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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先生集/卷三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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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先生集
作者:韓愈 

曾祖仁琬,皇任梁州博士。祖大禮,皇贈右散騎常侍。父伯良,皇贈尚書左僕射。[1]

公諱晉,字混成,河中虞鄉萬里人。少以明經上第。宣皇帝居原州,[2]公在原州,宰相以公善為文,任翰林之選聞。[3]召見,拜秘書省校書郎,入翰林為學士。三年出入左右,天子以為謹願,賜緋魚袋,累升為衛尉寺丞。出翰林,以疾辭,拜汾州司馬。崔圓為揚州,詔以公為圓節度判官,攝殿中侍御史。[4]以軍事如京師朝,天子識之,拜殿中侍御史內供奉;由殿中為侍御史,入尚書省為主客員外郎;由主客為祠部郎中。

先皇帝時,兵部侍郎李涵如回紇,[5]立可敦。詔公兼侍御史,賜紫金魚袋,為涵判官。[6]回紇之人來曰:「唐之復土疆,取回紇力焉,[7]約我為馬市。[8]既入,而歸我賄不足,我於使人乎取之。」[9]涵懼不敢對,視公。公與之言曰:「我之復土疆,爾信有力焉。吾非無馬,而與爾為市,為賜不既多乎?[10]爾之馬歲至,吾數皮而歸資,邊吏請致詰也。[11]天子念爾有勞,故下詔禁侵犯。[12]諸戎畏我大國之爾與也,莫敢校焉。爾之父子寧而畜馬蕃者,非我誰使之?」於是其眾皆環公拜,[13]既又相率南面序拜,皆兩舉手曰:「不敢復有意大國。」[14]自回紇歸,拜司勛郎中,未嘗言回紇之事。遷秘書少監,歷太府、太常二寺亞卿,為左金吾衛將軍。

今上即位,[15]以大行皇帝山陵,出財賦,拜太府卿;由太府為左散騎常侍,兼御史中丞,知臺事。三司使選擢才俊有威風,始公為金吾,未盡一月,拜太府。[16]九日,又為中丞,朝夕入議事。於是宰相請以公為華州刺史,拜華州刺史、潼關防禦鎮國軍使。朱泚之亂,加御史大夫,詔至於上所,又拜國子祭酒,兼御史大夫,宣慰恆州。[17]於是朱滔自范陽以回紇之師助亂,人大恐。[18]公既至恆州,恆州即日奉詔出兵,與滔戰,大破走之,還至河中。

李懷光反,上如梁州。[19]懷光所率皆朔方兵,公知其謀與朱泚合也,患之,造懷光言曰:「公之功,天下無與敵;[20]公之過,未有聞於人。某至上所,言公之情,上寬明,將無不赦宥焉,乃能為朱泚臣乎?彼為臣而背其君,茍得誌,於公何有?且公既為太尉矣,彼雖寵公,何以加此?彼不能事君,能以臣事公乎?公能事彼,而有不能事君乎?彼知天下之怒,朝夕戮死者也,故求其同罪而與之比。[21]公何所利焉?公之敵彼有餘力,不如明告之絕,而起兵襲取之,清宮而迎天子,庶人服而請罪有司。[22]雖有大過,猶將掩焉。如公則誰敢議?」語已,懷光拜曰:「天賜公活懷光之命。」喜且泣,公亦泣。則又語其將卒如語懷光者,將卒呼曰:「天賜公活吾三軍之命。」拜且泣,公亦泣,故懷光卒不與朱泚。當是時,懷光幾不反。公氣仁,語若不能出口,及當事,乃更疏亮捷給。其詞忠,其容貌溫然,故有言於人,無不信。[23]

