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關於嚴厲打擊粗口歌、哈狗幫、搖頭玩等違法音像製品的緊急通知
文化部關於嚴厲打擊粗口歌、哈狗幫、搖頭玩等違法音像製品的緊急通知 2004年6月22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 |
文化部文化市場司、廣電總局電影局關於立即組織查繳《十面埋伏》以及粗口歌、哈狗幫、搖頭玩等違法音像製品的通知 |
文件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北京市新聞出版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局:
粗口歌、哈狗幫、搖頭玩等違法音像製品,含有粗俗不堪的髒話,甚至夾雜淫穢、反動內容,嚴重危害廣大群眾,特別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近幾年來雖幾經打擊,但仍然發現這些違法音像製品通過地下發行渠道、互聯網流通和傳播,一些歌舞娛樂場所特別是迪廳、舞廳等違法播放,有的還進入學校或在學校周邊公開租售,危害極大,影響惡劣。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淨化文化市場環境,文化部決定進一步嚴厲打擊粗口歌、哈狗幫、搖頭玩等違法音像製品。現針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凡標明為粗口歌、哈狗幫、搖頭玩等違法音像製品均屬有禁止內容的違法音像製品。
任何單位和個人禁止經營標明為粗口歌、哈狗幫、搖頭玩以及內容與之相似的違法音像製品。
二、高度重視,迅速行動,組織專門力量,並協調有關部門,重點整治學校和校園周邊文化市場環境,堅決杜絕粗口歌等違法音像製品進入學校或校園周邊地區。
三、進一步加大對迪廳、歌廳、舞廳、卡拉OK廳等歌舞娛樂場所的管理力度,禁止存放或播映粗口歌等違法音像製品。
四、禁止互聯網文化單位提供粗口歌等違法音像製品的下載、點播服務,遏制粗口歌等違法音像製品的網上傳播。
文化部將在中國文化市場網(www.ccm.gov.cn)網絡文化頻道上按照註冊地域提供傳播粗口歌等違法音像製品的互聯網文化單位名單,供各地查處使用。
五、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嚴厲打擊製作、複製加工粗口歌等違法音像製品的源頭。
六、積極協調公安等部門和檢察機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1998]30號)第十二條的有關規定,加大刑事打擊力度,把經營粗口歌等違法音像製品的不法分子送上法庭。
請各地將查獲收繳的粗口歌、哈狗幫、搖頭玩等違法音像製品的不同版本及基本特徵報送我部文化市場司(北京市朝陽門北大街10號;電話:65551896、65551899(FAX);電子郵箱:av@ccnt.com),我部將在中國文化市場網音像電影頻道及時公布盜版查繳目錄,以加強對查處工作的指導。
特此通知。
文化部
二〇〇四年六月二十二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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