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獻通考/卷一百九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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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一百九十四 文獻通考
卷一百九十五 經籍考二十二
卷一百九十六 

○史雜史各門總 雜史[編輯]

《隋·經籍》曰:自秦撥去古文,篇籍遺散。漢初,得《戰國策》,蓋戰國游士記其策謀。其後,陸賈作《楚漢春秋》,以述誅鋤秦、項之事。又有《越絕》,相承以為子貢所作。後漢趙曄又為《吳越春秋》。其屬辭比事,皆不與《春秋》、《史記》、《漢書》相似,蓋率爾而作,非史策之正也。靈獻之世,天下大亂,史官失其自後漢以來,學者多抄撮舊史,自為一書。呀起自人皇,或斷之近代,亦各其志,而體制不經。又有委巷之說,迂怪妄誕,真虛莫測,然其大抵皆帝王之事。通人君子,必博採廣覽,以酌其要,故備而存之,謂之雜史。
《宋三朝志》曰:雜史者,正史、編年之外,別為一家。體制不純,事多異聞,言或過實。然籍以質正疑謬,補緝闕遺,後之為史者,有以取資,如司馬遷採《戰國策》、《楚漢春秋》,不為無益也。

《隋志》:七十二部,九百一十七卷通計亡書,七十三部,九百三十九卷

《唐志》:雜史八十八家,一百七部,一千八百二十八卷失姓名八家,元行沖以下不著錄六十家,八百六十一卷

《宋三朝志》:雜史九十一部,九百六十八卷。

《宋兩朝志》:三十一部,六百三十卷。

《宋四朝志》:二十四部,一千七十三卷內《唐武宗實錄》以下六部入實錄門,不重具

《宋中興志》:別史三十一家,三十六部,一千三十四卷。

△右雜史

《隋·經籍志》曰:古之史官,必廣其所記,非獨人君之舉。《周官》外史,掌四方之志,則諸侯史記兼而有之。《春秋傳》曰:「虢仲虢叔,王季之穆,勛在王室,藏於盟府。」臧紇之叛,季孫命太史召掌惡臣而盟之。《周官》司寇,凡大盟約,蒞其盟書,登於天府。大史、內史、司會、六官,皆受其貳而藏之。是則王者誅賞,具錄其事,昭告神明,百官史臣,皆藏其書。故自公卿諸侯,至於群士,善惡之跡,畢集史職。而又閭胥之政,凡聚眾庶,書其敬敏任恤者;族師每月書其孝弟睦姻有學者;黨正歲書其德行道藝者,而入之於鄉大夫。鄉大夫三年大比,考其德行道藝,舉其賢者能者,而獻其書。王再拜受之,登於天府,內史貳之。是以窮居側陋之士,言行必達,皆有史傳。自史官曠絕,其道廢壞,漢初,始有丹書之約、白馬之盟。武帝從董仲舒之言,始舉賢良文學。天下計書,先上太史,善惡之事,靡不畢集。司馬遷、班固撰而成之。股肱輔弼之臣、扶義俶儻之士,皆有記錄。而操行高潔不涉於世者,《史記》獨傳夷、齊,《漢書》但述楊王孫之儔,其餘皆略而不說。又漢時阮倉作《列仙圖》,劉向典校經籍,始作《列仙》、《列士》、《列女》之傳。皆因其志尚,率爾而作,不在正史。後漢光武始詔南撰作風俗,故沛、三輔有耆舊節士之序,魯廬江有名德先賢之贊。郡國之書,由是而作。魏文帝又作《列異》,以序鬼神奇怪之事,嵇康作《高士傳》,以敘聖賢之風。因其事類,相繼而作者甚眾,名目轉廣,而又雜以虛誕怪妄之說。推其本原,蓋亦史官之末事也。載筆之士,刪采其要焉。魯、沛、三輔,序贊並亡,後之作者,亦多零失,今取其見存,今取其見存,部而類之,謂之雜傳。
《宋三朝藝文志》曰:傳記之作,蓋史筆之所不及者,方聞之士,得以紀述而為勸戒。《隋志》曰雜傳,《唐志》曰雜傳類,有先賢、耆舊、孝友、忠節、列藩、良吏、高逸、科錄、家傳、文士、仙靈、高僧、鬼神、列女之別。今總為傳記,事涉道、釋者,各具於其事。
《宋兩朝藝文志》曰:傳記之作,近世尤盛,其為家者,亦多可稱,採獲削稿,為史氛傳。然根據膚淺,好尚偏駁,滯泥一隅,寡通方之用,至孫沖、胡訥,收摭益細,而通之於小說。
按:雜史、雜傳,皆野史之流,出於正史之外者。蓋雜史,紀、志、編年之屬也,所紀者一代或一時之事;雜傳者,列傳之屬也,所紀者一人之事。然固有名為一人之事,而實關系一代一時之事者,又有參錯互見者。前史多以雜史第四,雜傳第八,相去懸隔,難以參照,今以二類相附近,庶便檢雲。