明年,上復京師,拜左金吾衛大將軍;由大金吾為尚書左丞,又為太常卿;[24]由太常拜門下侍郎平章事。[25]在宰相位凡五年,所奏於上前者,皆二帝三王之道,由秦漢以降未嘗言。[26]退歸,未嘗言所言於上者於人。子弟有私問者,公曰:「宰相所職系天下。[27]天下安危,宰相之能與否可見。欲知宰相之能與否,如此視之其可。凡所謀議於上前者,不足道也。」故其事卒不聞。[28]以疾病辭於上前者不記。[29]退以表辭者八,方許之。拜禮部尚書。[30]制曰:「事上盡大臣之節。」又曰:「一心奉公。」於是天下知公之有言於上也。初,公為宰相時,五月朔會朝,天子在位,公卿百執事在廷,侍中贊,百僚賀,中書侍郎平章事竇參攝中書令,當傳詔,疾作,不能事。[31]凡將大朝會,當事者既受命,皆先日習儀,於時未有詔,公卿相顧。公逡巡進,北面言曰:「攝中書令臣某,病不能事,臣請代某事。」於是南面宣致詔詞,事已復位,進退甚詳。為禮部四年,拜兵部尚書。[32]入謝,上語問日晏。[33]復有入謝者,上喜曰:「董某疾且損矣!」出語人曰:「董公且復相。」既二日,拜東都留守,判東都尚書省事,充東都畿汝州都防禦使,[34]兼御史大夫,仍為兵部尚書。由留守未盡五月,[35]拜檢校尚書左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汴州刺史、宣武軍節度副大使、知節度事、管內支度營田、汴宋亳潁等州觀察處置等使。

汴州自大歷來,多兵事,劉玄佐益其師至十萬。玄佐死,子士寧代之,畋遊無度。[36]其將李萬榮乘其畋也,逐之。萬榮為節度一年,[37]其將韓惟清、張彥林作亂,求殺萬榮不克。三年,萬榮病風,昏不知事,其子乃復欲為士寧之故。監軍使俱文珍與其將鄧惟恭執之,歸京師,而萬榮死。詔未至,惟恭權軍事。公既受命,遂行。劉宗經、韋弘景、韓愈實從,不以兵衛。及鄭州,逆者不至,鄭州人為公懼,或勸公止以待。有自汴州出者,言於公曰:「不可入。」公不對,遂行,宿圃田。明日,食中牟,逆者至,[38]宿八角。明日,惟恭及諸將至,[39]遂逆以入。及郛,三軍緣道歡聲,庶人壯者呼,老者泣,婦人啼,遂入以居。初,玄佐死,吳湊代之,[40]及鞏聞亂歸,士寧、萬榮皆自為而後命,軍士將以為常,故惟恭亦有誌。以公之速也不及謀,遂出逆。既而私其人,觀公之所為以告,曰:「公無為。」惟恭喜,知公之無害己也,委心焉。進見公者退,皆曰:「公仁人也。」聞公言者,皆曰:「公仁人也。」環以相告,故大和。

初,玄佐遇軍士厚,士寧懼,復加厚焉。[41]至萬榮,如士寧誌;及韓張亂,又加厚以懷之;至於惟恭,每加厚焉。故士卒驕不能禦,[42]則置腹心之士,幕於公庭廡下,挾弓執劍以須。日出而入,前者去;日入而出,後者至。寒暑時,至則加勞賜酒肉。公至之明日,皆罷之。[43]貞元十二年七月也。

八月,上命汝州刺史陸長源為御史大夫、行軍司馬,楊凝自左司郎中為檢校吏部郎中、觀察判官,杜倫自前殿中侍御史為檢校工部員外郎、節度判官,孟叔度自殿中侍御史為檢校金部員外郎、支度營田判官。[44]職事修,人俗化,嘉禾生,白鵲集,蒼烏來巢,嘉瓜同蒂聯實。[45]四方至者,歸以告其帥,小大威懷;有所疑,輒使來問;有交惡者,公與平之。累請朝,不許。及有疾,又請之,且曰:「人心易動,軍旅多虞,及臣之生,計不先定,至於他日,事或難期。」猶不許。十五年二月三日,薨於位。上三日罷朝,贈太傅,使吏部員外郎楊於陵來祭,吊其子,贈布帛米有加。公之將薨也,命其子三日斂。既斂而行,[46]於行之四日,汴州亂。[47]故君子以公為知人。[48]公之薨也,汴州人歌之曰:「濁流洋洋,有辟其郛;闐道歡呼,公來之初。今公之歸,公在喪車。」又歌曰:「公既來止,東人以完;今公歿矣,人誰與安!」[49]

始公為華州,亦有惠愛,人思之。公居處恭,無妾媵,不飲酒,不諂笑,好惡無所偏,與人交,泊如也。未嘗言兵,有問者,曰:「吾志於教化。」享年七十六。階累陞為金紫光祿大夫,勛累陞為上柱國,爵累陞為隴西郡開國公。娶南陽張氏夫人,後娶京兆韋氏夫人,皆先公終。四子:全道、溪、全素、澥。全道、全素,皆上所賜名。全道為秘書省著作郎,溪為秘書省秘書郎,全素為大理評事,澥為太常寺太祝,皆善士,有學行。[50]

