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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獻通考/卷一百九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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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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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公日記》一卷

陳氏曰:司馬光熙寧在朝所記。凡朝廷政事、臣僚差除,及前後奏對、上所宣諭之語,以及聞見雜事,皆記之。起熙寧元年正月,至三年十月出知永興而止。
巽岩李氏曰:文正公初與劉道原共議,取實錄、正史,旁采異聞,作《資治通鑒後紀》。屬道原早死,文正起相,元祐後終,卒不果成。今世所傳《記聞》及《日記》並《朔記》,皆《後紀》之具也。自嘉祐以前,甲子不詳,則號《記聞》;嘉祐以後,乃名《日記》;若《朔記》,則書略成編矣。始文正子孫藏其書祖廟,謹甚,黨禍既解,乃稍出之。旋經離亂,多所亡逸。此八九紙草槁,或非全幅,閒用故牘,又十數行別書,牘背往往翦開黏綴,事亦有與正史、實錄不同者。蓋所見所聞所傳聞之異,必兼存以求是,此文正長編法。

※《王氏日錄》八十卷

鼂氏曰:皇朝王安石介甫撰。紹聖閒,蔡卞合曾布獻於朝,添入《神宗實錄》。陳瑩中謂安石既罷相,悔其執政日無善狀,乃撰此,歸過於上,掠美於己,且歷詆平生不悅者,欲以欺後世,於是著《尊堯集》及《日錄不合神道論》等十數書。此書起熙寧元年四月,終七年三月,再起於八年三月,終於九年六月,安石兩執國柄日也。然無八年九月以後至九年四月事,蓋安石攻呂惠卿時。瑩中謂蔡卞除之安石罵惠卿之語,其事當在此際也。
陳氏曰:本朝禍亂,萌於此書,陳瓘所謂「尊私史而壓宗廟」者。其彊愎堅辯,足以熒惑主聽,鉗制人言。當其垂歿時,欲以此書秉畀炎火,豈非其心有所愧悔歟?既不克焚,流毒遺禍,至今為梗,悲夫!書本八十卷,今止有其半。

※《四明尊堯集》一卷

陳氏曰:司諫延平陳峩瑩中撰。專辯《王安石日錄》之誣僭不孫,與配食坐像之為不恭。峩初在諫省,未以安石為非,合浦所著《尊堯集》猶回隱不直,末乃悔之,復為此書。以謂蔡卞專用《日錄》以修《神宗實錄》,薄神考而厚安石,尊私史而壓宗廟。於是編類其語,得六十五條,總而論之。坐此羈管臺州。
朱子《讀兩陳諫議遺墨跋》:《日錄》固為邪說,然諸賢攻之亦未得其要領,是以言者瀆而聽者疑,用力多而見功寡也。蓋嘗即其書而考之,則凡安石之所以惑亂神祖之聰明,而變移其心術,使不得遂其大有為之志,而反為一世禍敗之原者,其隱微深切,皆聚此書。而其詞鋒筆勢,縱橫捭闔,煒燁譎誑,又非安石之口不能言,非安石之手不能書也。以為蔡卞撰造之言,固無是理。況其見諸行事深切著明者,又巳相為表裏,亦不待晚年懟筆有所增加,而後為可罪也。然使當時用其垂絕之智,舉而焚之,則後來載筆之士,於其帷幄之閒,深謀密計,雖欲畢力搜訪,極意形容,勢必不能得之如此之悉;而傳聞閒異詞虛實相半,亦不能使人無溢惡之疑。且如「勿令上知」之語,世所共傳,終以手筆不存,故使陸佃得為隱諱,雖以元祐眾賢之力,爭辯之苦,而不能有以正也此見陸佃《供答史院取問狀》{/sub>。何幸其徒自為失計,出此真跡,以暴其惡於天下。便當摭其肆情反理之實,正其迷國誤朝之罪,而直以安石為誅首。是乃所謂自然不易之公論,不唯可以訂已往之謬,而又足以開後來之惑。柰何乃以畏避嫌疑之故,反為迂曲回互之言,指為撰造增加誣偽謗詆之書,而欲加刊削以滅其跡乎?此書之作,實在建中、崇寧之閒。且其言猶以《目錄》為蔡卞之所記。而其後了翁《合浦尊堯》之書,亦未直攻安石也,至於大觀初年而後,《四明》之論始作。雖謂天使安石自寫誣悖之心,然猶有懟筆增加,歸過神考之雲,則終未免於有所回互避就而失之者也。
《朱子語錄》:問《四明尊堯集》,曰:只似討鬧,卻不於道理上理會,只於利害上見得,於道理全疏。如介甫心術隱微處,他都不曾改得,卻只是把持。如雲謂太祖濫殺有罪,謂真宗矯誣上天,皆把持語也。《龜山集》中有攻《日錄》數段卻好,蓋龜山長於攻王氏。