《隋志》:二百一十七部,一千二百八十六卷。

《唐志》:一百二十五家,一百四十六部,一千六百五十六卷。

《宋三朝志》:一百三十九部,四百三十七卷。

《宋兩朝志》:一十六部,八十一卷。

《宋四朝志》:五十三部,五百二十二卷。

《宋中興志》:三百一十三家,三百三十九部,一千三百七十九卷。

△右雜傳

《隋·經籍志》曰:自永嘉之亂,皇綱失馭,九州君長,據有中原者甚眾。而當時臣子,亦各記錄。後魏克平諸國,據有高、華,始命司徒崔浩博採舊聞,綴述國史。諸國記注,盡集秘閣。爾朱之亂,並皆散亡。今舉其見在,謂之霸史。

《隋志》:二十七部,三百三十五卷。

《唐志》:一十七家,二十七部,五百四十二卷。

《宋三朝志》:二十七部,三百七十二卷。

《宋兩朝志》:五部,五十四卷。

《宋中興志》:四十家,四十三部,四百三十七卷。

夾漈鄭氏曰:古今編書所不能分者五:一曰傳記,二曰雜家,三曰小說,四曰雜史,五曰故事。凡此五類之書,足相紊亂。又如文史與詩話,亦能相濫。編書之家,多是茍且,有見名不見書者,有看前不看後者。《尉繚子》,兵書也,班固以為諸子類,寘於雜家,此之謂見名不見書。《隋》、《唐》因之,至《崇文目》,始入兵書類,顏師古作《刊謬正俗》,乃雜記經史,惟第一篇說《論語》,而《崇文目》以為《論語》類,此之謂看前不看後。應知《崇文》所釋,不看全書,多隻看帙前數行,率意以釋之耳。按《刊謬正俗》當入經解類。
按:夾漈言古今編書所不能分者五,可以訂歷代藝文志之失。所謂「見名不見書,看前不看後」者,尤足以究其所失之源。然愚嘗考之,經錄猶無此患,而莫謬亂於史。蓋有實故事而以為雜史者,實雜史而以為小說者。又有《隋志》以為故事,《唐志》以為傳記,《宋志》以為雜史者。若一一考訂,改而正之,則既不欲以臆見改前史之舊文,且所錄諸書,蓋有前史僅存其名,晚學實未嘗見其書者,則亦無由知其編類之得失,是以姑仍其舊。而於所錄先儒議論諸書本末,則不詳加考訂,但以類相從,而不盡仍前史之舊雲。