謹具歷官行事狀,伏請牒考功,[51]並牒太常議所謚,牒史館請垂編錄。謹狀。[52]

貞元十五年五月十八日,故吏前汴宋亳潁等州觀察推官將士郎試秘書省校書郎韓愈狀。

進士侯喜。

右其人為文甚古,立誌甚堅,行止取捨,有士君子之操;家貧親老,無援於朝,在舉場十餘年,竟無知遇。[53]愈常慕其才,而恨其屈。與之還往,歲月已多,嘗欲薦之於主司,[54]言之於上位,名卑官賤,其路無由。觀其所為文,未嘗不掩卷長嘆。[55]去年,愈從調選,本欲攜持同行,適遇其人,自有家事,[56]迍邅坎軻,又廢一年。及春末,自京還,怪其久絕消息。[57]五月初至此,自言為閣下所知,辭氣激揚,而有矜色,曰:「侯喜死不恨矣!喜辭親入關,羈旅道路,見王公數百,[58]未嘗有如盧公之知我也。比者分將委棄泥途,老死草野;今胸中之氣,勃勃然,復有仕進之路矣!」

愈感其言,賀之以酒,謂之曰:「盧公天下之賢刺史也。未聞有所推引,蓋難其人而重其事。今子郁為選首,其言『死不恨』固宜也。古所謂知己者,正如此耳。身在貧賤,為天下所不知,獨見遇於大賢,乃可貴耳。若自有名聲,又托形勢,此乃市道之事,[59]又何足貴乎?子之遇知於盧公,真所謂知己者也。士之修身立節,而竟不遇知己,前古已來,不可勝數,或日接膝而不相知,或異世而相慕。以其遭逢之難,故曰士為知己者死。[60]不其然乎,不其然乎?」[61]

閣下既已知侯生,而愈復以侯生言於閣下者,非為侯生謀也;感知己之難遇,大閣下之德,而憐侯生之心,故因其行而獻於左右焉。謹狀。

右,臣伏見今月十日敕,今年諸色舉選宜權停者。道路相傳,皆云以歲之旱,陛下憐憫京師之人,慮其乏食,故權停舉選,以絕其來者,所以省費而足食也。臣伏思之,竊以為十口之家,益之以一二人,於食未有所費。今京師之人,不啻百萬;都計舉者不過五七千人,並其僮僕畜馬,不當京師百分之一。以十口之家計之,誠未為有所損益。又今年雖旱,去歲大豐,商賈之家,必有儲蓄。舉選者皆齎持資用,以有易無,未見其弊。今若暫停舉選,或恐所害實深:一則遠近驚惶。一則人士失業。臣聞古之求雨之詞曰:「人失職歟?」然則人之失職,足以致旱。今緣旱而停舉選,是使人失職而召災也。臣又聞君者陽也,臣者陰也,獨陽為旱,獨陰為水。今者陛下聖明在上,雖堯舜無以加之。而群臣之賢,不及於古,又不能盡心於國,與陛下同心,助陛下為理。有君無臣,是以久旱。以臣之愚,以為宜求純信之士,骨鯁之臣,憂國如家、忘身奉上者,超其爵位,置在左右。如殷高宗之用傅說,周文王之舉太公,齊桓公之拔甯戚,漢武帝之取公孫宏。清閑之餘,時賜召問,必能輔宣王化,銷殄旱災。臣雖非朝官,月受俸錢,歲受祿粟,苟有所知,不敢不言。謹詣光順門奉狀以聞。伏聽聖旨。

右臣伏以今年已來,京畿諸縣,夏逢亢旱,秋又早霜,田種所收,十不存一。陛下恩逾慈母,仁過春陽,租賦之間,例皆蠲免。所征至少,所放至多;上恩雖弘,下困猶甚。至聞有棄子逐妻,以求口食;坼屋伐樹,以納稅錢;寒餒道途,[62]斃踣溝壑。有者皆已輸納,無者徒被追征。臣愚以為此皆群臣之所未言,陛下之所未知者也。

