欄,傳播工業聲音。通過國家工業遺產發布、現場經驗交流、新媒體宣傳等多種方式和渠道,做好工業遺產保護利用項目宣傳推介。(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文化和旅遊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資委、國家文物局、相關行業協會參與)

  依託「一帶一路」建設,加強文化交流和多層次文明對話,推動國際工業文化交流合作,促進工業文化走出去,塑造和傳播新時代中國工業形象。(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文化和旅遊部、國家文物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國資委、相關行業協會參與)

  (十一)健全工業文化發展體系。

  發揮規劃和政策引導作用,統籌加強工業文化建設。完善基礎制度和標準體系。加強各類工業文化資源統籌利用,促進工業文化資源數字化,推動工業文化產業數字化建設,鼓勵數字技術在工業文化企業、體驗產品和項目建設中的應用。加快發展新型文化業態、消費模式,豐富工業文化載體,擴大優質工業文化產品供給,滿足人民群眾文化需求。(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文化和旅遊部、國資委、國家文物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十二)拓寬資金支持渠道。

  加強產融合作,發揮試點示範作用,建立詳實完備的工業文化企業數據庫,為項目合作提供優質、精準的信息和服務。用好中央預算內投資等投資政策,鼓勵社會資本設立文化產業發展基金,推動工業文化重大項目建設。鼓勵地方積極完善支持政策,開展工業旅遊、工業研學、產融合作、工業遺產和老舊廠房保護利用等試點示範。(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教育部、財政部、文化和旅遊部、國資委、國家文物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健全人才保障體系。

  結合製造業與教育融合發展工程的實施,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強化人才培養培訓,培養更多高技能人才和大國工匠。圍繞工業文化學術研究、教育培訓、經營管理、宣傳推廣等領域,打造一批領軍人才。加強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培育一批工業遺產、工業博物館、工業旅遊以及其他工業文化新業態等方面專業人才。鼓勵設立工業文化智庫。(工業和信息化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家文物局、國資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發揮中介機構作用。

  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和各類社會組織作用。支持行業組織研究制定標準規範,開展工業文化資源調查,建立資源庫,加強工業文化產業的市場監測和經濟運行分析,發布研究報告;引導工業文化的研究應用與推廣,宣貫相關政策,指導企業開展文化建設、管理創新、國際交流等工作。支持高校、高職院校、企事業單位和地方建立專業化程度高、業務能力強的工業文化相關機構,打造一批工業文化領域公共服務平台,充分調動社會力量參與工業文化建設,營造共商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圍。(相關行業協會等中介組織負責)

  四、組織實施

  (十五)加強統籌協調。

  各部門加強統籌協調,發揮職能作用,做好業務指導,在資源整合、要素供給、項目實施、人才保障、環境營造、宣傳教育等方面提供支持,加強制度、政策、標準的協調對接,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各項工作取得實效。(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家文物局、國資委參與)

  (十六)抓好細化落實。

  各地要建立和完善推動工業文化發展的工作機制,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制定本地區「十四五」期間推動工業文化發展的實施細則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合力推進實施一批重點項目、重點工程。持續開展工業文化資源調查、評估和認定,健全資源數據庫,豐富省市級名錄。認真總結成功案例和經驗做法,加強宣傳推廣,為工業文化發展營造良好社會環境。(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牽頭、相關部門參與)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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