△右霸史、偽史。

《宋三朝志》:二十六部,六百一十二卷。

《宋兩朝志》:四部,一百三十八卷。

《宋四朝志》:三部,三十三卷。

《宋中興志》:四十家,四十六部,六百八十一卷。

△右史鈔。《隋》、《唐志》史部皆無此門,附在雜史。《宋志》方別立史抄門。

※《汲塚周書》十卷

鼂氏曰:晉太康中汲郡與《穆天子傳》同得,晉孔鼂注。蓋孔子刪采之餘,凡七十篇。古者天子諸侯皆有史官,唯書法信實者行於世。秦、漢罷黜封建,獨天子之史存。然史官或怯而阿世,貪而曲筆,虛美隱惡,不足考信。則儒學處士,必私有記述,以伸其志,將來賴之以證史官之失,其私益大矣。以司馬遷之博聞,猶採數家之言以成其言,況其下者乎!亦有聞見單淺、記錄失實、焜臆偏私、褒貶弗公以誤後世者,在觀者慎擇之而巳矣。
陳氏曰:晉太康中,汲郡發魏安釐王冢,所得竹簡書,此其一也。凡七十篇《敘》一篇,在其末。今京口刊本以敘散在諸篇,蓋以倣孔安國《尚書》。相傳以為孔子刪《書》所餘者,未必然也。文體與古文不類,似戰國後人放人效為之者。
巽岩李氏曰:隋、唐《經籍》、《藝文志》皆稱此書得之晉太康中汲郡魏安釐王冢,孔鼂註解,或稱十卷,或八卷,大抵不殊。按此,則晉以前初未有此也。然劉向、班固所錄,並著《周書》七十一篇,且謂孔子刪削之餘。而司馬遷記武王克殷事,蓋與此合。豈西漢世已得入中秘,其後稍隱,學者不道,及盜發冢乃幸復出邪?篇目比《漢》但闕一耳,必班、劉、司馬所見者也,繫之汲冢,失其本矣。書多駮辭,宜孔子所不取。抑戰國處士私相綴緝,託周為名,孔子亦未必見章句,或脫爛難讀,更須考求,別加是正雲。
容齋洪氏《隨筆》曰:《周書》今七十篇,殊與《尚書》體不相類,所載事物亦多過實。其《克商解》云:武王先入,適紂所在,射之三發,而後下車,擊之以輕呂劍名。斬之以黃鉞。縣諸大白.商二女既縊。又射之三發。擊之以輕呂。斬之以元鉞。縣諸小白.越六日。朝至於周,以三首先馘,入燎於周廟,又用紂於南郊。夫武王之伐紂,應天順人,不過殺之而已。紂既死,何至梟戮俘馘,且用之以祭乎?其必不然者也。又言武王狩事,尤為淫侈,至於擒虎二十有二、貓二、麋五千二百三十五、犀十有三、氂七百二十有一、熊百五十一、羆百十八、豕三百五十有二、狢十有八、麂十有六、麝五十、鹿三千五百有二。遂征四方,凡憝國九十有九國,馘磨億有十萬七千七百七十有九,其多如是。雖注家亦云武王以不殺為仁,無緣所馘如此,蓋大言也。《王會篇》皆大會諸侯及四夷事,云:唐叔、荀叔、周公在左,太公在右;堂下之右,唐公、虞公南面立焉,堂下之左,商公、夏公立焉。四公者,堯、舜、禹、湯後,商、夏即杞、宋也。又言俘商寶玉億有百萬。所紀四夷國名頗古奧,獸畜亦奇崛,以「肅慎」為「稷慎」,「犬歲人」為「穢人」,樂浪之夷為「良夷」,「姑蔑」為「姑妹」,「東甌」為「且甌」,「渠搜」為「渠叟」,「高句麗」為「高夷」。所敘穢人前兒若彌猴,立行,聲似小兒。良夷在子獸名鱉身人首,脂其腹,炙之藿則鳴。揚州禺禺魚、人鹿。青邱狐九尾。東南夷曰氐乘黃,乘黃者似騏,背有兩角。東越海蛤、海陽盈車大蟹。西南戎曰央林,以酋耳,酋耳者,身若虎豹。渠叟以䶂犬,䶂者,露犬也,能飛,食虎豹。區陽戎以鱉封,鱉封者,若彘,前後有首。蜀人以文翰,文翰者,若皋雞。康民以稃苡,其實如李,食之宜子。北狄州縻費費,其形人身枝腫,自笑,笑則上唇翕其目,食人。都郭亦北狄生生,若黃狗,人面能言。奇幹亦北狄善芳,頭若雄雞,佩之令人不瞇。正東高夷嵰羊,嵰羊者,羊面四角。西方之戎曰獨鹿,邛邛距虛。犬戎文馬,面赤𩮂縞身,目若黃金,名古皇之乘。白州北閭,北閭者,其華若羽,以其木為車,終行不敗。篇末引伊尹《朝獻商書》云:湯問伊尹,使為四方獻令。伊尹請令正東以魚皮之鞞、鰂醬、蛟瞂、利劍,正南以珠璣、玳瑁、象齒、文犀,正西以丹青、白旄、江歷珠名、龍角,正北以橐駝、騊駼、駃騠、良弓為獻。湯曰善。凡此皆無所質信,姑錄之以貽博雅者。唐太宗時,遠方諸國來朝貢者甚眾,服裝詭異,顏師古請圖以示後,作《王會圖》蓋取諸此。《漢書》所引「天予不取,反受其咎,母為權首,將受其咎。」以為《逸周書》,此亦無之,然則非全書也。
後村劉氏曰:《汲塚書》十卷,七十篇,與《藝文志》「《周書》七十一篇」合,但少一篇。晁子止謂其記錄失實,李仁父謂書多駮詞。按中間所載武王征四方,馘億有十萬七千七百七十有九,俘三億萬二百三十,暴於秦皇、漢武矣。狩擒虎二十有二云云見前段。紂囿雖大,安得熊羆如是其眾?又謂俘商寶玉億有百萬。皆荒唐誇誕,不近人情,非止於駮而已。百篇聖筆所定,孟子猶疑「漂杵」之語。前輩雲「吾欲忘言」,觀道妙《六經》,俱不是全書,況《汲塚》之類乎!