※《曾相手記》三卷

鼂氏曰:紹聖初,元祐黨禍起,曾布知公論所在,故對上之語多持兩端,又輒增損,以著此書雲。

※《紹聖甲戌日錄》一卷,《元符庚辰日錄》一卷

陳氏曰:丞相南豐曾布子宣撰。記在政府奏對施行及宮禁朝廷事。

※《林氏野史》八卷

陳氏曰:同知樞密院長樂林希子中撰。希不得志於元祐,起從章惇,甘心下遷西掖,候諸賢謫詞者也。而此書記熙寧、元豐以來事頗平直,不類其所為。或言此書作元祐之前,其後時事既變,希亦隨之,書藏不毀。久而時事復變,其孫懋於紹興中始序而行之耳。
王氏《揮麈錄》曰:林子中《野史》世多傳之。其閒議論,與平日所為極為背馳,殊不可曉。豈非知公論之不可揜,欲蓋其跡於天下後世邪?

※《邵氏辯誣》一卷

鼂氏曰:邵伯溫撰。辯蔡卞、章惇、刑恕誣罔宣仁欲廢哲宗立徐邸事。

※《邵氏聞見錄》二十卷

鼂氏曰:邵伯溫子文撰。記國朝雜事,迄紹興之初。序言早以其父之故,親接前輩,得前言往行為多,類之成書。其父雍也。
陳氏曰:又有《後錄》三十卷,其子傳所作,不專記事,在子錄小說類。

※《傳信錄》十卷

鼂氏曰:皇朝鮮于綽大受撰。言國朝雜事,多元豐後朝廷政事得失、人物賢否也。

※《國史後補》五卷

陳氏曰:蔡絛撰。絛,京之愛子,京末年事皆出於絛。絛見攸既叛父,亦與絛不咸。此書大略為其父自解,而滔天之惡,終有不可隱蓋者。其閒所載宮闈禁密,非臣庶所得知,亦非臣庶所宜言,既出絛筆,事遂傳世,殆非人力也。

※《北征紀實》二卷

陳氏曰:蔡絛撰。敘伐燕本末,歸罪童貫、蔡攸,亦欲為京文飾。然京罪不可掩也。

※《金人背盟錄》七卷,《圍城雜記》一卷,《避戎夜話》一卷,《金國行程》十卷,《南歸錄》一卷,《朝野僉言》一卷

鼂氏曰:皇朝汪藻編。記金人叛契丹,迄於宣和乙巳犯京城。《圍城雜記》等五書,皆記靖康時事也。
陳氏曰:《朝野僉言》,不著名氏,有序,建炎元年八月。《繫年錄》稱夏少曾,未詳何人。《南歸錄》,直秘閣沈琯撰,亦記燕山事。《避戎夜話》,吳興石茂良太初撰。

