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文化部辦公廳關於文化部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職能有關事項的通知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文化部辦公廳關於文化部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職能有關事項的通知
制定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辦公廳
2014年10月17日
官方來源

各司局、各直屬單位、國家文物局辦公室:

  為加強對文化部系統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領導,推進文化部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結合文化部實際工作情況,經中共文化部黨組研究決定,明確文化部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職能如下:

  一、文化部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職能

  1.全面負責文化部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

  2.研究制定文化部網絡安全和信息化發展戰略、宏觀規劃和重大政策;

  3.統籌協調涉及文化部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重大問題;

  4.審定文化部本級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重大項目;

  5.推進文化部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標準化、制度化建設;

  6.承辦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事項;

  7.完成部黨組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文化部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能

  1.研究擬訂文化部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編制文化部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發展戰略規劃和總體方案;

  2.制訂文化部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技術標準、管理規範和規章制度;

  3.指導、監督、檢查文化部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推動文化部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重大戰略、規劃和政策的落實;

  4.組織開展對文化部本級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重大項目及其它重大項目中涉及網絡安全和信息化的部分進行論證和評審;

  5.負責文化部信息安全等級保護、信息安全信息通報、信息安全應急管理等工作;

  6.促進文化信息科技創新及信息技術的推廣應用,推進文化部文化信息資源的共建共享和開發利用;

  7.指導海外中國文化中心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

  8.組織開展文化部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人員培訓、合作交流和宣傳普及等工作;

  9.承辦文化部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事項。

  特此通知。

文化部辦公廳

2014年10月17日

本作品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各部、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審計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直屬機構以及法律規定的機構制定的規章。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所以屬於公有領域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