※《吳越春秋》十二卷

鼂氏曰:後漢趙曄撰。吳起太伯,盡夫差;越起無餘,盡勾踐。內吳外越,本末咸備。

※《吳越春秋傳》十卷

《崇文總目》:唐皇甫遵注。初,趙曄為《吳越春秋》十二卷,其後有楊方者,以曄所撰為煩,又刊削之為五卷。遵乃合二家之書,考定而注之。

※《越絕書》十五卷

《崇文總目》:子貢撰,或曰子胥。舊有內紀八、外傳十七,今文題闕舛,載二十篇,又載春申君,疑後人竄定。世或傳二十篇者,非是。
陳氏曰:無撰人名氏,相傳以為子貢者,非也。其書雜記吳、越事,不及秦、漢,直至建武二十八年。蓋戰國後人所為,而漢人又附益之耳。「越絕」之義,曰「聖人發一隅,辯士宣其辭;聖文絕於彼,辯士絕於此」。故曰「越絕」。雖則云然,終未可曉也。

※《西京雜記》二卷一作六卷

鼂氏曰:晉葛洪撰。初,序言:洪家有劉子駿《漢書》百卷,乃當時欲撰史錄事,而未得締思,無前後之次,雜記而已。後學者始甲乙,之終癸為十卷,以其書校班《史》,殆全取劉書耳。所餘二萬言,乃鈔撮之。析二篇以裨《漢書》之闕,猶存甲乙裒次。江左人或以為吳均依託為之。
陳氏曰:其卷末言:洪家有劉子駿書百卷,先父傳之。歆欲撰《漢書》,雜錄漢事,未及而亡。試以此記考校班固所作,殆是全取劉書,有少異同耳。固所遺不過二萬餘言,今鈔出為二卷,以裨《漢書》之闕。所謂先父者,歆之於向也。而《館閣書目》以為洪父傳之,非是。《唐藝文志》亦只二卷。今六卷者,後人分之也。按:洪博聞深學,江左絕倫,著書幾五百卷,本傳具載其目,不聞有此書。而向、歆父子,亦不聞洪嘗作史傳於世。使班固有所因述,亦不應全沒不著也。殆有可疑者。豈惟非向、歆所傳,亦未必洪之作也。

