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學象數論/潛虛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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潛虛蓍法
[編輯]五行相乘得二十五,又以三才乘之得七十五,以爲策。
蓍之數七十有五。
虛五用七十,分爲二,取左一掛於右,揲左以十,觀其餘,扐之。
中分七十策,取左一策掛於右,十數左策,觀其餘而畫之數於左方。
復合爲一。再分之,掛揲右如左法。
揲左畢,置右不揲。復合七十策,分爲二,取右一策掛於左,揲右,觀其餘畫數於右方。置左不揲。曷爲不左右皆揲,而需復合哉?虛之左右,各備五行之性,若一掛而畢,嫌乎所以授性者不全也。故必需七十而成左,七十而成右。雖曰左右,實分先後也。
左主右客。先主後客者,陽。先客後主者,陰。
左主位,右客位。行圖之中,左右原有定位。先後所得與其左右相符,是爲「先主後客者,陽」。先後所得,左者乃圖之右,右者乃圖之左,是爲「先客後主者,陰」。虛合二數爲名,非如易之上下互換則爲他卦。其左右之分,止辨陰陽,名固不易也。
觀其所合,以名命之。
左右合而虛名定。
既得其名,又合蓍,分之,陽則置右而揲左,陰則置左而揲右。
此求虛之變,猶易之爻也。復合七十策分爲二,陽則取左一,掛於右,揲左,置右不揲;陰則取右一,掛於左,揲右,置左不揲。
生純置右,成純置左。
左右同者爲純。在生數者元蠢容徒齊爲陽;在成數者造考歬乂績爲陰。故揲與之準。
揲以七,所揲之餘爲所得之變。
虛之變七,故不得復以十揲之。
觀吉、凶、臧、否、平而決之,陽用其顯,陰用其幽。幽者,吉、凶、臧、否與顯戾也。
吉、凶、臧、否、平,因所得之變觀於命圖,陽則吉凶不易,陰則圖之言吉者反凶,言凶者反吉。
欲知始、中、終者,以所筮之時占之。先體爲始,後體爲中,所得之變爲終。變已主其大矣,又有吉、凶、臧、否、平者,於變之中復細別也。
先體,左也。後體,右也。筮虛凡三揲,以爲始、中、終之時。
不信不筮,不疑不筮,不正不筮,不順不筮,不蠲不筮,不誠不筮。必蠲必誠,神靈是聽。
張敦實曰:「七十五策以占五十五名,衍而積之凡三千八百五十策,以成變化之用。」
羲按,玄以三十有六律七百二十九贊,固未嘗除虛三之策也。虛之積策,惡得除虛五哉?當得四千一百二十五也。