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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實錄/神宗顯皇帝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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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二十七年閏四月丙戌,以平倭詔告天下。

詔曰:

朕纘承洪緒,統理兆人,海澨山陬,皆我赤子,苟非元惡,普欲包荒。屬者東夷小醜平秀吉,猥以下隸,敢發難端,竊據商封,役屬諸島。遂興薦食之志,窺我內附之邦;伊歧對馬之間,鯨鯢四起。樂浪玄菟之境,鋒鏑交加,君臣逋亡,人民離散,馳章告急,請兵往援。

朕念朝鮮,世稱恭順,適遭困厄,豈宜坐視?若使弱者不扶,誰其懷德?強者逃罰,誰其畏威?況東方為肩臂之藩,則此賊亦門庭之寇,遏沮定亂,在予一人。於是少命偏師,第加薄伐。平壤一戰,已褫驕魂,而賊負固多端,陽順陰逆,求本伺影,故作乞憐。冊使未還,兇威復扇。朕洞知狡狀,獨斷於心。乃發郡國羽林之材,無吝金錢勇爵之賞,必盡弁服,用澄海波。

仰賴天地鴻庥,宗社陰騭,神降之罰,賊殞其魁,而王師水陸併驅,正奇互用,爰分四路,並協一心,焚其芻糧,薄其巢穴。外援悉斷,內計無之。於是同惡就殲,群酋宵遁,舳艫付於烈火,海水沸騰,戈甲積於高山,氛浸淨掃,雖百年僑居之寇,舉一旦蕩滌靡遺。鴻雁來歸,箕子之提封如故;熊羆振旅,漢家之德威播聞。除所獲首功,封為京觀,仍檻致平正秀[1]等六十一人,棄屍稿街,傳首天下,永垂凶逆之鑑戒,大洩神人之憤心。

於戲,我國家仁恩浩蕩,恭順者無困不援;義武奮揚,跳梁者,雖強必戮。

茲用佈告天下,昭示四夷,明予非得已之心,識予不敢赦之意。毋越厥志而干顯罰,各守分義以享太平。

凡我文武內外大小臣工,尚宜潔自愛民,奉公體國,以消萌釁,以導禎祥。更念彤力殫財,為日已久;嘉與休息,正惟此時。諸因東征加派錢糧,一切盡令所司除豁,務為存撫,勿事煩苛,諮爾多方,宜悉朕意。


  1. 平正秀:應作「平秀政」或「平正成」。時任兵部尚書邢玠在《經略禦倭奏議》中對關於被俘日軍的報告〈獻俘疏〉中提到:在被俘的倭人中,特別是被稱為「平秀政」和「平正成」的人物,前者是薩摩出身的島津義弘的姪兒,送到京都成為豐臣秀吉的養子,後被派遣到朝鮮;後者疑是當初自前線向島津氏一族報告的日方兵部中的秀吉家臣寺澤正成。但日方資料中並無「平秀政」,且「寺澤正成」也回到了日本。推測二人可能分別是對馬的普通百姓梯七大夫和長期在小西行長和李氏朝鮮直接進行和平工作的要時羅(要時羅於海戰之前的六月在於明軍將領的會見中被俘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