※《東觀漢記》十卷

陳氏曰:漢謁者僕射劉珍、校書郎劉騊駼等撰。初,班固在顯宗朝嘗撰《世祖本紀》、《功臣列傳》、《載記》二十八篇。至永初中,珍、騊駼等著作東觀,撰集《漢記》。其後盧植、蔡邕、馬日磾等,皆嘗補續。《唐藝文志》著錄者一百二十卷。今所存者,惟吳漢、賈復、耿弇、寇恂、馮異、祭遵及景丹、蓋延八人列傳而已。其卷第凡十,而闕第七、八二卷,未知果當時之遺否也。
羅鄂州序曰:願聞之上蔡任水岌文源曰:「水岌家舊有《東觀漢記》四十三卷,丙子渡江亡去,後得蜀本,錯誤殆不可讀,用秘閣本讎校,刪著為八篇,洎見唐諸儒所引,參之以袁宏《後漢紀》、范曄《後漢書》,粗為全具,其疑以待博洽君子。」按顯宗命班固為蘭臺令史,遷為郎,撰光武功臣、平林新市、公孫述事,作列傳、載記二十八篇。永寧元年,太后又詔劉珍與劉騊駼作建武以來名臣傳。今此記所存皆建武事,豈固及珍、騊駼所述邪?其文閒類《前漢書》,又傳後所題有「太史官曰」有序目者,此班、劉之所為分也。然固與珍傳不載成書卷目,《隋書·經籍志》稱劉珍所撰《漢記》百四十三卷,《新》、《舊唐書》、《經籍》、《藝文》志皆百二十七卷,吳兢所藏與官書卷同,劉知幾所有僅百十四篇。本朝歐陽公嘗欲求於海外,後復散亡,今所存才此耳,豈不惜哉!然《後漢》成書,自劉珍、謝承、薛瑩、司馬彪、華嶠、謝忱、袁崧、劉義慶、蕭子顯,凡九家,唯華嶠專述《漢記》。逮範曄總載諸家而成書,亦以華嶠為主。後之欲考《漢記》者,於範氏之書猶有取焉。文源之言既然,願以為此書乃漢世史臣親記見聞。而袁、範出魏、晉後,以世揆之,不得為此,觀《高密侯》一傳,而綱領見矣。書雖不全,當共存錄。因刻板於江夏郡,篇中往往有唐武后時字,不欲輙改。

※《高氏小史》一百二十卷

鼂氏曰:唐高峻撰。以司馬遷《史》至《陳》、《隋書》,附以唐實錄,纂其要,分十例,為六十卷,後其子回析倍之。
陳氏曰:蓋鈔節歷代史也。司馬溫公嘗稱其書,使學者觀之。今按《國史志》,凡一百九卷,目錄一卷;《中興書目》一百二十卷,止於文宗;今本多十卷,直至唐末。峻,元和中人,則其書當止於德、順之閒,回之所序,但云分六十卷為百二十,取其便易而已,初未嘗有所增加也。其止於文宗及唐末者,殆皆後人傅益之,非高氏本書。此書舊有杭本,今本用厚紙裝衣貴夾面,寫多錯誤,俟求杭本校之。