臣竊見陛下憐念黎元,同於赤子,至或犯法當戮,猶且寬而宥之,況此無辜之人,豈有知而不救?又京師者,四方之腹心,國家之根本,其百姓實宜倍加憂恤。今瑞雪頻降,來年必豐,急之則得少而人傷,緩之則事存而利遠。伏乞特敕京兆府,應今年稅錢及草粟等在百姓腹內征未得者,[63]並且停徵,容至來年,蠶麥庶得,少有存立。

臣至陋至愚,無所知識。[64]受恩思效,有見輒言,無任懇款慚懼之至。謹錄奏聞。謹奏。

國子監應三館學士等,準《六典》:[65]國子館學生二百人,皆取文武三品已上及國公子孫,從二品已上曾孫補充;[66]太學館學生五百人,皆取五品已上及郡、縣公子孫,從三品已上曾孫補充;[67]四門館學生五百人,皆取七品已上及侯、伯、子、男子補充。

右國家典章,崇重庠序。近日趨競,未復本源。至使公卿子孫,恥遊太學;工商凡冗,或處上庠。今聖道大明,儒風復振,恐須革正,以贊鴻猷。今請國子館並依《六典》,其太學館,量許齲參官八品已上子弟充;其四門館,亦量許取無資蔭有才業人充;如有資蔭,不補學生應舉者,請禮部不在收試限;其新補人有冒蔭者,請牒送法司科罪。緣今年舉期已近,伏請去上都五百里內,特許非時收補;其五百里外,且任鄉貢,至來年春,一時收補。其廚糧度支,先給二百七十四人,今請準新補人數,量加支給。謹具如前,伏聽處分。

君諱某,字某。其先為嬴姓,當周之衰,處晉為趙氏;晉亡而趙氏為諸侯,其後益大,與齊楚韓魏燕為六國,俱稱王。其別子趙奢,當趙時破秦軍閼與有功,號馬服君,子孫由是以馬為氏。梁有安州刺史侍中贈太尉岫。岫生喬卿,任襄州主簿,國亂去官不仕。喬卿生君才,隋末為薊令,燕王藝師之,以有幽都之眾。武德初朝京師,拜武侯大將軍,封南陽郡公。卒葬大梁新裏,趙郡李華刻碑頌之。君才生瑉,為玉鈐衛倉曹參軍事,贈尚書左僕射。生季龍,為嵐州刺史,贈司空,清河崔元翰銘其德於碑,在新裏。司空生燧,為司徒侍中北平王,贈太傅,諡莊武。莊武之勳勞在策書,君其長子也。

少舉明經,司徒公作藩太原,授河南府參軍。建中四年,司徒公使將武人子弟才力之士三百人朝行在捍衛,獻禦服、用物、弓甲、煮器、幄幕,奔走危難。上嘉其勤,超拜太常丞,賜章服,遷少府少監太僕少卿。司徒公之薨也,刺臂出血,書佛經千餘言,期以報德;廬墓側,植松柏。終喪,又拜太僕少卿。疾病一年,貞元十八年七月二十五日,終於家。凡年四十有五。其弟少府監暢上印綬,求追贈。贈絳州刺史,布帛百匹。

君在家行孝友,待賓客朋友有信義,其守官恭慎舉職,其朝獻奉父命不避難,其居喪有過人行。初,司徒公娶河南元氏,封潁川郡夫人,贈許國夫人。許國薨,少府始孩,顧托以其侄為繼室,是為陳國夫人。陳國無子,愛君與少府如己生。其薨也,君與少府喪之,猶實生己,親負土封其墓。夫人滎陽鄭氏,王屋縣令況之女,有賢行。侍君疾,逾年不下堂,食菜、飲水、藥物必自擇,將進輒先嚐,方書《本草》,恆置左右。子男二人:赦,前左衛倉曹參軍;易,右清道率府胄曹參軍。女子二人,在室,雖皆幼,侍疾居喪如成人。

