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出版署關於不得擅自出版政府白皮書的通知
外觀
新聞出版署關於不得擅自出版政府白皮書的通知 新出圖〔1998〕1069號 1998年9月10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署 |
文件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局,在京有關出版單位主管部門:
最近一個時期,圖書市場上出現了一些所謂的「白皮書」,如經濟白皮書《1997-1998中國經濟形勢與展望》,1998中國白皮書《中國面臨的緊要問題》,虎年白皮書《跨世紀公民生活讀本》等等。這些圖書在書名中冠以「白皮書」字樣,而其內容並不是政府白皮書,也沒有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白皮書是代表政府觀點的重要文件,出版有關白皮書的圖書是一項十分嚴肅的工作,為加強對這類圖書的管理,特通知如下:
一、未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任何出版單位不得擅自出版政府白皮書,也不得擅自以「白皮書」作為圖書書名。
二、對未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已出版的、書名中有「白皮書」字樣的圖書,其出版單位的主管部門要對其加以清理,並停止發行。
三、對冠名「白皮書」的已出版圖書,經審核內容無問題的,再版時要更改書名。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