※《五代新說》二卷

鼂氏曰:唐張詢古撰。以梁、陳、北齊、周、隋君臣雜事,分三十門纂次。

※《古史》六十卷

鼂氏曰:皇朝蘇轍子由撰。其序曰:「太史公始易編年之法為紀傳世家,記五帝以來,然不得聖人之意。余因遷之舊,始伏羲訖秦始皇,為七本紀、十六世家、三十七列傳,謂之《古史》,追錄聖賢之遺意,以示後世。」《國史》譏蘇氏之學皆權謀變詐,今觀此書蓋不然,則知子由晚節為學益精深雲。
朱子《古史餘論》曰:近世之言史者,惟此書為近理。其序言古帝王為善不為不善之意,非近世論者所能及;而論史遷,以為淺近而不學,疏略而輕信,亦中其病。顧其本末,乃有大不相應者。其曰:「帝王之道,以無為宗,萬物莫能嬰之。」此特以老子、浮屠之意論聖人,非能知聖人之所以為聖也。故其為言,虛空無實,而中外首尾不相為用。其曰「管、晏、叔向之流,皆不足以知之。」與「孔子知之而有隱」、「孟子知之而未盡」者,皆何事邪?若但曰「以無為宗,萬物莫能嬰之」而已,則數子之未知也不足恨,而孔、孟之所知,吾恐其非此之謂也。此皆義理之本原,而不可失者。秦漢以來,史冊之言近理而可觀者,莫如此書,而其所未合猶若此,豈其學之所從入者既已未得其正,而其所以講摩詠蹈者又有所未精?是以雖既其文而未既其實,雖聞其號而未燭厥理也。
蘇氏之學,大抵不知義理本原之正,而橫邪曲直惟其意之所欲。其父子兄弟平日之言如此者,不可勝舉。少公資稟靜厚,故此書於一時正見有暫明者,而本原綱領終未能了。若長公之《志林》,又不逮遠矣。
陳氏曰:其書因馬遷之舊,上觀《詩》、《書》,下考《春秋》及秦、漢雜錄,為本紀、世家、列傳。蓋漢世古文經未出,戰國諸子各自著書,或增損故事,以自信其說。遷一切信之,甚者或采世俗相傳之語,以易古文舊說,故為此史以正之。然詆遷為不學淺近,則過矣。雁湖李氏跋曰:士固有夙懷精識,自其少年便自超卓,至於終身不能以易。某觀黃門應制五十篇之文,首論夏、商、周,考其年,甫逾冠耳,而其辭已閎詣如此。逮晚謫官,續成《古史》,乃係以前論,止附益數言,豈非理之所到,初無老少之異乎?

※《太清記》十卷

《崇文總目》:梁王韶撰。起太清元年,盡六年。初,侯景破建鄴,韶西奔江陵,士人多問城內事,韶不能人人為說,乃疏為一篇,問者即示之。元帝聞而取讀,曰:「昔王韶之為《隆安記》,言晉末之亂離,今亦可以為《太清記》矣。」韶因為之。然其議論皆謝之矣。又韶希帝旨,撰述多非實錄。

※《魏典》三十卷

《崇文總目》:唐太常少卿元行沖撰。起道武帝,終宇文革命,凡三十篇。孝武入關,則書東魏為東帝,並載兩國事。為凡例微用編年之法,文約事詳,學者宗之。行沖以族出於魏,刻意論著。引魏明帝時西柳谷瑞石有牛繼馬後之象,舊史謂元帝本出牛氏,行沖以為非,因言道武名犍,繼晉受命,此其應也。特為論,載於篇。
陳氏曰:今本從莆田劉氏借錄,卷帙多寡不同,歲月首尾不具,殆類鈔節,似非全書。

