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開展人工智能助推教師隊伍建設行動試點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開展人工智能助推教師隊伍建設行動試點工作的通知 教師廳〔2018〕7號 2018年8月7日 發布機關:教育部辦公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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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開展人工智能助推教師隊伍
建設行動試點工作的通知
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廳、北京外國語大學: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國務院關於印發新一代人工智能發展規劃的通知》《教育部等五部門關於印發〈教師教育振興行動計劃(2018—2022年)〉的通知》(教師〔2018〕2號)精神,推動教師主動適應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術變革,積極有效開展教育教學,經研究,教育部決定在寧夏和北京外國語大學開展人工智能助推教師隊伍建設行動試點工作,現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標任務
通過開展人工智能助推教師隊伍建設行動試點工作,探索人工智能助推教師管理優化、助推教師教育改革、助推教育教學創新、助推教育精準扶貧的新路徑,為在全國層面推開人工智能助推教師隊伍建設行動,探索模式,積累經驗,奠定基礎。
二、工作內容
(一)寧夏試點工作主要內容
寧夏人工智能助推教師隊伍建設行動試點工作作為「互聯網+教育」示範省(區)建設的重點內容之一,主要開展如下試點行動。
1. 教師智能助手應用行動。遴選一批具備條件的學校,建立人工智能助推教師隊伍建設行動實驗校,積極推動教師利用智能助手和情境化學習資源等優質資源,創新教育教學,提高教師工作效能,探索開展智能教育。
2. 未來教師培養創新行動。在寧夏大學和寧夏師範學院建立教師教育創新基地,與人工智能骨幹企業或高水平師範大學聯合建立實驗室,創新教師培養環境,開設人工智能課程,探索培養適應人工智能等新技術挑戰的教師。
3. 教師智能研修行動。升級寧夏教師網絡研修平台,探索建立教師發展測評系統,支持教師有效選學,精準推送課程資源,優化培訓成效評價,探索開展教師智能研修。
4. 智能教育素養提升行動。遴選一批信息化管理能力較強的優秀校長、信息技術應用能力較強的骨幹教師,分別開展智能教育領導力研修和教學能力研修,為智能教育開展培養一批「種子」。
5. 智能幫扶貧困地區教師行動。通過教育發達地區高水平學校與寧夏貧困地區學校結對,建立遠程同步智能課堂,實現教師「智能手拉手」,推動優質教育資源同步共享,助力貧困地區教師發展與學生成長。
6. 寧夏教師大數據建設與應用行動。將寧夏教師管理信息系統與寧夏教育雲和寧夏教師網絡研修平台等系統對接,納入教師課堂教學行為與教師學習發展數據,探索建設和應用教師大數據,支持教師工作決策,優化教師管理流程。
(二)北京外國語大學試點工作主要內容
1. 智能教室建設行動。建設一批智能教室,有效整合新技術手段,建立以學習者為中心的智能教育環境,為教師教育教學創新提供有力支持。
2. 智能教育素養提升行動。對教師進行智能教育素養培訓,幫助教師把握人工智能技術進展,推動教師積極運用人工智能技術,改進教育教學、創新人才培養模式。
3. 教師發展智能實驗室建設行動。建立教師發展智能實驗室,實現教育教學的智能測評和診斷,支持教學示範、模擬教學和虛擬教研等教師發展功能,提升教育教學能力,促進教師專業發展。
4. 教師大數據建設行動。採集教師教學、科研、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形成教師大數據,建立教師數字畫像,進行教師大數據挖掘,支持學校決策,改進教師管理,優化教師服務。
三、組織實施
(一)做好組織引導。教育部負責人工智能助推教師隊伍建設行動試點工作的統籌指導,將協調教育發達地區和人工智能骨幹企業參與並支持試點工作。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廳和北京外國語大學負責試點工作組織實施,要成立專門機構,做好組織領導工作。寧夏要遴選基礎好的市縣和中小學校建立實驗區和實驗校,北京外國語大學要遴選基礎好的院系建立實驗基地,確保試點工作部署快、推進實、成效好。兩單位要注重引進信息化和人工智能等領域企業或專業機構,參與技術創新、產品開發、平台資源建設等工作。
(二)強化經費保障。教育部將通過教育信息化2.0行動計劃、國家級教師隊伍建設項目資源,為試點工作提供必要支持。寧夏要利用「互聯網+教育」示範省(區)建設、「國培計劃」、全國中小學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工程等項目資源,安排專門經費用於試點工作,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北京外國語大學要安排專項經費,為試點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三)加強專家指導。教育部將遴選教師教育、人工智能、教育技術和教育管理等相關領域的專家,成立人工智能助推教師隊伍建設行動試點工作專家組,負責試點的諮詢指導工作。寧夏和北京外國語大學也要建立專家組,做好方案研製、試點實施的跟蹤指導。
(四)做好督查落實。教育部將採取專項督查和第三方評估等方式,對試點工作進行檢查評估和試點驗收。寧夏和北京外國語大學也要做好試點工作督查落實,確保各項行動落地見效。
聯繫人:楊青松、王炳明,電話:010-66096373、66096873。郵箱:qsyang@moe.edu.cn。
教育部辦公廳
2018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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