愈既世通家,詳聞其世係事業。今葬有期日,從少府請,掇其大者為行狀,托立言之君子而圖其不朽焉。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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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一本有「皇任開州新浦縣主簿」九字。公嘗從晉於汴州,為觀察推官,故知晉行治甚詳。《唐史·晉傳》,皆取公《行狀》為之,其增修者不一二爾。司馬溫公《考異》,以為公作晉《行狀》,必揚美蓋惡,敘其為相時事,止於此,則其循默充位可知。然其重謹,亦可稱也。《談藪》云:「《董晉行狀》書李懷光事,大似《左氏》。」
  2. 至德元載十月,肅宗幸原州。
  3. 選下或有既以字。
  4. 上元二年二月,以前汾州刺史崔圓為淮南節度使,奏晉以本官攝御史,充判官。
  5. 下沒切。
  6. 大歷四年五月,兵部侍郎李涵如回紇,奏晉為判官。
  7. 取,一作假。
  8. 市字絕句。方以馬字屬上句,而復出馬字連下文為句,非是。
  9. 乎,一作卒。
  10. 公與,或作公為。與上或無而字。為賜,或作為爾賜。
  11. 至上或有五字,而無吾字,皆非是。
  12. 或無故字。
  13. 是下或無其字。
  14. 兩舉,或作舉兩,此用《莊子》:「盜跖大怒,兩展其足也。」或無復字。
  15. 德宗即位。
  16. 未盡,或作始盡。
  17. 建中四年十二月,以晉為國子祭酒,河北宣慰使。
  18. 人下或有心字;或有心字,無大字。
  19. 興元元年三月,李懷光反,車駕幸梁州。
  20. 與上或有以字。
  21. 或無故字。
  22. 罪下或有於字。
  23. 下或有之字。
  24. 貞元二年七月,以晉為尚書左丞,被黜,復拜太常卿。
  25. 五年正月,以晉為門下侍郎平章事。
  26. 以或作已。
  27. 句。
  28. 或無復出「天下」二字。
  29. 或作已。
  30. 九年五月,罷相,改禮部尚書。
  31. 疾上或有辭字,非是。
  32. 十二年,以晉守兵部尚書,充東都留守,判東都尚書省,東都畿汝州防禦使。
  33. 謝下或有遷字。「問日晏」三字,或作「移時 」。
  34. 或無州字。
  35. 或無由字。
  36. 或無畋遊字。無度,或作無幾。考之《傳》:「士寧每畋獵,數日方還。」或本非是。
  37. 度下或有使字。
  38. 者下或無至字,非是。
  39. 及,或作與。
  40. 或無初字。
  41. 懼下方有不字,云:「士寧懼其無以繼也。若去不字,則下文皆衍。」今按:士寧、萬榮專命竊據,故懼士卒之圖己,而復加厚焉。尋上下文,未見其惜費而薄之之意也。況以下文又加厚、每加厚推之,不字之衍甚明。方說誤矣。
  42. 故士下或有寧字,非是。
  43. 「明日」二字,或作時,非是。初,玄佐曹汴州兵至十萬,遇之厚,萬榮、惟恭每加厚焉,嘗介勇士伏幕下,早幕番休,晉一罷之。
  44. 朝廷以晉仁柔多可,恐不能集事,八月,以汝州刺史陸長源為晉行軍司馬。晉謙恭簡儉,每事因循,故亂兵粗安。長源性剛刻,多更張舊事,晉初皆許之。案成則命且罷以財賦。叔度為人佻脫,軍中惡之。
  45. 事下或有既字。俗或作民。蒼烏舊本多作蒼鳥。《家語》:蒼鳥,雁也。《瑞應圖》有蒼烏。
  46. 或無「既斂」二字。
  47. 乙酉,以長源為宣武軍節度使,是日兵亂,殺長源、叔度、丘穎等。
  48. 知,或作智。
  49. 人誰,或作其誰。今按:《外集》作其,非是。
  50. 諸本溪作全溪,澥作全澥。考《世系表》、《董溪志》:溪澥皆無全字,蓋全道、全素,出於賜名也。或無「為大理評事」五字。
  51. 或無伏字。
  52. 或作狀上。
  53. 或無知字。
  54. 或作有司;
  55. 長,或作而。
  56. 或作難。
  57. 絕下一有無字。
  58. 王公下或有大人字,或有貴人字。
  59. 乃下或有為字。
  60. 司馬遷《答任安書》:「士為知己者死。」
  61. 或無復出四字,不其,或作其不。
  62. 餒或作餧。
  63. 腹,或作復。德宗十四年,詔諸道州府,應貞元八年至一年兩稅及搉酒錢在百姓腹內者,並除放。今按:腹內,謂應納而未納者。嘗見國初時官文書猶有此語,如今言名下也。
  64. 或無知字。
  65. 《唐六典》三十卷,開元十年,起居舍人陸堅被詔撰。玄宗手寫六條,曰:理典、教典、禮典、政典、刑典、事典,至二十六年書成。
  66. 「已」或作「以」,下同。
  67. 或無從字。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並且於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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