※《靖康要錄》五卷

陳氏曰:不知誰撰。自欽廟潛邸,迄靖康元年十二月事。

※《靖康傳信錄》一卷

陳氏曰:丞相李綱伯紀撰。丁未二月。

※《靖康奉使錄》一卷

陳氏曰:鄭望之撰。

※《靖康拾遺錄》一卷

陳氏曰:何烈撰。又名《靖康小史》,又名《草史》,

※《孤臣泣血錄》三卷,《拾遺》一卷

陳氏曰:丁特起撰。

※《裔夷謀夏錄》七卷

陳氏曰:汪藻撰。

※《陷燕記》一卷

陳氏曰:賈子莊撰。記燕山初陷事。子莊,不知其名,蔡靖客也。

※《靖康錄》一卷,《靖康遺錄》一卷

陳氏曰:《錄》太學生朱邦基撰。《遺錄》為太學生沈良撰。

※《金人犯闕記》一卷

陳氏曰:草茅方冠撰。

※《汴都記》一卷,《靖康野錄》一卷,《痛定錄》一卷

陳氏曰:並不著撰人名氏。

※《悲喜記》一卷

陳氏曰:圍城中人作書與所親,曰「中美知府」者,具述晉亂本末,自稱名曰暘,皆不知何人也。

※《東都事略》一百五十卷

陳氏曰:承議郎知龍州眉山王偁季平撰。其書紀、傳、附錄略具體,但無志耳。附錄用《五代史》例也。淳熙中上其書,得直秘閣。其所紀太簡略,未得為全書。

※《建炎中興記》一卷

陳氏曰:耿延禧撰。

※《建炎日歷》五卷

晁氏曰:宰相汪伯彥撰。記太上皇帝登極時事。
陳氏曰:敘元帥開府,至南都踐極。

※《呂忠穆答客問》一卷

陳氏曰:宰相濟南呂頤浩元直撰。

※《呂忠穆勤王記》一卷

陳氏曰:左宣教郎臧梓撰。記建炎復闢事。

※《渡江遭變錄》一卷

丞相上蔡朱勝非藏一撰。記苗、劉作難,至復闢事。

※《建炎復闢記》一卷

無名氏。

※《建炎通問錄》一卷

宣教郎傅雱撰。建炎初,李丞相綱所進。

※《[[[北狩見聞錄|北狩聞見錄]]》一卷

幹當龍德宮曹勛功顯撰。按曹勛時扈從北狩,以徽廟御札閒道走行在所,以建炎二年七月至南京。

※《北狩行錄》一卷

蔡絛、王若沖撰。

※《戊申維揚錄》一卷

無名氏。

※《維揚過江錄》一卷

尚書左丞葉夢得少蘊撰。

※《己酉航海記》一卷

中書舍人李正民撰。又名《建炎居邠記》。

※《建炎假道高麗錄》一卷

楊應誠撰。取道遼東,奉使金虜,不達而還。

※《紹興講和錄》二卷

無名氏。

※《亂華編》三十三卷

知盱眙軍東平劉荀子卿編。其前有小序數語,云:「方石敬塘割幽燕遺契丹之日,孰知為本朝造禍之原哉?逮王安石創新法為闢國之謀,又孰知紹述者召禍之酷哉?」所集雜史、傳記近三十種。荀,忠肅丞相諸孫也。

※《元祐黨籍列傳譜述》一百卷

龔頤正撰。以諸臣本傳及志狀、家傳、遺事之類集成之。其事跡微晦,史不可見者,則採拾諸書為之補傳。凡三百九人,其闕者四人而尺。淳熙中,史院取其書以修《四朝國史》。洪邁奏乞甄錄,補和州文學,後賜出身。詳見編年類。頤正,給事中原之曾孫也。

※《紹興正論》二卷

序稱瀟湘野夫,不著名氏。錄文武官不附和議及忤秦檜得罪者。

※《紹興正論小傳》二十卷

宗正寺主簿鄞樓昉暘叔撰。以《正論》中姓名,倣《元祐黨傳》為之。

※《三朝北盟會編》二百五十卷

直秘閣清江徐夢莘商老撰。輯諸書二百餘家,分上中下。上為政、宣,二十五卷;中為靖康,七十五卷;下為炎、興,一百五十卷。

※《北盟集補》五十卷

夢莘以前書銓載不盡者五家,續編次於中、下二帙,以補其闕。靖康、炎、興各為二十五卷。

※《中興十三處戰功錄》一卷

參政眉山李璧季章撰。中興以來,禦寇立功,惟此十三處,編為一書,所謂「司勛藏其貳」者也。開禧乙丑,北事將作,其書成。

※《順昌錄》一卷

鼂氏曰:紹興十年,劉錡破女真於順昌城下,其徒記其功雲。

※《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乙集,共四十卷

陳氏曰:李心傳撰。上自帝系、帝德、朝政、國典,下及見聞瑣碎,皆錄之。蓋南渡以來野史之最詳者。

※《西陲泰定錄》九十卷

陳氏曰:李心傳撰。記吳曦叛逆,以及削平本末。起嘉泰辛酉,迄嘉定辛未,為三十七卷;其後蜀事益多,又增修至辛巳之冬,通為九十卷。仍頗用太史《年表》例,並記國家大政令、防邊大節目。首尾二十年。

※《紹運圖》一卷

鼂氏曰:未詳何人撰。自伏羲至皇朝神廟,五德之傳及記事,皆著於篇。

※《漢史》二十卷

陳氏曰:丞相陽羨蔣芾子禮撰。其曾祖魏公之奇穎叔所記遺事,殆數百冊,兵火散失。捃摭遺槁,得六百六十事,為十九門。淳熙改元,書成,為之序。

※《國史編年政要》四十卷,《國朝實錄列傳舉要》十二卷,《皇朝宰輔拜罷錄》一卷,《續百官公卿表》二十卷,《質疑》十卷

《中興藝文志》:蔡幼學撰。幼學採國史、實錄等書,為《國朝編年政要》以擬紀,起建隆訖靖康。又為《國朝實錄列傳》以擬傳,起國初止神宗朝。又為《宰輔拜罷錄》,起建隆盡紹熙,年經兩官緯之,又以司馬光《百官公卿表》起建隆訖治平,乃為《續表》,終紹熙,經緯如《宰輔圖》,上方書年,記大事,下列官,詳記除、罷、遷、卒月日,而大事止及靖康,後未及錄,以擬表。又為《備志》以擬志,而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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