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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薔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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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花的薔薇之三 新的薔薇
作者:魯迅
1926年5月31日
再來一次
本作品收錄於《華蓋集續編》和《語絲
——然而還是無花的

因為《語絲》在形式上要改成中本了,我也不想再用老題目,所以破格地奮發,要寫出「新的薔薇」來。

——這回可要開花了?

——嗡嗡,——不見得罷。

我早有點知道:我是大概以自己為主的。所談的道理是「我以為」的道理,所記的情狀是我所見的情狀。聽說一月以前,杏花和碧桃都開過了。我沒有見,我就不以為有杏花和碧桃。

——然而那些東西是存在的。——學者們怕要說。

——好!那麼,由它去罷。——這是我敬謹回稟學者們的話。

有些講「公理」的,說我的雜感沒有一看的價值。那是一定的。其實,他來看我的雜感,先就自己失了魂了,——

假如也有魂。我的話倘會合於講「公理」者的胃口,我不也成了「公理維持會」會員了麼?我不也成了他,和其餘的一切會員了麼?我的話不就等於他們的話了麼?許多人和許多話不就等於一個人和一番話了麼?

公理是只有一個的。然而聽說這早被他們拿去了,所以我已經一無所有。

這回「北京城內的外國旗」,大約特別地多罷,竟使學者為之憤慨:「……至於東交民巷界線以外,無論中國人外國人,那就不能借插用外國國旗,以為保護生命財產的護符。」這是的確的。「保護生命財產的護符」,我們自有「法律」在。

如果還不放心呢,那麼,就用一種更穩妥的旗子:紅卍字旗。介乎中外之間,超於「無恥」和有恥之外,——確是好旗子!

從清末以來,「莫談國事」的條子帖在酒樓飯館裡,至今還沒有跟著辮子取消。所以,有些時候,難煞了執筆的人。

但這時卻可以看見一種有趣的東西,是:希望別人以文字得禍的人所做的文字。

聰明人的談吐也日見其聰明了。說三月十八日被害的學生是值得同情的,因為她本不願去而受了教職員的慫恿。說「那些直接或間接用蘇俄的金錢的人」是情有可原的,因為「他們自己可以挨餓,老婆子女卻不能不吃飯呵!」推開了甲而陷沒了乙,原諒了情而坐實了罪;尤其是他們的行動和主張,都見得一錢不值了。

然而聽說趙子昂的畫馬,卻又是鏡中照出來的自己的形相哩。

因為「老婆子女卻不能不吃飯」,於是自然要發生「節育問題」了。但是先前山格夫人來華的時候,「有些志士」卻又大發牢騷,說她要使中國人滅種。

獨身主義現今尚為許多人所反對,節育也行不通。為赤貧的紳士計,目前最好的方法,我以為莫如弄一個有錢的女人做老婆。

我索性完全傳授了這個秘訣罷:口頭上,可必須說是為了「愛」。

「蘇俄的金錢」十萬元,這回竟弄得教育部和教育界發生糾葛了,因為大家都要一點。這也許還是因為「老婆子女」之故罷。但這批盧布和那批盧布卻不一樣的。這是歸還的庚子賠款;是拳匪「扶清滅洋」,各國聯軍入京的餘澤。那年代很容易記:十九世紀末,一九○○年。二十六年之後,我們卻「間接」用了拳匪的金錢來給「老婆子女」吃飯;如果大師兄有靈,必將爽然若失者歟。

還有,各國用到中國來做「文化事業」的,也是這一筆款……。

五月二十三日。

1996年1月1日,這部作品在原著作國家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之前在美國從未出版,其作者1936年逝世,在美國以及版權期限是作者終身加80年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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