※《三國典略》二十卷

《崇文總目》:唐汾州司戶參軍邱悅撰。以關中、鄴都、江南為三國,起西魏,終後周,而東包魏、北齊,南總梁、陳,凡三十篇。今卷第多遺,自二十一以下卷闕。

※《南部煙花錄》一卷

鼂氏曰:唐顏師古撰。載隋煬帝時宮中秘事。僧志徹得之於官閣筍筆中。一名《大業拾遺記》。

※《大業雜記》十卷

鼂氏曰:唐杜寶撰。起隋仁壽四年煬帝嗣位,止越王侗皇泰三年王世充降唐事。
陳氏曰:序言貞觀修史未盡實錄,故為此書,以彌縫闕漏。

※《大唐新語》十三卷

鼂氏曰:唐劉肅撰。輯故事,起武德,止大歷,分為三十類。肅,元和時人。

※《大唐說纂》四卷

陳氏曰:不著名氏。分門類事效《世說》,止有十二門,恐非全書。
容齋洪氏《隨筆》曰:《藝文志》有李繁《大唐說纂》四卷。今罕得其書,予家有之。凡所紀事,率不過數十字,極為簡要。《新史》大抵採用之。其《忠節》一門曰:武后問石泉令王方慶曰:「朕夜夢雙陸不勝,何也?」曰:「蓋謂宮中無子。意者恐有神靈儆夫陛下。」因陳人心在唐之意。後大悟,召廬陵王復儲位,《新史》載其說,《通鑑》去之,似為可惜。

※《景龍文館記》八卷

陳氏曰:唐修文館學士武甄平一撰。記中宗初置學士以後館中雜事,及諸學士應制倡和篇什雜文之屬,亦頗記中宗君臣宴褻無度以至暴崩。其後三卷,為諸學士傳。今闕二卷。平一以字行。

※《唐年小錄》八卷

陳氏曰:唐戶部尚書扶風馬總會元撰。記唐以來雜事,分為七門,未卷為雜錄。舊有一本,略甚,後得程文簡本傳之,始為全書。

※《開元天寶遺事》四卷

鼂氏曰:漢王仁裕撰。仁裕事蜀至翰林學士。蜀亡,仁裕至鎬京,採摭民言,得開元、天寶遺事一百五十九條。後分為四卷。
容齋洪氏《隨筆》曰:俗閒所傳淺妄之書,所謂《雲仙散錄》、《開元天寶遺事》之屬,皆絕可笑。《遺事》託雲王仁裕所著。仁裕,五代時人,雖文章乏氣骨,恐不至此。姑析其數端以為笑。其一雲姚崇開元初作翰林學士,有步輦之召。按崇自武后時已為宰相,及開元初,三入輔矣。其二雲郭元振少時美風姿,宰相張嘉貞欲納為婿,遂牽紅絲線,得第三女,果隨夫貴達。按元振為睿宗宰相,明皇初年即貶死,後十年嘉貞方作相。其三雲楊國忠盛時,朝之文武爭附之以求富貴,惟張九齡未嘗及門。按九齡去相位十年,國忠方得官耳。其四雲張九齡覽蘇頲文卷,謂為文陣之雄師。按頲為相時,九齡元未達也。此皆顯顯可言者,固鄙淺不足攻,然頗能疑誤後生也。惟張彖指楊國忠為水山事,《資治通鑑》亦取之,不知別有何據?近歲興化軍學刊《遺事》,南劍州學刊《散錄》,皆可毀。

※《明皇雜錄》二卷

鼂氏曰:唐鄭處晦撰。記孝明時雜事。別錄一卷,題「補闕」,所載十二事。
陳氏曰:其書大中九年序。處晦,太和八年進士也。

※《開元傳信記》一卷

鼂氏曰:唐鄭棨撰。紀開元、天寶傳聞之事,故曰「傳信」。

※《開元昇平源記》一卷

陳氏曰:唐史官吳兢撰。敘姚崇十事。

※《廬陵王傳》一卷

陳氏曰:唐彭王傅會稽徐浩季海撰。敘狄仁傑、五王事。

※《河洛春秋》二卷

陳氏曰:唐揚州司功包諝撰。記安史之亂。

△右雜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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